印度进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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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进出口政策
2002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部长马兰公布了印度5年(2002-03财年至2006-07财年)的进出口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从2002年4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政府有权依法修改政策。
政策包括9个章节,即导言、进出口总则、促进措施、免税计划、促进出口资本货物计划、出口型企业和出口加工区、电子硬件技术园区、软件技术园区企业、经济特区、替代出口等。
一、政策的主要目标
该政策主要有以下4个目标:
1、促进出口稳定增长,在今后5年内,印度年出口额不少于全球商品贸易额的1%。
2、为增加生产提供所需重要原材料、中间体、部件、消耗品、资本货物及提供服务,刺激经济稳步增长。
3、加强印度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技术实力和效率,在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提高其竞争力。鼓励企业取得国际认可的质量标准资质。
4、在为国内生产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具有国际竞争价格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二、进出口总则
1、进出口的限制。除了印度贸易分类ITC(HS)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外,其余商品的进出口没有限制。
2、遵守法律。进出口商要遵从1992年外贸法案以及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按政策办事、遵守政府发放的许可证/证书/许可的条款。与国产货一样,进口货物要符合国内法案、规则、法令、技术标准、环保和安全标准。
3、政策的解释。印度外贸总局对本政策的条款、ITC(HS)分类、本政策的实施手册拥有最终解释权。
4、程序。本政策的手册、ITC(HS)和公告发布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外贸总局等制定的进出口商应遵循的程序。政策手册是本政策的补充,手册中包括相关的程序和其它的细节,还包括了各种鼓励出口计划的优惠内容。
5、限制原则。外贸总局可发布公告接受和实施必要措施:1)保护公共道德;2)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和健康;3)保护专利、商标和版权,防止欺骗;4)禁止监狱
劳工;5)保护具有国家级的艺术、历史、建筑价值的财富;6)保护可消耗的自然资源;
7)保护可裂变材料的贸易;8)防止发生军火、弹药和战争工具的交通事故。
6、限制性商品的进出口。任何ITC(HS)目录中限制性商品的进出口均需领取许可证/证书/许可。
7、许可证/证书/许可的条款。每个许可证/证书/许可均有期限限制并附有一定的条件:1)数量、规格和货物价值;2)对最终用户的要求;3)出口义务;4)增值率;5)最低出口价。
8、许可证/证书/许可的发放权。外贸总局或发证机关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的条款有权拒绝发放或续发许可证/证书/许可给任何法人。
9、惩罚。如果许可证/证书/许可持有人有悖许可证/证书/许可的条款或未能完成出口义务,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持证人对此负有责任。
10、国家贸易。国家贸易公司专营商品的进出口,并需按规定办理许可证/证书/许可。外贸总局也可把许可证/证书/许可发放给其它法人进出口上述货物。国家贸易公司专营进出口商品要遵循无歧视的原则。
11、进出口商代码。除特殊情况,无进出口代码(IEC)的企业不得从事进出口业务,政府有关当局在接到企业申请后,依据有关程序发放进出口代码。
12、与邻国发展贸易。外贸总局可不定期发布指令或制定计划,促进和加强印度与邻国的贸易。
13、与俄罗斯贸易。依据印俄的债务偿还协议,印度外贸总局将按需要发布指令和框架计划,协调印度与俄罗斯的贸易。
14、最终用户状况。任何法人均可进口没有管制的资本货物、原材料、中间体、部件、消耗品、零配件、仪器和其它货物。只有最终用户才可进口需要进口许可证/证书/许可的货物,除非最终用户不在发证当局的考虑之中。
15、二手货。限制所有二手货物的进口,如进口需领取许可证/证书/许可。
16、进口样品。样品进口将依据进出口手册卷1的规定。
17、进口礼品。可以进口政策允许自由进口的商品目录中的礼品,对目录外的礼品的进口需得到外贸总局的海关清关许可。
18、为出口的进口。为了出口而进口的新的或二手资本货物、设备、部件、零配件、备用件以及用于出口包装的集装箱等只需向海关当局履行法律承诺/银行担保,不要许可证/证书/许可。
19、国外工程的资本货物的进口。完成国外工程后,工程承包商可免许可证/证书/许可进口二手货,包括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资本货物。
20、租赁方式的进口。以租赁方式进口新资本货物不需要进口许可证。
21、履行法律担保/银行担保。进口商进口免税商品,在清关前需向海关当局履行法律承诺/银行担保。
22、私办/公办免税仓库。私人/公有企业均可在DTA为进口建立保税仓库。任何法人可进口除禁止类、武器弹药、有害废料和化工品以外的货物并存放在私办/公办的免税仓库中。货物清关进入国内的条件是按政策规定,并支付相应的关税。一年以上未清关的货物要重新出运。
23、自由出口。除了ITC(HS)或本政策有规定外,货物出口没有限制。
24、用于出口的私人保税仓库。可在DTA建立专门用于出口的私人保税仓库,该仓库有权免税从国内市场采购货物。
25、出口合同的货币单位。所有出口合同和发票均使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外汇收入使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通过亚洲清算会(ACU)清算,合同支付使用ACU美元。印度进出口银行/印度政府信贷额度的出口合同和发票可使用印度卢比。
26、实现出口收入。如果出口商未能在印度储备银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实现出口收入,将受到惩罚。
27、出口促进委员会。出口促进委员会的基本工作是促进和发展国家的出口。每个出口促进委员会负责某些特定群体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出口促进工作。在进出口政策手册卷1中列明了各个委员会的名单及作用。
28、注册和会员证书。任何法人领取进口许可证/证书/许可或本政策中规定的优惠和减让时,需提交有关当局授予的“注册和会员资格证书”(RCMC)。
三、出口促进措施
1、中央对各邦的援助。商工部每年依据各邦出口量和出口增长率两个指标拨付基金给各邦,用于发展各邦重要的基础建设,比如连接生产中心和港口道路,建立内陆集装箱站点和集装箱货运站,创立邦级出口促进工业园区,增加现有工业园区的设施、入股基础设施工程等。
2、市场准入计划。用为各项出口促进计划提供的财政援助资金作好市场准入,援助资金重点放在1)对国家产品市场营销的研究;2)加强国外重点城市的市场营销研究,在确定的中心建立共用展间和仓储设施;3)通过国际连锁店参与促销活动;4)在经过选择的市场宣传推广优质产品;5)积极参加国际贸易交易会、研讨会和买卖双方见面会;
6)推广名牌;7)为经过挑选的农业产品提供运输补贴;8)为医药、生物技术和农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