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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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目录
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2)
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3)
经营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5)
技质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6)
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7)
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8)
经营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9)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0)
技质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1)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2)
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3)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4)
员工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5)
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 目的
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强化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
3 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职责
(1)全面配合主要负责人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安监局汇报安全工作。
(2)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设备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宜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并重新发布生效。
(5)组织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总结安全工作。
(6)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
(7)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及时进行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组织设备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9)负责应急预案培训及应急救援设备检查,组织并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10)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申报、评价和日常监护工作。
(11)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 附则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目的
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强化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办公室。
3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送主要负责人批阅,并按主要负责人的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依据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和健康体检结果,对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
(5)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做好记录。
(6)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按文件档案管理要求,存档备查。
(7)负责组织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各项活动的开展,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8)参与公司内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办公区域内的安全。
(10)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
(11)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2)认真管理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经费的独立账页,掌握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为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提供资金支持。
(13)做好工伤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14)建立安全奖罚收支账目。
(15)由管理费用中开支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
4附则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1 目的
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
3 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力求采用无毒、低毒代替有毒、高毒物品,采用非易燃易爆材料,采用本质安全型的技术与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编制或修改工艺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
(4)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协助和指导车间做好教育,操作工遵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5)从事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参加人员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情况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能,以及发生事故时的急救措施,必须了解掌握,否则不准从事上述工作。
(6)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协助车间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负责进行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安全技术科研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各项工作中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
(8)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时,同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安全设施工程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9)协助总经理、会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控制和管理。
(10)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工作,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对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提供有效的安全技术支持。
(12)在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季、月生产计划。
(1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