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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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民族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抓好学校收入管理,防止资金流失。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学校各种物资、设备的赔偿、折旧、租赁、出售等项收入。

4、代收书作费收入。

5、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6、其他杂项收入等。

三、经费使用管理

1、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必须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经费使用文件精神,要坚持原则,管好校产。

2、学校经费收支情况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管理和检查监督。

3、学校一切收入都应及时入帐,明细清楚,科目合理。

4、对各处室需采购的物品,先填写《购物申请单》,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组织人员采购。贰佰圆以上物品采购,至少两人同去。大型物品采购,须报主管部门同意,实行统一采购。所采购物品,凭发票核对实物报销,所有发票要报销时,需由实物保管员核实验收、签字,经分管副校长签字,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把关、审批后方能支出。报销票据必须签上经手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交分管副校长签字、校长签字后才能报销。因特殊情况报销票据如不是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正式发票,必须由经手人说明没有票据原因,交副校长核实,并有证明人签名,经校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6、执行收支两条线,出纳备用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7、向学生收费必须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亮证收费,代收费必须按代收项目开支,并在期末结帐,向家长、学生公布。

8、学校一切收支帐目每月结算一次,填好各种报表,准时如实上报。并做好每月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

9、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差旅费报销单须符合要求,校长复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10、财务人员调离或更换,要做好结帐移交手续,落实各种离岗检查,审计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做到爱岗敬业。

11 、财会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经费收入、支出和结存,加强现金、支票、凭证等管理。

12、因特殊情况急需借款的要经会计审核,校长批准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才能借出,并要在规定时间内还清。

四、会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学校财务人员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2、学校财务人员,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部门会计应按岗位要求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5、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每月1日前应向学校领导报送上月经费使用情况分析表,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五、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人员有权对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4、财务室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开支的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5、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6、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

7、严格财经审计。学校成立财审小组,由校工会主席为组长,组织有关人员,每期对学校经费进行审计监督。杜绝乱开支和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财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履行节药,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大教职工民主管理、监督学校财务工作的力度,激发群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政核拨的正常经费、助学金、专项资金;

2、学校其它收入;

3、择校生等的收费情况;

4、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资金、财物,其他单位募集的资金;

5、房屋财产的出租资金;

6、资金借入、贷款和借出、杂帐、坏帐损失;

7、学校自定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奖惩、劳务报酬和津贴的分配规定;

8、公务接待费用;

9、重要财产、物资的购置和损失;

10、集体和个人福利待遇的分配情况;

11、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

情况;

12、代管经费的结算;

13、学校食堂的收入、支出、盈余和亏损;

14、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1、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2、教师福利待遇、医药费使用等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公开;

3、学校经费的总体运行和具体收支数据采用报告制形式,由财务公开监督组织利用会议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公开;

4、对各类分配、补贴、奖惩、定额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四、财务公开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按会议年度,年初要公开收支预算计划,年终要公开财务收支决算;对财务状况的公开可半年进行一次;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

2、财务公开除需事前、事中、事后和必须按学期公开的事项外,对财务收支的审议每年进行两次,由学校教工大会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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