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 2014
2014年第十二届理律杯高校模拟法庭竞赛-Tsinghua
2014年第十二届“理律杯”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辩护词苗世明呈递队伍编号:16号2014年11月8日第16号参赛队辩护词纲要申诉人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请求法庭撤销原审判决和裁定,依法对申诉人作出无罪判决,并支持申诉人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
以下是书状的主要内容:一、申诉人苗世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实依据:2005年到2008年,苗世明仅听取一些汇报和为防保所提供一些医疗技术方面的建议,并未参与该所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在该所的工作是技术咨询和技术保障,无职权也未从事公务,故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二、申诉人苗世明的行为不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事实依据:2008年4月16日,钱运昌提出购买甲肝灭活疫苗的计划后,苗世明从卫生防疫角度分析认为对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实属必要。
接种疫苗当天,苗世明一直才县医院抢救急重病人,客观上不能“亲临指导”。
法律依据:《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疫苗流通和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四十二条,《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二章4.1条。
三、申诉人苗世明的行为与本案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事实依据:本案中死亡女孩是死于偶合症,与疫苗接种无关。
三百多人住院主要是因为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媒体的不当报道也扩大了该事件的影响范围。
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四.申诉人苗世明无滥用职权的主观罪过事实依据:苗世明没有从事任何与职权相关的公务行为,无滥用职权的故意。
五、申诉人苗世明有权获得国家赔偿事实依据:苗世明因法院错误判决而被监禁两年,导致人身自由遭受侵害。
同时,因其受到刑事处罚而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社会声誉也受到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三十三条、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 优秀书状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优秀书状尊敬的国际刑事法院评委会:我要对您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模拟法庭竞赛参赛者,我深刻认识到国际刑事法院在维护全球正义与人权的重要性。
我相信,作为优秀的书状,我可以向您展示我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理解和对正义的追求。
正义是人类文明的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国际刑事法院存在的原因。
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旨在解决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并为受害者提供公正与补偿。
作为优秀的书状,我将围绕这一核心主题展开阐述。
我要强调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国际刑事法院是独立于任何国家或组织的,其法官和检察官都必须具备高度的独立性和中立性。
优秀的书状应当关注这一点,并强调国际刑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遵循的公正原则。
我要提及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审理四类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即种族灭绝、战争罪、人道主义罪和侵略罪。
优秀的书状应当对这些罪行进行准确的描述,并强调国际刑事法院在打击这些罪行中的重要性。
第三,我要强调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和审判程序。
国际刑事法院在调查和审判案件时,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被告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优秀的书状应当着重描述国际刑事法院的程序规定,包括证据收集、审判程序和判决执行等方面。
我要重点强调国际刑事法院的国际合作和司法互助。
国际刑事法院需要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合作,以确保其调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优秀的书状应当强调国际刑事法院在国际合作和司法互助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并呼吁更多的国家积极参与。
作为优秀的书状,我将全面而准确地描述国际刑事法院的重要性和作用。
我将强调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管辖范围、调查和审判程序以及国际合作和司法互助等方面的内容。
我相信,通过这样一份优秀的书状,我能够向您展示我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热忱支持和对正义的追求。
感谢您的阅读与评价。
谨致敬礼,XXX(参赛者姓名)。
201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号赛题
第一号赛题
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 2014 年 5 月 武汉
目录
1.第一号赛题说明........................................................................................................ 1 2.三江市公安局平原区分局起诉意见书.................................................................... 2 3.讯问笔录.................................................................................................................... 3 4.讯问笔录.................................................................................................................... 5 5.常住人口登记卡........................................................................................................ 6 6.康磊个人详细信息表................................................................................................ 7 7.个人详细信息表........................................................................................................ 8 8.三江市公安局平原分局法医鉴定所鉴定书............................................................ 9 9.云锦康诺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检查报告.............................................. 10 10.刑事技术鉴定书.................................................................................................... 12 11.关于检验情况的说明............................................................................................ 14 12.补充鉴定申请书.................................................................................................... 15 13.不予补充鉴定决定书............................................................................................ 16 14.重新鉴定申请书.................................................................................................... 17 15.不予重新鉴定决定书............................................................................................ 18 16.补充侦查决定书.................................................................................................... 19 17.云锦康诺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补充鉴定书........................................ 20 18.情况说明................................................................................................................ 21 19.询问笔录................................................................................................................ 22 20.询问笔录................................................................................................................ 24 21.询问笔录................................................................................................................ 26 22.询问笔录................................................................................................................ 27 23.询问笔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9 24.询问笔录................................................................................................................ 31 25.询问笔录................................................................................................................ 32 26.询问笔录................................................................................................................ 34 27.询问笔录................................................................................................................ 35
法学院简讯14期doc-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网
(2007年第十四期)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办公室2007年9月16日本期目录学术篇1、国际私法学者耿勇博士来我院讲学2、意大利米兰国立大学国际法专家Marco Pedrazzi教授再度来我校讲学3、赵海峰教授参加“中国空间立法与国际空间条约”研讨会4、李滨副教授参加中国比较法研究会2007学术年会并当选理事5、宋健强副教授在京发表国际刑事法院诉讼进程演讲6、宋健强副教授当选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7、法学院教师参加黑龙江省劳动仲裁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年会午间系列法学讲座——(六)Marco Pedrazzi 教授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发展与改革”(七)武汉大学李傲副教授谈“法学教育改革的新路径——诊所式法律教育”(八)孟繁旭律师谈“法律人的创业”及律师机构管理——“法律实践家精英论坛”第一讲实践篇1、法学院代表队参加首届“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2、法学院与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签署“实习基地协议”3、法学院与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签署实习基地协议4、宋健强主任在京参加“国际实践教学圆桌会议”5、法学社参加黑龙江省首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常务篇1、法学院中心组学习贯彻暑期工作会议精神2、法学院在学校暑期工作会议上介绍学科建设经验3、法学院5位老师参加欧洲问题“教师暑期进修班”4、法学院工会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登山活动5、邓志刚老师参加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法学院举行2007级本科新生师生见面会7、法学院举行学生事务交流会8、法学院召开2007级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师生见面会9、法学院各年级举行“抓学风、树诚信、促和谐”主题班会学术篇国际私法学者耿勇博士来我院讲学7月28日下午,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耿勇来我院做题为“国际私法研究的新进展”的学术讲座。
耿勇博士回顾了自己在国际私法领域研究的学术历程,着重谈到博士阶段对国际私法学科的系统梳理和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反思。
随后就国家主权是否仍然构成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这一颇有争议问题,耿勇博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做出了充分的论证。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 优秀书状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优秀书状尊敬的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评委:我谨以此信,向您申请参加本次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
我衷心希望能够通过这次竞赛,展示我的才能和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深入理解。
我深知国际刑事法院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作为国际刑事司法体系的核心机构,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责是审判最严重的国际犯罪,维护全球正义和人权。
我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框架和运作机制有着深入了解,并且熟悉国际刑事法院的判例和法律文书。
我在国际刑事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在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等方面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也参与了多个模拟法庭竞赛,锻炼了辩论和诉讼的技巧,并在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这些经历使我具备了在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中表现出色的能力。
第三,我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在模拟法庭竞赛中,与队友和对手的合作和交流是至关重要的。
我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与团队成员密切协作,共同制定合适的策略和辩词,为我们的团队争取最佳的成绩。
最重要的是,我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始终是我参加模拟法庭竞赛的动力。
我坚信,国际刑事法院的使命是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为罪犯追究责任。
我希望通过参加本次竞赛,能够进一步加深对国际刑事司法的认识,为实现全球正义和人权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在此,我诚挚地申请参加本次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
我相信,我的优秀学术成绩、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将使我成为一位出色的竞赛选手。
我期待着能够通过这次竞赛,向所有评委展示我的才能和激情。
谢谢您对我的考虑,期待能够得到您的回复。
衷心祝愿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圆满成功!此致敬礼。
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 2014
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2014国际刑事法院案件:不服预审分庭在南皋共和国洪堡案中《有关管辖权与合作请求有效性的裁判》而提起的上诉简介本案是一个虚拟的案件,旨在帮助学生熟悉国际刑事法院(“法院”)的法律与实践。
参赛队伍将分为3组:检方律师、辩护方律师、南皋国政府代表。
根据中文赛《程序规则》的规定,每支参赛队伍应分别以检方律师、辩护方律师和政府代表的身份各撰写一份书状。
本案现处于预审阶段的中间上诉中。
各书状应对预审分庭所作出的“洪堡案”管辖权与合作裁判,陈述其法律主张。
案件的事实与程序历史,参见后文所载的预审分庭《裁判》与附录。
各队对国际刑法相关规则和判例的了解程度、论据的质量、和整体的阐释水平将成为评估该队表现的因素。
中间上诉既定议程预审分庭就以下事项征求各方意见:(一)预审分庭能否仅凭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一份报告,对于发出逮捕证的证据根据是否充分作出判断?(二)预审分庭认为,某位官员在可以预见的袭击后果会导致平民遭受广泛伤害的情况下,为消灭恐怖主义团体的诸位首领,下令发动一系列无人机袭击,那么该官员可能因危害人类罪而负有刑事责任。
这一法律结论是否正确?(三)预审分庭在解释《罗马规约》第九十八条时认为,如果非缔约国没有放弃其前任军事政权首脑所享受的豁免权,法院不得发出合作请求,要求某缔约国逮捕和移交此人。
这一解释是否正确?【本文件纯属虚构,仅为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所用】第六预审分庭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北境国情势检察官诉洪堡有关管辖权与合作请求有效性的裁判国际刑事法院第六预审分庭对辩护方提交的申请和南皋共和国提交的申请做出本裁判。
辩护方在其申请中,对法院管辖权和发出逮捕证的证据基础提出了质疑;南皋共和国在其申请中,对法院发给西域国、有关逮捕和移交洪堡的合作请求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
1.本案源于发生在北境共和国领土上的危害人类罪指控。
据指控,南皋共和国空中部队在嫌疑人洪堡的授权之下,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
201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号赛题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详细内容的准备;本次开庭只审理被告人一人及其所指控罪名。 3.本材料所有文件都视同原始文件,所有签名与印章都视为真实,相关材料中特别说
明的除外; 4.双方对于期间、时效、管辖权和程序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 5.命题专家组决定:本次模拟法庭实体法适用最新刑法规范,移送起诉后的程序适用
案情概要
公诉机关:淄嵩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韩卉芹 概要: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认为其在帮助企业申报项目中索取钱财,构成受贿罪。被告人 辩称自己只是违反财经纪律,存在多拿多占的道德错误,辩护人认为其不构成所指控罪名。
1
2014 年 5 月-6 月 武汉
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松检反贪移诉字【2013】38 号
2014 年第二届
第二号赛题
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 2014 年 5 月--6 月 中国 武汉
目录
1.第二号赛题说明........................................................................................................ 1 2.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2 3.讯问笔录.................................................................................................................... 3 4.详细信息.................................................................................................................... 4 5.关于祝博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5 6.淄嵩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6 7.乐天天健律师事务所调查笔录.............................................................................. 11 8.询问笔录.................................................................................................................. 12 9.询问笔录.................................................................................................................. 16 10.询问笔录................................................................................................................ 24 11.乐天省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询问证人笔录............................................................ 29 12.查询笔录................................................................................................................ 32 13.询问笔录................................................................................................................ 36 14.询问笔录................................................................................................................ 39 15.询问笔录................................................................................................................ 42 16.询问笔录................................................................................................................ 44 17.询问笔录................................................................................................................ 47 18.询问笔录................................................................................................................ 50 19.询问笔录................................................................................................................ 53 20.询问笔录................................................................................................................ 55 21.询问笔录................................................................................................................ 58 22.询问笔录................................................................................................................ 60 23.询问笔录................................................................................................................ 64 24.询问笔录................................................................................................................ 68 25.乐天淄嵩市人民检察院调查笔录........................................................................ 70 26.询问笔录................................................................................................................ 72 27.企业信息................................................................................................................ 75 28.证明........................................................................................................................ 76 29.中共淄嵩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笔录................................................................ 77
2018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赛题
2018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案例国际刑事法院案件:检察官诉北洛斯麦格雷戈·克里冈对预审分庭确认指控裁决的上诉本案例纯属虚构,旨在让学生熟悉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和运作方式。
参赛队伍将被分成三组:(1)辩护方律师,(2)检方律师,和(3)被害人代理律师(以下简称“被害人代理人”)。
根据比赛规则,每个参赛队应为每一组角色撰写一份书状,以被告麦格雷戈·克里冈的律师对针对预审分庭确认指控裁决提起中间上诉,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和可受理性所提出的质疑为背景,陈述各自的法律观点。
对预审分庭裁决进行上诉的议程依据第六预审分庭于2017年9月1日批准“被告方要求针对确认指控裁决中的问题提起上诉”的决定,上诉分庭要求所有当事方对以下问题进行陈述:一、国际刑事法院是否应当将预审分庭裁决中描述的贩卖人口的事实认定为《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7(1)(k)条规定中所述的“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对人体或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性质相同的不人道行为”。
二、尽管存在《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25(1)条的规定,在对被告进行起诉的过程中,一家公司的子公司明知存在虐待劳工的情况,仍以极低价格从西洛斯虾坊购虾的行为,是否可以构成《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25(3)(a)条项下,未被起诉的共同正犯。
三、国内法院基于对《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中危害人类罪定义的错误解释,判决被告无罪。
有鉴于此,基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20条一罪不二审的原则,国际刑事法院是否能对本案提起公诉。
[此虚构文件仅用于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第六预审分庭2018年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关于西洛斯国内危害人类罪行的情势第六预审分庭针对被告麦格雷戈·克里冈对国际刑事法院有关确认指控裁决的司法管辖权提出质疑的申请作出以下裁决。
简介1. 本案构成国际刑事法院的若干“首例”。
这是首例涉及贩卖人口罪是否构成独立形式的危害人类罪的案件。
这是首例涉及公司管理人员是否可因未对其涉嫌参与供应商贩卖人口行为的子公司实施适当管理而受审的案件。
2017年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案例
2017 年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案例国际刑事法院案件:公诉方诉瓦拉利亚国特里昂·班尼斯特对预审庭指控确认裁决的上诉简介本案例纯属虚构,旨在让学生熟悉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律和运作方式。
参赛队伍将被分为三组:(1)辩护律师,(2)控方律师,和(3)被害人的法律代理人(下称“被害人的代理人”)。
根据比赛规则,每个参赛队应为自己的小组撰写一份书状,以下文中辩护律师对国际刑事法庭的司法权及预审庭指控确认的裁决提起中间上诉为背景,陈述各自的法律观点。
对预审庭裁决进行上诉的议程预审庭允许辩方针对以下问题向上诉庭提起上诉,并寻求所有当事方对以下问题进行陈述:一、一个通过政变获得权利并自称临时政府的军事政权是否能够代表瓦拉利亚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司法权;二、被告针对瓦拉利亚的第三性別群体的行为是否应被视为种族灭绝;及三、曾被强制征兵的十八岁青年是否可以被免除刑事责任。
---------------------------------------------------------------------------------------------------------------------[此虚构文件仅用于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第六预审分庭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关于瓦拉利亚的情势针对来自瓦拉利亚的被告人特里昂·班尼斯特的指控确认第六预审分庭针对被告提出的质疑国际刑事法院司法管辖权及其他相关指控确认事宜的申请作出以下裁决。
事实背景1. 本案源于对军事组织朵思洛奇武士团(特里昂·班尼斯特为成员之一)在瓦拉利亚领地犯下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行的指控。
相关地理位置已在附录中的地图中标注。
2. 瓦拉利亚和其南部的邻邦奎尔思都是与本案相关的几项国际公约的成员国。
这些公约包括《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1977年的《附加议定书》。
然而,这两个国家并没有比准《种族灭绝公约》也没有在本国制定将种族灭绝视为犯罪的国内立法。
2019 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案例
2019 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案例一、引言2019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是一项备受关注的国际法律赛事。
本次比赛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法律学子,他们以中文为工作语言,模拟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过程,共同探讨国际刑事司法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本次比赛的案例,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的参考。
二、案例概述本次模拟法庭比赛的案例涉及一起跨国贩毒案件。
被告人A某涉嫌在甲国贩卖毒品,被甲国警方逮捕并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A某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对A某作出有罪判决。
三、案例分析1. 犯罪事实与证据本案中,被告人A某被指控在甲国贩卖毒品。
控方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包括A某与毒贩之间的通信记录、交易毒品现场的照片和视频、毒品瓶等实物证据。
此外,还有证人证言、专家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了A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2. 法律适用与判决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控方认为,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和相关法律规定,A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辩方则认为,A某的行为应受到甲国国内法的管辖,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对其进行审判。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认定A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有罪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A某的行为发生在甲国境内,但贩卖毒品是一种跨国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国际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因此国际刑事法院有权对其进行审判。
四、案例启示1.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本案涉及跨国犯罪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
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国际司法机构,应积极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维护国际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
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各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打击跨国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各国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英文赛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英文赛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 Moot Court Competition is an annual event that brings together law students from around the world to simulate the proceedings of the ICC. The competition is designed to test students' knowledge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and their ability to argue cases in a court setting.The competition typically takes place over several days, with teams of students representing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arguing cases before a panel of judges. The cases are based on real-life situations that have come before the ICC, and students are expected to research the relevant law, prepare legal arguments, and present their case in a clear and persuasive manner.Participating in the ICC Moot Court Competition is a unique opportunity for students to gain practical experience in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and to interact with their peers from around the world. It also provides students with valuable feedback from experienced judges and the opportunity to network with legal professionals.In addition to the competition itself, the ICC Moot Court Competition often includes classroom lectures, panels, andworkshops on topics related to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These events give students the chance to deepe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the subject matter and to learn from experts in the field.Overall, the ICC Moot Court Competition is a challenging and rewarding experience for law students who are interested in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It provides them with the opportunity to hone their legal skills, gain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network with their peers and professionals in the field. Participants often find that the competition enhances their understanding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helps prepare them for careers in this exciting and important area of the law.。
2014 模拟法庭 (含证据)
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嘉宾莅临指导 !
第一环节:
法 庭 准 备
第二环节:
法庭调查
原告证据一
原告证据二
原告证据三
原告证据四
原告证据五
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 经核查,确认粤东市虎岭镇美心饼屋经营的 点心、西饼、月饼、糕点等,为我公司核准过的官 方数据,特予以确认。 特此证明!
被告证据一
被告证据二
法法庭庭宣宣判专专家家点点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程春华??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主任??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专专家家点点评??资深律师李文伟特别鸣谢
弘扬法律精神
传播法治理念
学生模拟法庭
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 诉 粤东市个体工商户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表演人员名单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高一级学生) 审判长: 黄政正(高一9班) 审判员甲: 郑心怡(高一2班) 审判员乙: 李艺莎(高一3班) 书记员: 张若琦(高一8班) 原告人: 高泽林(高一11班) 原告代理人:彭宝莹(高一8班)、吴映洁(高一11班) 被告人: 梁铸斌(高一2班) 被告代理人:程思源(高一11班)、蔡 淼(高一11班) 主持人: 张师苑(高一12班)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政治科组 2013.04.12
被告证据三
被告证据四
被告证据五
第三环节:
法 庭 辩 论
观 众 互 动
1.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专有 权利。在刚才的庭审中,涉及到的是 A.版权 B.商标权 C.专利权
B
2.在近年的科技创新大赛中,我校都 有同学的小发明申请了专利。按照我 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有( )、 ( )和( )三种。 A.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B.发明、小发明、外观设计 C.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024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程序规则
2024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程序规则2024年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将是一场激烈而又充满挑战的辩论盛宴。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组委会制定了一系列的程序规则,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一、参赛资格1. 参赛队伍必须由一名指导教师和三名学生组成。
2. 参赛队伍必须来自各个国家的高中或大学。
3. 参赛队伍必须使用中文进行辩论。
二、比赛流程1. 报名阶段参赛队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2. 抽签阶段参赛队伍将根据抽签结果确定辩论的顺序和立场。
3. 辩论阶段(1)开场陈词每个参赛队伍将有五分钟的时间进行开场陈词,介绍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2)辩论对抗双方辩手将轮流发言,每个辩手有三分钟的时间陈述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3)质询环节辩论结束后,评委和观众可以对辩手进行提问,辩手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
(4)总结陈词每个参赛队伍将有五分钟的时间进行总结陈词,总结自己的观点和辩论过程。
4. 评分阶段评委将根据参赛队伍的表现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包括辩论技巧、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
5. 颁奖仪式根据评分结果,组委会将颁发一、二、三等奖,并颁发最佳辩手奖。
三、比赛规则1. 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组委会的相关要求。
2. 参赛队伍必须尊重对方的观点和意见,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诋毁。
3. 参赛队伍必须使用中文进行辩论,不得使用其他语言。
4. 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比赛时间限制,不得超时。
5. 参赛队伍必须遵守辩论礼仪,包括不得打断对方发言、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等。
四、裁判和评分1. 裁判由组委会指定,由专业人士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2. 评分标准将根据辩论技巧、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分。
3. 评分结果将由裁判组统计,最终结果将由组委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1. 比赛期间,参赛队伍可以自由选择辩论的主题,但必须符合国际刑事法院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2. 比赛期间,参赛队伍可以自由选择辩论的立场,但必须在辩论过程中保持一致。
德育英才 法行天下—— 专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
法学院是百年学府北京师范大学(下称北师大)较为年轻和最具活力的学院之一,其前身为1995年哲学系设立的法学专业,2002年成立法律系,2005年成立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06年正式成立法学院。
法学院成立时间虽短,但已经取得卓越成绩,在全球权威的QS大学排行榜2018年法学专业排名位列中国大陆地区第九位、全亚洲第二十一位,同时还是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近日,北师大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接受本刊记者专访,为我们讲述了该学院是如何在法学林立的高校中,做到迎头追赶、后来居上的。
办学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北师大法学院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齐全,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的三级人才培养格局,培养所有层次的专业人才。
它下设7个教研中心、9个研究所、20个研究中心、1个研究会(创业投资法学研究会)和4个刑事法交流中心。
德育英才 法行天下——专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文 | 本刊记者 刘馨蔚著名实业家钟瀚德设立的瀚德基金会支持下开办,旨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高端法律人才。
瀚德实验班采用国内外合作、双外语培养的全新模式,在读期间全班学生至少拥有两次出国机会,学习年限为4—5年,第五年,学校按照60%比例择优资助学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力求全面强化学生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双外语应用能力。
这种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卢建平表示,法学院持续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已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优秀师资队伍。
据了解,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教授43人,副教授36人,99%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20%以上的教师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
截至2018年5月,在专任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7人。
成果丰硕。
”卢建平称。
他说,近3年来,法学院在CSSCI来源期刊/集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超过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0余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余项,承担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1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主办有《刑法论丛》《刑法评论》律评论》《国际刑法评论》等9种在法学界有影响的学术刊物。
学科竞赛项目奖项设置参考
A类
13
〔美国〕全国模拟联合国大会〔National Model United Nations, NMUN〕
B类
24
国际环境法模拟法庭大赛东亚地区选拔赛
每年一届
2012年,国际环境法模拟法庭大赛东亚地区选拔赛落户韩国首尔崇实大学,我校代表队受邀参加该比赛,获得了总分第三名,诉状第一名的优异成绩。2014年,我校代表队赛中力克东亚地区强队,获得冠军。
B类
2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每年一届
1992年始创,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一项课外科技竞赛。我校最好成绩是2011年、2012年分别获得全国二等奖各1项。
A类
16
亚太大专华语辩论公开赛
两年一届
该赛事由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文学会主办,前身为“新马大专华语辩论赛”,于2004年拓展至亚太地区,举办首届大专华语辩论公开赛,采取抽签邀请制,每两年举办一届,是世界华语辩论顶级赛事。目前,该赛事是国际社会关注度最高、声誉最好、影响力最大的华语辩论A级赛事。
A类
17
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赛区选拔赛
每年一届
始创于2003年。每届近40支队伍参赛。我校最好成绩是2010年第51届杰塞普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中国赛区选拔赛第三名,并荣获正方最正确书状奖。同时获得参加国际赛资格,打进世界24强。其他成绩如下:2009年获最正确书状奖,2008年获第三名,首次获得国际赛资格,获最正确辩手两名,2012年最正确辩手一名,2013年最正确辩手一名
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 2013 年11 月修订)
程序规则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2013年11月修订)中国北京荷兰海牙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则第一条竞赛目的第二条比赛组织第三条规则适用第四条规则的解释与修订第五条规则的公布第六条参赛资格第六条之二跨校组队第七条赛队组成第七条之二辅助训练第八条语言第二章管理规则第九条赛队注册第十条注册费第十一条赛队识别第十二条赛题公布与答疑第三章赛制第十三条预赛第十四条决赛第四章书状规则第十五条书状提交第十六条赛队识别第十七条内容顺序第十八条书状格式第十九条字数限制第二十条引注规范第二十一条评分规则第二十二条抄袭第五章庭辩规则第二十三条出庭第二十四条庭辩人第二十五条环节与时长第二十六条交流第二十七条反对第二十八条判决第二十九条审判庭组成第三十条书记员第三十一条评分规则第三十二条不当行为第六章奖项和证书第三十三条评分表第三十四条奖项类别第三十五条参赛证书第一章 一般规则第一条 竞赛目的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Chinese Moot,下称“中文赛”)旨在通过虚拟案件模拟国际刑事法院(下称“法院”)的审判活动:1.鼓励国际法、刑法和其他学科的学生以及业界更好地了解法院的职能和规则;2.促进高校与法院之间建立更密切的联系;3.在中文语境中推广国际刑法以及国际司法机构的价值;4.推动国际刑法法理的发展。
第二条 比赛组织(一)中文赛由中国国际刑法青年学者联盟(下称“主办方”)与其他协办单位共同组织。
国际刑事法院对中文赛的举办提供协助。
(二)中文赛分为预赛与决赛两个环节。
预赛在中国北京举行,决赛在荷兰海牙举行。
第三条 规则适用(一)中文赛的全部比赛阶段均受到本《程序规则》的规制。
所有参赛队应遵守《程序规则》。
(二)所有参加中文赛的队伍被推定知晓《程序规则》的内容。
第四条 规则的解释与修订(一)主办方有权对于《程序规则》进行解释和修订。
(二)主办方保留在庭辩开始之前、在必要情况下,对《程序规则》进行修改的权利。
2014模拟法庭大赛章程
第二届上海各高校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章程法学院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模拟法庭大赛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一节比赛宗旨与原则 (3)第二节比赛时间 (4)第三节举办单位 (4)第二章组织机构 (4)第一节执行委员会 (4)第二节虚拟法院 (5)第三节虚拟国家行政机关 (5)第四节专业评判团 (6)第三章参赛队伍及比赛场次 (6)第一节参赛队伍 (6)第二节比赛场次 (6)第四章比赛程序与规则 (7)第一节庭前准备 (7)第二节法律文书 (8)第三节开庭审理 (8)第五章评判规则与标准 (9)第一节评判团评议 (9)第二节评分细则 (9)第六章附则 (10)第一节大赛流程 (10)第二节奖项设置.................................................. .. (11)第三节解释权及未尽事宜 (11)附件二注意事项 (12)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比赛宗旨与原则第一条为增强法学院学生对专业学习的热情,检验学生对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提高学生对法律诉讼实务的技能;同时提升校园良好的学术氛围,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综合能力,特此举办第二届模拟法庭大赛。
第二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以专业知识结合实践运用能力为办学特色,特别注重实务操作的能力和技巧训练。
模拟法庭大赛正是结合法学院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诉讼实务技能使用的最佳实践平台。
让法学学子们把书本上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不再单纯地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来锻炼实务操作能力。
第三条执行委员会尽可能地模拟真实庭审环境,让参赛选手体验法律诉讼实务中间可能遇到的种种难题,亲身参与诉讼实务的操作,与当事人交流、证据收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将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序开展。
这不仅丰富了法学学子的课余生活,提升了校园学术氛围,又能提高学生对专业学习的热情,检验学生对法学知识的运用,提高学生对法律诉讼实务的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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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2014国际刑事法院案件:不服预审分庭在南皋共和国洪堡案中《有关管辖权与合作请求有效性的裁判》而提起的上诉简介本案是一个虚拟的案件,旨在帮助学生熟悉国际刑事法院(“法院”)的法律与实践。
参赛队伍将分为3组:检方律师、辩护方律师、南皋国政府代表。
根据中文赛《程序规则》的规定,每支参赛队伍应分别以检方律师、辩护方律师和政府代表的身份各撰写一份书状。
本案现处于预审阶段的中间上诉中。
各书状应对预审分庭所作出的“洪堡案”管辖权与合作裁判,陈述其法律主张。
案件的事实与程序历史,参见后文所载的预审分庭《裁判》与附录。
各队对国际刑法相关规则和判例的了解程度、论据的质量、和整体的阐释水平将成为评估该队表现的因素。
中间上诉既定议程预审分庭就以下事项征求各方意见:(一)预审分庭能否仅凭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一份报告,对于发出逮捕证的证据根据是否充分作出判断?(二)预审分庭认为,某位官员在可以预见的袭击后果会导致平民遭受广泛伤害的情况下,为消灭恐怖主义团体的诸位首领,下令发动一系列无人机袭击,那么该官员可能因危害人类罪而负有刑事责任。
这一法律结论是否正确?(三)预审分庭在解释《罗马规约》第九十八条时认为,如果非缔约国没有放弃其前任军事政权首脑所享受的豁免权,法院不得发出合作请求,要求某缔约国逮捕和移交此人。
这一解释是否正确?【本文件纯属虚构,仅为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所用】第六预审分庭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北境国情势检察官诉洪堡有关管辖权与合作请求有效性的裁判国际刑事法院第六预审分庭对辩护方提交的申请和南皋共和国提交的申请做出本裁判。
辩护方在其申请中,对法院管辖权和发出逮捕证的证据基础提出了质疑;南皋共和国在其申请中,对法院发给西域国、有关逮捕和移交洪堡的合作请求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
1.本案源于发生在北境共和国领土上的危害人类罪指控。
据指控,南皋共和国空中部队在嫌疑人洪堡的授权之下,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
行为发生时,洪堡是南皋国军事政权的首脑。
该国当时尚未批准《罗马规约》。
北境共和国是法院的成员国,该国于2007年批准了《罗马规约》。
南皋国和北境国均为《联合国宪章》、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
2.2012年1月26日,北境国向法院提交了“2011年8月1日至12月17日发生于北境国的无人机袭击情势”。
在对北境国情势进行了初步审查之后,法院检察官于2012年2月1日决定开始调查该情势。
根据2012年1月25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关于北境国遭受无人机袭击情势的报告》(见附录)中所陈述的事实,本预审分庭认为有合理理由相信,发生在北境国领土上的涉案行为构成《规约》第七条所述危害人类罪(大规模杀害非战斗员);依照《罗马规约》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二项和第二十八条,南皋国国民——洪堡对于该行为负有刑事责任。
应检察官请求,分庭于2012年3月15日发出了针对洪堡的逮捕证。
3.根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本预审分庭在其2012年3月15日的裁判中得出结论,认为分庭有实质理由相信:(1)2011年8月1日至12月17日,南皋国操纵无人机向北境国崎霄山地区发射导弹,导致了该地区658名高地族人死亡,其中包括39名不满15岁的高地族儿童;(2)作为南皋国当时的军事政权首脑,洪堡授权了无人机的部署和使用,而该授权行为符合《罗马规约》第七条的描述,即以“国家或组织攻击平民人口的政策”为根据,或是为了这种政策的推行;(3)本案中的空中打击符合《罗马规约》第七条的描述,兼具广泛性和系统性。
预审分庭不认为本案中的大规模人员伤亡是抵抗恐怖威胁的合法自卫行为所产生的、可以接受的附带损害。
因此,预审分庭认为有充足证据,证明有实质理由相信洪堡对于《规约》第七条所称之危害人类罪负有刑事责任;为此,分庭下令逮捕此人。
4.时至今日,洪堡已不再是南皋国军事政权的领导人。
洪堡现在居住在西域国,由该国对其提供庇护。
有鉴于此,预审分庭指示书记官长向西域国转递一份逮捕证副本和一份预审分庭的具体请求书。
在具体请求书中,预审分庭请求西域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立即逮捕洪堡,并将其移交至法院。
西域国已于2005年6月10日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
该国在2012年4月1日给法院的答复中援引了《罗马规约》第九十八条,表示其不会采取行动执行法院的合作请求。
因为南皋国已经通知西域国,称南皋国不会放弃洪堡的豁免权;因此根据习惯国际法,就其担任南皋国国家元首期间的官方行为而言,洪堡受到国家元首豁免权的保护。
5.在同一天,即2012年4月1日,南皋国政府和西域国政府提交了一份联合意见。
联合意见称,洪堡身处西域国期间仍受国家元首豁免权的保护。
因此,两国质疑法院是否有权限向西域国发出合作请求,要求该国逮捕和移交南皋国前任国家元首。
6.两周之后的2012年4月14日,洪堡的律师提交了一份意见,质疑法院对于本案的管辖权。
质疑的理由如下:(1)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单份报告不足以构成法院发出逮捕证的充分证据根据;(2)检察官提出的指控不构成法院管辖权内的犯罪。
申言之,洪堡下令发动无人机袭击,其目的是消灭极端恐怖主义团体的首领;没有明确证据显示洪堡下令袭击时,具有杀害平民的故意。
7.2012年6月15日,法院检察官办公室代表、洪堡的律师和南皋国政府代表分别提交了书状,并就这些事项向本分庭作出了口头陈述。
在对各方意见进行了充分考虑之后,分庭作出如下裁定和结论:8.首先,辩护方认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2012年1月25日的报告作为孤立的证据,不能为法院发出针对洪堡的逮捕证提供充分的证据根据。
预审分庭对此主张予以驳回。
9.其次,辩护方以《规约》第三十条为由,质疑法院的管辖权。
预审分庭对此质疑予以驳回。
第三十条相关部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认定某人具有故意:就结果而言,该人有意造成该结果,或者..意识到事态的一般发展会产生该结果”(着重号乃分庭所标);该条还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明知’是指意识到存在某种情况,或者事态的一般发展会产生某种结果”。
无人机发射导弹导致平民受到伤害,这是一种寻常的、可以预见的、不会中断的后果,而嫌疑人也“意识到了”这种结果即将发生、且将不可避免地继续发生。
所以根据第三十条,可以认定洪堡“故意”造成了这些后果。
因此,根据所指称的事实,嫌疑人可能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为“故意”导致了涉案平民的伤亡。
10.最后,预审分庭接受南皋国政府和西域国政府的论点,认为向西域国发出逮捕和移交洪堡的合作请求,有悖于《罗马规约》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该款规定,“如果被请求国执行本法院的一项移交或协助请求,该国将违背对第三国的个人或财产的国家或外交豁免权所承担的国际法义务,则本法院不得提出该项请求,除非本法院能够首先取得该第三国的合作,由该第三国放弃豁免权。
”出于上述原因,分庭在此:1.确认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能够为法院发出针对洪堡的逮捕证,提供充分的证据根据。
2.认为法院对于本案具有管辖权。
3.撤回请求西域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逮捕和移交洪堡的合作请求。
4.命令书记官长通知本裁判有关的各方和参与者。
2013年9月15日附录【本文件纯属虚构,仅为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所用】关于北境国遭受无人机袭击情势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报告2012年1月25日根据新的传闻、对目击证人的访问、以及医院和太平间的记录,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对北境国无人机袭击情势得出的调查结果和结论如下:a.南皋国面积26万平方公里,人口1000万。
北境国面积23万平方公里,人口900万。
两国都位于扶桑海西岸。
两国彼此毗邻,南皋国在南,北境国在北;两国西部皆与西域王国接壤。
参见报告结尾所附的地图。
这两个国家以前是西域王国的同一块殖民地。
1989年,西域国允许两国独立。
当年晚些时候,两国获准加入联合国。
自分离和独立以来,南皋国和北境国间或爆发小规模冲突。
两国现在没有外交关系,但边境上有明确的标识,也有频繁的边境巡逻。
b.南皋国和北境国的人口都是由两个族裔构成的:高地族人居住在崎霄山中,该山横亘于两国的共同边界上;而低地族人居住于两国的低洼平原和沿海地区。
尽管两个族裔同宗同源,但高地族和低地族已分别发展出特有的方言、文化习俗和宗教惯例。
高地族人在南皋国占总人口的30%,在北境国占总人口的60%。
c.南皋国的低地族人基本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生活水平高。
他们主要居住在该国发达的首都——女王港及其周边地区。
女王港位于绿荫掩映的南皋国南部地区。
而南皋国的高地族人则居住在崎霄山的窑洞之中。
几乎所有的高地族男人、女人和年满12岁的儿童都在崎霄山上的煤矿中工作,这些煤矿是由南皋国政府拥有和经营的。
根据高地族矿工和政府之间签订的合同,这些矿工每天平均工作12小时,而且工作环境危险、有害健康,薪水还很低。
在这种恶劣的生活条件之下,高地族人平均寿命仅为52岁,比南皋国的低地族人短20年。
d.自1989年殖民地分裂以后,南皋国的高地族人一直在试图脱离南皋国,以便将他们所在的崎霄山领土并入北境国。
他们相信,北境国可以为高地族人提供更优厚的薪水、更好的工作环境、更健全的社会服务和更高的生活水平。
由于崎霄山煤矿与南皋国经济状况休戚相关,该国政府一直以来反对高地族人的分裂诉求,因为崎霄山的煤矿对该国经济状况至关重要。
e.2005年,高地族人解放组织(下称“高解组织”)成立。
该组织致力于提高高地族人生活水平,促使崎霄山地区成功脱离南皋国。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该组织认为必要时不妨使用武力。
高解组织在两国的高地族人中很受欢迎。
据估计,该组织现在约有1000名成员。
北境国公开支持该组织的人道主义目标,也支持其脱离南皋国的目标。
为此,该国政府每年向高解组织提供非致命性援助,年均援助总值约为1000万美元。
f.2010年11月1日,南皋国经选举产生了一届新政府。
这届政府公开支持与高解组织展开谈判。
谈判内容包括赋予崎霄山地区更高的自治权、为高地族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等等。
谈判原定于2010年12月1日开始。
但是当天,南皋国武装部队指挥官洪堡将军在南皋国军队支持下发动了政变。
成功夺权后,洪堡将军宣布自己为该国国家元首。
翌日,洪堡将军做出声明称,他的政权绝不会与高解组织谈判。
g.2011年1月1日,高解组织向南皋国公民发出公开警告,劝诫他们不要乘坐女王港和崎霄山之间的火车。
警告中称,高解组织将定期以该铁路线上的火车作为目标发动攻击,直至南皋国政府同意崎霄山地区的分离。
同年2月至7月,高解组织宣称其对该线路上的3起致命袭击负责。
遭到袭击的列车均由崎霄山开往女王港,是运送煤矿的火车。
这些火车属于南皋国政府所有,并由政府运营。
第一起袭击中,火车刹车受损失灵;第二起袭击中,火车铁轨被锯断;第三起袭击中,桥梁遭到了酸液腐蚀,牢固性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