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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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使本工厂人力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确保人员培训和员工激励等工作环节顺利开展。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工厂人力资源管理。

3.术语

3.1 人力资源:指工厂内部的或外部潜在的对工厂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起着可见或可预见作用的

所有人员。

3.2培训:通过一定时间的、以掌握某种或某些较为专门的知识和技巧为目的的指导活动,使员

工具有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需技能。

3.3特殊过程(特殊工作):对形成产品符合性不能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为特殊

过程。

4.职责

4.1 行政部为全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工厂所需人力资源的招聘和所有

员工的日常管理,对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业务指导。

4.2 行政部负责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表,组织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外培人员的审批和管理,收

集培训记录和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员工激励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组织。

4.3 各有关部门配合行政部开展工作。

5.工作流程及内容:

5.1招聘与配置

5.1.1总经理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架构及各部门的职能。

5.1.2总经理委任各部门负责人,并给予相应的职责与权限。

5.1.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职能细分工作岗位,并安排有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

5.1.4各部门负责编写部门内所属岗位的《职务说明书》,确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

要求,交行政部备案。

5.1.5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的实际情况认为本部门人力不足时,需填写《人员需求表》

交行政部审核无误后,由行政部交总经办批准,新增岗位还需提供新增岗位的《职务说

明书》至行政部。

5.1.6行政部按相应职务之职责要求,安排招聘,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至部门考核(若有较难

招聘之职务或虽未能全面达到要求的,但其学历/工作经验较为突出的,可经部门主管/

经理签名确认,总经理核准后放宽岗位要求)。

5.1.7申请部门确定聘用人员后,应及时通知行政部。

5.2员工培训

5.2.1入职培训

1)聘用人员入职前,由行政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内容含公司、工厂简介、公司的品质方针、厂纪厂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知识)。

2)新员工试用期内,部门应安排岗前培训(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指引、作业技巧等),

并在试用期满时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是否转正。

5.2.2在职培训

1)在职培训指对正式入职后的人员为巩固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而进行的培训,在职培训又

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2)每年12月份,行政部向部门统计、了解培训需求,编写《年度培训计划一览表》, 并

主导实施。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培训需求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培训方式。

A.现场操作教育;

B.挑选本公司专业人员进行集中授课;

C.派遣受训人员外出学习或外请人员到我司授课;

D.发放资料自学;

E.组织考察;

F.根据实际情况开拓其它培训方式。

5.2.3培训结果考核

人事行政部或其它部门可按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考核方法

A.口头提问;

B.书面考核;

C.实际操作;

5.2.4考核成绩在70分(含)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需培训后再考核直

到合格。

5.2.5所有人员的培训情况均需记录在《培训签到表上》。

5.3人员离职(分合同到期离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5.3.1合同到期离职:员工履行合同到期而离职。

5.3.2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而提出离职。

5.3.3辞退: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业务需要裁减人员或试用期不合

格,予以辞退。

5.3.4开除: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公司不

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责其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5.3.5自动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提出离职申请,也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离开公司。

5.3.6试用期内员工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转正后员工应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书

面申请,辞职期限不够30个工作日的,按少于30天基数扣除其固定工资作为对公司的

补偿(审批人特别核准通知期内提前离职的除外)。

5.3.7合同到期离职,由行政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

5.3.8辞退或开除员工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申请,因公司原因辞退员工应提前30日书面

通知员工。开除员工无通知期限要求,批准生效后即可执行。

5.3.9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视自动离职,不予结算薪资。

5.3.10 凡工作二年以上(含)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离职时,由行政部组织对其进行面

谈,面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

B.对员工过往工作的评价;

C.了解员工对部门管理工作的看法和态度;

D.征求员工对公司的看法与态度;

E.回答员工提出的问题;

实施面谈人员填写《离职员工面谈记录》,经员工本人签字核实后,由行政部存档。

5.3.11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到期间将负责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文件和资料等移交给直

接上级所指定的工作交接人员并形成《离职交接单》。

6、记录:

6.1《年度培训计划一览表》

6.2《培训签到表》

6.3《员工入职登记表》

6.4《职务说明书》

6.5《离职申请单》

6.6《离职员工面谈记录》

6.7《工作交接或代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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