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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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办公室:还清公物及资料,并到研究生秘书处交齐毕业、学位论文材料。

2、图书馆(一):还清图书。(南校区:图书馆三楼借还书处;北校区:图书馆老楼二楼借还书处。)

3、图书馆(二):论文提交。()

3、计财处:结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结算有关经费、结算学费。(南校区:外国语学院216室;北校区:办公楼208室)

5、校医院:毕业体检。

6、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到居住楼栋传达室验收家具,交回房间钥匙(联系人:卢华老师,联系电话:)。

7、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天马学生公寓二区三栋学生工作部123室,联系人:张鹃子老师,联系电话:8、学位证领取:凭身份证至逸夫楼北二楼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毕业证到学院领取。离校系统操作手册(毕业研究生)

一、登录方式

学生在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学生个人信息门户密码一致)

注:所有申请离校学生需提前开通个人信息门户。

二、查询离校办理情况

学生登录离校系统后,点击“离校单查看”,查看离校手续办理情况。

1.“未审核”:表示该项目尚未进行设置,“通过”:表示满足该部门的离校要求,“不通过”:表示未满足该部门的离校要求。

2.双击“未审核”、“通过”、“不通过”的图标可以查看办理该项目的具体要求。

3.住校研究生必须到所在住宿楼栋宿管员处申请验房,并登记住校起止时间;验房完成后,“园区管理办公室”项目通过,才能进行“计划财务处(清理学费、住宿费)”项目的办理。

4.办理过“研究生不住校”手续且到毕业前都未住校的研究生需到学生事务大厅(天马学生公寓二区一栋)确认住宿信息。

5.办理过“研究生不住校”手续且到期后又申请入住学生公寓至今的研究生,需填写个人住宿情况说明,登记不住校起止时间,经楼栋宿管员签字后,将相关证明送至学生事务大厅备案。

6.学校学位评定会议召开后,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将一周内处理完毕相关数据。

7.所有离校手续显示“通过”后,方可领取毕业证或学位证。

8.毕业证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学位证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领取。

9.为保证毕业生学位证书的安全,提高领证效率,请所有毕业研究生牢记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学位证编号,所有毕业研究生须凭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刷身份证”领取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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