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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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公安学基础理论
本章重点提示:既然是公安业务考试,那这章是真开始了,本章在8分左右。
第一节公安学基础理论概述
一、研究内容:1、基本规律(警察起源与发展、基本只能相互依存、与人民群众关系)2、基本对策(根本原则、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工作方法)3、基本要素(公安组织要素、意识要素、实物要素、信息要素)
二、指导思想:1、马克思主义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2、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第二节警察的起源和发展
判断、选择题:
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警察观是科学的警察起源观。
警察的发展阶段:萌芽时期、古代警察时期、近代警察时期、现代警察时期
中国古代警察职能的萌芽,始于原始社会解体和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在奴隶和封建社会中,警察职能由军队、监狱或地方的行政官吏分别掌管。
近代警察时期是指国家建立警察行政以来的历史阶段。
近代警察最早发端于西欧。
中国近代警察行政是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的产物。
1898年,湖南巡府陈宝箴在长沙成立的湖南保卫局是中国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
1905年,清政府的北平巡警部是中国历史第一个全国性专职警察机构。
旧中国的近代警察史,是军警特结合在一起镇压革命、迫害人民的历史。
现代警察制度的产生是20世纪初,标志是1914年4月在摩纳哥公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刑警会议。
英国是现代意义警察制度的代表。
警察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和巩固其阶级统治,实现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
警察的基本职能: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公安工作的基本要素:1公安组织要素;2公安意识要素;3公安实物要素;4公安信息要素。
多选、简答、论述题:
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
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
件
2、阶级矛盾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
生的阶级条件
3、维护统治秩序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
会条件
4、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形成和发展
判断、选择题:
中央特科---党的第一个保卫机关。任务是为党中央的重要会议选择会址。1927年11月
国家政治保卫局---第一个人民政权的公安机关。1931年11月
边警----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我党领导下的第一支人民警察队伍。1938年5月
哈尔滨市公安局是在全国中心城市建立的第一个公安机关。1946年4月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贯穿于我国公安工作概论中的一条主线。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在政府的众多部门中,公安机关履行治安行政管理职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能。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对敌人专政职能和对人民民主职能。公安机关的专政对象是: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公安机关专政的手段: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
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的内容:依靠人民、保护人民、教育人民、服务人民。
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发挥专政职能基础条件。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的总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党和国家基本路线的顺利贯彻执行,是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目标。
公安权力是公安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威性行为。
公安机关的权力分为: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武装方面的权力、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行政处置权、监督检查权、劳动教养审批权、治安行政强制权。
刑事诉讼方面的权力:侦查权、刑事强制权、预审权、刑事惩罚权。
武装方面的权力:依法拥有使用武器实施管理、守卫、保护、制服、杀伤的权力,依法使用警械权。
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紧急排险权、交通管制权、现场管制权、戒严执行权。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
1、性质: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
2、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基本职能:对敌人专政的职能和对人民民主的职能(依靠人民、保护人民、教育人民、服务人民)
4、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5、基本职责的意义:有利于尽职尽责、防止失职行为,有利于依法办事、防止越权,有利于其他部门配合,有利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6、权力构成:治安行政管理、刑事诉讼、武装、紧急状态处置。
第五节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根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判断、选择题: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公安工作群众路线主要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居于战略地位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我国所有公安业务工作都必须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结合,主导方面是公安机关。
贯彻专门工作群众路线结合的方针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
1、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政治上保持一致
2、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地方党委的实际领
导
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堡垒作用
4、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公安机关自觉接受党委实际领导要做到四条:
1、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
2、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任务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
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
3、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
4、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