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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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民映山红问:外资、股份制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个人和单位社保缴费比例各是多少?

答: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下: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为缴费基数的20%,个人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五市目前按单位7%,个人2%的比例缴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0.5%-1.6%(差别费率),个人不缴费(三区五市的工伤保险自定费率)。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缴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雇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基本养老保险:20%(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其余由雇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11%(五市目前按9%。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其余由雇主缴纳)。失业保险:3%(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其余由雇主缴纳,非城镇户籍雇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0.5%-1.6%(差别费率),雇工个人不缴费。三区五市的工伤保险自定费率。生育保险:0.9%,雇工个人不缴费。

2、网民山林问:请问社保缴费比例个人交部分还是11%吗?

答:目前,在单位就业的参保职工,城镇户口的,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保险费比例之和为10.5%;农业户口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比例之和为10%。

3、网民心愿问:我现在自己投保,是按60%,80%还是100%缴纳?

答:根据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或60%为基数缴费。

4、网民nh1625问:我自己缴纳保险,听说缴的31%的比例中只有10%划入个人账户,那其他21%的部分在我以后领取退休金时,是否也考虑进去?

答:根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划账户规模统一调整为8%;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根据不同年龄按比例计入。

5、网民碧海蓝天问:在今年的缴费基数申报采取了多种申报方式,简化了申报手续,为参保企业提供多形式、多渠道、便利快捷的服务。听说今年要降低企业保险缴费费率,请问具体如何办理?

答: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省决定2009年有关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2010年延长执行一年,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降低50%,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优惠政策从2010年1月开始实施,截止到2010年12月。

6、网民feng4856问:原来在一家改制企业(股份制)上班,养老保险是集体一块儿上交,单位已倒闭,都多年没交了。老总自己都交不上了,我想自己交,该怎么办?

答:如果所在企业倒闭后,已办理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现在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企业一直未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现在需要带着《解除合同报告书》和《社会保险增减变化表》到企业投保所在的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办理之后即可自己缴费。由于《解除合同报告书》和《社会保险增减变化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应该找企业帮助。

7、网民wangming问:我是企业待岗职工,拿基本生活费需要交三险一金吗?

答:根据社会保险政策,只要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期间,企业都应按时足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8、网民心想事成问:灵活就业和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参保?

答:个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内四区十家交通银行代办点办理参保即可。

9、网民“L”问: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国家有明确规定,如果单位在没有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企业是否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单位招用职工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目前我市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时,需携带《招用人员就业备案花名册》和《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表》。

答: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每年企业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时,应通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若认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实,可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稽核中心反映。

11、网民春晓问:个人缴社保费,为什么只能到交通银行,而且只有十个网点,很不方便,有办法解决吗?

答:目前我市市内四区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委托交通银行办理。对于网点少的问题我们正在与交行协调解决。目前可在交通银行办理参保代扣手续后,后续存款可通过交通银行其他网点办理业务。

12、网民竹影清风问:我在07年的时候单位给交过3个月的保险,后来单位破产,我一直都没有再交,请问现在可以办理个人投保吗?可否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三险呢?我是非农业户口,如果交的话,按照什么标准来交呢?

答:在我市城乡从事自由职业等各类灵活性工作、有一定劳动收入或经济来源,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的人员,可在我市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应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您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内四区十家交通银行代办点办理参保即可。五市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13、网民hjw问:为什么养老和医疗保险要捆绑缴纳?能否分开呢?

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企业职工须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须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14、网民sky问:如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间有几个月断开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吗?

答: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期间有间断的,按规定可以将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缴费时间越长,养老待遇水平将越高。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间有间断的,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内的,可按规定补缴,因个人原因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将根据连续缴费年限分段计算应享受的医疗待遇,连续缴费半年以内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待遇;缴费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社会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的25%;缴费满一年不满二年的,社会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的50%;缴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社会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的75%;缴费满三年的,不再受上述分段支付待遇的限制。

15、网民柳丁问:我现已失业,可单位已经停产多年一直欠缴保险费,已经劳动仲裁和起诉法院了,可单位就是没钱交费,因为企业欠费我自己也不能办理个人投保,该怎么办?

答:对欠费的私营、外资企业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工商注销、吊销而关闭的、或是因老板逃逸无法寻找的,以及通过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出具法律文书判定补缴但无法执行的,可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暂时封存欠费信息,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企业按规定补缴欠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恢复欠缴期间的缴费记录。

16、网民小企业问:我们单位最近办公地点调整,想问一下参保注册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变动的,应该怎么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答:参保单位注册地址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变动的,需提报社会保险转区申请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无欠费后,每月28日至月底期间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跨区、市转移手续;其中,有退休人员的,需同时办理退休人员转区拨付手续,属网上银行缴费的,待转区后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17、网民小强问:同工同酬包不包括保险部分?和别人的保险缴费基数是否应该一致?

答:企业从业人员以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总额是指用工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都应作为工资收入,如过节费、劳务费、旅游费等。

18、网民阴天问: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基数按照单位发放的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收入。

19、网民ssyy问:青岛现行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否太低了点?

答:我市目前执行的最低缴费基数政策是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的,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能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0、网民王者问:企业不依据职工实际收入投保,随意确定后少交给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收费时,应如何认定?

答:根据政策规定,参保单位申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若发现单位未按规定给您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稽核中心进行投诉,由社保稽核中心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查。

21、网民qdww问:从5月1日开始,七区最低工资为920元,我公司现在还是实施760元的标准,投保基数也是76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答: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工资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2009年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16元/月,因此,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是1270元/月。

22、网民小飞问:单位投保的缴费基数过低,影响伤残补助金,该如何办?

答: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应以上年度实发工资总额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单位申报。年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若您认为本年度单位给您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实,您可以向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反映,由稽核部门进行核实,确属单位瞒报、虚报缴费基数的,会责令单位进行整改。

23、网民青岛人问:本人已到退休年龄,如果按青劳社【2009】96号文件投保,申请延长缴费,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按青劳社【2009】96号文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需延长缴费的,在参保人员满65周岁之前的延长缴费期间,以延长缴费各年度使用的在岗职工工资为基数;养老缴费比例为20%,医疗缴费比例:七区为11%,五市为9%。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65周岁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不满十五年的,差额年限可一次性补缴,缴费基数为办理一次性补缴时(65周岁时)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8%。

24、网民dove问:很多单位,签合同工资不真实,比如,工资发3000,但合同签1200元,企业的理由就是按最低的基数投保,这样合理吗?

答:企业的作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中订立的工资为基本工资,企业每月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订立的工资,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而不是劳动合同文本中订立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职工可以到基金稽核中心投诉。

25、网民xjs问:我是一名省外贸职工,今年55岁,工龄33年,因公司改制,近日可能与公司解除合同,成为失业人员,请问失业后怎么投保?办什么档次的比较合适?有什么保障或优惠政策?

答:与企业解除合同办理失业后,可继续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我市通过交通银行网点缴费。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费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11%的比例缴纳。为应对金融危机,缓解参保人员缴费压力,我市2009年出台政策规定,对以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自行选择以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80%为基数缴费。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缴费档次。

26、网民sheng问:前期养老保险补交从1999年5月-2009年10月为止,1985年-1999年之间的为什么不能补交?我们希望也能补交上以前未交的养老保险,以后退休时年限能连续起来。

答: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更多的本市户籍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内,2009年,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研究出台了有关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的本

市户籍人员,可以补缴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之所以规定补缴的最早时间是1999年5月(同时须满16周岁),是因为我市有关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的相关政策是从1999年5月开始实施的。

27、网民栀子花问:本人从1989年12月份工作,当时在单位是家属工,一直未给予投保,自2001年开始参加投保,至今为止已9年,若到退休年龄才12年,投保不够15年应怎么办?

答:如果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关于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延长缴费。

28、网民帮忙问:我单位被一家私企收购,准备对厂里的职工买断工龄。以后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么办?我已经工作32年了,但是还有13年才退休。听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够25年就可以不用交了,但是也可以继续交。如果不继续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与继续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同的待遇吗?

答:如果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停保后至达到退休年龄前将没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退休金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建议继续缴费。

29、网民老王问: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不能同时参加自谋职业投保?还是必须领完失业金后才能参加自谋职业投保?

答: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性工作的,可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委托的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参保手续,其他区市的,可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30、网民活在青岛问:按政策符合到青岛落户的外地无社保人员,落户后如何补交?

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补缴从事灵活性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最早为1999年5月(同时须满16周岁),以补缴期间我市历年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补缴各年度我市规定使用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对缴费困难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按规定加收利息。上述政策的执行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31、网民文文问:原来参加过农保,现社保缴费不够15年,能否将社保、农保的年限合并?

答:根据有关规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具有本市户籍满十年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关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衔接和相互转换政策,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市将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2、网民6789问:我1999年参加工作,单位一直没给投保险,现在想补上,单位说让我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从1999年5月补缴,请问单位补缴和自由职业者缴费,到退休后有多大差别?

答:自由职业者补缴政策的条件是在我市城乡从事自由职业等各类灵活性工作、有一定劳动收入或经济来源,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的人员。如果1999年参加工作,社会保险应该由企业办理参保补缴手续,不能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补缴。单位补缴需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自由职业者只能补缴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水平是由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33、网民可以补缴保险吗问:我是一名女职工,今年52周岁,之前在单位工作一共给投了3年保险,我这种情况,自己可以补缴吗?如果不能补缴的话,我之前投的养老保险不就作废了吗?

答: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参保人员已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具有本市户籍满十年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申请延长养老保险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延长缴费最长不得超过65周岁。对延长缴费至65周岁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不满十五年的,允许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后办理退休手续: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长缴费的确认手续。

34、网民涛问:养老和医疗保险停交一年,补交的话有没有滞纳金?

答:若中断缴费期间从事灵活性就业,可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补缴条件的,补缴时按规定补收利息,没有滞纳金。若是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应按规定补缴,补缴时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补收利息,没

35、网民小鱼儿问:我于2005年9月-2008年2月期间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半多时间,而公司只给我缴纳了1年的保险费,我现在已经离职两年多了,我现在还能否要求公司为我补缴欠的保险费吗?我主张权利的期限最长是多少?

答: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原所在单位持职工工作期间发放工资的原始财务凭证原件、复印件和《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到福州南路8号二楼市劳动保险办基金统筹处申请补缴。

36、网民燕子问:我是农村户口,原先单位破产了,现在我的保险由我自己缴,同时我在村里又缴了一份,请问我同时缴两份可以吗?

答:根据政策规定,同一时间不能同时参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

37、网民宋女士问:我从1975年初中毕业就在李沧区某村劳动,到1997年随丈夫农转非,2000年李沧区全部农转非,2001年户口在村里的全部都投上了养老保险,而我们的户口已经迁走,村里就不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这样我们在村里劳动20多年的工龄就补不上了,我今年已经50岁了却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答:我市关于农工商从业人员参保的政策已于2004年7月废止,建议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8、网民在职职工问:我单位欠缴保险费10多年了该怎么投诉?

答: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应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进行催缴,经催缴仍欠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欠费情况报劳动监察部门,由劳动监察部门下达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令,对超过责令期限仍然欠费的,按规定下达处罚告知及处罚决定书,仍欠费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法目前尚未公布,待公布实施后,将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39、网民打工人问:我在青岛工作7年了,养老保险是由中介给交的,中介把保险交在外地(省内),现在我想往青岛转,中介一直在推说青岛现在不接收外地的,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户口是青岛市的,可以办理保险转移;如果是外地的户口,受年龄限制: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0周岁,按规定青岛市不接收养老保险转移。

40、网民1234846问:我是08年的大专毕业生,现在已经过了改派期,刚从外地到青岛工作,人才市场说这属于人才引进,要过三年以后才能将人事关系调到青岛来,那如果现在开始交保险,以前在外地交过的保险也要三年以后才能转过来吗?

答: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只要在青岛参加缴费,即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养老保险申请,不需等到三年以后。

41、网民1212问:省外转移社保到我市,省外的单位和个人交的都能转移吗?

答:按照2010年1月1日出台的全国统一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规定,正常缴费账户转移金额的计算方法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即1998年1月1日之前只转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所得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42、网民泰安问:我在青岛的保险于08年8月份没再交过,现在外地工作,想把保险转移到外地,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单位已拖欠的保险费怎么办?

答:省内转移需要转入地出具《养老保险转移函》到转出地申请转出,将转出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单》给转入地;如果单位拖欠保险的话,应由单位补齐欠费后再将保险转移到外地。

43、网民夜色雕塑问:我原来在济南缴纳过保险,但没有办理转移,现在回到户籍地青岛,处于失业中,能否把济南的保险转过来?

答:在济南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青岛,目前应当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具体手续到社保机构委托的交通银行办理,然后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手续,打印《转移联系函》,持《转移联系函》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将转移单交到我市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医疗保险目前不能办理转移手续,根据我市规定,转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

44、网民4333问:朋友在青岛和外地都同时缴纳保险,时间段相同,能否合并在一起?

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劳动者在多个地方流动就业,但其养老保险关系在同一时期应当是唯一的,而不能是多重的。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重复缴费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45、网民倪妮问:我原来在外地交养老保险,现转到青岛,但是在网上查询的养老明细转过来的数值为0,退休后有没有影响?

答:目前社保系统对外地转入只按月显示缴费基数信息,对养老个人账户缴费明细不按月显示,转移金额在录入当月进入个人账户,对退休后没有影响。

46、网民助助问:我父亲已在外地办理退休,但子女都在青岛工作,能否把父亲的养老关系转到青岛,在青岛领退休金?

答:按照国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办理转移。所以,目前只能继续在原退休地领取养老金,或者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异地支付。

47、网民coffee问:我以前在烟台工作,户口和人事关系也在烟台,已在烟台市办了失业证,现在想把人事关系和保险转到青岛,需要什么手续?

答:在青岛就业,应先由用人单位办理招用工及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在青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开设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后,向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48、网民邻居问:我现在在胶州上班,下周要到城阳上班,这种情况如何办理保险和个人档案转移,都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答: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已实现全市联网。参保人员在本市跨区、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需由新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经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给予办理社会保险转移。

49、网民山红问:如果我现在被公司解聘了如何转移保险?

答:若需要将在青岛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至外地,应先到在青岛参保所属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单”,持“缴费凭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接续,若转入地属外省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为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入地属本省其他地市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移函”,持“转移函”到我市参保所属区、市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50、网民h4878问:户口在胶南,还有三年就到退休年龄,想把养老保险由外地转过来并办理退休,现在由中介代签合同、代缴保险,这对转移有影响吗?

答:由于是青岛市户籍(胶南),所以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如果你在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在我市参保缴费,即可将在省外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到青岛。

51、网民深谷问:哪些人员可申请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

答:按规定参加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因在职死亡、出国定居取消而中国国籍等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可申报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

52、网民往事如风问: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职死亡一次性支付标准为职工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出国定居而取消中国国籍的人员一次性支付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

53、网民阳光地带问: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参保缴费和停保手续?

答: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时复印件,到应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委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终止委托的手续。

54、网民清晨问: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养老资格认证手续?

答:有2种情况:(1)青岛户籍,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每年由户籍所在街道保障中心邮寄认证函到退休职工居住所在地,由退休职工到居住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确认盖章邮回。(2)青岛退休,异地户籍安置的退休人员,每年9月1至11月30日每年由我市退管处邮寄认证函到退休职工居住所在地,由退休职工居住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确认盖章邮回。

55、网民源动力问:我单位刚刚成立一家私营企业,现在想参加社会保险,请问如何办理?

答:新成立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开户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常见的参保人员所关心的及遇到的和将要遇到的的问题做一个知识">总结.一.关于医疗保险,二关于养老保险 问:有些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对他们过去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措施? 答: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研究后会制订专门的办法,届时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问: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口,深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 答:①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②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③参保人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④暂时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确认参保权益,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能否“延缴延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户籍居民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延缴延退”继续参保,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手续。目前,我市“延缴延退”的政策只适用于户籍人员,不适用于非户籍。 问:招工、随迁、购房入户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在原户籍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现在已经与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合并,其之前的年限是否也可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 答: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条例修订后,此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金华市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并加载金融功能,面向金华市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 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具备一般银行借记卡功能。 二、社保卡是什么样子?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而社保卡卡号为随机产生的号码。金华市区社保卡正面为国徽图案,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反面印有个人信息和个人金融账户对应银行标志、银联标志。卡上装有集成电路芯片,记录持卡人的社会保险信息。卡反面的下部还有一串数字,为金融借记账户的账号,在这串数字的后面装有隐形磁条,供金融借记账户使用,同时装有金融IC 卡芯片。 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1.持卡就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持社保卡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刷卡就医购药。 2.待遇结算与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直

接汇入社保卡关联银行帐户中。 3. 金融服务。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关联银行办理激活[启用]手续),可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刷卡消费等。 4.持卡交费。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会保险缴费的代扣账户。 5. 就诊识别。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社保卡直接可以替代“就诊卡”使用。 四、为什么要在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 答:2011年5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方式,减少直至取消业务办理中的现金结算,区、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要采取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支付的形式。 2011年7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提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有利于参保人员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金融服务,保障基金运行安全,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保卡普通具有金融功能的目标。 五、社保卡和医保卡、条码卡用途有何区别? 答:一是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而持医保卡或条码卡人员跨参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 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 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 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 制度。 2、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 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哪些情况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应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的电子凭证,目前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卡的全部功能。 二、社会保障卡有什么功能? 答:社会保障卡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信息查询。利用社会保障卡通过服务网点、授权自助终端查询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社保待遇核定和支付情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和消费情况等。 (二)社保缴费。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实现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保缴费。 (三)待遇领取。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为持卡参保人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补贴。 (四)费用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 (五)金融功能。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适用于国内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ATM 机或POS 机。 (六)扩展应用。随着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将逐步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社会保障卡的合作银行包括哪些? 答: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申领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由选择其中一间作为自己的开卡银行,银行一经选择确定不作更改。银行与参保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涉员工选择银行,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社会保障卡的发卡对象有哪些?该卡要缴费吗? 答:社会保障卡的发卡对象为:在顺德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含职工及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等)一人一卡,实名领用。社会保障卡按照20元/张的缴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五、我区社会保障卡采取何种方式发放? 答:我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将以向参保单位批量发放为主,合作银行零星发放为辅,分阶段进行。 批量发卡对象为参加我区社会保险(含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且参保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单位参保人员。 零星发卡对象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保人数少于10人的单位参保人员等。 批量发卡将分单位、分社区逐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社保网站、单位、社区(小区)的通知。 六、领卡流程 单位批量领卡流程 个人零星领卡流程 七、申领人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申领人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申领。 1、数码证照:《申领表》上无相片的参保人,及不愿意使用《申领表》上

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月月比真题及个人答题技巧(仅供参考)

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月月比真题个人得分技巧说明: 1、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试题中,日日学题目建议大家每天学习35题以上,并且不要切换学习内容(不同题型可以切换),否则可能做满30题也得不到2分。 2、周周练题目每天可以答题5套,但是只有得分前2的两套才计入积分,如果连续两套得分都是30分满分,就不需要继续做了(有时候29分也能接受的话,每天做两套即可)。可以把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的题库合并成一个,方便搜索(百度不让我上传题库不知道原因)。 3、月月比。从6月开始,所有人的题目都不再相同,周六和周日题目也没有重复,无法等待标准答案,只能靠自己答题。十分钟答题50道,时间紧任务重,全部靠搜索肯定来不及,重点在于平时知识的积累,必须保证一半以上的题目一眼看上去就知道答案。其实,月月比50道赛题中三分之二以上的题目在周周练题库中是有的,但是说法上会有变动,或者增加了空格等,直接整句话复制搜索是找不到答案的,建议大家熟悉题库,力争一眼看上去就知道答案。如果想考高分,那就要靠另外的三分之一的题目,这些题目有的比较刁钻,有的甚至需要计算,大家一定要注意审题,不要被误导,我的经验是把周周练题库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某

些新闻解答全都汇总起来,确实没有把握的题目就复制部分关键字进行搜索,一般是可以找到标准答案的。(如果单位有人答题熟练并且和你关系较好,也不是不可以请他站在旁边指教或者帮助答题:)) 4、以下是我搜集到的部分真题,建议大家熟悉熟悉,一般碰到了就是送分题了,不会有选项顺序和答案变化。 1、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如发生在3年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错 2、劳动者依法享受探亲假、婚丧假、节育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视为正常劳动,但带薪年休假假期除外。错 3、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只限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错 4、按照现行规定,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可以是(ABD)年 A3 B2 C4 D1 5、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保补贴范围,扩大到离校(B)年内未就业高效毕业生。 A3 B2 C1 D4 6、A省人才中心实行了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其在接收某企业员工小张的档案时,发现缺少核定小张学历学位的材料。该人才中心正确做法是(BD) A 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后,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 B 与原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 C 拒绝接收 D 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 7、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C)确定本省调整比例。正确的选项是: A 5%; 下限 B 5%左右;下限 C 5%;高限 D 5%左右;高限 8、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备案时所需材料包括(BCD)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答: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答: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强制单位和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

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其中,企业包括所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外地工、农民工也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5、我市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怎样? 答:(1)企业及其职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7%,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4%,雇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2%;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6、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缴费工资11%的规模记入参保人个人名下的养老保险账户,账户储存额包括了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拨记入的数额及利息;从2006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专用于计发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抢答题选择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抢答题选择题(31题) (一)选择题(31题) 1.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如下手续(ABCD) A、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B、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 C、提供符合社会保障卡标准的电子照片或到指定地点采集电子照片 D、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的区别(ABCD) A社会保障卡是采用国家标准的接触式CPU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卡内信息更安全 B原医保卡大都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发行,往往采用存储记忆卡。 C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 D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3.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老弱病残、出国、意外事件等处于特殊情况下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ABCDEF)等业务。 A社会保障卡补(换)卡B社保账户挂失C解除挂失 D密码解锁E密码重置F注销 4.持卡人连续(A)次输入错误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社保账户将被锁定。 A、6 B、5 C、4 D、3 5.临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C)个月。

A、5 B、4 C、3 D、2 6.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享有(ABCD)等优惠。 A、免收年费 B、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C、免收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 D、免收卡挂失费 7.下列哪些个人信息印刷在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卡面上?(AD) A、姓名 B、性别 C、民族 D、社会保障号码 8.近年来,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快速推进,社会保障卡已成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全国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总目标可以概括为(C) A、“三个全覆盖” B、“三个100%” C、“一卡多用,全国通用” D、“发一张、用一张、用好一张” 9.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以“一卡多用,全省通用”为总目标,到2016年底,河南省要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100%”。其中,“三个全覆盖”的具体含义是(ACD) A、社会保障卡发卡对象覆盖全部参保人员 B、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全覆盖 C、金融服务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 D、社会保障卡应用覆盖人社全部用卡业务

社保卡-养老保险知识试题及答案

社保卡养老保险知识试题及答案 —、必答题(33题) (一)判断题(19题全对) 1.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为8% 3. 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由最初只覆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及职工,逐 步明确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且已经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5. 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过去要负担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和人员管理工作。为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6. 我国从2003起开始实施“金保工程”,目标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全国 计算机联网运行。目前,已初步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的中央和省级联网、省级和市县的联网。 7. 企业年金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 8.197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公布的 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目前这两个办法仍然是退休退职政策中的基础性文件。 9.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岁退休,女年满55岁退休。 10.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全国转移接续。 11.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3.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14.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5.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6. 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 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 时间为准。 17. 参保人员到国外、境外定居或者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18.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填空题(14题) 1.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社保知识问答》word版

社保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中断劳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收入时,由国家和社会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两者的区别: (1)性质、作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其作用是实行国家法律所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商业保险是自愿性、赔偿性的,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2)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保险,属经济立法范畴。 (3)保险费的筹集办法不同。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统一费率征收。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原则,保险费率视险情和待遇而定。 (4)给付办法不同。社会保险一般根据工作年限、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水平等条件,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办法给付,但要服从于保障生活的目的,最低标准要保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办法,没有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规定。 (5)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其所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工作。商业保险由各级人民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由金融企业进行自主经营,根据自负盈亏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涉及社会服务。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概念范围比社会保险更广泛。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除社会保险外还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 4、什么是老龄化、老龄化对社会发展有什么影响? 老龄人口增多到占总人口相当的比例,谓之老龄化。国际上公认,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比重达7%以上,视为老龄化的开始。 老龄化的发展给社会保险事业带来严重影响,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可以概

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对策措施

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对策措施 (1)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身份壁垒,让农民进得来现行户籍制度是导致农民与市民分割的根本原因。必须进一步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为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实现身份转变扫清障碍。一是改革附加在户籍上的就业、社保、教育等功能,让农民与城市市民享有同等待遇。二是对入户主城区、6 个区域中心城市、区县城、中心集镇的农民,实行分类指导,降低学历和收入等入户门槛。在此基础上采取梯级推进方式,逐步放开小城镇、县城、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户口自由迁徙,最终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的户口自由迁徙。 (2)完善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让农民留得下要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提高潜在转移群体的综合素质。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有效整合劳务、教育、劳动等部门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学校提供培训资源、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培训机制; 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意向等,量身订做培训方案,变短期培训为中长期培训,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转移就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真正让农民有一技之长,在城镇能稳定就业。 (3)健全社会保障及救济机制,推行以承包地换社会保障,让农民稳得住建立完善的、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消除转移农民的后顾之忧,促使他们自愿放弃在农村拥有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等资源,自愿转为城镇居民。一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实行以经济补偿或换取社会保障的形式,鼓励进城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鼓励支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农村土地流转集中利用和以土地入股、合资合作的形式流转土地; 探索在农村征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集体资产,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发展权和公共建设需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处分权的统分结合机制; 建立农村土地荒芜处置办法,收取荒芜费,提高农村土地闲置成本,促进土地的退出、流转和利用。二是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期权制度。参照重庆市国有土地级别规定,将全市各区域农村宅基地合理确定级别参数,并以此将全市宅基地面积折算为全市流通使用、不改变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期权指标。 (4)改革现行住房政策制度,推行以宅基地和农房换城镇住房,让农民住得起建立有利于农民进城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实现农民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安居才能乐业,也才能自觉融入城镇,真正成为城镇的一员。①固定住所既可是一定面积的自购房,也可是一定面积、租赁一定年限以上的租赁房。②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及住房处置机制,增强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后解决住房的能力。③农民成为城镇居民后,按规定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廉租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等待遇。 (5)推进立法进程,创造公平法制环境,让农民成为城镇居民有法可依加快立法进程,是推进农民成为城镇居民的重要保障。在立法指导思想上,要树立城乡一体的观念,不能有人为的歧视和政策障碍。要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和出台推进农民成为城镇居民的法规和政策。要针对农民进城后的社会保障和各项经济、政治权利保障,以及农民宅基地、农房、承包地等问题制订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各项保障措施和行为,明确农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的具体处置程序,以及农民个体、集体、区县乡镇政府以及相关单位的权利、义务和关系 三、政策思考 虽然广州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 年1 月21 日)上走

济南人问的最多的7个社保问题有答案了

社保应该是大家接触得最多,但又了解得最少的民生问题之一,平常可能很多人的社保都是由单位社保专员来操作的。这篇文章我们就来总结一下,关于济南社保最常见的7个问题,肯定有你想问但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单位职工要去外地工作,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该如何办理? 职工可以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个人用户”板块,登录以后,就可以打印出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职工取得这两个凭证以后,到当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即可。 ?单位本月已缴完社保费,现有一个员工入职,如何给他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在职工入职30天以内要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单位从员工入职开始30天内为职工缴费是完全合法的。 但如果单位想从本月给职工缴费,就应该按如下操作:以8月为例,单位在8月份缴完费以后,在网上办理增员手续;增员完成以后,通过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功能进行补缴、申报;完成后,到社保局大厅刷卡缴费即可。 ?我缴纳的是职工医保,但是没有卡,怎么办理住院?

无卡状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社保卡正在制作和办理过程当中还没有领取;;第二种是社保卡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不慎丢失。 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可以持身份证在社保局办理无卡就医。社保卡丢失的这种情况需要提前进行社保卡挂失,挂失不仅仅是为了无卡就医,更重要的还能保障个人的财产安全。 ?听说社区门诊有给职工医保参保人发免费药,这是官方的还是企业活动?我们能相信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只要是签约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参保人就可以领取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7种免费药。 ?听说报销生育保险可以不用提供单位介绍信了,还是得由单位来办理报销手续吗? 现在确实减少了这个材料,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以及家属都可以前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病住院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医疗保险费可在您的失业待遇中进行扣除,这样就可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就医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照工伤医疗的相关规定进行治疗。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是不是对社保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社保知识,可以咨询众诚人力。济南众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

医保知识问答

医保知识宣传材料 第一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1、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什么方针 答: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问: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4、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如何配合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5、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保相关文件及服务协议相关知识 ☆6、问:2010年社平工资是多少 答:201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随上年度社平工资调整而提高:社平工资由36453元/年(3038元/ 月)调整为40284元/年(3357元/月)。

☆7、问:本医保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补助和个人缴纳各多少 答:自201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8、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应执行什么原则和哪四个合理 答: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质量,不得夸大病情,重复或滥用检查、治疗等。 ☆9、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用量有何要求 答: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根据病情开具处方,确保医疗安全。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必须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理由。 ☆10、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解除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答: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规定,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一) 乙方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取消定点服务资格的,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甲方解除服务协议; (二)在最近三个医保年度内因医保违规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乙方在医保年度内伪造门诊病历或处方达40人次,伪造住院病历达20例次的;

社会保险问答

甘肃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⒈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及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⒉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非盈利性的特征。 ⒊社会保险分为哪些种类? 《劳动法》依据劳动风险的原因和性质把社会保险划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类。 ⒌哪些人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 凡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什么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有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⑴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社会契约的各项准则,主要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商品经营的基本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社会保险一般通过社会立法,强制所有的法定对象必须参加;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通过保险契约确立双方的商品交换关系。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机关或官方的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则由保险企业来经营。 ⑵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着重于保障基本生活,因而层次较低;商业保险讲究的是经济补偿,因此层次较高。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商业保险对象不限。社会保险具有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在交纳费用和享受待遇方面都对低收入者有利;商业保险不具有这种职能。 ⑶运行机制不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只是社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常由单位和社区的缴费以及国家财政拨款弥补其不足;商业保险的保险基金完全由投保人的保险费构成。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在机会均等上,只要达到最低限度的缴费记录,便可享受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而与缴费多少没有直接的比率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表现在保险金与保险费的对等比率关系上,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社会保险的长期待遇是随工资提高和物价上涨而相应调整的,商业保险在规定的投保期中保险费与保险金的比率是相对稳定的。 ⒏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⑴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⑶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⑷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⑸立足当前和面向未来相结合的原则。 ⒐实行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有什么意义?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物质保障制度。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保证其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⒑什么是养老保险?

女职工三期常见问题

[知识讲解] 在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权利在实践中很难能够依法得到切实保障。以下是常见的20问题! 1、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女职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知道在自己合同期内怀孕了,如何处理? 3、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有何风险? 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相关费用如何承担? 5、能否以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影响正常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6、用人单位真的不能辞退三期的女职工吗?(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能否辞退?) 7、女职工未婚先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能否辞退? 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10、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女职工工作岗位? 11、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女职工劳动报酬? 1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不得结婚”“不得怀孕”条款的效力? 13、怀孕的女职工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能否做辞退处理? 14、女职工怀孕后连续请病假,怎么办? 15、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加班? 16、女职工哺乳期内如何请假? 17、女职工的产假、难产假、流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18、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 19、用人单位能否安排三期女职工上夜班? 20、公司解散,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其权益怎么保障?

1、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女职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知道在自己合同期内怀孕了,如何处理? 答:虽然劳动合同期满,而且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员工也未告知怀孕的事实,但鉴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女职工已怀孕,加上女职工在受孕后都有一个待发现的过程,从客观受孕到主观认识到已经怀孕,本身就有一个时间过程。因此,即使已经办理完终止手续,劳动合同也到期了,因法律规定,女职工三期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双方应恢复劳动关系至三期期满之日或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 3、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有何风险?答:因“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并不是基于劳资双方均具有顺延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续延为法定续延,是用人单位不得不履行的法定责任,其在法定顺延期间的用工义务也有法律予以了明确的规定。这与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约定顺延合同至某一时间截然不同,后者是约定顺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主动完成,双方必须通过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因此,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只需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向劳动者送达或决定,告知其劳动合同因三期而顺延至三期结束,并要求员工在书面通知上签收确认,而不必订立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订立一个新的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至到三期期满之日终止,会被认定为签定了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三期期满需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针对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顺延的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对工资结构具有明确划分,并约定产假期间可只发放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可以签定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员工在三期期间可以享受的假期、工资、福利等。 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孕检相关费用如何承担? 答:《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

社保知识社会救助知识问答考试卷模拟考试题.docx

《社会救助知识问答》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什么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 2、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3、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4、哪些情况下,户口不在当地的困难群众也可在当地申请低保救助?( ) 5、哪些特殊情况,不予低保救助?( )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6、低保家庭收入如何核算?() 7、哪些收入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8、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中,被赡(扶、抚)养人与赡(扶、抚)养人收入如何计算?() 9、低保标准如何确定?() 10、如何核算家庭低保金?() 11、哪些情况可以视情减发低保金?() 12、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救助?()

13、低保救助审查、审核、审批手续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14、低保对象如何领取低保金?() 15、低保对象如何实行动态管理?() 16、什么是分层分类救助制度?() 17、什么是低保边缘对象?() 18、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边缘救助?() 19、什么是五保、“三无”对象?()

20、如何申请五保、“三无”供养?() 21、五保、“三无”对象的供养方式有哪几种?() 22、五保、“三无”对象享受国家哪些照顾?() 23、灾害救助对象有哪些?() 24、如何申请灾害救助?() 25、哪些对象可申请临时性救助?() 26、如何申请临时性救助?() 27、贫困大学生有什么助学政策?()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何区别?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人寿保险则是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按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具有赢利性质。 二、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人寿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其作用是投保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发生人身事故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实行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相联系或对等原则。而人寿保险实行的是自愿原则、盈利原则、赔付与交费对等原则。 四、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着眼于长期性的基本生活保障,给付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人寿保险则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大小,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五、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人寿保险则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 六、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属于劳动或行政立法范畴,人寿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答: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组成。 社会保险有何特性? 答: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 缴费单位包括哪些?

深圳社保的“五险一金”知识大全、常见问题集锦

深圳社保的“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企业参加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链接相关调整 国家统计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养老保险与综合医疗保险: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 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调整为2523元。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 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 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 备注: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适用范围:①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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