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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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职业技术学校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2)

第三章领导体制 (3)

第四章决策机制 (6)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7)

第六章组织机构 (9)

第七章学生 (10)

第八章教职员工 (12)

第九章投入与保障 (13)

第十章学校和社会 (15)

第十一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XX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XXXXXXXXXXXXX;

第四条学校由XXXX举办,XXXXXXXX主管。

第五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权利义务。

第六条学校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XX、面向全省,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第七条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形式,实施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同时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学校坚持突出学前教育专业特色,形成以教育类专业为主,信息技术类、消防工程技术类、机电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根据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需要,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第八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师生为本,依法治校,改革创新,

开放合作,民主监督,科学管理,保障专家治学。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第九条学校举办者依法管理学校,指导学校章程建设,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支持学校参与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指导学校改革创新、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开展校企合作。

第十条举办者依法保障学校自主办学、自主管理,监督学校办学行为。支持学校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受非法干预。

第十一条举办者根据党政干部管理规定,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支持学校党委自主负责内部组织机构干部任免。

第十二条举办者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及组织机构,自主聘任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举办者动员各类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办学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办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制定招生方案;

(二)根据教育部制订的专业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以及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决定学生考试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

(三)根据上级政策,自主评聘教师及其他职工,决定教职员工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对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合理设置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内部组织机构;

(七)自主管理和使用国家及地方政府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其他由学校合法取得的资产;

(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活动,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二)以育人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职能,完善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接受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学生、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五)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校园良好秩序;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领导体制

第十六条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第十七条校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负责干部的选拔、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和教育、培养、考核及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扬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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