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达标考核办法全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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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华电工[2004]496号
关于印发《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
办法(2004年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贯彻火电建设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火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火电建设的新形势和集团公司的建设管理体制,参照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我们组织编制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004年版)》。
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
附件:《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4年版)》
(此页无正文)
二○○四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火电达标投产办法通知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4年7月9日印发
附件: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4年版)
目录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4年版)
附表1:火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考核项目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考核项目二: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考核项目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考核项目四: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
考核项目五:工程资料与档案管理
考核项目六:工程综合管理
附表2:火电机组达标自检和年度考(核)报告表
附表3: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自检和年度考(复)核表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004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火电建设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火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实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下同)工程建设目标,即:切实做到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目标可控在控;保证把每一个工程建成达标投产、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优良工程。
结合火电建设的新形势和集团公司的特点,参照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独资、控股建设的、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常规燃煤火电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达标投产考核必须以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
司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规定以及有关项目的审批文件、设计资料、相关合同等为依据。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都必须坚持工程建设“安全可靠、成熟先进、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加强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严禁以达标为名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不得做表面文章,不得搞形式主义。
第四条采用进口设备的工程,凡与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关的项目,均应同时满足合同和本办法的相应要求;
国际招标的土建和安装工程,均应同时满足合同和本办法的相应要求。
第五条项目法人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制定达标投产实施细则,并报送集团
公司备案。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六条火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工作采用年度考(复)核与机组投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年度考(复)核时段为上年11月底至本年11月底。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年度考核自检,根据本办法的要求于当年11月底上报自检报告(包括电子版),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对各在建火电项目进行考(复)核。
第八条每台机组投产后,项目法人应尽快组织进行达标投产自检,并于试生产期结束后1个月内向集团公司提出自检报告和达标投产考核的申请(包括电子版)。
集团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法人的申请,在收到项目法人考核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机组的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九条集团公司也可委托有条件的分公司等其他单位
主持达标考核工作。
第三章申报机组达标投产考核的必备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建设至机组投产,项目法人每年进行了年度自检,按时提交上报了自检报告;集团公司均进行了年度考(复)核。
第十一条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
威胁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经解决。
第十二条已按现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原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和相关的规定完成了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项目等全部调整试验工作,并移交生产。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期未发生一次性3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第十四条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单位工程
优良率达到90%以上。
第十五条达标投产自检时,各考核项目的单项得分率达到80%以上。
第十六条考核期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300MW级及以下的机组必须超过70%,300MW级以上的机组必须超过65%。
第四章考核项目和评分原则
第十七条考核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土建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安装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工程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综合管理等6项。
第十八条各考核项目的标准得分分别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50分、“土建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 100分、“安装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150 分、“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200 分、“工程资料与档案管理”100 分、“工程综合管理”200 分,总标准分为 900分(达标投产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详见附表1)。
第十九条对各考核项目中的子项不设扣分限额,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
第二十条量化的考核指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界定的条件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者,应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达标资格。
第二十一条对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数量和计量单位等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评分结果按分项得分率和总得分率统计。
第二十三条年度考(复)核得分直接采用当年度得分率,机组投产年度的考核得分率是:当年度考核得分率占60%,历次年度考核得分率的平均值占40%。
第五章达标投产自检
第二十四条年度考核和机组投产考核的自检由项目法人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
对于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未实施的项目按不扣分即得分的原则进行
检查、评分、计算得分率。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组织自检时必须实事求是,对自检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自检时,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扣分,并分析扣分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七条自检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工程任务、建设规模、总体布置、各主要建筑物和主设备特性,项目股东、股比情况,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情况,标段划分及承建单位,主要工程建设合同的目标及完成情况等。
二、工程进度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展、投资计划与投资完成等情况。
三、上次年度考(复)核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根据工程建设阶段确定的不参与考核的项目以及有关说明。
五、在建设过程中落实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情况及本次自检情况,包括各分项考核情况,成绩和问题,扣分说明及主要原因等。
六、改进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措施。
七、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八、填写自检考核表(见附表2)。
第六章考核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八条达标投产考核小组在进行年度考(复)核和机组投产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考核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年度考(复)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工程概况:工程任务、规模、各主要建筑物特性,
项目股东、股比情况,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情况,标段划分及承建单位,主要工程建设合同的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建设计划要求与实际进度等情况。
三、上年度考核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建设中实施达标投产情况及本次自检情况。
五、本次考(复)核情况:考(复)核综述和各考核项目分项考核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得分率、扣分说明及主要原因等。
六、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七、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八、填写年度考核表(见附表3)
第三十条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工程概况:工程任务、规模、各主要建筑物特性,项目股东、股比情况,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情况,标段划分及承建单位,主要设备供应单位,主要工程建设合同的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历次年度考核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评价。
三、对建设过程中实施达标投产情况及历次自检情况的评价。
四、本次考核情况:考核综述和各考核项目分项考核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得分率、扣分说明及主要原因等。
五、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考核意见。
第七章奖罚办法
第三十一条凡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并按规定提交达标申报材料的火电机组,经集团公司审核认定后,命名为“火电工程达标投产机组”,统一颁发奖牌,并根据项目法人的建议,对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运行等单位分别颁发证书。
第三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对工程达标投产做出贡献的参建单位人员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以体现优质优价。
第三十三条达标投产机组及其受奖的参建单位名单,将定期在有关媒体上发布。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在工程招标中,对具有集团公司系统内达标投产业绩的参建单位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的优惠。
第三十五条对达标投产工作中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与
实际严重不符,经核查属实的工程,或已获得命名,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设备、火灾等事故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命名并收回奖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附表1:火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考核项目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得分:150分
考核项目二:土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得分:100分
考核项目三: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得分:150分
考核项目四:调整试验与技术指标标准得分:200分
考核项目五:工程资料与档案管理标准得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