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管腔内支架胆道产品说明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
YZB/国 0511-2003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3460123号
产品规格型号:支架直径:8~10(mm)
支架长度:40~80(mm)
支架标示直径是支架中部的直径。支架的形状及规格尺寸可依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按合同订制。 产品技术说明(产品描述):
1. 产品的材料:钛镍形状记忆合金。
2. 特点:钛镍形状记忆合金的特性,使它在导管、内窥镜等器械的帮助下,易于到达病变部位,释放出来,恢复其记忆形状,扩张病变部位的通道,达到治疗效果。这种技术目前在介入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2.1 支架用钛镍形状记忆合金制作,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介入管腔安全无毒;
2.2 支架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可长期置放;
2.3 支架具有良好的柔韧性,能顺应管腔的自然弯曲;
2.4 支架具有记忆特性,可在0~50C 下变形至细小易于放置,变形的支架在体温下即自行恢复至原设计的尺寸;
2.5 支架具有超弹性,能持久的保持稳定的张力,与管腔壁紧密贴合,维持管腔通畅;
产品使用说明: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
1. 适应症:
本产品临床适用于胆道的支撑。
2. 操作说明:
1) 使用前,需事先诊断患者的病情是否符合使用本产品的要求,确定使用产品的型号和规格尺寸,以选择适当的支架。支架长度建议选择超出病变部位两端各1㎝。
2) 操作说明:
(1) 常规行经皮穿刺胆管造影(PTCD)或内镜检查,了解病变部位、范围和长度,选择合适型号(直径和长度)
的胆道支架。
(2) 产品以无菌与非无菌两种方式提供。
a. 无菌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方法,标签中注明“灭菌日期和有效期至”字样;
b. 非无菌产品:标签中注明“产品未消毒,手术前请消毒后使用” 字样。建议手术前用75%的酒精浸泡15分钟以上消毒,或按内镜消毒规程消毒;
(3) 确认支架安装正确且输送器的安全锁锁死(如果有安全锁)。
(4) 根据操作需要,选择经皮肝穿放置支架或经十二指肠放置支架。
(5) 小心地沿0.035〞导丝把装有支架的输送器送至胆道狭窄部位,使之完全通过狭窄处(支架远端通过病变
部位)
。如果必要,在植入支架前,可先沿导丝导入球囊导管在阻塞或狭窄处进行反复扩张。
(6) 反复造影确定位置准确后,逆时针松开输送器安全锁(如果有安全锁)。在透视或内镜监视下,后撤输送
器外鞘,释放支架,使其支撑在狭窄处。
注意:1、后撤外鞘,禁止前后推拉内芯。(在定位过程中,严禁推拉内芯,避免支架移位)
2、反复确定支架的位置后再释放支架。支架一旦完全释放,将无法再收回。
(7) 小心撤出导丝及输送器。再次造影,了解梗阻改善情况,必要时再次用球囊扩张后置入另一个支架。用明胶海绵封闭肝内通道。手术完成。
3)并发症及处理方法
早期并发症:1. 胆管炎:术后应用抗生素。
2. 胆汁腹膜炎:操作时,应避免粗暴操作。一旦发生,应立即外科手术处理,术后应用抗生素。
晚期并发症:1. 支架再阻塞:疏通后,考虑在原支架内再置入一支架。
2. 支架位移:少见,若发生,可考虑再置入一支架。
3. 支架所致的胆道或十二指肠损伤,损伤可形成溃疡甚至穿孔,少数发生胆管穿孔,引起胆汁
腹膜炎,小的穿孔因有网膜包绕,可无临床症状,一旦出现临床症状,应即使手术,预防方
法主要是避免粗暴操作,另外在十二肠内支架留置长度不宜过长,避免摩擦十二肠壁。
4. 术后第5天,第15天,第30天应检查了解支架置入后的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禁忌症:
下列情况不宜使用本产品:
1)严重碘过敏者。
2)有不可纠正的严重凝血功能障碍者。
3)同时合并需要外科手术的胃十二指肠梗阻者。
4)大量腹水者为相对禁忌症。
5)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
4. 供货方式及有效期:本品以无菌与非无菌两种方式提供。
无菌产品:须注意“灭菌日期和有效期”,在效期内使用;
非无菌产品:标签中注明“产品未消毒,手术前请消毒后使用”字样。建议手术前用75%的酒精浸泡15分钟以上消毒,或按内镜消毒规程消毒。
产品自生产日期(非无菌产品)或灭菌日期(无菌产品)起,有效期3年。
5. 产品与置入器配套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置入器应为无菌状态提供;
2.置入器的规格尺寸应满足支架规格尺寸的要求,放入置入器后,支架应推放自如。
6. 贮藏条件:
本品应贮藏在凉爽通风及无腐蚀气体的地方。
7. 警告:
7.1本品仅限专业医生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避免使用不当、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的非产品质
量事故。
7.2 本品已灭菌。如包装破损,请勿使用。
7.3 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过期产品请勿使用。
7.4 本产品为一次性使用产品,不得重复使用。
7.5 术前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讲明各种并发症的可能性,应在其认同的前提下实施手术。
8. 产品质量记录跟踪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购进日期 使用日期
购进渠道
操作者信息: 医院 医生,放置手段(X光、胃镜、外科)
患者使用前状态:
患者使用后的状态:
意见与建议:
生产厂商:北京龙舟飞渡记忆合金应用研究所厂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村11号楼东门106号邮编:100048 电话:(010)68453471 68453475 传真:(010)68453475
网址: E-mail:longzhoufe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