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财产管理规定及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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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财产管理规定及量

化考核细则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班级财产管理规定及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产管理,切实有效地用好和保护好学校公有财产,防止校产的破坏、流失和浪费,积极推进节约型学校的建设工作,特制定班级财产管理规定及量化考核细则。

一、班级财产登记

1、登记内容:各班级所属的公有财产。

2、登记要求:各班级由学校财产管理员与班主任负责班级财产共同检查登记工作,如实填写财产数量,对于本身就破损的财产请在表格相应栏内注明,自查登记完成后各班班主任要审查签名,交学校财产管理员签名后再上交总务处审查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二、班级财产的管理

1、班级财产管理范围:包括教室、宿舍、学生餐柜财产和对应的走廊部分及本班划分的室外清洁区域内的财产。

2、以每学期为期限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可自行采取适应各班级情况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可安排专门负责的班干管理,也可直接将财产承包到人。

3、检查登记,明确责任

(1)各班级负责本班级财产的自查登记,填写班级财产检查登记表。

(2)总务处组织人员对各班级财产进行核查验收,登记备案。

4、自我管理,负责维护

(1)班级财产由各班级负责管理、使用,班主任是财产直接责任人。

(2)若班级内财产因人为因素损坏、丢失,由各班级自行负责维修、赔偿工作,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使财产损坏,要急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维护。

(3)各班级学生在校的每一天都要对本班或正在使用别的教室(含各功能室、实验室各室等)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并查明损坏的原因。如人为故意损坏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进行维修或赔偿,切不可放任自流。

5、考核评价,总结评优

(1)总务处、政教处负责对班级财产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时期一般定于学期末,考核依据班级财产管理现状和期初班级财产检查登记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2)根据评分量化结果进行总结评优,一般优秀占各年级段班级总数的20%,对于班级财产管理优秀的班级,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考核评分详见:班级财产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3)对于破坏或丢失的财产要求各班级按规定进行赔偿。

三、班级财产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评分方式:

1、由总务处财产管理人员和政教处相关人员等在学校领导下具体执行。

2、考核范围:班级的所有财产及学校公物。

3、每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每月的班级财产量化考核以满分为100分计算,视考核班级财产损坏情况作酌情扣分,每月考核成绩应纳入政教处每月量化考核的均分为依据。

4、本考核的分数与班级、班主任考核挂钩。

(二)由总务处、政教处等各处室共同组织考核评分,由得分高低按比率评出财产管理优秀班级。

(三)具体评分细则

1、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财产管理人员安排、清点每班教室财产交给各班班主任,从班主任签字之日起总务处开始对该班财产进行监督记录。

2、班级财产由总务处安排确认之后,各班不得随意变动,若需增加或减少,须报总务处进行登记,如擅作主张随意变更扣5分。

3、班级财产如有损坏,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报总务处,属正常损耗不扣分;不属正常损耗能主动修复的不扣分;修复达不到要求者扣3分;损坏玻璃不管不问者扣5分,不及时(三天内)安装的加扣2分(原登记破损不扣分)。

4、桌凳:丢失一张课桌或椅子(凳子)扣10分;课桌椅每发现一处破损扣5分(原有破损除外);课桌椅发现有乱涂乱刻的每处扣1分。

5、开关、插座、灯管、窗条、楼梯扶手等设施发现破坏1处扣5分。

6、前后门发现破损一处扣10分;门锁损坏一处扣10分;黑板出现凹凸不平或明显人为破损痕迹一处扣10分。

7、如某班学生损坏本班、其他班级或教室外其他财产,除照价赔偿外,扣该生所在班级10分;主动修复者酌情扣5分。

8、学生餐柜不按要求打扫、上锁一次扣所属班级10分。

9、学生偷窃校产,一经查实,除返还或照价赔偿外,扣该生所属班级扣10分。

10、如损害财产相关责任人自己无法修复的,需学校出面请技术工人修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扣该班5分。

11、某班学生如发现除本班外的校产遭受损失,主动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举报学生所属班级10分。

12、不能按时关窗扣2分,不按时锁教室门的每次扣3分。

13、发现放学后灯亮着无人,一次扣10分;光线足也开灯发现一次扣3分。

14、“班班通”多媒体设备:投影仪、电脑等严禁室内无教师开机或不按时关机、未拔掉电源的发现一次扣5分,如因未拔掉电源致使该设备损坏的,必须承担维修费用外加扣20分;投影仪、电脑主机、显示器、遥控板等多媒体设备丢失1件扣30分,一处破坏扣10分,机柜门锁、桌体破坏一处扣10分;发现“班班通”多媒体机箱内电源插座被人为拔掉,电源插板用作他用(如用于充手机等),除学校没收充电设备而外,一个电器扣5分,累计扣分。

15、窗帘布发现一处明显污渍扣2分,发现一处破损扣5分,发现一处丢失或大面积破损扣10分。

16、班级墙壁出现明显脚印、球印或其他污渍痕迹发现一处扣5 分;地面、讲台等出现大面积不可清除的杂物、痕迹发现一处扣5分

17、班级财产如是自然性损坏,如桌椅板凳零部件松散、电器老化不工作等问题,要及时携带完好齐全的桌椅板凳零部件及时向校总务处送修,而电器老化的现象,学生不得擅自拆送修,必须向学校总务处报修,但必须在得到总务处财产管理人员核查确认是自然性损坏后,方可无偿修理,量化考核不扣分。对拖拉、扯皮、不报、不送修等现象要酌情扣1-3分,在重要的迎检日(如开校会自带凳子或椅子)场景而造成较坏影响的,要从严扣分,直至扣完10分。

18、在对于电器或高空等不安全性财产维修时,各班不得允许学生自行维修,必须及时向校总务处报修,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9、要教育学生,如发现班级或学校其他方面财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能及时地向学校总务处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的,量化考核时可酌情加分;如视而不见、耽误安全处理时机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量化考核中不但从严扣分,必要时要以校纪处理。

20、其他物品破坏扣分另行处理。

功山镇初级中学总务处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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