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经济和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10年6月修订)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于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于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情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和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70%、2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于本校注册且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员包括:班级导师、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为班级人数的10%,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和创新能力俩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经济和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分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于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情况、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九条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内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20分,共100分。

(壹)思想政治表现(A1)。

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和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和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二)个人品德修养(A2)。

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于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三)学习态度情况(A3)。

1.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考风良好,考试不舞弊。

(四)组织纪律观念(A4)。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令行禁止。

2.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见、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3.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宿舍设备,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留宿校外人员,未经审批不于校外住宿。

(五)身心健康素质(A5)。

1.有健康的体魄,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体育达标成绩合格;认真参加且完成军训任务。

2.具有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情绪稳定,达观向上,人际关系和谐。

3.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第十条基本素质测评时,实行于基准分基础上分项减分,结合日常管理记录和测评小组评议,根据以下有关情况进行,扣分后的结果为该项最终得分,每项累计减分不超过20分。

(壹)思想政治表现方面: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和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的,经查实,减20分;没有事前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政治学习、班团会和其他集体活动的,经查实,减2分/次。

(二)个人品德修养方面: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经查实,减4分/次;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壹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经查实,减3分/次;所于寝室于学院组织的寝室卫生评比中不合格(或差)的,减2分/次。

(三)学习态度情况方面:无故旷课减2分/次;上课迟到、早退减1分/次;违反学习纪律、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减2分/次;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经查实,减1分/次;考试舞弊者,经查实,减20分。

(四)组织纪律观念方面:此项针对学生行为违纪方面减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减20分;受到学校留校察见处分减15分/次;记过处分减10分/次;严重警告处分减7分/次;警告处分减5分/次;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减3分/次;打架斗殴、参和赌博、酗酒、观见且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行为的,不构成处分或通报批评的,经查实,减2分/次;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行为的,经查实,减2分/次。

(五)身心健康素质方面:体育达标成绩不合格,减8分;应参加军训而未完成军训任务的,减6分;没有事前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学院(系)组织课外体育活动的,经查实,减2分/次。

第十壹条基本素质测评由测评小组评议且评分后,报学院审核。基本素质五个方面测评分累计所得总分即为基本素质测评总评分(记作F1),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Ai表示各项测评内容评分值。

第三章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第十二条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参加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以及辅修课程的学习和所取得考核的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若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换算为95、85、75、65分和50分。

第十三条课程学习成绩测评采用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辅修课程分别测评计分的方法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壹)必修课程成绩

其中,X1i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必修课的成绩,Y1i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m 为纳入测评的必修课总门数。

(二)选修课程、辅修课程成绩

其中,X2j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选修课、辅修课的成绩,Y2j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n为纳入测评的选修课、辅修课总门数。

(三)课程学习成绩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年度进行计算。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分(记作F2):F2=B1+B2

(四)必修课程和限(指)选课程成绩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壹;双学位课程、中法班课程学分计入任选辅修类,总学分不超过16分;中法班于法国的学习课程以学校教务部认定的为主。

第四章实践和创新能力测评

第十四条实践和创新能力是指学生于学习、工作、科技和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新素养以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察学生于科技学术、学科和文体竞赛、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获得的成果。

第十五条实践和创新能力测评主要内容及其评分:

(壹)出版著作(C1)。公开出版学术、文学、艺术等著作的,按表壹加分。不同著作可累加计分,合著者按作者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计分,本项累加计分不超过15分,出版著作由学院认定。

表壹出版著作评分

(二)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C2)。发表学术论文或于合法刊物和媒体(网络媒体除外)上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的,按表二加分。所有论文或作品加分应有出版刊物,不同论文或作品按篇数累加计分,同壹论文或作品被转载的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集体合作论文或作品前俩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刊物级别和作品由学院认定。

表二1.发表学术论文评分

2.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评分

注:(1)《经济和管理学院学刊》、《珞珈经济学刊》为学院内部学术刊物。院内刊物《经济和管理学院报》、《经纬》、《珞珈游报》等,每篇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公开发表论文以刊物为准,用稿通知不予确认。

3)于校广播台投稿录用全年累计达10-20篇加0.5分,20篇之上加

1分,少于10篇不加分。

(三)科技发明(C 3)。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取得发明专利的,或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经学校评定的,按表三加分。不同发明或不同大学生科研项目可累加计分。发明专利或大学生科研项目前二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表三科技发明评分

(四)学科和文体竞赛(C 4)。参加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获奖和未获奖的,

按表四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壹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团体竞赛获奖,对其中起主要作用者,按相应项计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其中学习竞赛、金秋艺术节、校运会等校级之上竞赛未获奖者参照鼓励奖加分,参加1-2项加1分,参加3-4项加2分。其它各项获奖以证书和文件为准。

注:我院学生参加其他学校、学院组织的比赛获奖的,只认定主办方为“211”或“985”高校的关联活动。

表四学科和文体竞赛评分

(五)社会活动和社会工作(C5)。对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其他社会活动,或者于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壹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以及于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学院之上表彰的,按表五1加分;担任学生干部的按表五2加分。受到学院(系)之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特别是各种协会、社团、网站所设奖项)级别需由相应学校主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认定书。撰写社会调查方案、社会实践方案获奖前俩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同壹事迹获得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计分,不累加计分。担任学生干部且任职壹学期之上且履行工作职责的,由学生所于学院的测评小组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兼任多项职务的,按最高职

务计分,不累加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表五1.社会活动评分

2.社会工作评分

(六)外语和计算机水平(C6)。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或优秀证书者,按表六1加分,取得英语以外其他外语语种国家考试合格证书者,参

照本评分标准酌情加分;取得国家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按表六2加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0分。

表六1外语水平加分

注:英语等级考试通过为考试成绩大于等于425,优秀为考试成绩大于等于604。表六2计算机水平加分

第十六条实践和创新能力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累计所得总分即为实践和创新能力总评分(记作F3),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Ci表示各测评项目评分值。

第五章测评结果及其应用

第十七条每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记作F)是基本素质总评得分、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得分、实践和创新能力总评得分的加权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F=F1×10%+F2×70%+F3×20%

第十八条测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应于本测评单位内进行公示。于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学院应于壹周内核查且作出裁决。

第十九条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依据:

(壹)评定各类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二)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

(三)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之壹;

(四)审批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的申请等学生资助项目的考查依据之壹;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其他说明

(壹)评选当年度的暑期社会实践成果不计入当年度的评比;所有评奖承认的时间范围为前壹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证书时间为准。

(二)所有获奖均以获奖证书为准,复印件不予承认。校院级获奖证书遗失者请从官方网站处下载关联证明,且由本班评审认定小组签字认定为准。

(三)集体成果奖项依据获奖证书上获奖者的先后顺序给予主要负责人和成员等级的认定。

第二十壹条本办法由经济和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起施行。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 1

2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关于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 - 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3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 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组长:各班班长 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 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经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工作职责: 4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语 陈美琪 你是老师放心的好学生。学习上认真执着,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对待班级管理尽心尽责,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如果更大胆、主动些将会更加出色!请记住:只有永不敢满足的人才会有压力,有压力才会有动力,而动力才是进取的阶梯! 戴椿燕

眉目清秀的你总带着亲切的微笑,沉默是金的你总是默默无闻地付出。你是一位认真、执着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如果能多些平衡,思维多些开阔,将会更好。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积极、主动,相信你会圆好自己的梦想! 严丹 你是一个机灵、活泼的女孩,对待学习主动积极,美中不足的是成绩不够优异。在班级管理中,你是一位出色的“小管家”,老师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如果平时多团结一下同学,你将会更加讨人喜欢!真诚希望你定好目标,脚踏实地地去努力,相信,你会成功! 王佳柔 你,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在同学们的眼中你是多么地认真、努力。

在学习之路上,你总是默默无闻地付出。你乐于助人,懂事,有礼貌,是同学们的楷模。但是,在你的心灵深处,也隐藏了一颗脆弱的心,你要学会勇敢、坚强,这样你将会变得更加优秀! 钱莉莉 你,一个乖巧的小女生,透露出一种慕名的魅力,坚强、勇敢使你更加优秀,你工作尽心尽力,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和笑声。你大方体贴,待人友好、真诚,相信,未来的你会一路高歌,奏响自己最美丽的人生乐章!成功与你同在! 顾陈霞 在老师的心目中,你开朗、直爽的性格让我记忆犹新。班级的卫生管理在你在引领下做得井井有条。学习上认真努力,但缺少足够的细心与踏实,所以成绩不够优异,希望未来的学习生活中能多一些沉稳与平

传媒艺术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传媒艺术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传媒艺术系的素质教育和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细则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0%+学业表现分×80%+文体表现分×4%+社会活动表现分×6%。 第二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三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组成,基本分定为60分。 第四条加分条件及标准 1.获奖、荣誉称号和记功加分标准 (1)集体项:国家级每人每项加6分,省部级5分,院级4分,系级3分,获奖项目诸多的加2分,“文明寝室”的寝室长每次分别加2分、1分,其他成员每人每次可加1分、0.5分。 (2)个人项:国家级每项每人加12分,省部级10分,市级8分,院级6分,系级4分。 (3)记一、二、三等功分别加8分、6分、4分,集体立功,其成员折半加分。 2.参加活动加分标准。参加党校学习,并积极参加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在院党校学习结业者加1分,被批准入党者加6分;参加集体义务劳动者每人每次加0.5分;参加义务献血者每人每次加1分。 3. 担任学生干部,每任满一年,完成本职工作给予加分。具体加分情况如下:任系部学 生会主席加8-10分,副主席加6-8分,各部部长加4-6分,副部长加3-5分,干事加1-3分。各班班长、团支书加4-6分,班委2-4分。兼职者视情况加1-2分。获优秀班集体的班,班长、团支书加4分,其他班干部每人加2分。 4.出满勤(指从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者),每学期加5分。 第五条扣分条件及标准 1.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每次分别扣14分、12分、10分、8分;受院系通报批评的每次扣6分,受院系公开批评的扣2分(两次白榜通报视为一次公开批评); 集体受院系通报批评的,是班长(团支书)、班委会成员(团委会成员)、组长(团组长、寝室长)的同学分别扣4分、3分、2分、1分;寝室集体受院系通报批评的,寝室长和寝室成员分别扣3分、2分。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大学章程》和《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北京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同于双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休学或者出国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除外。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进行素质综合测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以硕士生身份进行素质综合测评。 转院(系)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素质综合测评。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测评内容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学习成绩(占70%)、基本素质(占15%+10%+5%)和创新实践能力(在学生自行申报基础上的额外加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是此三部分测评成绩之和。 第六条素质综合测评最终结果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测评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测评基本组织单位人数的20%。 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或学习成绩测评不合格者,其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创新能力测评中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相符合的材料,经查证核实,其本年度的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不合格。 第七条学生基本素质测评占总测评成绩的30%。学生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由民主评议、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综合评价、宿舍集 体生活能力考察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15%、10%和5%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以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为前提,着重对大学生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相衔接,采取申报和审核相结合的方法; 3.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甄别、发展激励和导向功能,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4.实施细则力求科学、简单、操作性强,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记实部分 2012级学生评价内容及标准 具体内容评价标准证明材料 (一)思想品德类1.党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积极参加者加0.5分/次,组 织者加1分/次 活动主办方提供组织者和 参与者名单以及个人签到 卡 2.业余党校培训,并按期结 业 凭结业证书加1分个人提供结业证书复印件 3.成为预备党员,党员转 正,提交入党申请书 加1分/项由团支书审核,学院抽查 4.长期参加青马工程活动加1分由团支书审核,学院抽查 5.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视情况加2-3分/次个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义务献血4分/次(不得累加)个人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综合素质测评的等级评定 依据分值表中(一)(二)(三)(四)内容共占85%比重,(五)占15%比重的方法在行政班内排序产生优良等级

实施流程 1、各班学生在秋冬学期和春夏学期结束时填写综合测评表格; 2、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表格至各班团支书处,团支书对班级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项目进行格式以及申报内容真实性的审核。审核结束后,团支书将本班同学综合测评表格汇总,上交至学院素拓部; 3、学院素拓部按照《AA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同时抽样审查个别学生的综合测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 4、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异议,联系学院素拓部; 5、公示期结束,确定最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并上报学院。 6、对于因个人原因迟报漏报等,一旦上报学院,不予以处理。 2013级学生审核、认证分值办法 (一)思想教育(上限15分) 1.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表现积极,按期结业者加4分/次。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加4分/次。 2.参加党、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各类思想教育讲座,不包括面向党团组织内部的活动),积极参与者加2分/次。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学园)组织的各种代表大会,积极履行代表义务者加4分/次。 4.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4分/次 5.获得文明寝室或免检寝室、学园级模范寝室、优良学风建设寝室等,寝室成员加3分/次。 6.向学校、学院(学园)积极提供优质稿件者,登载在学园网站刊物、碧水青禾上的加1分/篇;登载在校级网站、刊物上的,加2分/篇。同一篇稿件按级别最高的加分。 7.获得军训一等嘉奖者,加3分/次,获得军训二、三等嘉奖者,加2分/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学业成就 例一 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但这并不代表我没有一颗对知识无限好奇、渴求的心,我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还与同学们进行积极的探究,讨论,在此过程中享受知识带来的快乐。 同学评价: 他热爱可惜,崇尚科学,对于任何一个问题,都非常严谨认真。如果在他面前发生不公正的事情,他会去制止。因为一个正直的人是无法接收这种事情发生。他的学习不用家长操心,自己有有效的方法,加上他严谨认真的态度,取得了很优秀的成绩。他有超强的学习能力,所以尽管我们看不到他怎么努力学习,但他一样能用效率超过他人。 家长评价: 宜将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稳定中提高,注重积累和应用,寻求数理化成绩有突破性提高。需更加刻苦和勤奋。并同时兼顾其他学科。进一步确立学习的原动力,以精神引领行动,让行动富有成效。力争实现较好结果,力争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都有收获,同步成长。 例二 我的学业成就还令我比较满意,各方面的知识掌握到位,可以做到学以致用。面对我每天的作业,我都是独立完成,并通过工具书、参考书对知识进行扩展加深。课余时间,与同学们交流学习方法,对自己的学习方法进行修改。例如,在下午下课后,与有特殊经验与方法的同学进行沟通,查漏补缺,并且对新的方法不断适应,反思不足,并将成果与同学们分享。 同学评价:

他学习踏实刻苦,上课认真听讲,课下仔细复习。对于不懂的问题他总是积极找老师求解,从不抱怨,有“今日事今日毕”的良好品质。对于同学的困难,他总是主动帮助,为同学们排忧解难。学业上,他总是不断努力,力求上进,遇到困难也从不气馁,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家长评价: 虽然时间在流逝,但是,我已经知道了你心中有了奋斗的目标,我也欣慰地看到你正朝着这一目标不断前进。我们也为你创造了优越的学习条件,所有关心你的人都爱着你,相信你自己一定能努力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 二、思想道德 例一 ××中学有严格的校规校纪,目的就是要让我们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在初中时期一直很散漫,但到了这个学校,我才明白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具有的品德,从开学到现在,我一直严格自律,遵守校规校纪,积极主动为学校、班级做好事,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人。 同学评价: 是个特别好的同学,他平时能遵守课堂纪律交通法规,而且能节水节电,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特别懂事,家里很多家务活都是他一个人承担,有的时候我去他家,总能看到他在干活,而且他也不抱怨,我和欣赏他的为人,对每个人都特别真诚。他做事也特别认真,就是有的时候会很幼稚,但我觉得,这也正是他可爱的地方。 家长评价: 有了信心、决心、恒心,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奋斗,你心中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记住,今天的付出,一定能在明天得到回报。 例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榆山联办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评价在教育中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既有甄别、导向功能,也有反馈、调节、激励功能,因而评价对教育的实践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正确的实施评价,对有效的进行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发展十分重要。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是新课改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教办法。 一、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涉及8大学习领域17个科目。贯穿整个初中阶段的学习过程。不但涉及在校期间、课堂中学习过程,还涉及校外的表现,如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方面。不但正确评价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重视学生能力的评价和情感价值观的评价。评价要素如下: 1.道德品质:热爱祖国;是非观;亲社会;诚实守信。 2.公民素养: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3.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 4.交流与合作: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 5.运动与健康:生活方式;体能;情绪;意志。 6.审美与表现:感受美;表达美 二、评价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分为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其他四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道德品质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尚待改进。(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 2.公民素养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并得到有关部门表彰;(2)在爱护国家与集体财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嘉奖的;(3)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尚待改进。(1)参与非法团伙组织;(2)参与打架斗殴、骗取或抢劫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设施等恶劣行为。 3.学习能力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果在省、市级以上组织的评审中获奖;(3)创新大赛及小创造、小发明、小论文等在省、市级及以上组织的评审中获奖;(4)其他。 明显达不到《细目表》C级要求者评为D。 4.交流与合作

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9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75%、15—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在本办法的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弹性区间确定课程学习成

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实施。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九条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20分,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 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二)个人品德修养(A2)。 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七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1、班级栏:各班49人填写现在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定),和剩余学生写班,和剩余学生写班, 和剩余学生写班。 2、A类生各班指标:前4个班级21人,7、5和7、6两个班级24人。要注意:前4个班从21个A类生中指定7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7、5和7、6定9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其他学生都定为B类。 3、正面:填写至“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内容可找一名学生代填。若总评是“A”,所有”评定等级”栏都填”A”;若总评为“B”,“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栏可填写“A”,其它栏均为“B”。“综合性评语”栏内容可从反面找几句抄上即可(写三行以上,不能太少)。 4、反面:评定结果选填A、B、C、D,“自评”栏自己填,“互评”栏同桌填,“班级评定”栏班级统一填,要与正面的“总体评定”栏填写等级一致。 操作流程:1、告知学生:谁写现在的班级,剩下的学生写哪个班级(此处要考虑到A类生人数)--------2、学生填写评价表反面,同桌互评。(选填A\B\C\D)---------3、收交4、班主任确定A类生名单,其他均为B类生---------5、教师指定5名字迹好的同学根据确定的A\B类学生名单填写反面“班级评定”栏和正面要求填写的内容。 班主任先弄明白如何操作后再安排学生操作。 八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1、班级栏:各班51人填写现在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定),、和剩余学生写班,、和剩余学生写班。 2、A类生各班指标:每个班级21人。要注意:每个班从21个A类生中指定5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其他学生都定为B类。 3、正面:填写至“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内容可找一名学生代填。若总评是“A”,所有”评定等级”栏都填”A”;若总评为“B”,“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栏可填写“A”,其它栏均为“B”。“综合性评语”栏内容可从反面找几句抄上即可(写三行以上,不能太少)。 4、反面:评定结果选填A、B、C、D,“自评”栏自己填,“互评”栏同桌填,“班级评定”栏班级统一填,要与正面的“总体评定”栏填写等级一致。 操作流程:1、告知学生:谁写现在的班级,剩下的学生写哪个班级(此处要考虑到A类生人数)--------2、学生填写评价表反面,同桌互评。(选填A\B\C\D)---------3、收交4、班主任确定A类生名单,其他均为B类生---------5、教师指定5名字迹好的同学根据确定的A\B类学生名单填写反面“班级评定”栏和正面要求填写的内容。 班主任先弄明白如何操作后再安排学生操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经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 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100 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 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 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5.在每学期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者加1分。 6.获各级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者按以下标准加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分别加2、3、4、6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集体(先进团委、先进学生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的成员分别加1、2、4、6分,该集体主要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4倍加分,其他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2倍加分。 7.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类社团者加2分(依据社团出具的证明,不合格者不加分)。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反动组织活动者扣5分/次,散布反动言论或影响社会不稳定和谐言论者扣5分/次;在校外有损害学院或学校形象、声誉行为者扣5分。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价目的: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落实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有效地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小学素质教育。 二、评价依据: 新《义务教育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各学科《课程标准》、《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小学)》、《小学管理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 三、评价内容: 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以评价学生基础学力为主的学科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和以评价非学科素质(体质、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实践、研究、创新、发明等)为主的综合素质评价。 四、评价对象:学校全体小学生。 五、评价方法:

(一)学科基础学力评价方法 学科基础学力评价分为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 1.过程性评价 每学期期末之前,根据各学科教学内容和特点,分学科对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形成的技能进行测评。各学科测评的主要内容为: 语文:测评阅读、写作、口语交际、普通话等方面的能力。 数学:测评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英语:测评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听读能力、学习方法、学习成果,以及学习的自主性等。 科学:测评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探究精神、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实验、制作、观察、交流与合作等。 综合:测评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即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爱心、责任心、行为习惯、个性品质等。 文体:测评学生视唱、音乐欣赏等方面的能力。测评学生的美术素养,如对名词、术语的理解,并能利用名词、术语和基本的美术语言对艺术作品作简单的评述;理解美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院得素质教育与学风建设得发展,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评优得科学化与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就是按照党得教育方针与高职院人才培养得特点及规律,由学 院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素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测评指标既就是评价依据,也就是学生发展得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原则 1.方向性原则:即要充分利用指标体系让学生得知识、能力、品格等得到全面与谐地发展,对学生素质得养成与发展起着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即测评方案要系统、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素质发展得真实善,切合实际,实事求就是;测评结果能直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得作用。 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自我测评、班级评价与各级组织评价相结合得原则。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要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各系党总支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各系完成上一学期得综合测评工作,各系对各班得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测评一次,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与学院优秀奖学金及其她评优评奖与推荐入党等主要依据。 第六条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内容与计算方法 第七条综合测评就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得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65%+文体表现分×5%+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分×15。 第三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八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组成,基本分定为60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小学教育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中队辅导员 二、评价操作程序 根据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四个方面的评价。 1、学生自评 (1)根据本人平时表现,结合学生报告手册要求写出自评报告,学生本人确定自评等级。 (2)提供个人实证材料:提供相关的实证材料。包括小学阶段任职情况、参加活动、获奖情况等 (3)将学生个人自评报告和个人实证资料统计表在班级进行公示。 2、学生互评 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根据被评价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自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实证材料,进行民主评议。 3、家长评价

家长根据学生在家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价等级。 (五)总评及整理阶段 将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价、小组评价及总评的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整合。 四、相关要求 (一)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成立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并通过培训明确职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二)成立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的班级评价小组 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明确职责。了解评价的意义、原则和操作方法。力求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班级:姓名: 学号:填表时间: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安市新城区2012年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为了建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健康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35号)、《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市教发[2012]71号)精神以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初中学生总和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发[2012]13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基本原则 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顺利进行探索科学的评价体系,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 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坚持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坚持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特长相结合;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坚持评价过程的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区教育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邓端武新城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宏涛新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曹永川新城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黄春霞新城区教研室主任 刘彬新城区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吴楠新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韩杰新城区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 余文平新城区招生办书记 韩媛妮新城区招生办副主任 成员:陶西平新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王秦祥新城区教育局教研室中教部主任张茜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专干 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1)区考核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研室(电话:)。 (2)区考核办公室主任黄春霞(电话:)。 区考核办公室副主任王秦祥(电话:) (3)考核办公室成员: 骆小妮周一子黄丽敏胡洁李文生靳晓敏高峰英蒲青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山东财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为全面、科学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使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考核评价的原则;坚持评价与指导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综合测评内容及指标体系 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学业平均成绩和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两项。学业平均成绩占7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占30%。 综合测评成绩= 学业平均成绩*70% + 思想行为测评成绩*30% 三、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平均成绩 1.学业平均成绩= 学习平均成绩。 2.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考试成绩。 3.学习平均成绩公式如下:学习平均成绩=∑各门课程成绩÷课程门数 (二)思想行为测评 思想行为测评分(100分)=基本要求分(60分)+思想行为加减分(40分) 1. 思想行为加减分为:学生各类荣誉奖励加分,违纪处分减分及日常行为表现加减分 分别按项计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值,加分上限为40分。根据思想行为方面表现,按照思想行为加分细则及思想行为减分细则,以

基本要求分得分为起点,进行加减分。 2.思想行为加分细则 (1)创新与创造能力加分。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学科竞赛、文学创作等方面的能力,加分标准如下: 说明: ①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②未明确获奖等级的,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 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③学术性论文,发表的刊物是国内外公开发行(CN、ISSN)的加6分,国内公开发行(CN) 的加4分,省内公开发行(准刊号)的加2分(刊物级别的鉴定以校科研管理部分审核结果为准)。发表其他类型的文章相应分别加4分、2分、1分。 ④校报每发表一篇文章加分。 ⑤文学院读书活动参考此项院级加分,其他学院读书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 (2)基本技能加分。主要包括英语、计算机、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能力。 ①英语等级考试加分值。通过四级考试的同学加1分,通过六级考试的同学加2分。 ②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值。通过二级考试加1分,通过三级考试加2分,通过四级考试 加3分。 ③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政府承认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书的加2 分。 (3)任职加分 学校和学院两级学生干部在每学年3月初和9月初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院学工办、团总支对学生干部上一学期工作进行考核,称职的下达加分通知书。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1 辛寨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为积极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实施过程性细则: 一、思想品德(300分) (一)校园文明(50分) 1.到餐厅就餐或参加集体活动时,路队要整齐有序,严禁随意打闹、穿插路队,否则一次扣2分。周五下午放学不按规定路线出入校园的一次扣2分。 2.发现校园内存在不良现象和行为,能够及时制止或向学校领导、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检举揭发者,视情况加1—5分。 3.尊重值班老师,进校时主动问好或致敬。不服从值班老师指挥的一次扣1分,恶意顶撞的一次扣2分。对学校学生会成员的督查进行恐吓、谩骂、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情节恶劣的予以通报批评。 4.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随意带外人入校的,一次扣2分,私自翻越墙头外出的一次扣5分。 5.如果私自带手机进校园,除没收外扣5分,并约谈家长进行教育,让家长把手机带回妥善保管;带随身听、游戏玩具等电子产品或与学习无关的书、报、卡通画等带进学校,除没收外扣2分。 6.在学校与同学进行金钱交易(如买卖手机、食品等),一次扣5分;违规带零食进校园发现一次扣2分,让通校的同学捎带零食进校园的每发现一次扣双方同学3分,从栅栏私自买食物的一次扣2分。 7.自尊自爱,与同学正常交往,严禁早恋,违反一次扣5分。严禁学生私

自乱打、滥打举报电话,有事应先向班主任或学校反映,否则违反一次扣10分。 (二)升旗礼仪(20分) 8.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认真聆听教育。东张西望、乱讲话者,一次扣2分。 9.平时遇升降旗,应自觉面向国旗肃立,不得随便走动。违反者一次扣1分。 (三)请假制度(20分)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2分,提前到校附近聚集的一次扣2分,骑电动车上放学的,每人次扣2分。因事因病请假不能到校,应事先由家长来电话或到校与班主任请假,返校时及时让老师知晓,并补写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11.在学校内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经允许后写好假条,班主任签字,并由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来接,在校门口警卫室处,出示请假条,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跟随家长离校,并填写出门记录表。不经教师允许离校的一次扣3分。出门前不登记的,一次扣1分。 12.无特殊原因不请假或者隐瞒学校、家长,借故请假逃学的一次扣5分。 (四)课间纪律(50分) 13.校园内应轻声慢步,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追跑打逗,大声喧哗、吹口哨,讲脏话的一项次扣1分,在教学区内从事拍球,打扑克,下棋等活动的,一项次扣2分。 14.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走,注意礼让,不得拥挤,推搡者每人次扣2分。 15.末经老师允许,不随便进办公室。未经允许进办公室的一次扣1分。 16.教室内应保持安静,确保同学学习与休息。课间随便串教学楼、串楼层或随意进入别班教室者每人次扣2分。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一次扣1分,不服从执勤班干部管理的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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