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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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1)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2009年5月更改为2%)。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拓展阅读】

失业保险最新政策:

2月25日,在总理李克强主持下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降低我国职工失业保险费率低政策,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的3%下调至2%,经计算,这一减肥举措可以减轻企业和员工400多亿元的负担。

举例来说,如果按照目前浙江下调的失业保险费率来算,若一名当地职员月

均工资为3000元,其所在公司共300人的话,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后,此职员每月比原来少缴15元,公司每月比原来少缴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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