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物权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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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司考物权法真题及解析

2011,2012年司考物权法真题及解析

2011年司考物权法真题一、单项选择1、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C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讯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讯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2、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手续。

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

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

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DA、甲乙丙丁B、乙丙丁甲C、丙丁甲乙D、丁乙丙甲3、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

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D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4、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

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

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正确的?D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二、多项选择1、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

2012物权法(二)(带答案解析)

2012物权法(二)(带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11996年12月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协议自养的两头黄牛送肉联厂宰杀牛肉款按净肉每斤3元5角结算牛皮、牛头和牛下水归肉联厂甲再付肉联厂宰杀费80元。

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的工人乙在其中的一头牛的下水里发现牛黄100克卖得价款5000元甲知道后与乙、县肉联厂为牛黄归属发生纠纷。

①本案中该牛黄价款归所有。

A甲B肉联厂C乙D甲与肉联厂答案A 解析牛黄属于动物的出产物属于天然孳息天然孳息的所有权归原物所有人享有。

②本案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与县肉联厂的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B甲与县肉联厂是承揽合同关系C甲可以根据不当得利请求县肉联厂返还牛黄款5000元D甲只能根据与县肉联厂对牛黄归属约定不明而主张共有答案D 解析天然孳息的所有权用益物权人享有没有用益物权人的归原物所有人享有本案中甲与县肉联厂只是买卖合同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不属于用益物权关系。

2甲有一栋房屋于2000年8月1日出租给乙租期为五年。

2002年3月1日甲将房屋卖与丙并登记。

后丙手持房产证请求乙搬出乙不允引起纠纷。

就本案下例说法错误的是。

A丙不能要求乙搬出B丙有权要求乙搬出C丙的请求无法律根据D若甲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丙可以请求乙搬出答案B 解析“物权优先于债权”是基本原则但有例外即“买卖不破租赁”。

3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孙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月2日孙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登记。

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16万元。

则李某、赵某的抵押权。

A赵某优先得到实现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实现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D二者协商答案C 解析动产抵押权的实现都已登记的按登记的先后顺序优先登记和未登记的登记的优先都未登记的处于同一顺序。

4甲、乙订立一汽车质押合同约定以甲的三辆汽车质押但后交付给乙两辆汽车乙接受问该质押的标的是。

A两辆汽车B三辆汽车C当事人重新协商D依法律规定答案A 解析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内容与交付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付的内容为准。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2、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MIGA承保的险别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投资方违约险B.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只能是具有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个缔约国国籍的法人C.不管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D.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3、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

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4、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

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5、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司法考试物权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物权法真题及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
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直接依据这一条的规定,D选项也应当是正确的,但是,对
于登记的动产抵押和质权而言,由于两者同样都存在公示,动产抵押是登记公示,质
权是交付公示,此时,理论上认为,既然都有公示,应当按照成立的时间先后更具合
理性,故尽管D项的表述由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作为依据,但是,从理论的角度来理
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第3页/共26页
【答案】D
【解析】在本题中,甲公司享有的债权质权是为了担保甲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乙追偿
权的实现,即是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债务
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一种
担保。这意味着,甲享有的债权质权相对于其所担保的追偿权而言,是从权利,追偿权是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 甲 出 售 房 屋 应 当 征 得 乙 的 同 意
第9页/共26页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
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故A错误。甲出售房
同成立在先的乙,此时丁已经受领交付,C错误。如前所示,合同均未有效,故D错误。
第12页/共26页
13.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 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 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

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3、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51.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答案】ABD【考点】征收【解析】选项A、B正确。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而非可以)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5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答案】BC【考点】合同的效力【解析】选项A错误。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本项中,甲医院虽然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但其行为并没有损害到国家利益。

因此,该买卖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据此可知,甲医院与乙签订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与解析含答案解析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与解析含答案解析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 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⑶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6、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 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7、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2012物权法(一)(带答案解析)

2012物权法(一)(带答案解析)

第二章物权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物权,是指( )。

A.权利人依法对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B.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C.权利人依法对不特定的物享有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D.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2.下列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发生效力的论述正确的是( )。

A.无论是否登记,都发生效力B.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C.凡未经登记的,一概不发生效力D.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也要登记3.下列关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发生效力时间的论述正确的是( )。

A.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B.自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发生效力C.白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发生效力D.自当事人签订相关合同的时间发生效力4.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A.两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一个月5.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标准是( )。

A.按件收取D.不动产的面积C.不动产的体积D.不动产的价款6.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如果未经登记,则( )。

A.不得对抗第三人B.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没有法律效力D.可以对抗第三人7.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 )发生效力。

A.登记时B.法律行为生效时C.签订合同时D.依法占有时8.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 )发生效力。

A.登记时B.法律行为生效时C.签订合同时D.该约定生效时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有财产由( )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A.全国人大B.国务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下列关于行使所有权的论述,错误的是( )。

A.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B.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C.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政府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D.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1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答案:BC
解析:《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本题中,虽然辛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租赁期满之前(即2009年10月29日之前)不得请求庚返还车辆,故A项的说法错误,B项的说法正确。庚向甲交付的租金,属于该汽车的法定孳息,债务人到期不偿还欠款,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庚支付到期租金,并有就该租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二)
2007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7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甲在2007年10月2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08年4月,在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辛拍得。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4-96题。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请回答91-93题。
.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D.戊放弃抵押权,对己的保证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A. 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B. 明确物的归属C. 促进物的利用D.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答案:D2. 物权的种类包括哪些?A.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B. 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C.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D. 公物权和私物权答案:A3.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A. 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人身答案:A4. 物权的效力包括哪些?A. 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B. 支配效力、排他效力和追及效力C. 支配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D. 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支配效力答案:B5.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何时起发生效力?A. 合同成立时B. 合同生效时C. 登记时D. 交付时答案:D6.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哪些?A. 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B.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C.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D. 以上都是答案:D7. 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A. 登记和交付B. 占有和交付C. 登记和占有D. 占有和登记答案:C8. 物权的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善意、无过失和支付合理对价B. 善意、无过失和交付C. 善意、无过失和登记D. 善意、无过失和占有答案:A9. 物权的消灭原因包括哪些?A. 抛弃、混同和法定期限届满B. 抛弃、混同和合同解除C. 抛弃、混同和合同终止D. 抛弃、混同和合同无效答案:A10. 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A. 一年B. 两年C. 三年D. 五年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1.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A. 平等保护原则B. 物权法定原则C. 物权公示原则D. 物权优先原则答案:ABCD12. 物权的效力包括哪些?A. 排他效力B. 优先效力C. 追及效力D. 支配效力答案:ABCD13. 物权的客体包括哪些?A. 动产B. 不动产C. 有价证券D. 知识产权答案:ABC14.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哪些?A. 和解B. 调解C. 仲裁D. 诉讼答案:ABCD15. 物权的公示方式包括哪些?A. 登记B. 占有C. 交付D. 公告答案:AB16. 物权的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善意B. 无过失C. 支付合理对价D. 交付答案:ABC17. 物权的消灭原因包括哪些?A. 抛弃C. 法定期限届满D. 合同解除答案:ABC18. 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A. 一年B. 两年C. 三年D. 五年答案:C19.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何时起发生效力?A. 合同成立时B. 合同生效时C. 登记时D. 交付时20. 物权的种类包括哪些?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占有权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21. 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司法考试物权法重要考点

2012年司法考试物权法重要考点
【答案】BCD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权利人与无权占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占有保护请求权
1.(2007-3-57)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据此,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三:①请求人为丧失占有的物权人;②被请求人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③原物存在。]
D.周某可以请求小高赔偿小牛死亡的损失
【-3-91、92、93)房地产开发企业[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 《合同法》第110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履行。”]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3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 《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 《合同法》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49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 《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0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般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出卖人第三人。”]。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 《民通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 《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2012年真题)根据物权法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该法定期间为( )。

A.6个月B.1年C.2年D.4年正确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据此,选B项。

知识模块:民法学2.(2014年真题)甲借钱给乙,乙为此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

后甲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在丙占有期间该车因不可抗力灭失。

根据物权法规定,乙的损失应由( )。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乙自己承担C.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其中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据此,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动车的质权,丙系善意占有人。

《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善意占有人丙占有电动车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电动车灭失的,丙不负赔偿责任。

可见,不选C、D项。

《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质权人甲应对电动车的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

可见,选A项,不选B项。

知识模块:民法学3.(2011年真题)下列事实中,能够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

A.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B.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C.明知不欠他人钱款而为给付D.依合同支付货款后合同被撤销正确答案:D解析:对于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的,即当事人一方给付原来是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的,但由于给付后该法律根据丧失或者目的不存在了,因给付而取得的财产利益也就成为无法律原因的受益。

12年物权法考试A卷及答案

12年物权法考试A卷及答案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民法学原理》(三)(课程号:302010123)期末考试试题(A)考试对象:法学各专业必修该课程学生及选修该课程的其他专业学生学院班级学号成绩说明:1.本试卷共5种题型,满分100分。

2.答题书写应当工整清楚,否则酌情扣分。

3.请将所有答案写在统一答题纸上,否则不给分。

4.请将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5.请监考老师将试题和试卷分别装袋。

答题要求:请字迹工整,否则酌情扣分。

试题内容: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共10题,每题1.5分,共15分)1.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取得B.地役权的取得,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自房屋登记时取得所有权D.因拆除房屋消灭物权的,自房屋被拆除后物权消灭2.王某承包了集体的一块荒沟,雇佣于某挖鱼塘。

于某在挖鱼塘时挖到一只瓷瓶,经文物鉴定机关鉴定该瓷瓶属国家一级文物。

王某认为该瓷瓶是在自己承包的地下挖出,应归自己所有;于某则认为瓷瓶是自己挖出的,应归自己所有;集体组织认为该荒沟属于集体所有,挖出的东西当然属于集体所有。

后经协商三方达成协议:瓷瓶归三方共同所有。

集体经济组织和于某将自己拥有的份额转让给王某,王某在一个月内向集体经济组织和于某分别支付转让款8万元。

由于王某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集体经济组织和于某遂诉至法院。

对于该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瓷瓶埋藏于地下,为于某所挖得,此物系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于某作为发现人可以取得该埋藏物B.瓷瓶虽然埋藏于荒沟的地下,但该荒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作为荒沟的所有权人有权取得该埋藏物C.瓷瓶虽然埋藏于地下,但因为是王某雇佣于某挖荒沟,所以王某应该是发现人,王某可以无条件取得该埋藏物D.瓷瓶所有权属于国家,王某、于某、集体经济组织均不享有所有权,三方达成的共有协议,系属无权转让行为,瓷瓶归国家,王某也不承担支付对价的义务3.在下列几种行为中,不构成公民甲的物权消灭后果的是()。

物权法的考试试题和答案

物权法的考试试题和答案

物权法的考试试题和答案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权利属于物权?A. 债权B. 知识产权C. 继承权D. 所有权答案:D2.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A. 行为B. 权利C. 物D. 义务3. 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A. 意思自治原则B. 合同自由原则C. 物权法定原则D. 公平原则答案:C4. 物权法中,物权的效力包括哪些?A. 排他效力B. 优先效力C. 追及效力D. 以上都是答案:D5. 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B. 调解C. 诉讼D. 以上都是答案:D6. 物权法中,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A. 必须有合同B. 必须有法律行为C. 必须依法进行登记D. 必须有物权变动的事实答案:D7. 物权法中,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A. 登记B. 占有D. 以上都是答案:D8. 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原则是什么?A. 公平原则B. 诚信原则C. 物权保护原则D. 善意保护原则答案:C9. 物权法中,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什么?A. 物权人可以追回被他人占有的物B. 物权人可以追回被他人使用的物C. 物权人可以追回被他人处分的物D. 物权人可以追回被他人毁损的物答案:C10. 物权法中,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什么?A. 物权人可以优先于他人行使权利B. 物权人可以优先于他人获得赔偿C. 物权人可以优先于他人获得物的收益D. 物权人可以优先于他人获得物的处分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答案:ABC12. 物权法中,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物权人的意愿B. 物的存在C. 物的合法性D. 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答案:BCD13. 物权法中,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哪些?A. 和解B. 调解C. 仲裁D. 诉讼答案:ABCD14. 物权法中,物权的公示方式不包括以下哪项?A. 登记B. 占有C. 交付D. 公告答案:D15. 物权法中,物权的效力不包括以下哪项?A. 排他效力B. 优先效力C. 追及效力D. 处分效力答案: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6. 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物。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物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物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物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

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第8题)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物权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妨害时,物权人请求特定的人(妨害物权的人)为特定行为(除去妨害)的权利,属于行为请求权。

它不以对物权标的物的支配为内容,故不是物权的本体,而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请求权,故A项正确,不当选。

作为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与债权有类似的性质,因而在不与物权请求权性质相抵触的范围内,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如过失相抵、给付迟延、债的履行及转让等,故B项正确,不当选。

物权请求权派生于物权。

其命运与物权相同,即其发生、移转与消灭均从属于物权,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故C项正确,不当选。

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必非得依诉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依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

物权受到妨害后,物权人可以盲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故D项错误,当选。

知识模块:物权法2.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

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

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

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5题)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物权变动的原因、物权请求权。

物权法2012-2017司考题

物权法2012-2017司考题

物权法司法考试选择题20175.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

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

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D项正确。

《物权法》第23条,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25条,简易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27条,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综上,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归由庞某转向黄某,再由黄某转向洪某。

6.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

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500元的寻物告示。

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

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项正确。

《物权法》第111,遗失物拾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权法》第1112,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7.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

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B项正确。

抵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57)

抵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57)

抵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57)甲以⾃有房屋向⼄银⾏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丙因甲⽋钱不还,强⾏进⼊该房屋居住。

借款到期后,甲⽆⼒偿还债务。

该房屋由于丙的⾮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银⾏可以⾏使下列哪些权利?()A.请求甲⾏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C.可以代位⾏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使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物权法》第⼀百九⼗三条规定,抵押⼈的⾏为⾜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有权要求抵押⼈停⽌其⾏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有权要求债务⼈提前清偿债务。

本题中,甲怠于⾏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银⾏可以⾏使保全请求权,请求甲停⽌其不作为的⾏为,对丙⾏使返还请求权。

选项B正确。

《物权法》第⼀百九⼗五条第⼀款规定,债务⼈不履⾏到期债务或者发⽣当事⼈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可以与抵押⼈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利益的,其他债权⼈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请求⼈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据此可知,⼄银⾏可以与甲签订合同,由⼄银⾏取得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价值⾼于债权额的部分,返还给甲。

⼄银⾏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就享有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达成这个协议后,除了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外,还需要交付房屋。

⽽交付的⽅式可以采⽤指⽰交付的⽅式完成。

因此⼄银⾏可以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

选项C错误。

《合同法》第七⼗三条第⼀款规定,因债务⼈怠于⾏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向⼈民法院请求以⾃⼰的名义代位⾏使债务⼈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的除外。

2司法考试题纲物权法真题与解析

2司法考试题纲物权法真题与解析

6/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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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卷三,第7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 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 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 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6/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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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2卷三,第58题]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 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 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 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 是正确的?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 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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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考点]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解析]按份共有,对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 而非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故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96条,出租共有物比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更轻,故经占共有份额2乃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可以将共有物出租。由此产生的收益,由 各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故选项B正确。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 分包括事实上处分和法律上处分。前者如改变物的形状、毁坏;
后者如将物转让(出卖、互易、赠与)他人,广义上对共有物的
法律上处分还包括在物上为他人设定租赁使用权等债权或者他物
权。这种处分及于共有物的全部,涉及全体共有人的利益,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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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2卷三,第58题]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 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 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 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 是正确的?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 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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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卷三,第56题]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 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 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 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 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 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 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 返还房屋
【参考答案】D [考点]占有的种类☆☆;占有的保护☆ [解析]无权占有是与有权占有对应的一个占有类型。无权占有中,依据占有人的主管心 理状态可进一步区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知其物占有的权利 的占有;恶意占有是占有人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本题中,甲明知其无占有本 权,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A选项正确。甲将该停车位出租 给丙,在租赁期间届满前,丙对停车位的占有属于有本权的占有,故甲不能对丙主张 占有返还请求权。B选项正确。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物为标准可将占有分为直接 占有和间接占有。间接占有的特点在于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法律 关系,基于这种法律关系,问接占有人对于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当甲将停车位 出租给丙时,甲是间接占有人,丙是直接占有人。停车位的所有权人乙可以基于所有 权要求甲返还原物,并且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C选项正确。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停车位所有权人乙不能对丙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但可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 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占有返还请求和原物返还请求的基础是不同的,前者是占有,后 者是所有权。《物权法》第245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 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 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 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可见,占有返还请求权须受l年期间限制,原 物返还请求权一般无时间限制。选项D错误。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 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 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 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 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Hale Waihona Puke 【参考答案】ABC [考点]特殊抵押权☆;保证☆☆☆☆☆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9条,各保 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5条,对于乙银行的100万元债权,丙和 丁属于连带共同抵押;戊和己属于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 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 全部保证责任,选项AC正确。由《担保法解释》第75条可知, 连带共同抵押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选项B正确。根 据《担保法解释》第加条,“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承担保 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 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承担责任的保 证人必须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后才能向其他保证人主张,选项D 错误。
二、多项选择 1.[2012卷三,第55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 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 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 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 应承担的份额
3.[2012卷三,第57题]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 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 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 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 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 的减少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参考答案】ABCD [考点]物权的公示☆☆☆☆;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关系☆☆☆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款和第14条规定,甲将一套房屋出卖 给乙,虽然己经转移房屋占有,但是没有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因 此,乙占有房屋但却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不过,乙占有房屋具有本 权依据,即其与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选项A正确。甲死后,该房 屋买卖合同关系由甲的继承人予以承受,故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 主张有权占有。选项B正确。依据《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 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蹭开始时发生效力。甲死亡后, 其房屋归丙继承,丙成为房屋所有权人。丙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 办妥房犀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至此,丁成为该房屋所有权人。同 理,乙仍可对丁主张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如果此时认 为乙的房屋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则一旦房屋发生毁损灭失,乙可 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乙来讲是不公平的。况且,无论占有的 权利基础是什么,占有本身均属物权制度。即使是基于合同而产生 的占有,亦应推定其为有权占有,具有物权的绝对效力和对世效力, 选项C正确。虽然乙相对于丁来讲属于有权占有,但是,丁是房屋所 有权人,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故选项D正确。
【参考答案】AB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解析]因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故法律赋予抵押权人保 全抵押物的权利。《物权法》第193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 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 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 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 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本题中,由于丙的非法居住,导致乙银行的抵押权难以实现, 乙银行可以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选项A正确。乙银行 也可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选项B正确。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间题的 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债 权人代位权的对象限于金钱债权,甲对丙享有的返还请求权并 非金钱侦权,故不适用代位权规则,选项C错误。乙银行并非房 屋所有权人,不享有原物返还请求权。故乙银行不得给予抵押 权向丙行使返还请求权,选项D错误。
3、[2012卷三,第8题]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 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 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 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 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 返还请求权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占有的种类☆☆;占有的保护☆ [解析]根据进行的占有是否依据本权可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 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 的占有。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因丙与乙之间并无借用法 律关系,故丙占有乙车属于无权占有。选项A正确。在甲告知 丙骑错车之前,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自行车所有 权人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 该自行车所支出的必要费用。选项B正确。乙作为自行车所有 权人,无论丙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乙均有权对丙行使占 有返还请求权。选项C正确。在甲告知丙骑错车之后,丙为恶 意占有人。恶意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自行车,致使该自行车受 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正确。
【参考答案】 B [考点]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解析]按份共有,对共有物的管理,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 而非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故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96条,出租共有物比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更轻,故经占共有份额2乃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可以将共有物出租。由此产生的收益,由 各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故选项B正确。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 分包括事实上处分和法律上处分。前者如改变物的形状、毁坏; 后者如将物转让(出卖、互易、赠与)他人,广义上对共有物的 法律上处分还包括在物上为他人设定租赁使用权等债权或者他物 权。这种处分及于共有物的全部,涉及全体共有人的利益,我国 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 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乃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错误。出租并非改良行为, 故D选项错误。
2012司法考试物权法真题及解 析
• 第二组:陈秋霖 徐娜 冯凌鸿 杜 昊宇 吴奕辉 郑莹 张雨桐 张淳
2016/6/30
1、[2012卷三,第6题]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 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 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 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2012卷三,第7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 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 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 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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