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规范管理仓储管理规范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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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规范管理}仓储管理规范讲义
致,点击“签收”,系统入库完成,数据自动同步MIS系统。如信息有误,及时与省公司相关人员联系处理,确认数据错误,从市公司LIS系统将数据调回省本部。
1.5.2自购物资入库管理规定:
1.5.
2.1自购的物资入库前,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完成需求采购,确定
A、B、C类物资,签订合同工作,物资采购员必须将采购订单录入MIS系统,并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前对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预约送货,送货时提供《发货通知单》及《验货证明》。行政服务中心根据物资使用计划安排供应商送货。
1.5.
2.2物资到货后,仓库管理员应根据承运人提供的发货通知书和MIS系统订单对物资进行核对,验收应注重检查物资的外包装、数量、规格型号和出厂合格证,认真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如外包装完好,数量准确,确认无误则双方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字确认。对于直发物资,在行政服务中心确认后,需求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出、入库手续工作。
1.5.
2.3仓库管理员根据签收的发货通知单在MIS、LIS做订单接收,并打印入库单,经由仓库管理员、送货员及制单人共同签名确认,并做到“日清日结”,确保“三清三符”(数量、规格、质量三清,帐帐、帐卡、帐实三符。)
1.5.
2.4自购工程网络类物资分类:物资分类及内容:根据物资价值、特性、体积和工程建设等实际情况,将工程物资分为A、B、C三类物资:
1.5.
2.4.1A类为必须入库物资,不允许直发施工现场;
1.5.
2.4.2B类为可便捷出入库物资,经仓库清点数量后,可直接发往施工现场;
表》信息进行核对,确保申领物资信息与到货物资信息一致。由需求部门项目管理员、供应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员应在《发货通知单》及《验货证明》上签字确认,供应商保管《验货证明》及一份《发货通知单》,行政服务中心保管一份《发货通知单》。
1.5.
2.5.4对于自购物资(C,F类),供应商送货前2天通知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与需求部门项目管理员。行政服务中心安排好时间后,供应商直接送货到现场,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验货,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应在《发货通知单》及《验货证明》上签字确认,供应商保管《验货证明》及一份《发货通知单》,项目管理员保管一份《发货通知单》。行政服务中心在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对现场物资进行复核,并拍照存档备查及反馈复核完结情况。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确认后,通知需求部门项目管理员凭《发货通知单》原件及《物资领用表》5个工作日内至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库手续,且不可跨月度办理。
1.5.
2.5.5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操作员核对签收后的《发货通知单》与审批后的《物资领用表》,完成系统接收和发放,并打印《进仓单》及《出仓单》,并签字确认。
1.5.
2.5.6对B,E类自购物资,《进仓单》一式四联,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操作员保管“存根联”及“保管联”,供应商保管“财务联”及“客户联”。《出仓单》一式四联,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操作员保管“存根联”及“保管联”,需求部门物资管理员保管“客户联”“财务联”。
1.5.
2.5.7对自购物资C,F类,入库《进仓单》一式四联,营业员保管“存根联”及“保管联”,项目管理员保管“财务联”及“客户联”。《出仓单》
7)负责对办公劳保类物资供应商的付款工作。
1.5.3.3自购综合类物资进出库管理规范
1.5.3.3.1采购管理中心签订合同时,合同附件必须包含《发货通知单》及《验货证明》。《发货通知单》要求一式两份,并要求注明相关联系人。
1.5.3.3.2对于D类物资,供应商送货前2天通知行政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员和物资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到货信息与时间。行政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员提前准备储位或根据仓储的状况安排到货时间。供应商送货时提供《发货通知单》及《验货证明》。
1.5.3.3.3对于E类物资,默认为需入仓管理,流程同D类物资。如需便捷直发现场,物资需求部门需在采购前向物资管理部门申请,待物资管理部门审核后,由采购中心通知供应商将物资送至国通或者仓库。
1.5.3.3.4对于送到国通或仓库的物资:供应商送货前2天通知行政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员。由行政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员通知物资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到货信息与时间,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到货信息填写《物资领用表》,并提交部门领导审批和安排出货车辆;需求部门项目负责人凭审批后的《物资领用表》至国通或仓库,行政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员对需求部门项目管理员出具的《物资领用表》信息进行核对,确保申领物资信息与到货物资信息一致。由行政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员和需求部门项目管理员共同对到货物资信息进行检验,确认后由需求部门项目管理员、供应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员应在《发货通知单》及《验货证明》上签字确认,供应商保管《验货证明》及一份《发货通知单》,行政服务中心保管一份《发货通知单》。确认完毕后,行政服务中心物资管理员立即办理物
资的出入库手续。
1.5.3.3.5对于F类物资,商场供应商需提前2天通知物资管理部门和物资需求部门联系人,待物资管理部门和物资需求部门确认后,供应商在5天内将物资送到各需求部门现场,各需求部门负责人根据《送货物资签收单》认真清点物资,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供应商将各需求部门的物资签收单在5天内带至物资管理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结算费用,不可跨月办理。
1.5.3.3.6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操作员核对签收后的《发货通知单》与审批后的《物资领用表》,完成系统接收和发放,并打印《进仓单》及《出仓单》,并签字确认。
1.5.3.3.7《进仓单》《出仓单》每式四联,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操作员保管“存根联”及“保管联”,需求部门保管“财务联”,供应商保管“客户联”。
1.5.3.4自购综合类物资进出库管理流程
1.5.3.5D类物资入库流程
1.5.3.6D类物资出库流程
1.5.3.7E类物资便捷进出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