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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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龙套中的战斗机,历年考核分值从未超过10分,一直被超越,从未被模仿。
2017年本章以删为主,往年主打考点税务登记和三证合一被“五证合一”替代,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因为太胖被强制瘦身,滞纳金的具体标准休假结束重新上岗。
本章为程序法,在考试中时间规定及罚则皆有考核,同学们在学习中一方面需掌握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要点,同时还应对时间性规定进行打包记忆。
【章节框架】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提示】本节非考试重点,以往年度考题涉及的“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可通过常识判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税务机关
B.海关
C.纳税人
D.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分为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纳税主体包括纳税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以下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征税对象
B.纳税人
C.海关
D.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选项A属于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种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A.印花税
B.企业所得税
C.房产税
D.车船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上述四项均正确。
【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是()。
A.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
B.纳税申报管理
C.税款核定
D.法规起草拟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税务机关的义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A.税务管理权
B.税款征收权
C.税务检查权
D.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知情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纳税主体的职权。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纳税人享有的权利的是()。
A.税务管理权
B.税收立法权
C.委托代征权
D.税收监督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收监督权属于纳税主体权利,选项ABC属于征税主体的权利。
第二节税务管理
知识点、五证合一(★)(2017年调整)
【大纲要求】掌握
(一)五证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二)适用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称登记企业,下同。)
【注意】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三)申请
1.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
2.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与登记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3.对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在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的基础信息,可在登记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四)登记证的使用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釆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五)变更
登记企业信息发生变化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六)注销
知识点、证、账、票的管理
【大纲要求】熟悉
(一)证、账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纳税人使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证、账、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注意】起点及时间均可能成为命题点。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该一定期限是()。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
B.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D.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二)发票管理(★★★)
1.种类
3.领购
(1)手续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2)发票领购簿的发放时间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3)代开发票
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注意】税务机关该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但禁止非法代开。
(4)异地领购发票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4.开具
(1)一般情况下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