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国家标准]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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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制度管理,保障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维护医院与医保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医保相关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保收费标准、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

第三条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医保政策宣传和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保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医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医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医保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八条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医保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第二章医保管理机构第九条医院应当设立医保管理机构,负责医保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医保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协助医院领导制定医保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全院医保工作的开展;(二)组织医疗保险报销工作,保障医保患者的合法权益;(三)督促医务人员遵守医保规定,合理开展医疗服务;(四)建立医疗费用管理标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五)处理医保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维护医院声誉。

第十一条医保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保工作人员,具有扎实的医保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医保收费标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第十五条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但必须报备医保管理机构,并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费清单制度,详细列出各项医疗服务和费用,确保收费透明。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保定点服务机制,保障医保患者享受到规范、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保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保工作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医保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安全、合规、高效原则;(三)服务至上、以人为本原则。

第二章医保工作职责第四条医院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医保政策法规;(二)制定和实施医保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三)负责医保基金的预算、审核、支付和结算工作;(四)组织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五)开展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六)定期向上级医保管理部门报告医保工作情况。

第五条医疗科室负责医保患者的诊疗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二)认真核对参保患者身份信息,确保医保待遇的准确性;(三)及时、准确地向医保办公室报送医保患者诊疗信息;(四)积极配合医保办公室开展医保工作监督检查。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保工作的协助和支持,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提供医保政策法规、制度文件等资料;(二)协助医保办公室开展医保工作培训;(三)协助医保办公室处理医保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第三章医保基金管理第七条医保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八条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医保政策规定,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第九条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包括:(一)住院医疗费用;(二)门诊医疗费用;(三)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四)其他经医保管理部门认定的费用。

第十条医保基金支付程序:(一)参保患者就诊时,需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二)医疗机构核对参保患者身份信息,确保医保待遇的准确性;(三)医疗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向医保办公室报送医保患者诊疗信息;(四)医保办公室审核、支付医保基金。

医院的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的医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保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以及与医保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合法、合规、合理原则;(三)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原则;(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医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医保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医保政策、法规;(二)制定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四)负责参保人员的就医、报销等工作;(五)负责医保工作的宣传、培训、咨询和投诉处理;(六)负责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参保人员管理第六条参保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医保,并按时缴纳医保费用。

第七条参保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二)按规定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三)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四)遵守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五)按时参加医保年度体检。

第四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八条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结算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五章医保结算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结算制度,明确结算流程、时限和责任。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对医保结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及时。

第六章医保宣传与培训第十五条医院应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医保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咨询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保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以及医保服务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我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医保政策法规和标准执行。

(二)公开透明:医保政策、标准、流程、结果等应向参保人员公开。

(三)公平公正: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四)规范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保服务质量。

二、医保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医保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医保政策,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二)负责医保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医保政策在我院的顺利实施。

(三)负责医保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管理。

(四)负责医保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医保服务质量。

(五)负责处理医保投诉和纠纷。

三、医保服务管理第六条医保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医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

(三)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第七条医保服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就医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治疗、用药。

(二)费用结算管理: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规范医保费用结算流程。

(三)药品管理: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合理配备医保药品。

(四)诊疗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医保诊疗项目目录,规范诊疗项目。

(五)医疗服务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医保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范医疗服务设施。

四、监督检查第八条医保办公室负责对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医保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二)医保资金使用情况。

(三)医保服务质量。

(四)医保投诉和纠纷处理情况。

第九条医保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包括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用药管理、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方面。

第三条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第二章医疗保险办公室职责第五条医疗保险办公室是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保险办公室职责:(一)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医疗保险管理信息。

(三)负责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结算等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四)对医疗临床科室执行医疗保险管理要求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协助医疗临床科室做好医疗保险服务。

(五)参加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学习,及时掌握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

(六)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的月报表工作。

第三章就诊管理制度第七条本院应公布医疗保险就医程序,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第八条本院设立医疗保险挂号、结算专用窗口,确保医疗保险服务快捷、方便。

第九条职工办理医疗保险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和费用结算手续时,应认真核对人、证、卡相符,杜绝冒名就诊或冒名住院现象。

第十条参保人员建立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病情诊断要与用药相符。

第四章医保用药管理第十一条本院应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配备好医疗保险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要。

第十二条本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用药管理制度,加强对医保用药的监督管理,确保医保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完整版docx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完整版docx

引言: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内部对医保事务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医保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重要政策,医保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医保基金的有效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完整介绍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医院内部管理机构、医保费用结算、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违规处理等方面。

概述: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基本职责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医院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医保管理制度,并加强内部管理机构建设,合理分工并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正文内容:一、政策法规1.国家医保政策的基本要求:介绍国家医保政策的一些基本要求,包括医保目标、医保费用监管和医保制度改革等方面。

2.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相关法规:介绍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所依据的一些法律法规,包括医疗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构1.医院医保管理部门的设置:介绍医院内部医保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并建议医院划分医保管理的具体职能与部门设置。

2.医院医保部门人员的配备与培训:介绍医院医保管理部门人员的合理配备与培训机制,确保医院医保工作的专业性与高效性。

三、医保费用结算1.医院内部的费用管理流程:详细介绍医院内部医保费用结算的流程,包括费用、医保费用审核和费用结算等环节。

2.医保结算的患者权益保障:介绍医保结算时需保障患者的权益,包括即时结算、费用清单明细和患者申诉渠道等。

四、医保基金监管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介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支出,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等。

2.医保基金的监管机制与政策:介绍医保基金的监管机制,包括监督检查、风险防控和执法惩罚等政策。

五、医保违规处理1.医保违规行为的类型与处理措施:介绍医保违规行为的种类,包括虚报、冒名顶替等,并详细阐述对这些违规行为的查处与处理措施。

2.医保违规举报与投诉渠道:介绍医保违规的举报与投诉渠道,鼓励患者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与举报。

医保综合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保综合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保综合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等医疗保险相关单位。

第三条医疗保险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第五条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

第六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筹集、妥善保管、科学调度、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第七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保险费用审核,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流失。

第十一条药店应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合理的药品销售服务。

第十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药店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店的监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第十三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应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医疗保险信息泄露、损毁或者丢失。

第十五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医疗保险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等医疗保险相关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保险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医保的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参保人员和医保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法规和标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二)公开透明:公开医保政策、待遇、费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便民高效:简化医保手续,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四)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医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一)医保办公室:负责制定医保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医保政策,协调各部门做好医保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核算和支付。

(三)医务科:负责审核参保人员就医资料,确保医保待遇落实。

(四)护理部:负责监督护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

(五)药剂科:负责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供应。

三、医保政策及待遇第五条医保政策及待遇包括:(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二)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需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制度对这部分费用给予报销。

(三)特殊病种制度:针对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四)门诊统筹制度: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部分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四、医保结算及报销第六条医保结算及报销流程:(一)参保人员就医时,应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接诊医生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并填写相关医保信息。

(三)医保办公室负责审核参保人员就医资料,对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进行结算。

(四)财务科负责医保基金的支付。

(五)参保人员对医保结算有异议的,可向医保办公室申请复核。

五、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接受以下监督:(一)医保经办机构对医院医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最新医保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医保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医保医院管理制度汇编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制度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本文汇编了最新医保医院管理制度,以供参考。

一、医院医保管理组织架构1. 设立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审核医保费用、监督医保政策的执行等。

2. 设立医保科,负责日常医保管理工作,包括参保人员信息管理、费用审核、报销等。

3. 各临床科室设立医保管理员,协助医保科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医保政策的落实。

二、参保人员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设立专用医保就诊窗口,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挂号、结算等。

3. 实行实名制就医,严格核对就诊人员身份,防止冒名就诊。

4. 建立参保人员病历档案,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情诊断与用药相符。

三、医保费用管理1.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保费用报销政策,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

2. 设立医保费用审核制度,对医保费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核,防止违规报销。

3. 实行医保费用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保费用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 建立医保费用预警机制,对异常费用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四、医疗服务管理1. 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2. 加强医务人员医保政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保服务水平。

3. 建立医保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五、医保监督与检查1.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监督机制,对医保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医保政策执行到位。

2. 加强对医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3. 建立医保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参保人员投诉,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六、医保信息化建设1. 医院应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信息与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医保管理效率。

2. 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医保费用进行分析和监控,为医保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电子版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电子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保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参保患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医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制定我院医保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2. 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和审核,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3. 负责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医保政策变化,并向全院传达。

4. 负责对医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负责医保信息的统计和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医保人员管理第五条医保人员需持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就诊。

第六条医保人员就诊时,应主动出示医保卡,配合医护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第七条医保人员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合理选择医疗服务项目,避免过度医疗。

第八条医保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使用非医保目录药品或服务项目的,应事先征得医保部门的同意。

第四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第十条医院应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管理,确保符合医保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五章医保费用结算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保费用结算制度,明确结算流程和责任。

第十四条医保费用结算应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执行,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医保费用结算完成后,应及时向参保人员出具费用清单,确保参保人员对费用有明确了解。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保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对医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及参保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保管理部门负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制定我院医保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负责医保基金的审核、拨付、结算等工作;(3)负责参保人员的医保登记、变更、停保等工作;(4)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及咨询工作;(5)负责医保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2. 医疗科室负责:(1)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负责参保人员的医保报销手续办理;(3)负责参保人员的医保费用结算工作;(4)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及咨询工作。

3. 医护人员负责:(1)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协助参保人员办理医保报销手续;(3)配合医保管理部门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及咨询工作。

四、医保基金管理1. 医保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2. 医保基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保政策法规执行,不得违规使用。

3. 医保基金结算应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五、参保人员管理1. 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医保登记手续,确保医保信息准确、完整。

2. 参保人员变更医保信息时,应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报告。

3. 参保人员停保时,医保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办理停保手续。

六、医保结算管理1. 医保结算应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2. 医保结算时,应严格核对参保人员身份、就诊信息、费用明细等,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3. 医保结算后,医保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结算结果反馈给参保人员。

七、医保政策宣传与培训1. 医保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2. 医保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

2023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目录一、就医管理 (2)二、医保用药管理 (3)三、费用结算管理 (4)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5)一、保证药品质量: (5)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6)三、严格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6)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6)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7)一、就医管理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

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

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7、门诊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

门诊处方及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

9、严格按照《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一定范围)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一定范围)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1、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用药量规定,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编写规定如下: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医院医保管理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该制度应当针对国家医保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出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制度标准,以达到规范化管理和全员参与的目的。

二、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医疗行业相关的职工。

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 医院医保管理以及相关部门人员;2. 参保职工;3. 医疗机构合作方。

三、制度制定程序该制度的制定程序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确认制度制定小组,确定制定标准;2. 完成制度草案,进行内部审核;3. 发布制度征求意见;4. 汇总、反馈、修改意见;5. 最终审核通过,制度正式发布。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的制定应当满足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中包括:1. 《医保法》;2.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条例》;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4. 公司内部制度、政策规定等。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具体要求如下:制度名称: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范围: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医疗行业相关的职工目的:规范医院医保管理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内容:1. 医疗服务目录及报销标准的管理;2. 药品(器材)采购、管理、使用和退库流程的规定;3. 医学检验、诊断和治疗费用的核算标准与监管;4. 医疗行为、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及安全等管理;5. 医疗合同管理;6. 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7. 医保基金管理的督查与考评。

责任主体:医院医保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医保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等。

执行程序:1. 医保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组织实施;2. 凡涉及职工个人权益的调整,需与当事人协商后落实;3. 凡涉及企业整体利益的调整,需经企业领导决策后落实。

医保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保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保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保险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险业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医疗保险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第五条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

第六条医疗保险基金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统筹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第七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基金的使用效益。

第八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基金风险。

三、医疗保险待遇管理第九条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等。

第十条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确保待遇的公平、合理和可持续。

第十一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保险待遇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待遇的准确、及时和合理支付。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医疗保险服务包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咨询等。

第十三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机构的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

第十六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六、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1. 引言医保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的医保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国家制定了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

本文将介绍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2.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目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在实施医保政策时具有一致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这种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医保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1 医保政策执行医院应制订明确的医保政策执行方案,包括患者的医保资格验证、费用结算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医院在执行医保政策时应确保公正、透明,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3.2 信息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及时记录患者的就诊信息、医保费用等,并能与医保部门的系统实现数据联网共享。

3.3 费用控制医院应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确保医保费用的合理、公正、透明。

医院在使用医保基金时应遵循经济适用原则,不得随意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或滥用医疗资源。

3.4 医保审核与监督医院应建立医保审核与监督机制,确保医保费用的合规性。

医院应合理设置医保审核部门,对医保费用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配合医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4.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4.1 保障患者权益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患者享受到符合其医保政策的医疗服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2 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医院医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医院内部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通过建立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费用控制等措施,可以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4.3 促进医保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国家标准的实施可以为医保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总结实践经验,不断优化医保管理制度,可以推动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确保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执行和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五条医院应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合理确定医疗保险费率,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明确医疗保险基金的用途、使用流程和监督机制。

第七条医院应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支出。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定期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三章:医疗保险服务的提供第九条医院应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为医疗保险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医疗保险服务的范围、标准、流程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保险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制度,对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章:医疗保险基金的结算第十三条医院应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的结算。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结算制度,明确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的范围、标准、流程等。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监督制度,对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医院医保账户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医院医保账户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医院医保账户管理制度汇编范文医院医保账户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账户管理,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与管理,依法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医院医保账户是指参保人员个人医保账户,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账户、补充医疗保险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

第三条医院医保账户的管理机构为医院医保部门,具体负责医保账户的开立、结算、监管和核算工作。

第四条医院医保账户的用途仅限于购买医疗服务、支付医疗费用和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划拨。

第五条医保账户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负责,不得代他人进行操作。

第二章参保人员医保账户的开立和管理第六条参保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向医保部门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填写医保账户开立申请表。

第七条医保部门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信息核实后,开立医保账户,并通知参保人员账户开立的结果及具体账号。

第八条医保账户的密码由参保人员自行设定,医保部门记录并定期进行密码安全性评估。

第九条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医保账户相关信息和密码,不得向他人透露。

第十条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查询医保账户的余额、消费明细等。

第三章医保账户资金的划拨和使用第十一条参保人员每月缴纳的医保费用将按比例划拨至基本医疗保险账户和补充医疗保险账户。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向医保部门申请将部分个人储蓄账户资金划拨至基本医疗保险账户或补充医疗保险账户。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账户资金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具体支付方式由医院与医保部门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使用医保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时,应提供相关的医保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的医保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支付违法行为、虚假诊疗和超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四章医保账户的余额管理和结算第十六条参保人员每月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查询医保账户的余额。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每年医保账户的余额将不会累积到下一年度,过期未使用的资金将被自动清零。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退休、失业或迁出本地区时,其医保账户余额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完整版)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国家标准]

(完整版)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国家标准]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

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

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_一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_一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参保人员及医保工作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法规,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2. 公平公正:对参保人员实行公平、公正的待遇,确保医保权益。

3. 效率效益:提高医保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医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医院设立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医保工作的全面管理。

1. 负责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和培训。

2. 负责医保基金的使用、结算和监管。

3. 负责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4. 负责与医保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医院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1. 医疗科室: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 财务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3. 患者服务部门:负责参保人员的接待、咨询和解释。

4. 信息部门:负责医保信息化建设,提高医保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医保管理流程第六条医保登记与审核1.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登记手续,提交相关资料。

2. 医保管理部门对参保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

3.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服务1. 医疗科室按照医保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2. 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应主动出示医保卡。

3. 医疗科室应详细记录参保人员的病情、治疗情况和用药情况。

第八条医保费用结算1. 医疗科室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汇总,并提交医保管理部门。

2. 医保管理部门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

3. 医保管理部门与参保人员结算医保费用。

四、监督检查与整改第九条医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保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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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汇编[国家标准]1医保管理工作制度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

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

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

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

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办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办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

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

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

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 、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 、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

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 、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1 、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 、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站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能排除一般故障。

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门诊刷卡工作人员职责(医保管理部分)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银行。

病历管理制度一、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

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

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

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

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

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

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处方管理制度1、凡医保使用的药品处方须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方可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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