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开展垃圾短信治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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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关于紧急开展垃圾短信治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1、请各省公司立即关停除“10000、10001、95、96、118、12打
头的短信接入码”以外的端口类短信服务;关停后,如业务发展确有需要的,由集团公司逐个审批后再予以开放;
2、上述号码中如查实垃圾短信一起,立即关停该端口;
3、中国电信自有的各类服务号码,如发生发送商业短信行为,一
经查实,严肃处理;
4、请集团各单位与各省公司按照11月15日前上报集团的平台及
端口短信业务责任人清单,与上述端口管理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责任协议书,并将协议签订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协议模板集团统一下发)
5、加大垃圾短信处理问责力度;(具体细则附后)
6、请各省公司立即关闭在ISMP平台上加载的1062、1066、10659
端口的群发(免鉴权)功能;
关于发生垃圾短信事件的问责与处罚细则
(一)问责情形
1. 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或互联网新媒体曝光的电信运营商发送垃圾短信事件;
2.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监管部门通报或集团公司工作
检查通报,发现未按照集团公司垃圾短信管理要求进行垃圾短信防治工作;
3.垃圾短信引起的用户越级投诉或用户群体投诉事件。
4.集团公司检查发现查实或第三方投诉查实的。
(二)对责任单位领导问责处理
对责任单位领导问责处理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领导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电信…2013‟237号,以下简称《问责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1.问责事件一年内发生一起,对相关地市分公司主要领导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进行处理。追究省公司主要领导、省公司分管领导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问责事件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或一次在两个地市分
公司以上(含两个)发生的,对省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根据情节予以“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停职
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进行处理。
2. 专业公司或产品基地如有问责事件发生,对专业公司或产品基地总经理根据情节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进行处理。
3.被曝光单位内部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比照上述处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