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精细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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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精细化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矿安全管理,深化细化安全监管精细化考核,按集团公司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矿的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区队(厂)及相关科室在安全管理上“自发、自助、自律”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通过量化考核,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程度,落实好集团公司2015 年《安全监管精细化考核办法》及《安全资料管理规定》,经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安全监管精细化管理制度。
一、矿定期对下属科室及区队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和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和成绩滞后的单位给予处罚,考核结果给予通报。
二、参与考核的单位为云驾岭煤矿十二个区队,及相关掌管资料的部门及科室。
三、考核为单月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周隐患排查会抽查三个区队,每月26 号前考核完毕。
四、考评采用评分办法,评分标准执行《安全监管精细化评分细则》(根据细则评出的分数简称:细则得分),根据实际得分多少,自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结果确定单位优劣。
五、安全效果系数根据区队本考评周期安全状况确定:区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系数为1;区队发生恶性或较重工伤事故的系数为0;区队每发生1名轻伤或1 次重大非伤亡事故或1次严重管理失职系数扣减0.2 ,扣完为止。
六、单位考核周期实际得分二安全效果系数X细则得分。
七、考核周期排序前两名的给予一定奖励,排序倒数第一名给予相应处罚。
八、安全监管精细化实施细则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1、由安检科主管副科长负责,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备好矿安全管理机构、证件和安检科专职机构框架图。准备不充分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安全管理制度要及时更新,制度要具备可操作性,执行能力强,跟生产联系密切,切合实际。由安检科主管科长负责,科长审核。检查提出问题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3、提供专职安监人员及资质明细表,安检员配备要满足需要,满足所有生产地区全时段、全覆盖要求,实现24 小时全掌控,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2%。由信息站主管技术员负责,每天对当班安检员检查地区行走路线用定位卡进行检查,不能及时提供给予责任人50 元—200 元罚款并追究责任。安检员没有检查到位的按”三违”处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4、安全管理计划到位,每月制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做到所有地区、所有点班不空班、不漏检,并健全现场检查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每个地区/ 点班要填写清楚、真实、能反映进行了有效的检查。计划不到位的追究主管技术员责任,是安检员责任的安检员按“三违”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
以上有关资料所有的安全资质及复印件、制度、文件整理规范,分类装订。安全资质及复印件均在有限期内。由集团公司检查每扣1 分罚责任人100 元,累计计算。
(二)领导跟班带班
1、提供领导跟班带班月度计划,安排要严密,能反映每个点班带班人员姓名,不空班。领导跟班带班实际与计划有变化要有文字反映,提供实际跟班表,与井下交接班记录必须一致。检查资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责任人100 元。
2、提供井下交接班记录和地面交接班台账,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齐全,无空班、无代签、无遗漏,无修改,无错误。井下交接班记录与地面交接班台账,填写内容要一致。检查资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责任人100 元。
3、在井口醒目位臵公示当班带班领导姓名、职务、去向,并与
实际带班领导相符。提供领导下井表,包括下井、带班和夜班次数,符合集
团公司文件规定。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责任人100 元。。
4、检查人员定位系统,矿领导带班和专职安监员行动轨迹、井下时间与提供的实际下井表一致。有一人次/ 班次不符合要求扣责任人100 元。。
5、井下交接班记录薄、带班领导下井档案记录按照规定填写,做到严密、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有交班和接班具体时间,时间能反映领导24 小时带班无空岗,交接班时间不准出现空岗或无法解释,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内容填写无缺陷,带班领导亲笔签字,不代签。
以上资料由安检科主管技术员提供,调度信息科配合查人员定位。资料要真实有效,未按规定提供资料和人员定位系统无轨迹,矿自查每扣1 分罚责任人50元。由集团公司每扣1 分,罚责任人100 元,累计计算。
(三)个人岗位安全防控措施个人岗位防控措施由安检科主管安全资料副科长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及区队严密配合。制定文件后按文件执行。
1、建立执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危险辨识”等个人岗位安全防控措施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度和办法,操作性强,可以有效指导该项工作。
2、副立井井上、下把钩工、平巷、斜巷人车跟车工、主要变电所停送电操作工执行“手指口述”。出现1 个岗位未执行扣责任人100 元;现场发现1 人〃次执行不到位或严重差错扣责任人100元。
3、煤矿安全作业特殊工种、固定机房硐室设备操作工、班组长、跟班区(队)长执行“岗位描述” 。出现1 个岗位未执行罚责任人100元;现场发现1 人〃次未经同意又未描述的或描述严重差错的罚责任人100 元。
4、班组长、井下流动设备的操作工、独立岗位作业人员执行“危险辨识”。出现1个岗位未执行罚责任人100元;发现1人〃次未认真辨识罚责任人50元;“危险辨识”内容每个岗位控制在3-5 条,每出现1 条辨识内容与岗位危险程度不密切、漏掉主要应辨识的内容、要求严重偏高或偏低、辨识与否无法考证的、属一般应知应会的、过于简单安全意义不大等不切实际的辨识内容扣罚责任人100 元。
5、有能证明对个人岗位安全防控措施进行了有效管理,现场执行到位情况的检查记录,考核结果资料、记录,能证明制度落实情况。
个人岗位防控措施考核,矿自查每扣1分罚相关责任人100 元,主管人员50 元。由集团公司每扣1分罚责任人100元,累计计算。
各类检查被查出个人安全防控出现问题的责任人按违章论处。
(四)班组安全确认
1、各区队要执行以班组为单位的集体升入井制度,班组集体升入井确认。每班确认本班组总出勤人数,集体入井、升井分组情况,因故需单独升、入井人员姓名,填写到《确认表》中。日常发现1 人〃次违规单独升、入井人员罚责任人100 元,并按违章论处,班长连带50 元。确认表填写不详细,不认真,字迹潦草,不能反映班组真实确认情况的每张表扣班长50 元。
2、班组联保互保确认。每班确认本班组联保互保分组情况、各组首席责任人、单独作业岗位人员姓名,首席负责人要亲笔签字认可,填写到《确认表》中。现场发现实际情况与确认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每次扣5 分。不执行该制度集团公司检查每扣1 分罚当班班长100元,并按违章论处,罚跟班区长100元,区长50 元,累计计算。矿检查有不执行的每扣1 分罚当班班长100 元,罚跟班区长连带50 元。
3、工作场所防治水警示执行情况确认。每班工作前,观看防治水原则警示牌,确认本班开工前剩余允许掘进或回采的安全距离,填写到《确认表》中。现场发现实际情况与确认情况不相符、有误差、弄虚作假,每次扣5 分。每扣一分罚当班责任人100 元,罚技术员50 元。
4、小运输轨道安全设施状况确认。每班确认本班组作业范围内
安全设施的总数量、分类数量、完好可以正常使用的数量,不完好需要处理的设施的具体情况,填写到《确认表》中。现场发现实际情况与确认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每次扣5 分。每扣一分罚当班责任人100 元。并按违章论处,罚当班跟班领导100元。
5、自选确认
⑴各单位根据地区条件和安全管理的重点,自行确定增加的安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