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与行为报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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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表现

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表现

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表现摘要:一、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概述二、投资者投资收益的详细分析三、投资收益的影响因素四、投资收益的建议和展望正文:一、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概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参与其中。

上交所的投资者类型繁多,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企业投资者等。

投资者在股市中的投资收益表现各异,受多种因素影响。

二、投资者投资收益的详细分析1.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在上交所的投资收益表现较为复杂。

一方面,个人投资者在股票投资中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尤其是在市场行情较好时。

另一方面,个人投资者由于投资知识和经验不足,可能在投资过程中遭受损失。

2.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常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在上交所的投资收益相对较稳定。

机构投资者通过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策略,能够在市场波动中实现较好的收益。

3.企业投资者:企业投资者在上交所的投资收益主要取决于其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市场前景。

企业投资者通常会选择具有较好盈利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从而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收益的影响因素1.市场行情:市场行情是影响投资者投资收益的重要因素。

在市场行情较好时,投资者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在市场行情较差时,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2.投资项目:投资者投资的项目质量直接影响其投资收益。

优质项目通常能够带来较高的收益,而劣质项目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3.投资策略: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也是影响其投资收益的重要因素。

合理的投资策略能够在市场波动中实现较好的收益,而不当的投资策略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四、投资收益的建议和展望1.建议:投资者在上交所进行投资时,应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和投资项目,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以实现较好的投资收益。

此外,投资者还应加强风险管理,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2.展望:随着上交所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投资者素质的提高,未来投资者在上交所的投资收益有望保持稳定增长。

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

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

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制定、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
(四)审定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审定对会员的接纳;
(六)审定对会员的处分;
(七)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八)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
迈入新世纪后,上证所肩负着规范发展市场的艰巨任务,也面临着进一步推 进市场各项建设的良好机遇。凭借一流的硬件设施和浦东优越的区位优势与 强大辐射力,凭借上海经济良好发展势头和特有的龙头效应,凭借国企改革 和金融中心建设对上海资本市场的积极推动,上证所将按照坚定信心、加强 监管、保持稳定、规范发展的思路,在技术、监管、人才、服务等方面多管 齐下,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高效开放、充满生机活力的世界一流交易所开 启新的篇章。
二、黄马甲
黄马甲是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当年这么设计并不符合国际惯例,是具有中国特 色的红黄马甲制度。其实,红黄马甲的产生是一 种误会和巧合,当时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厅的
色彩为冷色调,如果交易人员穿红色,那么整个
市场的色彩比较鲜艳,气氛就显得比较有活力。 结果负责服装的同志去买布做马甲的时候,看黄 颜色比红颜色好,就自己擅自决定买了黄布。 但
交易方式
上证所市场交易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证 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
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品种
交易所里有很多交易品种,包括股票(A股和B股)、债券(国债和 企业债券)、封闭式基金、权证等。 股票交易采用T+1交割制度,即当日买入的股票,下一个交易日才能 卖出。权证采取T+0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可以在当日卖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3.12.27•【文号】•【施行日期】2013.12.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7日,实施日期:2014年11月16日)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3年第八次修订2013年12月27日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第二节董事会秘书第四章保荐人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第六章定期报告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第十章关联交易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第六节回购股份第七节吸收合并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第九节权益变动和收购第十节股权激励第十一节破产第十二节其他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第十三章风险警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第一节暂停上市第二节恢复上市第三节终止上市第四节重新上市第十五章申请复核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第十七章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第十八章释义第十九章附则附件:1.董事声明及承诺书2.监事声明及承诺书3.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版)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3]26号(1998年1月实施 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 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 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 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 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 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 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 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 (6)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7)第三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第一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11)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14)第四章 保荐人 (19)第五章 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22)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2)第二节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25)第三节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 (27)第六章 定期报告 (30)第七章 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35)第八章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37)第一节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37)第二节 股东大会决议 (39)第九章 应当披露的交易 (41)第十章 关联交易 (48)第一节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48)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50)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项 (56)第一节 重大诉讼和仲裁 (56)第二节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8)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59)第四节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2)第五节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63)第六节 回购股份 (64)第七节 吸收合并 (67)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68)第九节 权益变动和收购 (71)第十节 股权激励 (73)第十一节 破产 (75)第十二节 其他 (79)第十二章 停牌和复牌 (82)第十三章 风险警示 (86)第一节 一般规定 (86)第二节 退市风险警示 (87)第三节 其他风险警示 (91)第十四章 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94)第一节 暂停上市 (94)第二节 恢复上市 (98)第三节 终止上市 (106)第四节 重新上市 (115)第十五章 申请复核 (116)第十六章 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118)第十七章 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 (118)第十八章 释义 (120)第十九章 附则 (124)附件:1.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25)2.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32)3.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39)第一章总 则1.1 为规范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2013-2014年证券行业分析报告

2013-2014年证券行业分析报告

2013-2013年证券行业分析报告2013年11月目录一、经济转型过程中券商应有大作为 (3)1、19世纪到20世纪初(铁路及军费) (3)2、20 世纪上半叶(汽车工业及零售) (4)3、20世纪50年代(电子科技) (5)4、20世纪60、70年代(企业并购) (6)5、20世纪70、80年代(利率市场化及财富管理) (8)6、20 世纪90年代以后(新经济) (11)7、2000年以后(次贷风波) (12)二、中期行业将由贷款提供者向资本中介过渡 (16)三、2014 年30%的行业增速可期待 (23)四、投资策略及建议 ..............................................................................291、创新无忧,Alpha为正 (29)312、重点公司.........................................................................................................31五、主要风险 ..........................................................................................311、市场大幅下跌风险.........................................................................................2、创新进程不达预期风险 (32)一、经济转型过程中券商应有大作为伴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成功召开,中国表现出了坚持改革的决心。

综合改革方案的提出有望在多领域加速中国经济转型。

但正如中国新领导人所言,中国经济已进入改革深水区。

在转型的攻坚期,证券公司应该起到怎样的作用呢?相信这一问题的答案可能将深刻影响到中国证券业未来5-10 年的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9.08.25•【文号】上证公字[2009]95号•【施行日期】2009.08.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6月13日,实施日期:2013年6月13日)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通知(上证公字〔2009〕95号)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的选任和履职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的选任与履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本所上市公司董事。

第三条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本所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履行向本所提交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第四条董事对上市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上市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推卸应对公司承担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上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为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二章董事的选任和考评第六条上市公司确定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及其具体人选时,应全面考虑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其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需要,保证公司董事会能有效实现对公司的管理,稳定有序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

春晖投行在线/规范性文件一览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通知2013-12-27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统发行证券并申请在本所上市业务,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0年11月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上证发字〔2010〕3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统发行证券并申请在本所上市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发行人通过本所系统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业务及各参与人相关行为,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证券是指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等有价证券。

基金份额发售、上市业务不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证券发行第三条证券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及时联系本所相关部门申请证券代码与证券交易简称,并沟通发行与上市申请相关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业务与本所发行上市部联系,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债相关业务与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联系,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业务与本所债券业务部联系。

第四条证券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及时联络本所提交发行计划与发行方案。

第五条发行人在取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先向本所申请其股票发行的,本所将先予安排;但如果发行方案与原先协商本所的发行方案不一致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应与本所充分协商,在获得本所同意后,另行确定发行日期。

多家发行人在取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同时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于同一日发行,但因市场或技术原因无法实现同日发行的,本所可决定按证监会发行批文文号先后安排发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区别摘要:一、背景介绍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概述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区别1.市场规模2.交易时间3.交易产品4.监管机构5.投资者结构6.交易制度四、总结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金融交流越来越频繁。

其中,证券交易所作为重要的金融交易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分别代表着我国和美国的证券市场。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两家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概述1.上海证券交易所(SSE):成立于1990年,是我国中国大陆地区最具影响力的证券交易所之一。

它主要负责监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目前已有超过1000家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交易时段。

2.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成立于1792年,是全球最古老、最具影响力的证券交易所。

它位于美国纽约,拥有众多世界知名上市公司。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也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交易时段。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区别1.市场规模:纽约证券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和市值均超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然而,近年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市场规模也在逐步扩大,逐渐拉近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差距。

2.交易时间:两者的交易时间相似,均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交易时段。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时区差异,我国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交易美国市场时,需考虑时差因素。

3.交易产品: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产品种类繁多,包括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

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以股票和债券交易为主,近年来也推出了国际化品种,如人民币债券、熊猫债等。

4.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纽约证券交易所则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

5.投资者结构: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9.11•【文号】上证函〔2024〕2391号•【施行日期】2024.09.1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上证函〔2024〕239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及有效性,提升优质市场主体债券融资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9月11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及有效性,提升优质市场主体债券融资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按照分类监管理念,对下列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简化申报、发行及存续期的材料编制和信息披露安排,提高服务效率: (一)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优质发行人),包括知名成熟发行人、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优质上市公司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发行人。

(二)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发起人(以下简称优质发起人),指经本所确认适用优化审核安排规定的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发起人,发起人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增信机构、依托其资产收入作为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并获得融资的主体等。

前款第一项所称优质上市公司,是指最近两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均为A的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实用版】目录1.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概述2.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3.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指数4.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5.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6.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历任领导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位于中国上海市,是中国大陆地区的一家证券交易所,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 1990 年 11 月 26 日,是我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其主要业务是提供证券交易和融资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较为简单,主要由国家持股和会员单位持股构成。

国家持股是指由中国证监会直接持有的股份,占上海证券交易所总股本的一定比例。

会员单位持股是指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持有的股份,这些会员单位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指数包括上证综指、上证 50、上证 380、上证红利等。

其中,上证综指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具代表性的指数,由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构成,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

上证 50 是由 50 家规模大、流动性好的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构成,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优质蓝筹股的整体表现。

上证380 是由 380 家规模适中、成长性好、盈利能力强的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构成,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兴蓝筹公司的整体表现。

上证红利是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高分红股票构成,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红利股票的整体表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主要包括股票交易系统、债券交易系统和基金交易系统。

股票交易系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交易系统,提供股票的买卖和融资服务。

债券交易系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平台,提供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债券的买卖服务。

基金交易系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基金交易平台,提供证券投资基金的买卖和赎回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债券的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
【最新版】
目录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简介
2.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3.对股权结构的评价
4.结论
正文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简介
上海证券交易所(SSE)是一家国家级证券交易所,负责中国内地企业的股票交易活动。

其股权结构如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持股比例:58.06%。

2.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资委)持股比例:14.83%。

3.上海世投资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世投会)持股比例:6.43%。

4.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
5.96%。

5.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集团)持股比例:5.96%。

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持股比例:5.89%。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持股比例:2.96%。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持股比例:2.46%。

9.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持股比例:1.77%。

10.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集团)持股比例:1.76%。

二、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份,并对其运营进行监管。

2.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国资委):作为上海市政府的投资平台,上海国资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定数量的股份,为其提供支持和保障。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原创版】目录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概述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四、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数及衍生品交易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廉洁建设正文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概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位于中国上海市,是中国大陆地区的一家证券交易所,主要负责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的交易和清算。

上交所成立于 1990 年 11 月 26 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立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较为特殊,其股东为上海市政府、中国证监会和其他金融机构。

其中,上海市政府作为上交所的最大股东,直接持有上交所的股权;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对上交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则通过会员制参与上交所的运营和管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国债、地方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债券。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债券的买卖,其中,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券的交易受到广泛关注。

此外,上交所还推出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数及衍生品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一系列指数及衍生品交易,如上证 50、上证180、上证 380 等权重指数,以及基于这些指数的 ETF(交易型开放式指ex 基金)产品。

此外,上交所还推出了期权、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治理结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会员制、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

会员制是上交所的基本组织形式,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分别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理事会是上交所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上交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则;专门委员会则是理事会下设的咨询和审议机构,负责对上交所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廉洁建设近年来,上海证券交易所高度重视廉洁建设,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摘要: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基本情况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1.市场规模和市值
2.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
3.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
4.投资者结构和投资风格
三、投资者的选择与策略
四、总结与建议
正文: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已成为投资者关注的两个重要市场。

许多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标的时,往往会困惑于两者之间的区别。

本文将从市场规模、交易品种、监管政策等多个角度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区别,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制定投资策略。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基本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成立于1990年,是我国最早的证券交易所之一。

上交所主要致力于为我国A股市场提供交易和结算服务,目前已有近1500家上市公司,市值排名全球前列。

上交所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在我国资本市场具有重要地位。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1.市场规模和市值
从市场规模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市值和成交量要大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方面,上交所拥有更多的大型企业和蓝筹公司,另一方面,上交所的交易品种较为丰富,包括主板、中小板和科创板,吸引了更多投资者关注。

2.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较为丰富,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品等。

而上交所的交易时间相对较长,涵盖了亚洲、欧洲和美洲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交易机会。

3.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虽然都属于我国证监会监管,但在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上存在一定差异。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4.11.26•【文号】上证发〔2014〕80号•【施行日期】2014.11.2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4〕80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实施。

本所于2013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上证债字〔2013〕16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且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子公司担任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并申请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所为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和信息披露提供服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本所为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和信息披露提供服务,不表明本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1.3 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 证券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1.5 证券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其-1-他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2.1.1 本所为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

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2.1.2 本所设臵交易大厅。

本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申报。

除经本所特许外,仅限下列人员进入交易大厅:(一)登记在册交易员;(二)场内监管人员。

第二节交易参与人与交易权2.2.1 会员及本所认可的机构进入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须向本所申请取得相应席位和交易权,-2-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

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本所申请开设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进行证券交易。

2.2.2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是指交易参与人据此可以参与本所证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本所相关交易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

2.2.3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交易权限等管理细则由本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节交易品种2.3下列证券可以在本所市场挂牌交易:(一)股票;(二)基金;(三)债券;(四)债券回购;(五)权证;(六)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3-第四节交易时间2.4.1 本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场休市。

上交所财务分析报告(3篇)

上交所财务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是我国内地首家证券交易所,也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上交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期为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提供参考。

二、财务报表分析(一)资产负债表分析1. 资产结构分析根据上交所2019年至2021年的资产负债表,我们可以看到其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1)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等。

近年来,上交所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表明其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2)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低,说明上交所主要关注短期运营。

(3)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近年来,上交所无形资产占比逐年上升,表明其品牌价值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2. 负债结构分析上交所的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

近年来,上交所流动负债占比较高,表明其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2)长期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长期负债占比相对较低,说明上交所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3. 所有者权益分析上交所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近年来,上交所所有者权益占比较高,表明其财务状况稳健。

(二)利润表分析1. 营业收入分析上交所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交易手续费、会员会费、信息服务费等。

近年来,上交所营业收入呈稳定增长趋势,表明其市场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2. 营业成本分析上交所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

近年来,上交所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说明其成本控制能力较强。

3. 利润分析上交所的净利润呈稳定增长趋势,表明其盈利能力较强。

净利润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交易手续费和会员会费等收入的增长。

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表现

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表现

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投资收益表现(实用版)目录一、上交所投资者收益概况二、投资者收益的波动情况三、各类投资者收益的差异四、影响投资者收益的因素五、总结正文一、上交所投资者收益概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是我国最大的证券交易市场之一,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参与其中。

上交所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外资投资者等。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上交所各类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表现呈现出以下特点:1.投资收益整体呈现增长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上交所上市公司的业绩也逐渐提升,各类投资者在上交所的投资收益普遍呈现增长趋势。

2.投资收益波动较大: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交所投资者收益波动较大,不同年份之间收益表现差异明显。

二、投资者收益的波动情况上交所投资者收益的波动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市场行情波动: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是影响投资者收益的主要因素。

当市场行情上涨时,投资者收益普遍提升;反之,市场行情下跌时,投资者收益将受到影响。

2.政策因素:政策的调整对股票市场具有较大的影响,如税收政策、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等。

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的波动。

3.公司业绩: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公司业绩良好时,投资者收益较高;公司业绩不佳时,投资者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各类投资者收益的差异上交所各类投资者收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相较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具有更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的投资策略,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因此,机构投资者的收益普遍高于个人投资者。

2.机构投资者与外资投资者:外资投资者通常具有更广泛的国际视野和更成熟的投资理念,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产配置,因此,外资投资者的收益表现相对较好。

3.不同类型投资者收益的差异还受到投资品种、投资风格和投资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四、影响投资者收益的因素影响上交所投资者收益的因素包括:1.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就业状况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化,对股票市场的走势具有重要影响,从而影响投资者收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以下简称SSE)是中国最大的股
票交易所之一,也是国内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

它的股权结构是指该交易所内部股份持有者的分布情况。

根据公开披露的数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主要由三类核心股东持有:
中国证监会持股比例最大,占比约5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约18%和8%的股份。

此外,还有许多其他机构和
个人通过交易所的上市、交易、结算等机制持有相应股权。

作为中国股票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的稳定和科学
合理是保障市场公平、公正、透明运行的重要基础。

交易所采用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能够确保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平衡,维护市场的有效运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不仅影响着交易所的运营和监管,也关系到投资者
对市场的信心和参与度。

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自身一直致力于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治理,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结构是多元化的,由多个核心股东持有。


种结构为市场的公正、透明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有保障的交易环境。

在未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致力于优化股权结构,不断提升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了解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和市场参与者

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了解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和市场参与者

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了解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和市场参与者作为一个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与市场参与者对于金融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以及市场参与者。

一、市场结构1.竞争程度与市场结构的关系市场结构是指市场上各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交互方式。

竞争程度是衡量市场结构的重要标志之一。

市场结构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等不同类型。

完全竞争市场具有充分的竞争和透明度,市场参与者众多且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

垄断市场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主导者控制,市场准入壁垒高,价格由垄断者决定。

寡头垄断市场由少数几个主导者控制,市场准入壁垒较高,价格由主导者协商决定。

垄断竞争市场存在多个竞争者,但每个竞争者通过产品差异化实现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2.市场结构对市场效率的影响市场结构直接影响市场效率。

在完全竞争市场下,由于市场参与者众多,信息透明度高,价格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配置效率最高。

而在垄断市场下,垄断者可以通过控制价格和减少供应量来获取超额利润,资源配置效率较低。

二、市场参与者1.证券发行机构证券发行机构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募集资金的机构,包括公司、银行和政府机构等。

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来募集资金,银行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或存款凭证等方式进行资金募集,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集资金。

2.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证券的交易和结算。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3.投资者投资者是证券市场中最重要的市场参与者之一。

投资者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等。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以个人身份购买和出售证券,机构投资者指的是一些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银行和养老金基金等,外国投资者是指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展历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是我国大陆最早成立的证券交易所,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

具体来说,上交所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 成立初期(1990年-2000年)上交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初期主要以上海市场为主,成立之初只有一家上市公司——上海国际饭店。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交所逐渐开设了股票、债券等多个证券品种的交易业务,并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和交易规模。

2. 政策改革阶段(2000年-2010年)在此阶段,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政策的逐步开放,上交所逐渐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

2001年,上交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互联互通试点业务,逐步将国际资金引入我国市场。

3. 国际化进程(2010年至今)上交所在2014年推出了沪港通,进一步扩大了国际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参与。

2016年,上交所实施了股票期权交易,丰富了市场的交易品种。

上交所还积极开展了科创板等创新业务,助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现状自成立以来,上交所在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证券交易所之一。

下面从不同方面具体介绍上交所的现状:1. 市场规模截至2020年底,上交所股票市值达到了87.50万亿元,债券市值达到了22.5万亿元,股票和债券市值合计达到110万亿元。

上交所的市值规模位居全球前列,稳居全球证券市场的重要地位。

2. 交易体系上交所采用T+1的交易制度,交易系统采用了高性能和低时延的技术架构,提供了高效、安全、稳定的交易环境。

上交所还不断优化交易规则和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交易监控,保障了交易的公平和安全。

3. 金融创新上交所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如推出股票期权、债券通等创新产品,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进入市场。

上交所还不断推进科创板、新三板等板块的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

4. 国际合作上交所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与国际主要交易所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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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沪市 A 股个人投资者教育背景分布比例
二、个人投资者持股人数多,持仓比小、但交易频繁
从投资者账户数量看,2012 年,日均持有市值小于 500 万的个人投资者数量占总数的 99%以上。其中,个人散户数量占沪市 A 股账户数的 93.2%,个人小户和个人中户数量占比 较 2011 年有所下降,分别占 5.6%和 0.4%。其它类型投资者约占 0.5%,其中一般机构账户 占 0.4%,机构账户数量占比维持不变。 从各类投资者持股市值情况看,2012 年,一般机构、个人小户和投资基金占比最高。 其中, 一般机构持股市值高达 64.9%; 个人小户和投资基金的持股市值分别占 7.5%与 5.8%; 券商自营占比最低,不足 1%。此外,从变化趋势上看,2012 年个人投资者持股市值比例相 比去年继续下降,而机构投资者比例已超 80%,其中保险公司、社保、QFII 持股比例均有 不同幅度提高。 根据近两年沪市 A 股投资者的交易情况:从交易金额和交易数量看,个人投资者仍居 主导地位,交易账户数占比超 99%。2012 年,个人散户、个人小户和个人中户交易金额占 比最大,分别为 28.3%、30.4%和 13.3%,但与 2011 年相比,个人散户交易金额下降了 19%。 机构投资者中,投资基金和一般机构的交易金额占比相对较大,社保的交易金额比例较低, 只有 0.3%。 从历年投资者交易活跃度看, 投资者交易活跃度受市场整体走势的影响, 随着市场上涨 或下跌,投资者的参与交易比例也会不同程度的增加或下降。2012 年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账户数量比 2011 年下降 8.8%,交易金额下降 21.8%。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数量和交易金额同 时也较 2011 年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 27.8%和 33.2%。
个人投资者仍为市场交易主体,导致市场存在着一定的非理性行为。2012 年沪市 A 股 投资者结构和行为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一、账户增速放缓、教育水平提升
2012 年底,沪市 A 股累计账户总数达 8841 万户,2012 年沪市 A 股账户新增约 290 万 户,增速较前几年有所放缓。 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新开户投资者受教育程度的提高, 整个市场投资者的受教育水平 不断上升。其中,中专以下在总投资者中的比例持续降至 28.0%;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投资 者总比例继续有所提高,达到 19.9%。 新老投资者分布结构趋于合理, 股龄在 10 年以上的投资者达到 39.5%。 股龄在 2 年以 下投资者仅占 9.5%。
(三)市盈率偏好
根据 2010 年~2012 年各类投资者对不同市盈率水平股票的持有比例和偏好系数,以股 票年度末期间市盈率的算术平均为市盈率水平的划分标准,按 30%、40%、30%的比例将沪 市各股划分为低市盈率股、中市盈率股、高市盈率股,排除市盈率为负或者市盈率缺失的股 票。研究结果表明: 从持有比例的情况看, 2012 年个人投资者持有低市盈率类股票比例较 2011 年有所提高, 机构类持有比例分散较大。 从持股偏好的情况看, 2012 年个人投资者对高市盈率股票偏好系数均大于 1。 机构投资 者中,除了资产管理和券商自营外,其他机构投资者对高市盈率股票的偏好系数较低,均小 于 1。


商 自

3
表 1 投资者持股组合中大、小盘股比例及偏好系数 规模 类别 个人-散户 个人-小户 个人-中户 个人-大户 个人-超大户 资产管理 保险公司 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一般机构 QFII 券商自营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大盘股 小盘股 2010 年 % 61.8 10.5 63.8 10.0 64.8 10.0 67.7 9.1 71.6 6.7 89.5 1.1 96.4 0.3 86.2 1.1 88.2 0.8 91.4 1.8 94.0 0.4 81.8 3.3 偏好系数 0.73 2.93 0.75 2.79 0.76 2.80 0.80 2.54 0.84 1.86 1.05 0.30 1.14 0.09 1.02 0.31 1.04 0.23 1.08 0.51 1.11 0.10 0.96 0.92 % 61.0 10.8 63.5 9.9 65.0 9.9 66.9 9.2 71.7 6.1 94.9 0.8 96.6 0.3 88.0 1.3 93.8 0.9 92.6 1.5 96.7 0.2 87.6 1.3 2011 年 偏好系数 0.70 3.48 0.73 3.17 0.75 3.20 0.77 2.97 0.83 2.18 1.09 0.27 1.11 0.10 1.01 0.40 1.08 0.30 1.07 0.30 1.07 0.05 1.01 0.41 % 58.3 11.4 61.9 10.4 65.2 9.7 67.9 8.6 73.0 7.0 94.4 1.1 98.0 0.3 92.1 1.0 94.9 0.5 92.3 1.5 97.8 0.2 86.4 2.1 2012 年 偏好系数 0.67 3.69 0.71 3.39 0.75 3.15 0.78 2.80 0.84 2.28 1.09 0.37 1.13 0.09 1.06 0.34 1.09 0.17 1.06 0.49 1.13 0.06 0.99 0.67
2
50% 40% 30% 20% 10% 0%
金 险 保 大 户
28.3% 21.7% 16.2% 13.3% 4.2% 3.4% 6.5% 5.1% 7.1% 8.0% 1.1% 1.4% 0.3% 0.5% 0.9% 1.4% 34.9% 30.4%
2011年 2012年
5.1% 5.5% 0.8% 0.9% 1.3% 1.8%
Copyright © 2014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院
% 28.0% 26.1% 25.9% 26.0%
2011年 2012年
16.2% 15.8%
3.7% 3.7%
0%
中专以下 中专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硕士及以上
100 80 60 40 20 0
20
A股累计账户数(百万) A股新增账户数(百万)
56.73 33.27 3.84 34.6 1.33 35.34 36.04 36.48 38 18.73 0.74 0.7 0.44 1.52 7.22 8.6 7.46 5.49 2.9 63.95 72.55 80.01 85.51 88.41

理 管 资 产 券
-散 户
-小 户
-中 户
-大 户
QF II



般 机




-特







图 3
各类投资者交易金额占比情况
三、持股偏好类型差异较大 (一)市值规模偏好
根据 2010 年~2012 年各类投资者对大盘股和小盘股的持有比例和持有偏好系数,以各 年度日均流通市值为划分标准,按 30%、40%、30%的比例将沪市各股划分为小盘股、中盘 股和大盘股三类。研究发现: 2012 年沪市大盘股的占比依旧较大,各类投资者持有比例基本上均高于 60%,其中, 机构投资者(除券商自营)持有大盘股比例高于 90%;各类投资者持有小盘股比例(除散 户、小户)均低于 10%。 从个人投资者持股偏好看, 个人投资者持有大盘股的偏好系数随投资规模的增加而略有 增加,持有小盘股的偏好系数则随投资规模的增加而减小,而个人投资者,特别是规模小的 个人投资者相对偏好持有小盘股。2012 年,个人投资者持有小盘股的比例和持有偏好系数 较 2011 年均有提高。 从机构投资者持股偏好看,2012 年,机构投资者(除券商自营)对大盘股的偏好系数 均大于 1,而对小盘股的偏好系数均小于 1。其中,保险公司和 QFII 持有小盘股的偏好系数 较低,而券商自营、投资基金和一般机构持有小盘股的偏好系数相对较高。
4
表 2 持股组合低、高价格类股票的比例及其偏好系数 规模 类别 个人-散户 个人-小户 个人-中户 个人-大户 个人-超大户 资产管理 保险公司 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一般机构 QFII 券商自营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低价股 高价股 2010 年 % 35.3 29.5 32.4 31.4 26.9 37.1 23.7 41.6 18.9 47.4 9.2 81.7 10.6 80.8 14.1 61.8 21.6 52.7 40.5 26.3 22.4 51.8 27.4 37.1 偏好系数 1.05 0.85 0.96 0.91 0.8 1.07 0.7 1.2 0.56 1.37 0.27 2.36 0.32 2.34 0.42 1.79 0.64 1.53 1.2 0.76 0.66 1.5 0.81 1.07 % 25.1 40.3 37.7 26.6 21.6 47.1 27.7 36 33 30.2 26.8 33.5 38.6 23.7 16.4 71.1 16.1 58.2 19.4 51.2 19.5 54 9.2 80.9 2011 年 偏好系数 0.74 1.29 1.11 0.85 0.64 1.51 0.82 1.15 0.97 0.97 0.79 1.07 1.14 0.76 0.48 2.28 0.47 1.86 0.57 1.64 0.58 1.73 0.27 2.59 % 37.4 27.2 30.3 34.6 24.6 41.7 21.8 46.4 21.3 51.3 11.0 84.2 13.8 76.6 12.8 67.7 17.3 61.9 36.2 33.9 17.1 63.1 28.6 42.5 2012 年 偏好系数 1.19 0.68 0.96 0.87 0.78 1.05 0.69 1.16 0.68 1.29 0.35 2.11 0.44 1.92 0.41 1.7 0.55 1.55 1.15 0.85 0.54 1.58 0.91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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