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银行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
广银采购[2017]36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
目录
1
2
3
4
5
6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第一节广州银行概况
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自成立以来,依托中国经济腾飞的大好形势,乘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东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先后实现资产重组、跨区经营等重大跨越,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竞争实力显着增强。
截至2016年末,资产总额亿元,各项存款亿元,各项贷款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亿元,实现净利润亿元;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超150%,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资产率保持低位。目前机构总数121家,其中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2家,支行108家;形成立足广州、覆盖珠三角、延伸至长三角的金融服务网络;信用卡专营机构正式开业,成为南沙自贸试验区首家落户的分行级专营机构。
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广州银行连续荣登全球银行排行榜500强(331位),入选亚洲中小银行竞争力排名第一、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177位)、中国银行业100强(46位)、广东省纳税百强企业,并先后荣获资产规模2000亿元以上城商行竞争力评价第三名、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最佳服务中小企业银行、最
佳服务科技企业银行、最佳中小银行董事会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广州十大最具竞争力服务品牌、最佳本土银行等荣誉。
展望未来,广州银行将以广州为中心,覆盖珠三角、进入长三角,向环渤海、泛珠三角乃至全国发展,力争成为一家资产规模超8000亿元的中等银行,经营业绩良好的上市银行,特色化经营明显的精品银行。
第二节采购目的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规定,单项合同投资预算1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应委托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司编制工程预算。因此,招标方拟选聘造价咨询公司对装修工程开展审核工程量清单和编制招标控制价工作。如装修工程需通过工程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由投标方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造价管理站报送造价咨询资料进行备案。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第一节招标方声明
一、投标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书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两家(含)以上公司作为投标方联合应标。
三、投标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非经招标方同意,不允许对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方在此次应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五、本采购邀请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
第二节投标方基本要求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具备承担装修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资格条件。
二、公司(含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
三、公司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相关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必须通过国家相关考试取得相应岗位证书及资质。
四、2015年至今,公司承接3个或以上经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五、总部或分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在广州。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第三节投标费用
一、本采购邀请书售价人民币贰佰圆整,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并请与报价响应文件一并缴纳。
二、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方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方指定的专户交存保证金。
三、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交款方式:
投标方须以转帐的方式交纳本次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帐号汇入:帐号:1241
户名: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广州银行广州花城广场支行
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凭广州银行财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投标方介绍信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商交纳的保证金全额转为入围年度框架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一)投标方已承诺投标,但在投标前又退出投标。
(二)中标后,中标商不按中标的投标书签订合同,放弃中标。
(三)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评标结果。
七、成交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后由投标方凭我行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无息退还。成交方如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规定范围内工作,中途退出,招标方有权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并其法律责任。
第四节投标文件
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做出明确的、实质性的响应,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合作证明材料(造价咨询合同等)、项目负责人或造价咨询师资质证书及学历证书等。
(二)法人委托书原件(附件1)。
(三)员工人数、造价咨询师人数、办公场地情况(请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员工基本福利概况。
(四)公司简介及宣传资料。
(五)如实填写本标书附件2至6。
以上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为包含增值税额的含税价。投标方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方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方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方准备投标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报价文件,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封面标明单位名称和“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报价文件”字样。其中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不得与其他文件装订在一起。其他文件出现报价相关字样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方应在投标当日将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送达招标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