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气象局关于下发《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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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气象局关于下发《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气象局关于下发《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气象局:
为加强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增强我省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和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气象局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我省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是指中省财政设立的,用于
本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下简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指利用飞机、高炮、火箭等装备,开展的人工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作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包括常态化作业和应急性作业。
常态化作业是指为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需求,河流水库和重点水源涵养区增水、预防火灾,以及对雹灾高发区实施防雹减灾等开展的常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应急性作业是指为应对突发的重特大干旱、火灾和重大污染,以及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等实施的紧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四条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地方安排和中央适当补助相结合,统筹使用。
(二)坚持省级集中安排使用,不逐级分解。
(三)坚持追踪问效,绩效考评,强化监督检查。
第五条财政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财政部门根据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年度计划结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落实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预算,审核并及时拨付,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预测当年灾害发生趋势,分析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制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年度计划,编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金申报与安排
第六条申报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并已进行科学论证,具备作业所需的基本天气气候条件。
(二)具有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业务指挥平台。
(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运行机制和规范的业务流程。
第七条每年1月31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气象局,编制当年《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并联合向财政部和中国气象局申请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
省财政、气象部门也可视当年天气气候预测趋势,以及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情况,适时向财政部和中国气象局申请应急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项资金。
第八条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按照省级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制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和中省财政下达的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规模,确定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具体使用方案。
第九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应于次年1月30日前,将年度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总结报送财政部和中国气象局。总结内容包括当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总体情况、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以及效益情况等。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
(一)飞行作业和地面保障费。
1.飞机租赁和停场费:指使用飞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生的飞机租赁、停场、托管、飞机起降、地面保障、油料保障和指挥等费用。
2.飞行小时费:用于增雨飞机作业飞行小时费、机组及作业人员飞行小时作业费、飞行补助费的支出。
3.机场保障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气象信息保障;飞机增雨期间机组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日常训练、住宿、伙食、医疗卫生、保险等费用;飞机增雨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等费用。
4.空域协调费:用于飞机作业和地面各类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高炮、火箭对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向空域管理部门支付的协调管理费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与其他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联合开展作业产生的费用。
5.通讯费:用于飞行、地面作业、安全管理时产生的卫星通信、有线通信、数字移动通信、Internet 网络通信保障费用。
(二)购置和仓储费。
1.催化剂购置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购置碘化银烟条、吸湿性烟条、液态二氧化碳等催化药剂购置所产生的费用。
2.弹药购置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购置各类高炮炮弹、火箭弹、地面烟条及辅助材料的费用。
3.交通差旅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催化剂、弹药购置和保管等活动中按照规定标准支出的燃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各种支出。
4.专用运输车辆租赁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催化剂运输(含押运)、仪器设备专用运输车辆租赁费用。
5.仓储保管和保险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仪器设备、作业装备、探测设备、作业车辆、探测装备装卸、仓储、安全监控、车辆和作业人员保险等支付的费用。
(三)设备保障费。
1.设备购置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探测设备、通信设备、网络设备、指挥平台设备的购置。
2.设备维护费:用于支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探测设备、通信设备、网络设备、指挥平台设备及高炮、火箭、地面烟炉等设施维护费用。
3.检修专用材料费:用于支付人工影响天气设备、作业装备、作业车辆、气象雷达、业务平台软硬件检修专用材料费用。
4.委托业务费:用于支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开发、升级,人工影响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