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清洁能源煤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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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清洁能源煤实施方案(最新)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发〔X〕34号)、《X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X-X年)》、《关于印发的通知》(X 党办〔X〕16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X区清洁取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做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自治区、XX市、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针对居民冬季采暖和炊事用煤,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X则,对燃煤污染进行治理,有效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问题。推广实施“电代煤”、“清洁煤”,大幅度减少燃煤散烧污染;加强散煤销售点执法监管,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落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清洁煤配送范围

住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X)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人口密集区内。

机关事业单位:X乡等11个乡镇政府办公场所、X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林业系统(林业站)、卫计系统(乡镇医院)、民政系统(敬老院)等,逐步向各乡村推广

三、工作任务

(一)推广实施“煤改电”。对集中供热没有覆盖的区域住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统一、成片实施“煤改电”,鼓励住户使用电采暖设施取代燃煤采暖炉具实现“电代煤”。

(二)取缔散煤经营行为。X年审批部门依法取缔绕城高速范围内全部煤炭经营场所;不再审批与散煤销售有关经营行为的营业执照申领及换证。辖区政府负责,各乡镇、农户不得为散煤经营户提供场地;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囤积和销售散煤,现有散煤由经营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由辖区政府统一组织回收,由市场监督管理X分局、生态环境X分局协调燃煤电厂予以处置。由市场监管、环保、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进入市区内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散煤流入。

(三)建立清洁煤配送点。由清洁煤配送企业在各乡镇建立清洁煤配送点,向各乡村推广使用清洁煤。

四、支持政策

(一)“煤改电”支持政策

1、对拆除燃煤设施,进行“煤改电”的,由X区政府统一筹划、招标和施工,财政给予“煤改电”工程改造、设备购置补贴,按照每户8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其余建设资金用户解决。补贴资金按各街道办事处统计的“煤改电”实际住户数量,统一拨付。

2、用电支持政策。给予“煤改电”住户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

自行承担。

(二)清洁煤支持政策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人口密集区内,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住户给予补贴,对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住户不纳入补贴范围,支持政策及标准暂定清洁煤为1年。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清洁用煤配送由X区两家清洁煤配送中心统一配送,清洁煤配送费用由财政局予以保障,按照清洁煤配送中心政府采购清洁煤配送单价,按照实际配送量进行核支给两家配煤中心。财政局不再单独核支X年度取暖期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用煤费用。

1、补贴标准:对补贴范围内住户购买清洁煤,每吨补贴150元,每户最高补贴2吨。

2、补贴期限:本方案补贴标准执行期限为X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非本期限内采购清洁煤的不予补贴。

3、补贴的发放程序按X年清洁能源煤实施方案实行。

五、补贴资金

(一)“煤改电”补贴资金概算:322.5万元

经统计X关街道办事处、X街道办事处、X街道办事和X镇补贴范围内家用小型锅炉,且具备“煤改电”的住户375户,“煤改电”的费用为220元/平方米,按照100平方米计算,改造费用为22000元,不包含住户配套暖气片等附属设施,按照每户补贴8000元估算,需补贴资金300万元;按照每户补贴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需补贴资金22.5万元。

(二)清洁煤补贴资金概算:386万元

(1)住户补贴:经统计X道办事处、X街道办事处、X街道办事和官X厅镇补贴范围内住户12886户,全部使用单独炉具,采暖期用煤量为36440吨/年,每户平均用煤量为2.82吨,每户按照2吨补贴,1吨补贴150元估算,需补贴资金386万元。

(三)资金来源:补贴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现成立X区清洁煤煤配送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X具体职责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负责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生产、销售劣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企业(个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依法取缔X区范围内劣质散煤销售点。

生态环境局X分局:负责对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生产、销售的清洁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市区内民用燃煤设备禁止使用硫份大于0.5%、灰分小于10.5%的煤炭,负责对储煤场地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负责煤炭销售企业煤质抽检,配合市监局X区分局依法取缔市区范围内劣质散煤销售点。

综合执法局:负责清洁煤配送中心企业的监管,负责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清洁煤配送信息进行汇总,按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安排清洁煤配送企业进行配送,配合财政局进行清洁煤配送费用核算,配合

市监局X区分局依法取缔市区范围内劣质散煤销售点。

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核准拨付,对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清洁煤配送费用进行统一支付。

审计局:负责对清洁煤配送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各乡镇、教体局(中小学)、自然资源局(林业站)、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建局(乡镇医院)、民政局(敬老院):负责汇总本年度清洁煤用量信息,配合综合执法局进行清洁煤配送。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按程序及时准确向住户兑现补贴,配合市监局X区分局依法取缔市区范围内劣质散煤销售点。

(二)严把补贴对象确定及工作程序

各街道办事处必于10月底前向综合执法局据实提供“煤改电”名单,作为补贴依据。清洁煤补贴户由住户提供农业户口本、户主身份证、银行卡、配送企业开据的购煤款收据复印件和户主电话等,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直付。

(三)清洁煤质量监管

为保证配煤中心清洁煤质量达到环保要求,由区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组成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配煤中心所供的清洁煤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并受理清洁煤用户的投诉处理。如发现清洁煤质量达不到环保要求,对清洁煤配送中心企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配送资格。

(四)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

各成员部门、相关乡镇,要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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