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族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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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与九族---谈五服与九族图
五服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榱(cui)、齐榱、大功、小功、缌(si)麻。
一、斩衰
丧服名。
衷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衷。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
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
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
二、齐衰
丧服名。
齐,下衣的边。
衰通“缞”。
是次于“斩衰”的丧服。
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
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
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衷三年。
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
”《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三、大功
亦称“大红”。
丧服名。
是次于“齐衰”的丧服。
用粗熟麻布制做。
服期为九个月。
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
《史记.孝文帝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
”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
’”《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清史搞.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
”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四、小功
亦称“上红”。
丧服名。
是次于“大功”的丧服。
用稍粗熟麻布制成。
服期五年月。
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
《仪礼.丧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
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
”《新唐书.礼乐志十》:“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
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长殇,为庶孙之长殇。
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
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五、缌麻
丧服名,是次于“小功”的丧服。
“五服”中最轻的一种。
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
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
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
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
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
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
出五服
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
『相关解释』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
服,服事天子之意。
《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
”孔传:“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
服,五百里。
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
”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
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九族
“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
封建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
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九族”是指亲属。
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
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九族中祖孙各代的叫法:
鼻祖
远祖
太祖
烈祖六世六世亲属竭矣
天祖五世袒免五世袒免,杀同姓也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缌亲四世而缌,服之穷也曾祖二代二服三世小功亲
祖三代三服二世大功亲
父四代四服一世衰亲
己五代五服己
子六代
孙七代
曾孙八代
玄孙九代
来孙
坤孙
云孙
仍孙
耳孙
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
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
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具体请参见“大宗图”,“小宗图”,“本宗九族正服之图”,“妻为夫族服图”,“妾为家长族服之图”,“出嫁女为本宗降服之图”,“妻亲服图”,“外亲服图”,“八母服图”,九族五服图
九族中,纵向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始、祖始、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