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奖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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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并促进对公司管理效益的提升,保安全、提质量,增效率、降损耗,针对生产和管理方面的突出业绩进行奖励,规范奖励标准和执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专项奖励是指在生产中成绩优秀的班组和管理工作中效能突出的员工专门设立的奖项。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强盛、大信公司及各部门。

2、适用于生产管理和各部门管理中的专项奖励。

第四条职责:

1、总裁办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专项奖励申报的调查、组织评审和发布、专项奖励基金的监督。

2、总裁、副总裁负责对专项奖励的审批,以及专项奖励资金的发放。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专项奖励的申报与评审。

4、行政人事服务部负责专项奖励的宣传,专项奖励基金的监督。

5、财务部负责专项奖励基金的管理。

6、受奖班组负责人负责奖励资金的领取、分配、反馈。

第二章流程和细则

第五条奖项设置:

1、优秀班组奖:本奖项为团体奖,针对生产车间内的班组。最高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2、管理之星奖:本奖项为个人奖,针对各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最高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累积获得三次管理之星,给予上浮一级工资。

第六条评选标准:评选区间内符合。

1、优秀班组:

⑴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工伤事故。(按单次发生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和当月频繁小伤累计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取消参选资格)

⑵设备事故:没有出现设备事故。(人为过失造成停机8小时以上的取消参选资格)

⑶生产质量:没有出现质量事故。(当月发生或接到投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间接损失1000元以上的,取消参选资格)

⑷遵守制度: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⑸生产执行: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和生产指令。

⑹生产效率:按时完成生产计划并有所超越。(单位产出率为准)

⑺生产记录:各项记录、报表数据准确及时。

⑻生产损耗:生产损耗在规定范围内。(单位总损耗合格率)

⑼出勤率:班组内全体人员出勤率为100%。

⑽现场卫生:符合卫生管理规定要求。

2、管理之星:

⑴对工作及时回复;未受到上级领导批评警告,未受到外部门投诉;

⑵绩效考核95分以上。

⑶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⑷严格按照公司制度体系文件执行;能解决难题,不抱怨。

⑸本部门管理制度齐全、规范。

⑹每周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并完成率达90%。

⑺管理范围内卫生在每周评比中处于前三名。

⑻未受到过处罚且部门未发生质量、安全、设备事故。

⑼工作达到质量目标要求。

⑽工作日志及时,不存在缺失。

第七条评选频次:优秀班组和管理之星每月评选一次。

第八条评选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

2、公平、公正、公开。

3、符合评选标准。

4、不凑数,宁缺毋滥。

第九条评选组织:专项奖励评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总裁任组长、副总裁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裁办,负责日常事项。

第十条奖励基金:为保障专项奖励活动的顺利实施和资金保证。公司专门成立奖励基金,实行专管、专帐。资金来源:每月由公司财务支出4000元,转入奖励基金帐。同时每月罚款资金也纳入奖励基金帐户。

财务部负责人对专项奖励基金负责代管,总裁办、人事行政服务部负责监督、查帐。

第十一条评选步骤:

1、申报:每月1日-5日,生产部各车间负责人,将本车间符合“优秀班组”评选标准的资

料进行整理,并填制《专项奖励申报表》,并附事实资料后报总裁办。

2、调查:每月6-7日,总裁办根据申报表进行调查真伪,并填制《专项奖励取证调查表》。

3、评审:每月8-10日,总裁办组织专项奖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定。评定时,组长和副组

长至少一人在场,成员不少于四分之三人员在场。在场人员超过半数人员同意,视为通过。

评审通过后,参与评审的专项奖励领导小组成员在《专项奖励评审表》进行签字确认。

4、审批:每月11-15日,总裁、副总裁对专项奖励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奖励发放:每月16日,对专项奖励进行发布,由总裁或副总裁对受奖励组织或人员现场发放奖励资金。

第十三条宣传:行政人事服务部负责将发布结果、事迹、相关图片进行宣传,包括网上发布和专栏张贴。

第三章要求

第十四条要求

1、专项奖励的申报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的步骤、要求、时间进行填报。

2、专项奖励的评审必须按照评审表要求进行。

3、当本月没有达到评选标准的,不允许凑数应付。

4、申报资料必须要有事实依据,呈现数字化和量化。

5、各部门对本部门收集的资料要保存完整,对传递其他部门的资料要准确、及时。

6、各评审人员要按本规定的评审原则,认真进行评审。

7、获奖的优秀班组,要将奖金分配情况反馈总裁办。

8、财务部对专项奖励基金的管理,要帐目清楚、支付手续齐全,向监督部门定期反馈,并接受监督部门的核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总裁办解释为准。

第五章支持文件

第十六条支持文件包括:

1、《专项奖励申报表》

2、《专项奖励评审表》

3、《专项奖励取证调查表(1)》

4、《专项奖励取证调查表(2)》

第七章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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