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改建工程技术管理办法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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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改建工程技术管理办法文本

国道108线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技术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为确保国道108线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国道108线改建工程)优质、高效的顺利实施,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国道108改建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技术管理以执行国家和部颁现行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为前提,通过技术性的基础管理、新技术推广和科研攻关等技术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第二章机构和体系

第三条国道108改建工程指挥部建立技术管理机构和技术岗位责任制,技术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技术合同部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监理单位总监和各施工单位总工是各自合同段技术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技术管理机构和技术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项目建设期间,建立统一的项目建设技术管理体系,以加强技术监督和检查,加强技术管理的统筹协调和配合,确保技术指令和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任务和内容

第六条技术管理工作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1、完善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术岗位责任制;

2、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科学有效的指导施工生产;

3、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发、图纸复核、现场核对和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4、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工作,确保设计思想、质量要求和技术措施在施工中的贯彻落实;

5、组织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学习,宣传和贯彻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6、各方技术管理机构协调、配合,做好水准点、导线点的复测和联测、试验检测、现场监控工作,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科研攻关工作;

7、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密切配合、协作,加强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

8、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并积极开展优化设计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章日常工作细则

第七条持证上岗和技术培训

1、参加国道108改建工程建设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要持证上岗,杜绝假证、无证上岗。开工前,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将各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台帐及上岗证扫描件报

技术合同部备案,以便核查。

2、施工中关键工序、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指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等。未经培训取证的人员,需通过培训取得本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施工单位应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尤其是关键性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工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培训和安全培训。

4、各监理单位在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练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施工中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技术质量管理。

第八条图纸管理和复核

1、各部门和监理、施工单位均应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管理,要按照图纸交接清单认真清点和登记,并做好发放和借阅记录。

2、设计图纸到位并分发至各监理、施工单位以后,由技术合同部组织,各监理部、施工项目部分别进行图纸复核,并填写《图纸复核审查表》(见附表),报送技术合同部。复核审查内容见表中备注。

3、图纸复核结束后,技术合同部将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问题汇总整理,图纸未经复核不得用于施工。

4、设计单位负责解答和解决由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在复核设计图纸后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技术交底

1、为进一步熟悉、了解工程的设计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概况、重点施工工艺、环境保护、施工注意事项及关键部位的特殊要求等,有效地组织完成好施工任务,施工前实行技术交底制。

2、技术交底工作分两步进行。首先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简称“设计交底”),后由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内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技术交底(简称“施工交底”)。

3、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开工前进行,由技术合同部组织,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由设计单位负责进行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并就图纸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技术标准、设计意图、工程概况、水文地质、气候环境、工程数量、质量要求、主要技术关键问题,拟定的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材料数量、劳力数量、测量控制桩、保护桩、水准点等。对于特殊工程、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必须做专门详细的技术交底。

4、技术交底以后,参加技术交底的人员,应进行现场核对和图纸会审。现场核对主要核对设计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部颁标准和省厅、省局要求编制核对设计勘察和测量及调查资料是否和现场条件相符合,设计文件有无各种差错和错误。

5、施工单位就根据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和现场核对等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恢复定线,对原测设的桩位、高程及构造物的位置要一一进行校核。发现问题应会同设计、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指挥部。

6、施工单位的施工交底工作主要应以会议交底、书面交底和岗位技术交底三种形式进行。

(1)施工方案交底要采用会议形式进行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项目部有关人员、施工队长及各专业工程师等参加。主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方案中的重点细节作专题介绍和详细说明,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要求,对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安全保证措施作详细交底。参会人员对技术交底不明确或实施困难的问题(包括施工场地、施工机械、施工进度安排、施工部署、施工流水段划分、劳动力安排、施工工艺等方面)应及时提出,会议对提出的问题应逐一解答,并落实安排。

(2)施工工艺的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项目部相关部门或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就分项工程或工序进行技术交底。应根据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上一级的技术交底内容,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分项工程和工序,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交底、接受交底双方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3)施工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后,应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与讨论,明确工艺流程和施工操作要点、工序交接要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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