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如何完善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摘要】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宪法的权威和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解释权利监督不够、修正程序不够规范等。
为了加强监督,可以通过完善宪法解释权利监督、修正程序、建立宪法违宪审查制度、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和推动公民参与监督等手段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
这样的完善将有助于提升宪法的权威和有效实施,同时也能够增强公民对宪法的信任和参与感。
展望未来,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应继续发展,不断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宪法的实际效力,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宪法监督制度、完善、宪法解释权、修正程序、违宪审查、多元化监督机制、公民参与、意义、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概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对于维护国家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和保证、维护宪法权力机关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规,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准则和规范。
宪法监督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政府和国家各级宪法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国家政治制度中重要的监督机制之一。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国家宪法权力机关和国家政府行使宪法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维护和落实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稳定。
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对于推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2 指出当前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督力度不够,宪法解释权被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些宪法解释权的行使不符合宪法规定,导致宪法的权威性受到损害。
二是宪法修正程序不够规范,容易造成政治势力的干预和操纵。
一些修正案的通过过程中,缺乏充分的公众参与,导致宪法修正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手段。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措施:1. 建立宪法监督机制:设立宪法解释机构、宪法审查机构、宪法诉讼机构等,加强宪法监督的力度。
比如,在中国,宪法的解释主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宪法审查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公众也可以通过宪法诉讼机制对宪法的实施提出诉讼。
2. 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对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宪法与法律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体系。
比如,在中国采取了《宪法法》、《国家安全法》等,这些法律明确了对宪法的保护和规范,加强了宪法监督的力度。
3.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在教育、媒体、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等多方面加强对宪法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宪法的认知和理解水平,从而推动宪法监督的实现。
4. 加强对宪法的跟踪评估:通过对宪法实施效果的跟踪和评估,及时了解宪法在实践中的情况,及时纠正宪法实施中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更好地保障宪法在实践中的实施。
这些措施有助于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保障宪法在实践中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国家发展。
除了前述的措施,以下是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几个关键方面:1. 强化宪法解释权力:确保宪法解释权力的独立、专业性和权威性,使其能够有效指导和规范宪法的实施。
2. 支持宪法审查机制:建立宪法审查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审查法律、政策、行政法规和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保障宪法效力。
3. 加强司法宪法监督:保障司法机关对违宪行为的审查权力,使其能够有效保护宪法权威,并裁决宪法争议案件,确保宪法的正确解释和适用。
4. 落实公民参与机制: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宪法监督的机制,鼓励公民投诉、举报与宪法相关的违法行为,并对投诉进行审查和调查。
同时,保障公民在宪法诉讼中的权益,确保公民的参与能够有效推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
5. 健全宪法司法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宪法司法保护机制,包括对违宪行为的追责机制和对侵犯公民宪法权益的救济机制。
浅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浅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Mf1405020 琚玲玲摘要:我国宪法监督的发展无论在理论预设、制度构建还是相关事件或案例的处理上都一直处于探索与争鸣之中。
建国60多年来,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宪法监督制度。
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组成部分。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来了的宪法监督制度的重点范围,主要是监督和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符合宪法或者同宪法相抵触,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
文章拟从宪法监督主体,监督对象提出一点建议。
一、宪法监督制度的简要介绍1.1宪法监督的定义关于宪法监督的定义,法学界说法颇多。
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1. 把宪法监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对宪法的活动实行全面的监督,从监督主体来说,包括专门宪法监督机关、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 从宪法监督对象来看,既包括立法活动、司法活动、行政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社会组织的活动。
狭义的宪法监督一般指由国家专司宪法监督的机关实行的监督,在对象上偏重于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和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实施监督1。
2.认为“完整意义上的宪法监督概念包括宪法监督的性质、主体和对象等内容”,并把宪法监督分为制度意义上的监督和一般意义上的监督,前者是指由专1陈云生.民主宪政新潮[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8.7门宪法监督机关实施的监督,后者是指代专门宪法监督机关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政党和公民个人实施的宪法监督2。
3.认为宪法监督就是保障宪法实施各种措施和手段。
甚至把司法机关通过审判活动追究、制裁触犯刑律的违宪行为也看作是宪法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3。
4. 将宪法看作是违宪审查制度,即是特定国家机关,为保障宪法的实施,对国家的根本活动,主要是立法活动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并对违反宪法的行驶给予纠正和必要制裁的专门活动4。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
保证宪法全面实施是维护国家法制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宪法实施的有效性和监督的严密性,必须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
本文将探讨如何加强实施和监督,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首先,在加强实施方面,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政策。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依法行政的具体规定,确保宪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履行。
同时,加强宪法教育,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大家对宪法的认同和尊重。
其次,在监督方面,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和程序。
设立独立的宪法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宪法的全面实施情况。
这个机构应当有相应的权力和职责,能够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和惩处。
同时,公民和社会组织也应当积极参与宪法的监督,通过举报和诉讼等方式,推动宪法的执行。
第三,要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反馈。
定期进行宪法实施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要听取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为宪法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参考。
总之,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是维护国家法制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关键措施。
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政策、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程序、加强评估和反馈等手段,可以确保宪法的有效实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浅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浅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摘要: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它维护和捍卫公民基本尊严和权利,授予国家权力并严格界定各种权力行使的范围界限。
宪法颁行后,怎样将宪法付之于实践是个重要的问题,宪法监督是其中重要一环。
本文立足国情,围绕如何监督公共权力行使来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以此保障宪法实现,维护宪法权威。
关键词:宪法监督;权力;权利、一、宪法监督概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必须对宪法实施实行有效的监督。
宪法监督制度是保证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宪行事的一切制度和措施的总和。
其实质是对国家机器运转的审查,保证国家公共权力在宪法轨道上运行,从而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1]。
我国宪法62条和第67条分别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明确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关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从合宪审查的方式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事前审和事后审相结合的方法。
但从我国目前宪法监督来看,无论是事前监督,还是事后监督,只是就法律法规是否与其上位规范相抵触的问题进行审查,而对人大立法权,执政党权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如何监督;对规范性文件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如何救济却都没有任何规定。
这距完善的宪法监督距离甚远。
二、将公共权力置于宪法监督之下的必要性首先,对公共权力的宪法监督是权力制约的要求。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为了使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的手中,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规范权力的行使。
而对权力的限制的有效手段则来自法律控制,首先表现为宪法的控制。
宪法监督以其强制性与有效性对违宪行为进行处理来规范权力行使[2]。
其次,对公共权力的宪法监督有利保障人权。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规定基本人权最广泛、最全面的法律,它是公民权利的宣誓书、保障书。
如何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系
论如何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系一,浅谈自己对我国宪法现状的认识宪法监督机制是对违宪行为的监督和审查机制,因此在完善宪法监督机制的前提下我们首先应该完善我国的宪法。
我国的宪法现在还不完善,有许多需要改善和调整的地方,使其稳定性还不够。
而美国的宪法制定的却很成功,甚至有将美国的成果直接归功于其一部完美的宪法。
其成功之处就在于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将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和最核心的价值观作为其内容。
如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这些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根基所在是最核心的价值关,是之所以维持其资本主义国家的原因所在。
正如威尔逊总统所说:“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永恒,就在于它简洁。
它是一块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
”可想而知,将一棵大树的根基作为宪法的内容谁还可以动摇宪法那?稳定的上层基础推动了经济基础和国家生活的稳定。
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注定是一个改革和多元化的社会。
多种元素的冲击需要我们之中和这样一个剧变的发展时期,需要我们找到自己根本的价值理念所在,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
只有抓住根基所在,才无以撼动我们的一切,才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同样我国宪法的制定不仅仅需要简单简洁,还学要牢固我们的最核心最根基的价值理念,这样的宪法才能更好的推动社会的发展,这样的宪法才会称作一部好的宪法。
二,我国宪法监督的现状现行宪法对宪法监督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宣布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序言最后一段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规定了宪法监督的总的原则。
第5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论述宪法监督制度
论述宪法监督制度引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内外和谐的基石。
为了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各国普遍建立了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制度作为一种宪政机制,旨在确保政府权力在宪法框架内行使,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
本文将就宪法监督制度进行论述,包括其定义、发展历程、类型、作用与意义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性分析。
一、宪法监督制度的定义宪法监督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政治和行政手段,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以保证其依法行使权力、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实施和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消除权力滥用和违法行为,确保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历程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宪法的发展历程紧密相连。
最早的宪法制度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雅典民主制,雅典人通过民众议会实行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随着时间的推移,宪法监督制度逐渐演变成为法院系统对政府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形式。
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后,美国成立了第一个宪法法院,这标志着宪法监督制度的正式确立。
20世纪以来,随着宪法保护理念的深入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三、宪法监督制度的类型宪法监督制度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刑事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政府间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等。
刑事制度主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对侵犯宪法权利的行为予以追究。
行政制度主要由权力机关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
司法制度是通过法院对政府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保障宪法的正确解释和实施。
政府间制度主要是各级政府相互之间对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公众参与制度则是通过公民投票、公众举报等方式,使公众参与到宪法监督中来。
四、宪法监督制度的作用与意义宪法监督制度对于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宪法监督制度可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宪法监督制度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措施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措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然而,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以保障其有效实施和充分发挥作用。
本文将就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制度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
一、完善宪法监督制度1.强化宪法实施监督机制:明确宪法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使其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同时,建立健全违宪审查机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和活动进行审查和处理。
2.拓宽宪法监督渠道:除了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外,还应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宪法监督,包括建立公民审查建议制度,加强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3.完善宪法修正案机制:明确宪法修正案的范围和程序,规定修宪机关、修宪程序和修宪效力等内容,使宪法修正案的制定和通过更加规范和有序。
二、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1.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明确合宪性审查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时限,确保审查工作的高效和权威。
2.加强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进行合宪性审查,确保其不与宪法相抵触。
同时,建立法规清理机制,对不符合宪法精神的法规进行修改或废止。
3.保障公民参与合宪性审查:为公民提供参与审查的机会和平台,建立公民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民在合宪性审查中的作用。
三、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1.规范宪法解释程序:明确宪法解释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确保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同时,建立健全宪法解释的公开和公示制度,增强社会共识和接受程度。
2.加强宪法解释的权威性:指定专门的宪法解释机构或建立解释委员会,由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的机构或人员来开展宪法解释工作,确保解释结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关注社会各界对宪法解释的需求和呼声,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制度1.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立法:制定宪法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明确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责任主体,为宪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全面实施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公民权益的基础。
为了确保宪法的权威和有效实施,必须加强实施和监督,并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和制度体系。
首先,加强宪法的实施是保证宪法权威的核心。
通过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宪法的认知和了解,使其成为国民共识和行为规范。
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要积极组织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权威和法律体系,增强宪法自觉遵从的意识。
其次,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实施的有效途径。
宪法监督既要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也要对违反宪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建立和完善宪法监督机制,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责,审议宪法实施报告,处理违宪案件等。
同时,要加强公众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对违宪行为进行监督申诉,加强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宪法实施的执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第三,健全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是确保宪法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国家应当加强宪法实施的组织和管理,明确权责边界,健全程序规范,提高法治水平。
完善宪法解释制度,明确宪法解释权的行使机构和程序。
同时,加强对法律与宪法的衔接,对违宪法律进行纠正和废止,提高法律法规的合宪性。
第四,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能力和素质培养,是提高宪法实施效果的必备条件。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宪法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明确宪法实施的目标和工作重点。
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能力建设。
同时,加强宪法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宪法专业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宪法实施的跨国视野。
宪法实施和监督是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各国可以通过交流经验和合作,相互学习和借鉴。
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和对话,推动全球宪法实施的共同发展。
总之,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是保障宪法权威和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
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实施保障机制、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的能力和素质、加强国际合作等方式,不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宪法监督的概念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有效实施对于国家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监督作为一种组织化和制度化的运行机制,是确保宪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它通过对国家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维护国家的法制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宪法监督的主要作用包括:1.保护宪法权威和有效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监督能够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防止宪法被侵害和篡改。
2.维护法治秩序:宪法监督是一种法治行为,能够促进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3.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宪法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法律基础,宪法监督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宪法权利被侵害。
4.防范权力滥用:宪法监督能够监督国家机关的行为,防止滥用职权,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1.立法基础的确立: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立法基础是宪法和宪法法律。
1982年,我们国家制定了第一部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和公民有对宪法实施监督的权利。
2.宪法监督机构的设立:我国宪法监督机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有对制定和修改宪法进行监督的职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负有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的职责。
3.宪法解释权和宪法审查制度的建立: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宪法监督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权威的维护起着重要作用。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宪法审查制度,确保法律的合宪性和合法性,保护宪法的权威。
4.公民的宪法诉权: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宪法诉权,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有关侵犯宪法权益的申诉,国家机关有义务对申诉进行反馈和处理。
三、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1.机构的权力不够独立:目前,我国宪法监督机构的权力不够独立,对于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有限,容易导致宪法监督的效果不理想。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宪法范文.doc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宪法-摘要在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是一切法律制度制定的依据和基础。
然而在实际的法律制定过程中,往往出于法律的目的性或其它原因而违背了宪法中的相关规定,致使宪法根本法的地位与影响渐渐丧失,严重影响了宪法所倡导的立法原则与法制建设的实质。
对此,宪法监督制度的的产生显得非常的重要,尽管在我国现行的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宪法监督的相关内容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宪法监督制度在实际的运用中仍然出现了诸多的不足。
本文主要从宪法监督制度、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评判以及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全面论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推动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宪法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和完善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内容涵盖了我国社会的政治、文化、公众生活等各个领域,不仅涉及到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与权限,而且还涉及到公民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宪法的实施,对于国家权力机关的履职以及公民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则能够有效地推动宪法的实施,有助于宪法在社会中发挥出其根本法的作用。
一、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制度是指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特定国家机关按照宪法所赋予的职能与权限对各种立法活动与行政活动所实施的合宪性审查与裁决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其一,实施主体的特定性。
宪法监督制度的实施主体是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特定国家机关,在我国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二,监督的对象为与宪法规定相关的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其三,监督的实质是合宪性监督,即对相关的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进行监督,以提高宪法的权威地位。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评判(一)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体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规定内容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明确规定了宪法作为我国根本法律制度以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权威地位,任何法律制度与行政活动均不得违法宪法的规定;其二,对宪法监督的总体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三,对宪法监督机关以及宪法监督机关的职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其四,在宪法监督体系上主要以逐级监督和保证宪法实施的体制;其五,对监督方法进行了明确,主要以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为主。
如何完善我国宪法的监督制度
如何完善我国宪法的监督制度一、我国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关于我国宪法监督的实施,曾经历了发展过程。
1954年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1975年宪法删去了规定;1978年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权;1982年制…一、我国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关于我国宪法监督的实施,曾经历了发展过程。
1954年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1975年宪法删去了规定;1978年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权;1982年制定的现行宪法总结了法制建设正反两的经验,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从而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宪法监督机制,该机制包括内容:(1)我国代表机关监督的宪法监督机制。
它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司法机关监督和以法国为代表的机关监督,体现了监督主体的性。
(2)我国在宪法监督程序上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的方法。
事前监督,防止违宪事件的;事后监督,对违宪事件纠正或撤销。
(3)我国法律规定了的违宪制裁措施。
违宪的制裁措施是宪法监督的核心,世界各国的宪法监督都对违宪制裁措施的建设,来说违宪制裁措施大致有几种:撤销违宪法律或宣布违宪法律无效;对违宪人的弹劾;对人及议员的罢免;公民权利被侵害的救济等。
我国在违宪制裁措施上撤销违宪法律、不批准违宪法案和罢免违宪责任者的职务等措施,监督宪法实施。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缺陷我国了系统的宪法监督制度,但从来看,仍有之处:1.的宪法监督机关。
美国的最高法院监督、法国的宪法委员会监督俄罗斯的宪法法院监督实质上由的宪法监督机关实施监督。
事实证明,的机关监督,在合宪性审查和追究违宪事件上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无可比拟的优势。
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的宪法监督机关,其工作在于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重大问题、选举、决定机关的人等,宪法监督工作只是其工作任务的一。
全国人大的全权地位和多种职权使得宪法监督化和经常化的工作,妨碍了宪法监督制度作用的。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宪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对于巩固国家法治、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体系迫在眉睫。
本文将从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意义、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主要内容、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体系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约束了国家的权力行使。
宪法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范,是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
在我国,宪法是最高的法律权威,各级法律和行政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宪法。
二、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意义实施宪法,是确保宪法权威的有效体现,保证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
而宪法的监督则是为了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加强实施和监督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将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促进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主要内容1. 宪法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加强立法工作、保障基本人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等方面。
在实施宪法时,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2. 宪法的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对自身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确保宪法的有效实施。
外部监督则是指社会各界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尊严。
四、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体系的建议1. 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的刚性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确保权力行使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防止权力滥用。
2. 推动宪法实施的制度完善。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执政党能否成为宪法监督的对象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是法学界尤其是宪法学界始终关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存在的缺陷比较大,不能适应我们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已成为影响我国宪法权威的瓶颈问题,在目前我国所处的环境之下,既有强烈的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需要,也有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必要和条件,并不是理论界的杞人忧天或无病呻吟。
从理论上讲,任何的制度都是不可能尽善尽美,因为创设制度的人本身是不完善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我们这样说不意味着要人们放弃对制度进行完善的追求,也不是要否认同一类型制度之间的可比性。
仅仅意在使人们明白,制度的完善并不是一劳永逸之事,一项制度的优越、合理只是在特定的时间、背景而言的;一项制度存在的缺陷也不可能是全面的,而是和其他同类型制度的优越之处相比较而言的。
宪法监督的范围,就是宪法监督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力指向的具体目标。
宪法监督的对象是“违宪”,作为违宪的表现形式有两个基本方面:法律、法规的违宪和行为的违宪。
在这里,法律、法规违宪撇开不说,针对行为违宪作论述。
我国在这一方面存在着一个分歧,那就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所采取的行为是否有可能发生违宪?执政党能否成为宪法监督的对象?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居于执政党和领导核心的地位,其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是政治上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即便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
享有宪法监督权力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政治上的被领导者能否监督其政治上的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能否将中国共产党纳入到宪法监督的对象之中,自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对此问题,人们在认识上存在肯定和否定两主张。
持肯定主张的学者认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采取的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二者之间在政治上也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性质上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英文标题】on perfection of constitutional supervisionsystem in chinagao lin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尤其是没有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违宪审查较为薄弱。
当今世界有议会或权力机关监督、普通法院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三种宪法监督模式。
中国应立足国情,总结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模式和经验,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即独立的宪法专门委员会,有效地审查和纠正违宪行为,以完善我国的宪法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的作用。
【正文】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实施而出现的,迄今已有两三百年的历史。
综观宪法监督发展的历史,呈现出监督机构专门化、监督制度完善化的发展趋势。
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法典,也是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
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
世纪之交的中国,要充分发挥宪法应有的作用,就必须首先完善宪法运行机制。
我国几十年的宪法实践告诉我们,“书面宪法”并不等于“现实宪法”,再好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监督体系和制度,也无非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只有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才能使我国宪法真正得到贯彻实行,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障宪法能够更充分地发挥其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能。
一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尤其是把宪法监督机构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扩大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是现行宪法在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上的一个重要举措。
宪法采取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同时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辅助作用,以保障宪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宪法第62条、第67条及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法对宪法的监督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然而,宪法及法律的规定虽然明确、具体,但是却不能付诸实施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浅谈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目录中文摘要与关键词 (1)一、宪法监督的必要性 (1)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现状 (2)(一)经常布置宪法监督工作 (2)(二)对法律进行必要的解释 (2)(三)纠正不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的现象 (2)三、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一)公民的宪法意识淡薄 (3)(二)缺乏有效的专职机构 (3)(三)监督对象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4)(四)缺乏有力的措施纠正违宪行为 (4)四、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4)(一)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 (4)(二)扩大宪法监督范围 (5)(三)完善宪法监督程序 (5)(四)健全违宪审制度 (5)(五)设立相对独立的宪法委员会 (6)参考文献 (7)「摘要」宪法监督制度对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监督是指为保证宪法实施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措施和制度。
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是由最高权力机关行使违宪立法审查权的社会主义型。
此宪法监督模式虽然具有权威性、标准性等特点,但也存在不完善之处。
因此,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对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足及完善提出思考。
「关键词」宪法监督宪法监督制度完善浅谈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
就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
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智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再好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监督体系和制度,由宪法所反映的人民意志和旨在由宪法实施保证实现的人民利益就不可能达到宪法制度时的预定目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如何完善
政治班米鹏畅
宪法的核心精神是权力制约。
为了提高宪法的权威,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来保证现行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如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宪法监督权,怎样处理违宪事件;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损害,在一般法律没有规定救济措施的情况下,如何得到宪法救济等,都应有一些具体制度和法律规定[5]。
鉴于我国目前体制上的弊端和困难,笔者认为应尽快制定《监督法》等法律以明确其具体职责及工作程序,从而使宪法监督进一步专业化、制度化、法律化。
(一)制定监督法律。
比如制定《监督法》等相关宪法监督的法律,以明确其具体职责及工作程序,使宪法监督实施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
在近几届全国人大的历次会议上,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制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议案。
2002年 8 月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监督法草案。
因此,为了使宪法监督活动具有权威和有效实施,我们要加快研究制定并出台监督法,对宪法监督专门机关的组成、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等进行规定,从而使宪法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设立专门机构。
也就是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从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职能。
国外实施宪法监督的机构,有普通法院、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
我国设立一个什么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我国不是三权分立的体制,最高人民法院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不能同时是宪法监督机关。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不能在全国人大之外、之上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
因此,笔者认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宪法委员会专施宪法监督之责。
因为设立宪法委员会有宪法的依据,它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也符合宪法规定的精神。
宪法委员会与目前存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一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宪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专门负责调查、研究宪法实施的状况,并就宪法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法律、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是否与宪法或法律相一致,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报告意见;监督国务院及其所属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精神;裁决有关国家机关的权限争议;解释宪法,等等。
宪法委员会这一专任宪法监督机关的设立,将会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能,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宪法监督的作用。
(三)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宪法诉讼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非法的或不当的侵害后,能向有关机关申诉,消除侵害,并请求给予救济的诉讼制度。
宪法诉讼是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解决争议的活动。
宪法诉讼与同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有密切的关系,但又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宪法权利通常能成为民法、刑法、行政法所保护的对象。
但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是不完备的,而且法律也不可能完全囊括和体现宪法的全部权利,总会有一
些宪法权利得不到部门法的具体保护,这样就在公民权利的法律保护方面留下了空白。
这些空白如果不给予填补,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就是不全面的。
我国的现行宪法相对来说比较简括和原则,我国的法律也还谈不上达到了完备无缺的程度。
因此,建立相应的宪法诉讼制度是必要的。
当然,由于宪法的特殊性质和作用,宪法诉讼应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制度。
这种宪法诉讼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凡是有部门法具体保护的权利,一律由部门法加以保护。
这就是宪法诉讼的有限性。
但是当穷尽部门法而对宪法规定的权利无法给予救济和保护时,就可以通过宪法诉讼来加以解决。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是增强宪法权威、维护和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不可缺少的环节。
(四)完善领导机制。
为了保证宪法的实施,我们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宪法监督工作的领导。
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建立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重要政治保证和前提条件。
因为党在宪法监督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是由党在整个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在我国,无论是建立宪法监督制度,还是加强宪法监督工作,都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
任何企图消弱或者摆脱党的领导思想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另一方面,又必须改善党对宪法监督工作的领导。
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的统一。
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就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监督制度,党又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监督制度,党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执行宪法监督制度,按照宪法监督制度办事。
另外,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代表工人阶级实施政治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
因此,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宪法监督制度的改革,是我党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的需要,更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需要。
(五)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所谓“违宪”是直接违反了宪法的一种形态,它是指一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职权职责行为与宪法的原则、内容及精神直接相违背。
所谓“违宪审查监督制度”,是指通过对一国的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对违宪行为予以纠正和制裁,以保证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6]。
违宪审查既可以作为对少数人利益的保护,也可以作为对多数人利益的警告,对多数人行为的警告、限制,让多数人在立法时必须考虑到少数人的利益。
违宪审查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纠正机制,保障宪法的真正贯彻与实施;通过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处理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保证国家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法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因此,笔者认为,违宪审查制度是一个比较成型的制度,要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必须把违宪审查置于首要的地位来进行考虑,唯有如此,才能维护我国法制的统一与尊严,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