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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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学论》是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的代表作,也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部含有系统教学理论的教育专著。
夸美纽斯在这部著作中较为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教育的目的与作用、普及教育与统一的教育制度以及内涵丰富、体系完整的教学理论。
这部著作同时也鲜明地反映了夸美纽斯在教育中所坚持的“对象普及化,目的世俗化,内容泛智化,方法心理化以及组织班级化”的理论特点。
《大教学论》作为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教育学著作,是人类历史中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可供挖掘和学习的内容非常多,我在这里重点想讨论的则是夸美纽斯在本书中所呈现的对学生进行科学分类以及因材施教的一部分内容。
并希望通过分析能更加明确对各类学生所应采取的不同教育措施。
在本书的第12章“改良学校是可能的”当中,夸美纽斯详细地论述了他通过教育实践和观察对学生作出的分类。
在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分类前,夸美纽斯首先肯定了每个人都是可教的,都是能够掌握知识的,他在书中写道“我们差不多找不出一块模糊的镜子模糊到了完全反映不出任何形象的地步,我们也差不多找不出一块粗糙的板子粗糙到了完全不能刻上什么东西的地步。
”夸美纽斯给出的这个“人人皆可教”的前提是非常重要的,他承认人的才智是有区别的,但并未剥夺天性迟钝的人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泛智”的教育思想可以说正是近代普及教育和义务教育的理论基础。
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具备这样一种“人人皆可教”的理念更是必须的,因为只有承认每名学生都有被教好的潜质,一名教师才能真正理解自己这份职业的价值所在,倘若一出现学生没学会的情况,教师就断言“这个学生天赋太差不可教”,那么很多学生就会彻底失去发展成真正的“人”的机会,而教师本身也绝不可能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反倒会成为“人类灵魂的筛选师”。
但是时间过去了300多年,时至今日现实中仍有很多教师连这样一个最基本的“职业出发点”都没有,动辄就给学生贴上“笨”、“朽木”这样的标签,放弃对学生的培养,完全背离了教育的目的和原则。
所以,对于一名教师而言,无论自身能力的高低和学识的多少,首先应具备的一个基本观念应该是:每个学生都是可教的。
在明确了“人人可教”这样一个基本前提后,夸美纽斯首先对人的性格进行了区分,他说“有些人是伶俐的,有些人是迟钝的;有些人是温柔和顺从的,有些人是强硬不屈的;有些人渴于求取知识,有些人较爱获得机械技巧。
”然后根据这三对相反的性格将学生分为了六类,并对每一类学生提出了不同的教育建议。
第一类是“伶俐的、渴于求知的、容易受影响的人”,夸美纽斯称这种人较其余一切人都更适于受教育,但他特别强调“不可以让他们走的太快,以致不到时候就把自己弄疲倦了,弄凋谢了”。
夸美纽斯不提倡对这一种人施以太过积极主动的教育影响,反而说“他们像良好的树木一样,是会在智慧中自行成长起来的,什么都不要,只要远见……”即对于这一类学生,教师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干涉和指导,让他自己去吸取知识的养分,自行发展便可,若是教的太多太快反而会使他们疲惫不堪以至过早失去了这良好的天赋。
这种教育观念在本质上是与夸美纽斯一贯坚持的“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相一致的,他提倡人的发展应当顺应自然规律,尤其是对于这种天赋优良的孩子,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过分的要求和督促。
对这一种观点我们应当一分为二的来看,事实上今天很多国家都在进行“天才教育”,即将这种天赋特别优良的孩子挑选出来进行特殊的教育和培养,尤其是在美国,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系统地开始了“资优生选拔计划”,自小学阶段开始就用完全异于常规学校的教学方法对这些天才儿童进行培养,其教学材料的容量和难度都大大高于常规学校教育,强调学习的挑战性和创造性,这种天才教育模式也确实为美国的各个领域培养出了众多优秀的顶级人才。
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我觉得夸美纽斯对这一类孩子的教育建议并非完全正确,因为正如我国古代著名的寓言故事《伤仲永》所讲述的一样,即使是天赋优良的孩子,如果放任不管,不能给予科学的教育和引导,最后也只能是“泯然众人矣”,荒废了自己的天才。
当然,天才教育所采用的模式和方法与常规教育是不一样的,夸美纽斯所反对的,也正是对这一类孩子施以过分机械和教条的教育指导,但在当下的中国,面对“天才教育”系统的缺失,学校和家长忽略每个孩子的具体接受能力,仅仅是凭感觉将孩子的学习内容难度不断增加,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人为地培养出一个“天才”,以至出现了学前教育“小学化”,小学教育“中学化”这种奇怪的教育行为。
这样的教育理念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它只会让孩子从一开始就厌恶学习和学校,因为在学校除了学“知识”其他什么也做不了,而这些“知识”的教授方式又是简单的重复和死记硬背,这样一来,即使是天赋优良的孩子,也不能自行吸收智慧的养分,而不得不在教师的鞭策和驱赶下拼命地向前赶,怎么能不觉得疲惫并早早地凋谢了呢?西方有句谚语是“早熟早烂”,但今天我们的家长
和学校却是巴不得学生早熟,要是都能像那位10岁上大学,13岁念硕士的神童张炘炀一样就最好不过了!但任何事物发展都是有规律的,人的发展更是如此,过分追求早熟早慧的教育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大跃进”,往往会适得其反,不利于一个人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二类人是伶俐但倾向迟钝懒惰的人,夸美纽斯对这类人的教育建议十分简短,就是强调要对其加以督促,使其前进。
这一条建议是很中肯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究竟应该以何种方式来督促这些“敏而不好学”的学生呢?我们在现今的学校教育中施行的最常见的督促方式就是惩罚性质的各种规训行为,例如警告、重复抄写、罚做值日,或者是通知家长等。
这样的“督促”方式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学生的错误,减少学生的惰性,但如果仅凭这种粗暴的缺乏教育性的规训手段来约束学生的话,并不见得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学生怠惰懒散的性格。
现代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早就指出教育过程本身首先也应该是具备教育性的,批评也好,惩戒也罢,作为必要的教育辅助手段,在施行的过程中遵循的基本前提应该是具备必要的教育性。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向坚决抵制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暴力本身恰恰是对教育无效的证明。
所以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针对那些脑筋聪明却不肯用功的学生,我更欣赏美国的“热血教师”伦•克拉克的教育方法:充分发现这类孩子的爱好和兴趣所在,并以此为切入点将知识融入“玩”的活动中,让学生发现学习的趣味和好处,这样一来,即使学生会因为懈怠或是其他错误而受罚,也会心甘情愿,而不是阳奉阴违,口服心不服了。
第三类人是伶俐且渴于求知,但同时又很倔强不易驾驭的人。
夸美纽斯对这一类学生的定位是极其精准的,他说“这种人常常是使学校受到困难的大根源,他们大部分被绝望地放弃了。
但是,如果正确地对待他们,他们常常可以成为最伟大的人。
”为了验证自己的这个说法,夸美纽斯还特意列举了雅典大将塞米斯托克里斯和亚历山大大帝的坐骑彪塞法老斯这两个例子。
这里的“正确对待”又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严格来说我认为这一类人还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恃才高,狂妄自负型的;另一种则是无视规则,调皮捣乱型的。
前者可能会因为成绩出众而得到教师及家长的包容,而后者则常常就被冠以“问题学生”“坏孩子”的名号,成为令家长和教师头疼的“祸根”。
事实上不管是哪一种学生,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都是不完善的,这一类学生之所以会表现出较为极端的行为方式,与他自身所具备的天赋才能是分不开的。
对前一种狂妄型的学生,我觉得教师应该努力想办法挫一挫他的锐气,选择任意一个方面,给他一种“原来还有能难得住我的问题”这样一种感觉,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不足,这样才能促使这类学生静下心来踏实学习。
对这种学生最忌讳的就是一味赞美和肯定,倘使教师这样做,不仅会在学业上阻碍他的进步,更会严重影响这类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
而对于那些在教师口中所谓的“坏孩子”,我们只要稍加观察便会发现他们往往拥有惊人的领导和组织才能,并且非常善于发现规则中的漏洞,敢于冒险和尝试,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通常更强,但遗憾的是教师往往没能及时发现他身上的这些优点,更没有把这些优点引导至学习的正轨上,所以要想改造这一类学生,教师绝不可简单地“硬碰硬”,而应该有策略地进行“心理战”,先将这类学生对教师的敌对情绪消除,再真诚地肯定他身上存在的种种优点,指出他所具备的发展潜能,待学生接受了教师的引导和定位后,再严格地对其进行学习上的训练。
这一类学生可以说是所有学生中最具发展潜质的一类,但也正如塞米斯托克里斯的导师对他说的“我的孩子,你将来对于你的国家不是有极大的用处,便会有极大的害处。
”这一类难以驾驭的学生最终是成为国之栋梁还是成为民族罪人,可能就取决于他遇到了什么样的教师,从这一角度来看,教师能力的高低和国家前途的好坏是有着密切联系的,这样的责任何其重大!故而教师一职绝非人人可为,非有大智慧大勇气者不可担当,若无此种魄力与魅力,我觉得称不上“教师”,仅得一“教员”名号罢了。
第四类是温柔、渴于求知但又迂缓迟钝的人。
对这一类学生的教育,夸美纽斯提出了较为详细具体的建议,他在书中写道“教师应当估计到他们的短处,不应该使他们负担过重,不向他们提出任何过分的要求,应当有耐心,应当帮助他们,给他们以力量,使他们走上正轨,以免灰心丧气。
这种学生虽然成熟较迟,但是他们也许更能持久。
”这类学生可以说是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最常遇到的一类了,他们往往天资平平,性格温和恭顺,比较勤奋,但成绩可能并不十分突出,属于班级里的“中游”,处在一种不上不下的“尴尬”境地。
之所以说这类学生处境尴尬,是因为他们通常是得到教师关注最少的一个群体,因为前面有比他们成绩好的“尖子生”,后面有比他们调皮的“差生”,教师的注意力被这两个群体一分散后就很难再关注这一类中游的
学生了。
但不能忽视的一点是,班级的构成主体恰恰是这些中等生,他们往往是各项班级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整个班级风气和氛围形成的主要贡献者。
因此教师对这一类学生是不该忽略和轻视的,夸美纽斯在这里提出的教育建议我还是比较认同的,不给这类学生施加过大的压力,耐心地对他们给予帮助,看到他们取得成绩后及时鼓励,这样能够确保这个群体里的学生维持一种积极、平和、持续不断的学习动力,防止他们被所谓的“问题学生”干扰和影响。
第五类是心智低弱同时又很怠惰的人。
对这类人,夸美纽斯指出“只要不顽梗,也是可以得到很大进展的。
不过需要巨大的技巧和耐心而已。
”遇到这类学生时,前面提到的种种办法可能都无法快速奏效,这种情况下教师就不应该再以多数学生的发展水平来要求这类学生。
记得在看魏书生老师的一个讲座时他提到自己带一个年级最差班时的第一节课,就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找到这些学生的基础水平点,看看学生到底“差”到哪种程度,然后再从这个基础开始,慢慢教学生新的东西。
对于这类天资低弱的学生,教师在教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这样几点:一是不能以所有学生的平均水平来衡量这类学生,对他们应该放低要求;二是一次教的东西不能太多,一定要循序渐进;三是一旦学生取得了进步一定要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付出的耐心和时间肯定是要比教其他类型的学生更多的,但我想一名教师的成就感也正在此,那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把一个可能在其他人眼里“不可教”的学生变成一个有知识、有教养的孩子,这无疑是世上最有价值的劳动了。
最后一类是智性低,同时性情又很倔强恶劣的人。
夸美纽斯其实是不太相信真有这类人的,他说“智性低到这样无从施教的人,千人中不易找到一个”,这种说法固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正常的学校教育中的确很难找到这样天资愚笨又顽劣异常的人。
不过若真的遇到了这样的学生,教师也不能轻易就放弃对这类孩子的教导,夸美纽斯指出“至少应该看看他们的倔强的性格是不是能够加以克服,把它清除掉。
”如果教师经过了各种努力,仍然无法对这类学生进行有效的矫正和教导,夸美纽斯才建议放弃对这样的人进行教育。
不过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如果普通的学校教育无法达成教育目的,仍可以将这类孩子送入特殊教育机构进行适当教育,而不是简单地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夸美纽斯对受教育者进行的这六种分类从教学的角度来看是很有价值的,因为我们自古就提倡的“因材施教”的基本前提就是了解教育对象本身的特点和需求,只有从个体的不同特质入手,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才能真正达成教育的目的。
但如果因此就要求教师对每名学生都进行个性化的指导,那对教师而言工作量未免太大,也难以在实践中真正推广,因此夸美纽斯将性格特点相近的学生进行分类是一种相对科学与合理的考察方法,对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的指导意义也更大。
但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一书中针对这些不同类型学生提出的教育建议往往都是比较抽象和泛化的,如何将其具体成可供操作的教学指导原则,则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加以摸索和总结,上面的一些具体建议都是从我自身作为一个学生的角度提出的,难免有纸上谈兵的嫌疑,正确与否仍需要实践的检验。
但不管怎么样,教师的工作永远都是具有创造性的,想要按照某种固定模式一劳永逸地对待所有学生的方法,既是不存在的,更是不道德的。
因材施教这一教育原则对教师而言,不仅仅意味着耐心和奉献,更要求教师能有“随机应变、对症下药”的教育智慧,而我们在大学课堂以及这些经典著作里获得的最宝贵的东西,我想正是“修炼”这样一种教育智慧所必备的理念意识以及更好地培养人的崇高理想吧。
——夸美纽斯《大教学论》
捷克作家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成书于1632年,是近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教育学著作,同时也是西方近代教育传统的奠基之作,虽然距今已经三百余年,有的地方也由于当时历史条件和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掩盖了教育的规律与社会性等,但是这并不影响《大教学论》成为教育学产生的标志。
夸美纽斯将“大教学论”阐释为一种把一切事物交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在论述中,夸美纽斯提出,“一切男女都应该进学校”教育学习不分贫富贵贱。
在谈到“假如要去形成一个人,那便必须由教育去形成”夸美纽斯有这样一段论述“愚蠢的人需要受到教育,好使他们去掉他们的本性中的愚蠢,这是无可怀疑的。
其实
聪明人更加需要受教育,因为一个活泼的心理如果不去忙一些有用的事情,它便会去忙着无用的、希奇的、有害的事情。
一个活泼的心理如果没有正经事情可做,它便会被无益的,希奇的和有害的思想所困扰,会成为自己毁灭的原因。
”受教育不分人物不分时间,而有知识并不等于就是受过教育,如果没有健康良好的思想状态,最终的结果也只是知识越多越反动,最初的教育,无论是对愚蠢的人,还是聪明的人,都应该专注于播种一颗虔诚善良的心,在大教育论中,提到道德教育的方法,夸美纽斯认为,一切德行都应当培植到青年人身上,不能有例外,因为在道德上面,没有一件事情是能够省略而不留下一道缝隙的。
现在思想道德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众多,在中小学的重视程度也有所增加,但是本质是几百年来不变,只要做到夸美纽斯提出的十六条基本原则,那教育出来的必然是有品质,有道德,有德行的青年人。
读完夸美纽斯的这本《大教学论》从中看到了很多教育的基本理念和模式的雏形,比如最初学校的改良,教与学最初的要遵循的一些原则,各门类的一些教法。
学习教育学的目的在于可以从教育的本质上更加迅捷地,愉快地,彻底地去学习,并懂得科学,纯于德行,习于虔敬。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对进步表示绝望是可耻的,蔑视别人的主张是不对的。
读完这本书,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如我,读了20几年的书堂,却忘记了初高中所学习的物理化学的简单原理。
原来我们的学习,不是正确的次序、原则和方法。
孩提时的印象最重要,所以当让他们接受清洁、正确的事物和知识;
少年时期的学习,不当只是记忆,学习该由理解到部分记忆、由原理到例证、从简单到难;
原来那些为了考试而记忆的知识、而理解的片断都早已忘在脑后。
惘然发现,生命里的知识有这些多欠缺,这么多需要去重新学习。
晚则晚了,但尚有机会,不至于死后遗憾。
最重要的认识,则是上帝。
孩子们小时候起,便要让他们明白"一切事情除非在这个世界和未来的世界里面无疑地有用...否则不必学习“,让孩子们了解现世的事物和知识若不对未来的世界(天国)有益,则都是过眼云烟。
至于我,当下则是:圣经;经济学,法理学,政治学,通史;美术,音乐;烹饪,设计,女红。
但是教育的内容并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道德教育同样重要,如果没有健康良好的思想状态,最终的结果也只是知识越多越反动,最初的教育,无论是对愚蠢的人,还是聪明的人,都应该专注于构建其道德的准则和塑造诚善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