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王阳明良知说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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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王阳明良知说的现实意义

作者:郭雯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2009年第01期

[摘要]在王阳明心学体系中,最为核心的是他的致良知说。良知说包涵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其中良知说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提出“人人可以为圣人” 的主张;良知还具有内在性,“心即理”,“心外无物,心外无事。”求知只是向内反省探求。良知还具有实践性,强调“知行合一”。虽然,他的思想体系受时代局限,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主观性的色彩,但他的良知说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良知普遍性内在性

王阳明是我国明代心学的代表人物,也是宋明理学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之一,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其中又以哲学、教育上的影响最为深远,而在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中,又尤以他的“良知说”著称于世。“良知说”不仅在古代很有影响,而且在当今社会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王阳明良知说的特性

“良知”一词来自于《孟子•尽心》篇:“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良知”在孟子那里便是指人所“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先验道德意识。王阳明继承了孟子的这一思想,并将其与自己的心学相结合,把它进行理论的提炼和发挥。他指出:“良知者,心之本体”(《传习录中》),将良知与心结合起来,并提出了“致良知”的道德修养途径。所谓致良知,就是致力于主体自我道德重建,使自己的思想意识到完美无缺、尽美尽善的地步。这一观点的提出,标志着阳明心学的最终确立。他的致良知就是要求人们除尽利欲,恢复先天所具有的良好道德情感,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封建道德的要求。这既有以往道德家和儒家的影响,又有他自己所独特的创造。

1.主体的普遍性

王阳明认为,道德主体具有普遍性。因而,他否定了以往思想家在道德主体建设的狭隘性,在他以前的主流儒家学者一直认为,圣贤之士只是少数,而大多数人都为平庸之辈。孔子甚至认为,“中人以下,不可语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上》),受教肓的权利受到限制,因而能有机会成圣为贤的就唯有那些上层社会的子弟。这样,就把成圣

为贤的主体限制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范围内。阳明则看到了传统道德建设的局限性,提出了“人人可为圣人”的主张。王阳明的道德实践主体是广泛的,不仅士大夫、知识分子可以做到,就是一般平民白姓也能做到。王阳明“人人都可为圣人”的思想,扩大了良知的道德实践范围,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尧舜,只要肯去“格物”,就能达到“致良知”。

2.良知说的内在性

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先验的认识主体,具有内在性。他所谓的良知,不是直接来源于每个人的闻见之知,同样,也不是来源于每个人直接的生活实践,而是先于经验的认识主体,来源于人的内心世界。他说:“良知不由见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是不滞于见闻,而亦不杂于见闻”(《传习录•答欧阳崇一书》)。他认为,良知是不待学和虑的先验的认识。而闻见之知则依赖于良知而存在,是良知的作用和表现。良知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客体。认识的过程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事事物物作为认识的对象,亦是心的产物,所以认识便是以吾心之良知去认识吾心之事事物物。通过认识“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达到“合心与理而为一”(《传习录•答欧阳崇一书》)。

王阳明的良知说在本体上具有的内在性,在说明本体的内在性时,他说,“心外之物,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心外无学”。王阳明心学所谓的格物致知,就是要把我心的良知推致到事事物物上,则事事物物就都是合理的了。为了说明这一点,他说:“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传习录•黄省曾录》)。致知格物不是探求客观规律,而是把内心固有的天理贯彻到事事物物中去,这里所讲与康德所谓“心为自然界立法”的思想相似。在他看来,良知的本体是内在的。

3.良知说的道德实践性

在王阳明的思想体系中,他所讲的道德主体,不仅普遍、内在于人的主体意识中,不仅抽象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中,而且,他所讲的良知,还具有实践性的一面,这样就把他的学说推向了现实社会,摆脱了空洞的,抽象的说教。他强调指出,知与行是合一的,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因此,“圣学只一个工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传习录上》,“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传习录•答顾东桥书》)。

王阳明要人复“知行本体”,把知、行做为一个工夫,在于说明“知”不能离开“行”,“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他所说的“行”,强调的是封建道德的“践履”和“笃行”。但他所说的“知行工夫”不仅是泛指人们的道德实践,而且是专指一种所谓“克已”工夫,也就是“纯乎天理”,“减得一分人欲”,“复得一分天理”(《传习录上》)的封建道德修养。

综上所述,良知主体的普遍性和本体的实践性以及内在性,不仅是良知说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也是它区别于以往良知说的主要内容。而且还是它能比较好地满足了当时的时代需要的主要原因。同时,也实现了其“灭心中贼”目的!

二、王阳明良知说的现实意义

历史是无情的,王阳明先生削瘦的身影已随历史的车轮渐渐地远去,似乎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淡忘。但是他留下的良知说,不仅在当时和以后的几百年里发挥了重大作用,并且在当今社会主义建设中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1.王阳明良知说对当今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众所周知,道德属于人们的意识范畴。它所具有的他律性,是要通过建立一定道德规范,从而对人们的行为起一种导向作用。即告诉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但是,道德与法律相比,法律具有强制性,而道德则不同,它需要由一种外在他律转换为自律,才会最终起作用,并主要依靠内心的道德标准来衡量。道德的这种内在性正好同于王阳明的良知说,良知说的基本精神是一种自觉性很强的自律道德。

2.王阳明良知说的方法有利于加强自身修养

我们进行自身修养的过程,就是克服私心杂念,树立正气,让良知回复本体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健全,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要完全依靠社会监督不可能,事实上也办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有必要大力提倡加强自身修养,增强自身机体的免疫力,从而弃恶存善。

在修养方法上,他强调的是应事接物,事上磨炼。他虽然将“格物”解为正心,但并未因此而排斥接触事物,并不意味着要远离或逃避具体事物。他明确指出,“只是空静坐,如槁木死灰,亦无用。”他强调,致良知的关键在于笃行,注重行了,善便存,恶便去。只有在与外物接触的过程中,克服私心杂念,树立正气,才能使良知回复,才能使自己的道德意识逐步达到完善。

参考文献:

[1]刘宗贤.陆王心学研究\[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

[2]王阳明.传习录\[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

[3]劳思光.中国哲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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