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义精神与20世纪小说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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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义精神与20世纪小说创作

侠义精神和侠义伦理是传统侠文化话语内涵的价值核心。唐人李德裕曾在《豪侠论》中说过:“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这意味着,无论侠的武功修炼到多么出神入化的境界,如果不服务于一个世所公认的正义目标,便失之为侠了。而惟有合格的侠,才可以不受拘束地行使侠义之道,从而圆满地体现平民大众的种种理想期盼。这可以说是对历史上侠客的侠义品性最通俗性、最简易化的理解。

侠与义并称,恐怕还是来自于李德裕,从此往后,“侠义”也便成了后世尤其是民间大众的共同信念———“侠”在“义”的伦理原则下出自于角色本能地去履行拯世济难的职责和使命。义,不单是传统中国伦理型文化孕育的奇葩,它既有民族性内涵,又有普遍的人类学内涵。笼统地说,一切为善的伦理价值观认为应当做的和应当有的,都可以称之为“义”。

侠义之“义”与我们今天理解的“正义”有一定的区别,甚至带有江湖小团体的亚文化特征,但它毕竟具备着传统文化中早为众所公认的合理内核。换言之,侠义之“义”是上层文化濡染且民间化了的结晶,只不过其抑私扬公,张扬的是民间百姓或小团体的利益,并常常带有与官府正统势力“不义”相抗争的意味,且灌注了平民大众互相扶助、彼此团结的深挚情谊。不妨以最能体现民间之“义”、历来为世人所欣慕赞叹的《三国演义》中的“桃园结义”和《水浒传》中的“梁山聚义”为例。在这种“结义”和“聚义”中,首先应该是体现人与人之间平等关系的一种象征———以义论事,大家能聚合在一起;以义论人,彼此能结下生死之交。这也正是墨家思想在其形成后漫长的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在下层民众中存在的一种理想的团结互助、共同努力达到一种目的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主要形式。“桃园结义”时三人结拜的“誓词”以及“梁山聚义”时一百零八人的“誓词”都可以视作对人与人关系的纲领性表白。其次,“义”是判断人品和是非、衡量言行的准则。在这里,有必要辨析一下“忠义”与“义”的关系。就“忠义”而言,儒家强调的是等级制度,忠义的归结点是“忠”,而忠君以及忠诚于封建等级制度确立的各种角色职责是最大、最高的“义”;墨家更注重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的关系,“义”是惟一的维系这种关系的准则,因此即便是“忠”也只能忠于这种关系和准则,或者说,忠也是为了“义”,其忠义的落脚处是“义”。梁山“聚义”的誓词中称这种“聚义”是“上符天数,下合人心”,“但愿共存忠义之心,同著功勋于国,替天行道,保境安民”。将忠义与“天数”、“人心”、国家、民族以及天道联系在一起,换言之,这种忠义之“忠”指的是符合天时人心,包含着“替天行道”之“大义”,所以忠是“义”,忠义还是“义”。

历代文人和民众慕侠和论侠,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不断地诠释“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的涵义,更是在重建这“侠”中的“义”。随着时代的推移,侠义之观念已越来越脱离了“桃园结义”和“梁山聚义”阶段的历史具体性,而演变成了一种文化精神和被称为民间美德的伦理原则。人们心目中的侠也正是在这种文化精神和伦理原则的支持和鼓舞下,有一种实现正义理想的深层动机,因而几乎是出自于被规定了的角色本能去履行扶危济困、拯世济难的社会使命。于是,世俗化的侠与理想化的侠义精神就是这样奇妙地组合、存活在传统的侠文化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侠义行为的理解不应过于狭窄,这些侠义行为的发出者并不一定是武

侠,但他们仍是可歌可泣的侠士。”(引自王立《侠文学的主题史研究》)就文学创作而言,侠义精神寄寓的最佳载体无疑是武侠小说(清朝因此有侠义小说之称而少武侠小说之谓),但又不仅仅是武侠小说,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侠义精神其辐射力和渗透力可以涉及到各种创作类型和体式。侠所裹挟的平民乃至文人阶层的偶像倾慕,不能简单地仅从其社会角色如刺客、镖头、豪强等职业身份上来体认,而应该从侠文化整合、侠义崇拜的整体通观的角度来审度。因而追寻侠义精神及其文学主题,事实上也就是揭示侠文化生成延续的心态史轨迹,对20

世纪文学中的侠义精神的辨析也应作如是观。

20世纪的武侠小说按时间先后一般被分为旧派武侠小说与新派武侠小说,新、旧之间也许在创作理念和创作技巧上有所不同,但在它们所倚重、所承载的侠义精神上却是一脉相传的。武侠小说之所以从旧到新长盛不衰,原委之一就在其侠义精神能够持续不绝地与中国读者和平民大众的经验、意识相沟通相契合。

旧派武侠小说创作以平江不肖生、赵焕亭、宫白羽、王度庐、文公直、还珠楼主、顾明道、姚民哀等人的作品为代表。自从清代的侠义小说将“侠义”置换为“忠义”之后,侠义精神一时失去了其本原意味。对于旧派武侠小说家来说,一则是封建皇制已被推翻,不会再有忠君保主思想;二则受民主观念、民族意识熏陶,因此从平江不肖生起,再次还侠客以独立不羁的自由意志和铲除不平的侠义情怀,其中王度庐的小说最为典型。正是在这个层面上,王氏的小说与新派武侠小说实现了比较圆融的过渡和对接。

在新派武侠小说中,尽管奸人作恶侠客匡正扶弱替天行道的故事原型老而又老,且大同小异,然而由于行侠主题与侠义精神仍然强烈地凝聚着平民大众要求社会公正平等的热切愿望,所以为千古民众所深深怀念。严家炎先生提出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最富于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并从英雄人物源于正义之上的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以“为善除恶”为宗旨的路见不平、舍身相救、不畏强暴,以及为群体、为民族、为大多数人的浩然正气和凛然大义这三个层面论述了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

如前所述,侠义崇拜已成为普遍性的民间文化心态,侠义精神也演化为一种传统民间美德,这就意味着在文学创作中侠义精神不仅寄寓于武侠小说中,而且也渗透、覆盖在其他的创作类型里。

老舍是一位自童年起就从传统曲艺和小说作品中深受侠文化影响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中每每活跃着一两个侠客的影子,如《老张的哲学》中的孙传备,《赵子曰》中的李景纯,《离婚》中的丁二爷,《牛天赐传》中的虎爷、王宝斋,《四世同堂》中的刘师傅、钱诗人以及《猫城记》中的那个勇于献身的大鹰,他们在危难关头仗义行事,扶贫救急。直到1947年老舍在美国纽约创作的话剧《五虎断魂枪》还突出地赞美了王大成、宋民良为代表的豪侠之气。老舍对侠文化的思考更多地表现出民间本位的立场,他笔下的侠客形象是典型的传统民间英雄,急公好义、慷慨大方、好打抱不平,始终将侠义作为民间或市民伦理道德的优秀部分加以突出。 (参考、引述严家炎《金庸小说论稿》有关论述)

相对于老舍笔下的侠义精神主要盛行于市民阶层而言,现代东北作家在“胡子英雄”身上将侠义精神张扬到了极致。作为一个文学流派,东北作家群创作的共同特色是作品中充满激情而略带野性的阳刚之气和英雄主义色彩,这不仅由于其受中原文化的影响较小,也来自于东北酷烈的生存条件和民族斗争的频繁。东北强悍、豪迈的民风民气在作家的笔下更多地被凝聚在“胡子”(盗贼)身上,由胡子到英雄或将军的传奇人生模式为普通民众所向往。而且,现代东北作家创作的现实背景是民族战争爆发,对沦落的故乡大地的思念,对外来侵略者的仇恨,加上流亡生涯带来的屈辱、焦虑的心理使得东北作家致力于在作品中发掘民间反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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