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过程各环节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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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各环节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教学工作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勇于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教学计划
第三条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确需调整的,应由教研组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科,经教务科审查,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是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并结合我校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要求和企业对人才的培养要求,体现学校和专业培养特色。
第五条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
(一)专业含义;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三)专业培养目标;
(四)专业相关课程要求;
(五)专业技能要求;
(六)专业教学计划表。
三、教学大纲
第六条
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的教学指导文件。它是编写教科书和进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编制和执行好教学大纲,对于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第七条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备课。在完成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内容讲授的基础上,鼓励教师适当补充专业的新进展、新内容。
四、教学准备
第八条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当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周学时安排,于开学一周内编制好《学期授课计划表》。
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表》应做到:
1、《学期授课计划表》的基本内容: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④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⑤本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2、要认真考虑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处理好理论课与实训课互为补充的关系,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
3、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按照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4、《学期授课计划表》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交教研组长审核签字后交教务科(或实习
科)科长审批,经主管校长批准后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5、教师在执行《学期授课计划表》过程中,如认为教学内容或授课计划确实需要作较大变动时,应经教研组长同意后,报教务科科长批准后执行。
五、教师职责
第九条任课教师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本课程讲解、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含实验报告)、考核等环节的实施。
2、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3、负责与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十条教师在教学中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具体情况,提出选用教材或调整教学内容的意见;
2、对学生进行组织指导,行使指导权;
3、按照相关规定,有权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4、有权提出教改试验方案,经教务科(或实习科)确认后试行;
5、对教学评估、评奖结果有权提出异议,对涉及本人的结果,有权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下列教学纪律:
1、要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课、停课。若确实需要,须按学校关于停、调、代课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教务科(或实习科)同意后实施。未经批准而调、停课者,按教学事故及相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迟到或提前下课均视为教学事故。
3、教师要服从教学部门的工作分配,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4、教师要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由于失职而出现的差错,产生的不符合项除按体系文件相关要求处理外,并按教学事故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六、教师教学常规工作
第十二条备课
1、备课要求:教师备课应做到“六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具;“五精心”精心设计课堂步骤、精心设计课堂语言、精心设计板书、精心设计课堂提问、精心设计课堂练习及课外作业。教学记载要清楚,课后要做好总结、记载,教案要真正起到指导教学的作用。
2、备课时可参考教学资料,但坚决反对生搬硬套,照本抄袭,决不允许无教案上课或拿参考资料和旧教案上课。学校提倡电子备课,但坚决杜绝拷贝、复制,若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处罚。
3、坚持教案周检制度,每周四按时到教研组检查登记(必须有一周的备课储备量)。不按规定检查,按无教案上课对待。检查结果作为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上课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充分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是教学质量高低的重要表现和标志。
1、上课要求:(1)教学要有明确的教学任务,并且要围绕各项教学任务组织教学活动。(2)、教学内容正确、教学结构合理。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讲解正确,各个环节前后连贯,所用时间恰当,教学内容新与旧、重点与难点、讲与练的比例合理。(3)教学方法运用恰当,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学生兴趣,学生思维活跃,课堂活而不乱,保证上课顺利进行。(4)教学语言准确,通顺流畅,具有逻辑性、准确性、启发性和艺术性。(5)鼓励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组织教学。(6)教师上课必须注意仪表,保持良好的风度、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
2、教师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前3分钟在教室门前准备上课,以学校
铃声为准,不得随意迟到、早退,严禁旷教。
3、教师讲课应注意力集中,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要准确,生动。
4、教师上课期间不准会客,不准吸烟、不准接电话、不准坐椅子上课或随便离开课堂,上课要充分利用直观教具,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
5、教师应按课表上课,不可随意调课,随便调课一次,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6、必须充分发挥学校的多媒体、实验设备的作用。
第十四条作业批阅
1、作业批阅的总体要求:
(1)、作业布置要做到:“八要”,即目的要明确,内容要精选,形式要多样、难易要适度,格式要规范、分量要适宜,各科要协调、总量要控制。
(2)作业的批改要做到“三要”,即一要认真及时,二要查漏补缺,三有反馈评讲。
2、作业批阅及质量基本要求:对学生的作业,教师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批阅,符号要准确鲜明,要写清批阅日期,采用百分制衡量评估作业质量
3、作业与指定的习题集和教材相符,作业应精选,紧扣教材,题量适当,难易适度。
4、周课时2节每两周批改一次;周课时4节,每周批改一次;周课时6-8节,两周批改三次;有配套习题集的要求全批全改,每次作业批改应有作业批改记录。
第十五条晚自习辅导
晚自习辅导答疑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教学工作的一种继续,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具体措施。辅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基础、态度、兴趣爱好,因材施教辅导,以个别辅导为主,集体辅导为辅。内容包括解答疑难问题;作业辅导;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扩大知识领域;对基础较差的学生应耐心辅导并给予学习方法方面的指导。晚自习辅导的具体要求:
1、按时到指定教室、班级进行辅导答疑。
2、在晚自习辅导答疑期间,不得在走道上大声喧哗、闲谈,应注意维持辅导班级的晚自习纪律。
3、辅导态度要和蔼可亲,耐心认真,不能因学生提出问题幼稚可笑或离奇古怪而置之不理,更不能嘲笑、挖苦讽刺。
4、注重辅导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
5、未经教务科值班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请人替代辅导或自行调整辅导时间。有病有事不能辅导,应提前向值班领导请假。
七、教学检查与总结
第十六条
教学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督促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每学期教务科(或实习科)要组织各教研组进行不同形式的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组织、教学秩序和学习纪律;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3、所授课程(包括实验、实习)是否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有何经验教训;
4、教学改革和学生能力培养等教与学方面的情况。
第十八条
检查方式可采取:查岗、听课、深人教研组、学生中了解情况,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