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瘾品合法化可行性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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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瘾品合法化可行性的综述

摘要:世界范围内的药物滥用问题已成越演越烈之势,关于瘾品合法化的问题也被众多学者提及讨论,从美国1919年颁布的《沃尔斯特德法案》,到1933年此项禁酒令被废除,我们可以参考对瘾品的公共政策及瘾品的地下流通及传播途径来考虑瘾品合法化的可能性。而本文将主要从瘾品的传播途径来综述众学者对瘾品合法化的态度立场。

关键词:瘾品地下经济精神控制瘾品合法化

瘾品的形成与发展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人类起源,从人类发现火使用火开始,瘾品的制造就有了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本文放弃通用的毒品或药物滥用来称呼生活中了解的或已认识到的易上瘾物质。虽然工业化的生活节奏使得太多的刺激物随处可见,因此近几年来渐渐通用“物质滥用”(substance abuse)与“化学品依赖”(chemical dependence)的说法,甚至比“药物滥用”和“毒瘾”涵盖的意思更广。[1]而这里所采用的“瘾品”则参考了美国瘾品历史研究家戴维•考特莱特的定义:泛指各类合法与非法、温和与强效、医疗用途与非医疗用途的麻醉及提神物质。因此,含酒精与咖啡因的饮料、大麻、古柯叶、可卡因、鸦片、吗啡、烟草都算瘾品,海洛因、脱氧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及许多其他半合成物与合成物,亦在此列。而所谓瘾品合法化,本文涉及的层面将包括历史过程中出现的所有瘾品的流行与禁止,以及现代国家已制定的瘾品合法性规定。

本文所涉及领域相对过杂,这也是限制本文质量的一点.而本文所涉及的文献或专著范围均在1999年之后,时间问题上年代相对比较的有参考价值.

世界吸毒史亦是世界禁毒史,自我麻醉是自然或正常的事。绝对清醒不是人类的本性或原态。禁毒政策的提出反而刺激了瘾品经济的繁荣。本文的写作目的则是为了试图综合叙述各家观点,以期待折射一个人类所期待的理想的世界。

一、瘾品使用者与其支持者的观点

1、医学界

医学界对瘾品或对毒品之一可卡因最著名的推崇者莫过于西格蒙特•弗洛伊德。由于一位染上吗啡瘾的朋友,弗洛伊德开始研究解决此类困境的办法。他在于1884年发表的论文《论古柯》中讨论可卡因作为通用兴奋剂治疗消化不良、由贫血和肺结核等疾病引起的虚损和营养失调、伤寒和糖尿病、精神错乱和抑郁,以及提高梅毒病人的抗汞能力。[2]以期待用

可卡因来治疗他朋友的吗啡瘾。

而另一个比较典型的支持观点可以从印度草医学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一个对古梵文文献细致的研究发现:在印度文化背景下,某些吸烟不仅对健康有益,而且能促进环境的和谐。印度草医学认为,吸烟的主要功效是治疗身体疾病,对精神疾病则影响甚微。 印度也被称为世界上最早崇尚使用大麻的文明。昔日的印度生命吠陀医学(Ayurveda)与伊斯兰体液病理学(Tibbi)的诊病者会开出口服大麻的药方来治疗疟疾等传染病或风湿等疼痛症。普通印度教信徒和伊斯兰教徒的民间疗法也使用大麻,并用它来消除烦恼和疲劳,在收获季节尤其常用。

而最强有力的对毒品效用的辩护则是,某些瘾品对于医疗的麻醉效用。它们在减轻病人的痛苦、更好的进行医疗救助,甚至安乐死方面都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因此,如若医学界普遍不同意对所有的瘾品合法,但相对的医用瘾品合法应当列入他们的讨论范畴。

2、军事

关于军队中分发瘾品的规定最早可追溯到特洛伊战争时代,葡萄酒就是出征军队中必不可少的军需品。受电影影响或脑海中的自然浮现,多数人会认为军人服用瘾品是为上战场壮胆,其实他们大多数是为了排遣军旅生涯必然有的烦闷与疲惫。例如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John Adams)在“大陆海军”规章中明确的许可军人可在作战或执行额外任务时增加烈酒配给量。

直到19世纪,军中仍会以烈酒酬拥劳役。而在南北战争和19世纪其他战争期间,最能帮人解除焦虑的应属烟草。第一次世界大战促成军人与抽烟的决定性关系。历史学家泰特(Cassandra Tate)指出,各军种的军官都把烟草尤其是香烟,视为强化士气与军纪的重要助力。抽烟的部队更容易被控制。

在越南战争时期,美国大兵中更是有3/10的军人吸食大麻,越战结束后,这些大兵们把吸食大麻的习惯传向普通民众之间。

如若说那些半成品或人工合成瘾品会降低军队战斗力,那么使用烟草、烈酒等来强化战争时期对士兵的控制,是普遍默认或明令许可的一项条例了。

3、政治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列强的强盛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对殖民地的剥削上的。为了扭转贸易逆差,英国便用“鸦片经济”打开中国的市场,不仅如此,据历史学家特劳基(Carl Trocki)指出,新加坡等于是靠嗜抽鸦片的华人苦力在赡养,殖民政府19世纪的总收入有一

半来自鸦片。

不仅历史上的殖民地,包括现今的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亦或多或少有支持瘾品合法化的倾向,至少与其互为因果。1979年1底, 苏联入侵阿富汗, 实行“焦土政策”。在抗击苏联的“圣战”中,种植罂粟、贩毒成了圣战者的工具。[4]形形色色的美国和巴基斯坦支持并装备的“圣战组织”与苏、阿同盟作战, 这些组织大都参与毒品贸易, 以换取各种武器, 其贩毒武装力量可与政府抗衡。由于战争所需的大量钱财主要来自鸦片, 游击队、农民、犯罪组织都加入到罂粟生产及走私行列。[5]而由于毒品经济的渗入,加上当地本身经济条件落后,技术匮乏,政府一再向毒品网络软弱,毒品组织也向政府内部发展,甚至巴基斯坦领导人亲自发动过对海洛因通道的争夺站,大毒枭们成了事实上的无冕之王。总的概括即为:外国控制影响本国毒品经济发展,本国政府势衰导致毒品势力掌权。

4、经济

现今提及经济学领域对毒品合法化影响最大的为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他在《生活中的经济学》一书中关于“犯罪与毒瘾问题”专题中这样描述:如果毒品合法化,价格也降低了,那么犯罪事件和吸毒之间的关系,应该不会像目前那么明显。[6]由此可以发现,加里是将毒品设定为某种商品,将其置于市场商品供求理论的模型之下,某种商品的需求量与其价格变化的方向是相反的,即认为毒品买卖可以合法化。由此衍生出一下几个论点:(1)如果“合法的公司可以控制毒品的制造和销售, 那么毒品业的暴力问题将会消失”,因为原先的毒品买卖是由黑社会把持的;(2)“若公司能够合法销售毒品, 他们会因为担心法律诉讼或损失商业信誉, 而不把坏的毒品卖给别人”,而在毒品的终端市场上以次充好的现象普遍存在[7];(3)毒品合法化后,“价格会大幅度下跌, 而吸毒者的财务负担也会明显地减轻,他们再也不用为了买毒品而沦为妓女或抢夺他人的财物、盗用公款了”。而且, 政府可以节省大笔的禁毒支出。

二、反对瘾品合法化的观点

1、经济

若单单从加里•贝克的供求关系来看,毒品的需求量的确可受价格的影响,但结合瘾品的耐药性分析,使用者会随着毒龄的增长而增大用药量,而毒品使用的刚性会促使使用者以无论多高的价格买进,即毒品的棘轮效应。吸毒者的上述需求特征决定了他不是一个经济意义上的消费者, 他的消费函数中没有任何“储蓄”、“未来享受”等因素, 也不受收入、利息率等经济变数的影响, 因而不具有任何经济理性。属于完全受毒瘾支配的无理性支配的消费者。[8]因此开放毒品市场可能导致的结果:将增加政府管理成本,干扰正常经济秩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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