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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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工程《房产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V1.0

目录

第1章概述 (1)

1.1主要内容 (1)

1.2预期读者 (1)

第2章系统简介 (2)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2)

2.2基本操作说明 (2)

第3章房产税申报概述 (6)

3.1业务概述 (6)

3.2功能描述 (6)

3.3操作人员 (6)

3.4前置条件 (6)

第4章操作流程 (7)

4.1操作流程图 (7)

4.2操作说明 (7)

4.2.1初始化界面 (7)

4.2.2申报表填写界面 (8)

4.2.3申报表确认界面 (11)

4.2.4申报回执界面 (12)

4.3异常与处理 (13)

I

第1章概述

1.1 主要内容

本文档为申报缴款-房产税申报,内容包含房产税申报功能。

1.2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1.3 注意事项

1、房产税申报表由原来的三张表(房产自用申报、房产承租申报、房

产出租申报)合为一张申报表,统一使用房产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2、纳税人自用、出租的房产,在该表申报房产税,该表仅需具备房产

税源登记信息即可申报(不需要核定房产税及品目)。

3、房产税源信息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已经登记的房产信息,并

自动计算税费种申报数据,纳税人仅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减免、已缴信

息。

4、在新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应先到房产税源明细表中检查是否存在税

源信息,如发现申报的房产信息不能带出,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补充登

记房产信息;纳税人也可自行录入房产信息,提交后需税收管理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申报。具体录入方式需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5、金三系统房产税申报表只提供房产税申报,并且在申报时将不再自

动带出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种。申报相关营业税、印花税时需要在相应

的专项申报表进行申报。

6、纳税人如有多处房产且不在同一县区境内的,需先到房产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进行跨区税源登记,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可以申报的房

产明细信息。

第2章系统简介

2.1 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帐号和密码登录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直接访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2.2 基本操作说明

●房产税申报功能可由纳税服务平台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 1

●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

关闭。

➢如图是辅助区域打开页面

图2- 2

➢如图是辅助区域关闭页面

图2- 3

在操作人员填写过程中对于必填项目,系统会有红色方框相应提示,如下图

图2-4

●在申报过程中,如纳税人有多条登记信息,则在申报前需要进行纳税人登

记信息选择。

图2-5

●在保存信息或是提交申报数据时,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数据不符合要求,系

统会弹出提示语,点击问题列表可直接跳转至对应的数据单元格,如下图。

第3章房产税申报概述

3.1 业务概述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房产税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

3.3 操作人员

房产税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3.4 前置条件

序号描述

1 纳税人无需进行税费种认定。

2 纳税人已进行房源税源登记。

3 纳税人应处于“正常”状态。

第4章 操作流程

4.1 操作流程图

纳税人

纳税服务平台系统

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纳税人打开申报表

➢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选择纳税期限

➢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申报表页面

房产税源信息

初始化界面

申报表填写界面

➢申报信息由明细表自动汇总生成

➢点击【申报】按钮进入申报表确认界面➢自动带出已登记房源信息➢纳税人可自行新增房源信息➢新增房源信息需税收管理审核后才可进行申报➢纳税人勾选需申报的房源信息,汇总到申报主表

➢自动带出已登记房源信息➢新增房源信息自动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表”自动获取

➢纳税人勾选需申报的房源信息,汇总到申报主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表

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表

汇总

➢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交申报数据并显示申报回执界面

➢系统显示申报回执信息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

➢纳税人在该界面可进行信息打印,或是发起缴款流程

确认界面

申报回执界面

提取数据提交数据

房产税申报数据

提交申报数据

反馈申报结果

4.2 操作说明

4.2.1 初始化界面

操作人员按照【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房产税申报(新)】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操作人员确认申报初始化信息,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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