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与理论渊源探究
服务主导逻辑理论对企业经济潜力的实证分析
服务主导逻辑理论对企业经济潜力的实证分析服务主导逻辑理论对企业经济潜力的实证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越来越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以此赢得更多客户和市场份额。
服务主导逻辑理论是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将产品与服务相结合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的一种经营模式。
本文将从服务主导逻辑理论的概念、发展及对企业经济潜力的影响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服务主导逻辑理论的概念及发展服务主导逻辑理论是一种基于客户价值创造的经营理念,将服务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为效益的最终目标。
服务主导逻辑理论起源于西方,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和雷德鲍德在2005年首次提出此理论,认为传统的产品主导逻辑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市场需求,而且过度关注产品本身会带来许多问题。
服务主导逻辑则独特地跨越了产品与服务的界限,将产品与服务有机结合,为客户提供高价值的解决方案。
服务主导逻辑理论的研发和实践证明,服务体验和服务质量是企业吸引和留住客户的关键因素,给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优势,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可和采用。
在中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主导逻辑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如住宿旅游、医疗保健、金融、物流等。
二、服务主导逻辑理论对企业经济潜力的影响1、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服务主导逻辑理论认为,服务是客户价值的源泉,通过至上的服务精神,让客户真正感受到企业的服务价值,从而增强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
实证研究表明,企业在服务主导逻辑下的表现,能够显著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并促进口碑的传播和积极的推荐。
2、增强市场竞争力服务主导逻辑理论认为,服务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行为,还需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服务差异化是企业与其竞争对手之间区别的根本因素。
采用服务主导逻辑理念的企业,不仅能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还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更多优质客户。
3、提高产品附加值服务主导逻辑理论认为,服务是产品的一部分,产品和服务之间相互促进,互为支撑。
知识服务逻辑的理论构建与实践研究
知识服务逻辑的理论构建与实践研究知识服务是一个服务知识化的过程,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和应用,而是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将知识融入到服务中。
知识服务的基本要素是知识、服务和逻辑。
知识服务逻辑是指在知识服务中,对知识、服务进行整合的一种逻辑关系。
本文将从理论构建和实践研究两方面,来探讨知识服务逻辑。
一、理论构建1.1 知识服务逻辑的内涵知识服务逻辑是知识服务过程中,知识与服务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逻辑关系。
它包括三个要素:知识、服务和逻辑。
知识是指知觉、思考和判断的结果,服务是通过对具体需求的满足而提供的一种服务行为,逻辑是指在知识和服务之间,通过逻辑关系的有机结合,实现知识变成服务的过程。
1.2 知识服务逻辑的发展历程知识服务逻辑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知识与服务分离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中,服务和知识之间缺乏逻辑关系,无法将知识转化为服务。
第二个阶段是知识与服务相互影响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中,知识和服务之间出现了相互影响的逻辑关系,但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整合状态。
第三个阶段是知识服务逻辑整合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中,知识和服务之间形成了有机的整合关系,知识成功地转化为服务。
1.3 知识服务逻辑的实现路径实现知识和服务的整合需要走一条特定的路径,即“知识转化路径”。
这个路径包括四个阶段:知识获取、知识整合、知识应用和服务提供。
在这个过程中,知识通过获取、整合和应用,最终成功地转化为服务。
二、实践研究2.1 知识服务逻辑在知识产业中的实践在知识产业中,知识和服务是不可分割的。
因此,如何实现它们的整合是成功的知识产业的关键。
在这个过程中,知识服务逻辑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路。
例如,在教育领域,知识服务逻辑可以通过教育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将知识和服务整合起来,提高教育质量。
在医疗领域,通过医疗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医患信息的互动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2.2 知识服务逻辑在企业中的实践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实现知识与服务的整合,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服务主导逻辑
办事逻辑下重工制造企业代价共创模式研究1 绪论1.1 研究配景由于市场同质化竞争日益猛烈,重产业产物的收益和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同时,主顾需求变得庞大多样,主顾对产物的存眷范畴已经逾越了诸如外观、质量等自己属性。
为了应对庞大变革的商业情况,迫使重工制造企业不得不另辟蹊径,掘客除产物优势以外的赢利空间。
重工制造企业应将存眷核心转移到办事领域,将制造和办事并重生长,并将办事看成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在已往的十几年间,外洋许多的优秀制造企业积极生长种种与产物相关的办事企业,从制造产物逐渐向办事业渗透和转型,最终成为产物和办事的成套解决方案提供商,办事成为这些制造企业的利润增长点。
Vargo和Lusch颁发的关于办事主导逻辑(service-dominant)的论文引发了国际范畴内对办事问题的讨论,Vargo和Lusch认为主顾是代价的互助创造者。
学者们普遍认为办事不但仅是一项运动和一种市场提供物,照旧一种代价创造。
主顾代价内生于产物,产生在产物的制造历程,即互换代价。
传统的代价创造是公司在企业内部创造代价,然后在市场上与主顾进行代价互换。
现在,代价必须有由公司与主顾联合起来创造,主顾到场到公司的产物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等环节中。
在传统系统内,产物和办事的生产完全由公司决定,公司是通过推断来决定主顾需要什么样的代价。
在传统的系统里,主顾这一脚色与代价创造险些毫无干系,主顾只是被动地互换产物使用代价。
在已往的二十年间,治理者已经找到了一些措施,切割出部分事情,交给公司的主顾来完成,配合到场代价创造,同时与公司分享共创代价的增值。
凭据Prahalad的看法,与代价配合创造变革趋势相关联的是,已往的以企业或产物为中心的代价创造观正在转变为以经验为中心的配合创造代价观。
允许每一名主顾与公司互助、分享经验、代价配合创造,实现高质量的交互融合,正是挖掘企业核心竞争力新源泉的要害。
产物虽为人造,但随之创造出来的另有一种给主顾奇特的体验。
服务主导逻辑产生原因、核心观点探析与未来研究展望
服务主导逻辑产生原因、核心观点探析与未来研究展望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究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 Dominant Logic, SDL)的产生原因、核心观点以及未来的研究展望。
服务主导逻辑,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论视角,已经在营销、管理、战略等多个领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本文首先将对服务主导逻辑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然后分析其在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接着详细探讨其产生和发展的背景原因,进一步阐述其核心观点和理论框架,结合当前的研究现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考,推动服务主导逻辑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二、服务主导逻辑的发展历程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 Dominant Logic, SDL)的发展历程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经济学家和管理学者开始注意到服务与产品之间的区别,并开始探讨服务经济的新特征。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推进,服务业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服务主导逻辑也逐渐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在服务主导逻辑的早期阶段,学者们主要关注服务的特性和本质,强调服务与产品的不同,并开始提出服务主导逻辑的初步框架。
他们指出,服务是一种过程,而不是一种产品,这种过程涉及到提供者、接收者和环境等多个方面,是一个互动和共创的过程。
随着研究的深入,服务主导逻辑逐渐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学者们开始探讨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包括价值共创、服务主导的市场逻辑等。
他们认为,服务不仅仅是满足需求的过程,更是一种价值的共创过程,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服务提供者共同创造价值。
近年来,服务主导逻辑的研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学者们开始关注数字化和服务化对服务主导逻辑的影响,探讨如何在新的经济形态下应用和发展服务主导逻辑。
他们提出,数字化和服务化使得服务的提供和消费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为服务主导逻辑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服务业的持续壮大,服务主导逻辑的研究将继续深入。
创新型企业服务主导逻辑、动态能力与价值共创关系
•引言•创新型企业服务主导逻辑•动态能力目录•价值共创关系•创新型企业服务主导逻辑、动态能力与价值共创关系的互动机制•案例研究•研究结论与展望目录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内容本研究将探讨创新型企业运用服务主导逻辑、动态能力实现价值共创的机制和路径,并分析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
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相关理论、实践经验的梳理和分析,构建理论模型,探讨创新型企业服务主导逻辑、动态能力与价值共创之间的关系。
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与演变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服务主导逻辑的演变创新型企业的服务主导逻辑创新型企业的特点服务主导逻辑在创新型企业中的应用构建服务主导逻辑的关键要素包括建立以服务为中心的组织结构,构建服务平台并整合内外部资源,培养服务意识和文化等。
要点一要点二实施服务主导逻辑的策略包括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建立长期、互利的客户关系,持续改进和优化服务等。
创新型企业服务主导逻辑的构建与实施动态能力是指企业在面对环境变化时,调整自身资源配置,创新或者优化企业运营流程,以适应新环境并抓住新机遇的能力。
动态能力的特点动态能力具有适应性、创新性、学习性和延展性等特点,能够帮助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
动态能力的概念动态能力的概念与特点VS01指导企业战略调整02提升企业竞争力03促进企业持续创新动态能力在创新型企业中的应用01建立学习型组织02营造创新文化03强化企业领导力04与外部合作伙伴建立紧密关系动态能力的构建与提升价值共创的内涵与过程价值共创的内涵价值共创的过程创新型企业的特点创新型企业是指那些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企业。
创新型企业中的价值共创关系在创新型企业中,价值共创关系表现为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顾客、企业与投资者、企业与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和共同创造。
创新型企业中的价值共创关系构建价值共创关系需要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共同投入资源,共同参与价值创造过程。
服务主导逻辑核心概念与基本原理
第33卷第2期2021年4月研究与发展管理R&D MANAGEMENT Vol.33No.2Apr.2021服务主导逻辑:核心概念与基本原理简兆权,秦睿(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州510641)摘要:服务主导逻辑经过多年的演化和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一套基础重建式的理论体系。
为了服务主导逻辑的研究不偏离其作为“超越逻辑”的初衷,本文结合“what it is not ”表述方法,对服务主导逻辑理论体系中所包含的核心概念进行思辨,归纳出“服务”认识狭隘化、“价值”理解片面化两类偏离初衷的原因。
本文完善了以参与者、资源、服务、价值、制度5个核心概念为骨架的服务主导逻辑理论框架。
为了促进服务主导逻辑的相关研究从“定性分析”阶段迈向“定量分析”阶段,本文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11个基本前提,提出了服务主导逻辑基础模型,阐释基本原理,明确计量思路,为服务主导逻辑的进一步演化和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服务主导逻辑;商品主导逻辑;核心概念;使用价值;基础模型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 -dominant logic ,S -D logic )是当今服务管理学界高度关注的新思维。
虽然“服务主导逻辑”这个名词在2004年才正式进入学者们的视线[1],但是其真正含义始终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无形”作用。
从2004年至今,服务主导逻辑经过演化和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一套基础重建式的理论体系。
形成该理论体系所经历的阶段包括:①提出服务主导逻辑概念[1];②讨论和阐释关于服务主导逻辑的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扩展理论[2-4];③关于服务主导逻辑的讨论进入深水区,研究越来越重视概念本身及其之间的哲学关系[5-7];④增加制度概念,进而完善基本前提,开始提炼出公理[8-11]。
随着服务主导逻辑的不断演化和发展,VARGO 和LUSCH [1-2,9]以及其他很多学者在认识和理解核心概念及其适用范围和语言表述等方面并不完全一致。
服务主导逻辑
效劳逻辑下重工制造企业价值共创模式研究1 绪论1.1 研究背景由于市场同质化竞争日益剧烈,重工业产品的收益和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同时,顾客需求变得复杂多样,顾客对产品的关注范围已经超越了诸如外观、质量等本身属性。
为了应对复杂变化的商业环境,迫使重工制造企业不得不另辟蹊径,开掘除产品优势以外的获利空间。
重工制造企业应将关注焦点转移到效劳领域,将制造和效劳并重开展,并将效劳看成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国外许多的优秀制造企业积极开展各类与产品相关的效劳企业,从制造产品逐渐向效劳业渗透和转型,最终成为产品和效劳的成套解决方案提供商,效劳成为这些制造企业的利润增长点。
Vargo和Lusch发表的关于效劳主导逻辑〔service-dominant〕的论文引发了国际范围内对效劳问题的讨论,Vargo和Lusch认为顾客是价值的合作创造者。
学者们普遍认为效劳不仅仅是一项活动和一种市场提供物,还是一种价值创造。
顾客价值内生于产品,发生在产品的制造过程,即交换价值。
传统的价值创造是公司在企业内部创造价值,然后在市场上与顾客进行价值交换。
现在,价值必须有由公司与顾客联合起来创造,顾客参与到公司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等环节中。
在传统系统内,产品和效劳的生产完全由公司决定,公司是通过推断来决定顾客需要什么样的价值。
在传统的系统里,顾客这一角色与价值创造几乎毫无关系,顾客只是被动地交换产品使用价值。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管理者已经找到了一些方法,切割出局部工作,交给公司的顾客来完成,共同参与价值创造,同时与公司分享共创价值的增值。
根据Prahalad的观点,与价值共同创造变化趋势相关联的是,过去的以企业或产品为中心的价值创造观正在转变为以经验为中心的共同创造价值观。
允许每一名顾客与公司合作、分享经验、价值共同创造,实现高质量的交互融合,正是挖掘企业核心竞争力新源泉的关键。
产品虽为人造,但随之创造出来的还有一种给顾客独特的体验。
服务主导逻辑的制造业营销策略重构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销售渠道策略
多元化渠道建设
结合线上和线下渠道,建立多元化的销售渠道,提高市场覆盖率。
合作伙伴关系建设
与优秀的渠道商、经销商等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共赢。
销售过程优化
通过优化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降低销售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
04
服务主导逻辑在营销策略重构中的实际 应用
案例一: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制造业企业转型
3
市场细分与定位
准确细分市场,明确产品和服务定位,以更好 地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产品与服务设计
创新性产品设计
01
以创新的产品设计吸引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产品附加值。
服务化产品设计
02
将服务作为产品设计的重要元素,实现产品与服务的高度融合
。
定制化产品设计
03
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技术进步带来的竞争压力
技术进步使得制造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提升自 己的技术实力,以保持竞争优势。
服务主导逻辑在营销策略重构中的战略价值
提升品牌形象
通过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制造业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品 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 任和忠诚度。
拓展市场渠道
制造业企业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来 扩展自己的市场渠道,进入新的 市场领域,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 。
促进企业创新
服务主导逻辑需要制造业企业在 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上 进行创新,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 化的需求。这种创新可以促进制 造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THANKS
从销售产品到提供解决方案的转变
制造业不再仅仅销售产品,而是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包括与消费者沟通、 定制化设计、安装、维护等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和忠诚度。快速变化
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服务主导逻辑是一种通过以顾客为中心的方式来构建和发展业务的理念和战略。
在服务主导逻辑中,企业将顾客需求和价值视为最重要的驱动力,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满足顾客需求为目标。
服务主导逻辑认为,企业的成功不再仅仅依赖于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竞争力,而是更加注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创造卓越的顾客体验。
企业应该将服务作为核心战略来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
通过服务主导逻辑,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顾客需求,建立与顾客的紧密联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企业可以通过专业技能、创新,以及与顾客的互动来实现顾客价值的最大化,并建立良好的顾客关系。
服务主导逻辑在现代市场中愈发重要,特别是在数字化和信息化时代。
顾客对于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他们希望企业能够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满足这些需求的解决方案。
服务主导逻辑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精准营销,提高销售量和顾客满意度。
本文将从定义服务主导逻辑开始,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通过对服务主导逻辑的全面分析,我们将总结出其核心观点,并探讨对企业的启示。
最后,我们将展望服务主导逻辑在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来阐述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第一部分是引言,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在这一部分中,将对服务主导逻辑进行简要介绍,概述本文的结构和目的。
第二部分是正文,将详细讨论服务主导逻辑的定义、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在2.1节中,将给出对服务主导逻辑的定义,明确其含义和内涵。
在2.2节中,将探讨服务主导逻辑的重要性,解释为何它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并给出实例进行支撑。
在2.3节中,将深入探讨服务主导逻辑的实施方法,包括如何在企业中建立和推行服务主导逻辑,以及具体的步骤和策略。
第三部分是结论,总结本文所阐述的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
在3.1节中,将对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进行概括,并强调它对企业的意义和作用。
服务主导逻辑下的价值共创网络构建
服务主导逻辑下的价值共创网络构建在现代商业环境中,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Dominant Logic, SDL)逐渐成为企业构建价值共创网络的核心理念。
服务主导逻辑强调价值是由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共同创造的,而非仅仅由企业提供。
这种理念推动企业从传统的产品中心转向服务和体验中心,从而构建起一个多方参与、协同创新的价值共创网络。
一、服务主导逻辑下的价值共创网络概述服务主导逻辑认为,企业的核心能力在于提供服务,而非单纯的产品制造。
在这一逻辑下,价值共创网络的构建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
价值共创网络是指企业、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通过互动和协作来创造和交付价值的网络结构。
1.1 价值共创网络的核心理念价值共创网络的核心理念在于,价值是由多方参与者共同创造的。
在这个网络中,每个参与者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互动和协作来提升整体价值。
这种理念强调了消费者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参与性,企业需要与消费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1.2 价值共创网络的构建要素构建价值共创网络需要考虑多个要素,包括资源的整合、参与者的互动、知识的共享以及创新的推动。
企业需要识别和整合内外部资源,促进参与者之间的有效互动,共享知识和信息,以及推动持续的创新活动。
二、服务主导逻辑下的价值共创网络构建过程在服务主导逻辑下,价值共创网络的构建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涉及到多个阶段和方面。
2.1 识别和整合资源企业首先需要识别和整合内外部资源,包括物质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资源等。
这些资源是构建价值共创网络的基础,企业需要通过有效的资源管理来提升网络的运作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2.2 促进参与者互动价值共创网络的构建需要促进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互动。
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鼓励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
通过互动,参与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从而提升网络的整体价值创造能力。
服务主导逻辑
服务主导逻辑服务逻辑下重工制造企业价值共创模式研究1绪论1.1研究背景由于市场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重工业产品的收益和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同时,顾客需求变得复杂多样,顾客对产品的关注范围已经超越了诸如外观、质量等本身属性。
为了应对复杂变化的商业环境,迫使重工制造企业不得不另辟蹊径,发掘除产品优势以外的获利空间。
重工制造企业应将关注焦点转移到服务领域,将制造和服务并重发展,并将服务看成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国外许多的优秀制造企业积极发展各类与产品相关的服务企业,从制造产品逐渐向服务业渗透和转型,最终成为产品和服务的成套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成为这些制造企业的利润增长点。
Vargo和Lusch发表的关于服务主导逻辑 (service-dominant )的论文引发了国际范围内对服务问题的讨论,Vargo和Lusch认为顾客是价值的合作创造者。
学者们普遍认为服务不仅仅是一项活动和一种市场提供物,还是一种价值创造。
顾客价值内生于产品,发生在产品的制造过程,即交换价值。
传统的价值创造是公司在企业内部创造价值,然后在市场上与顾客进行价值交换。
现在,价值必须有由公司与顾客联合起来创造,顾客参与到公司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等环节中。
在传统系统内,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完全由公司决定,公司是通过推断来决定顾客需要什么样的价值。
在传统的系统里,顾客这一角色与价值创造几乎毫无关系,顾客只是被动地交换产品使用价值。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管理者已经找到了一些办法,切割出部分工作,交给公司的顾客来完成,共同参与价值创造,同时与公司分享共创价值的增值。
根据Prahalad的观点,与价值共同创造变化趋势相关联的是,过去的以企业或产品为中心的价值创造观正在转变为以经验为中心的共同创造价值观。
允许每一名顾客与公司合作、分享经验、价值共同创造,实现高质量的交互融合,正是挖掘企业核心竞争力新源泉的关键。
产品虽为人造,但随之创造出来的还有一种给顾客独特的体验。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视阈研究室内设计思维创新与发展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视阈研究室内设计思维创新与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室内设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室内设计不再只是一种艺术表现,更是一种服务,是为人们生活提供更舒适、更健康的环境。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视阈的研究室内设计思维创新与发展,已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服务主导逻辑视阈的内涵二、室内设计思维的转变在服务主导逻辑视阈下,室内设计思维需要进行转变。
传统上,设计师更注重的是美学的表现,往往忽视了实用性和人性化。
而在服务主导逻辑视阈下,室内设计需要更加注重实用性和人性化,要关注用户的生活习惯、情感需求和心理感受。
设计师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用户,以此为基础来进行设计,这就需要室内设计师转变思维,从自我表现转向用户需求。
室内设计思维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领域的交叉融合。
服务主导逻辑视阈下,室内设计已经不再是单一的艺术表现,而是需要和建筑、工程、人性学等多个领域进行交叉融合,以实现更好的服务。
设计师需要更具综合思维,要考虑到空间、结构、功能等多个方面,这就需要室内设计思维在跨学科交叉融合方面进行创新。
三、室内设计服务的创新基于服务主导逻辑视阈的研究室内设计思维创新与发展,离不开对室内设计服务的创新。
在传统的视角下,室内设计服务更注重的是设计作品本身,而在服务主导逻辑视阈下,设计师需要更多地关注服务过程,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这就需要室内设计服务的创新,要为用户提供更个性化、更全面的服务。
室内设计服务需要提供更加专业的咨询服务。
设计师需要与用户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用户的需求和期望,为用户提供更贴心的设计方案。
室内设计服务需要提供更加全面的配套服务。
除了设计本身,设计师还需要关注施工过程、后期维护等方面,为用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室内设计服务还需要创新领域的服务内容。
设计师可以向用户提供更多的家居配饰、空间布局建议等服务,以实现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在服务主导逻辑视阈下,室内设计思维需要不断进行创新。
设计师需要更多地关注用户的需求和体验,紧跟时代的潮流,不断进行创新。
从商品主导逻辑到服务主导逻辑——以苹果公司为例
从商品主导逻辑到服务主导逻辑——以苹果公司为例从商品主导逻辑到服务主导逻辑——以苹果公司为例一、商品主导逻辑的特征传统上,商品主导逻辑是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一种物质商品的逻辑思维方式。
在这种逻辑下,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环节是企业运营的关键。
企业通过不断改进产品的功能、质量和价格,来获得竞争优势。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苹果公司就是通过其创新的产品和强大的营销策略成功地实践了商品主导逻辑。
苹果公司以其知名的iPhone、iPad、Mac等产品在全球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
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一直是苹果公司所注重的关键点。
同时,苹果公司也注重对产品的销售和宣传。
其以简洁、时尚的设计和独特的用户界面赢得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
然而,在近年来,随着各个行业的日益竞争激烈,商品主导逻辑的优势逐渐消失。
二、服务主导逻辑的兴起服务主导逻辑是指企业将服务提供和用户体验放在第一位,通过服务的创新和提升来实现差异化竞争。
在这种逻辑下,企业不仅仅提供物质商品,更注重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作为一个以创新闻名的公司,苹果逐渐意识到物质商品本身的竞争优势日渐式微,开始积极转型服务主导逻辑。
三、苹果公司的服务主导转型1.个性化定制服务苹果通过推出iCloud、iTunes Match等服务,实现了产品的个性化定制。
这些服务不仅提供数据的备份和存储,还能够将数据同步到各个苹果设备中,方便用户的使用和管理。
用户可以通过云服务实现跨设备的体验,并随时随地获取到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2.软件更新和技术支持在早期,苹果公司推出了操作系统的升级和软件更新,不仅改进了产品的功能和性能,还解决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问题。
此外,苹果还提供了全天候的在线和电话技术支持,帮助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
这些服务的提供进一步增强了用户的忠诚度并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
3.零售店和售后服务苹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设立了众多的零售店,为用户提供了产品的展示、试用和购买的场所。
基于服务主导逻辑的企业创新驱动力探究
基本前提(Foundational Premises;FPs)FP 1.服务是交换的基石。
FP 2.间接交换掩盖了交换的基石。
FP 3.产品是服务提供的配销机制。
FP 4.操作性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来源。
FP 5.所有的经济体都是服务经济。
FP 6.顾客始终是价值的共同创造者。
FP 7.企业不能传递价值,仅能提供价值主张。
FP 8.以服务为中心的观点,本质上是顾客导向和关系。
FP 9.所有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是资源整合者。
FP10.价值是由利益关系者独特地用现象学的方法所决定的。
表1服务主导逻辑的基本前提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居首。
而《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做出的科学研判。
“新常态最核心的就是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在这种情况下靠什么?只有靠创新增强经济的内生动力”。
由此可见,创新理念是发展之源,然而,创新理念的转化和实现需要明确科学的技术逻辑和工具,通过梳理、分析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服务主导逻辑正在被积极讨论和实践。
一、服务主导逻辑的源起Vargo 和Lusch(2004)首次具体提出“服务主导逻辑”(Service-Dominant Logic;SDL)的概念,随即引发学术界极大的关注与响应,此后不断被各学术研讨会作为议题探讨或被权威期刊引用。
两位学者提出应遵循服务主导逻辑新思维,主张将“产品主导逻辑(Good-Dominant Logic;GDL)”和“服务主导逻辑”整合在服务的概念框架下,而非对两者进行优劣或者主次的对比区分,进而重新思考市场交换、价值创造以及网络成员之间的互动(即企业、顾客等)等问题,并建议用新的服务主导逻辑来替代传统的产品主导逻辑。
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
收稿日期:2018-09-30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第十批特别资助项目“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空间公平正义思想研究”,项目编号:2017T100136。
作者简介:刘金(1990-),女,山东临沂人,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张荣军(1975-),男,山东临沂人,博士,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后。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2018年第6期第36卷(总第197期)NO.6,2018Vol.36General No.197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 摘要: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所从事的全部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还是我们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要求。
为人民服务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过程中的时代产物,是中国革命实践时期的理论创新。
因此,为人民服务思想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继承与发展,构筑起其理论逻辑,而现实逻辑集中体现了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具有创造历史的伟大力量,并积极引导从而迎来革命的胜利,人民的胜利。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内涵不断发展、丰富,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工程中发挥着积极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理论逻辑;现实逻辑;时代意义中图分类号:D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39(2018)06-0096-08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刘金,张荣军(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550001)十九大报告重申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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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 Science and Management 服务科学和管理, 2017, 6(1), 48-61 Published Online January 2017 in Hans. /journal/ssem /10.12677/ssem.2017.61008文章引用: 关新华, 谢礼珊, 皮平凡. 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与理论渊源探究[J]. 服务科学和管理, 2017, 6(1): 48-61.Research on the Connotation and Theoretical Origin of Service-Dominant LogicXinhua Guan 1, Lishan Xie 2,3, Pingfan Pi 11School of Geography & Tourism,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Guangzhou Guangdong 2School of Business,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3Research Center for Service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Received: Jan. 5th , 2017; accepted: Jan. 22nd , 2017; published: Jan. 25th, 2017 Copyright © 2017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licenses/by/4.0/AbstractAs a kind of perspective and mindset, service-dominant logic has been developed for more than 10 years since it was proposed in 2004, and has produced abundant research results. However, little is known about its theoretical foundation, and we lack systematic understanding for the core point of service-dominant logic. Based on this research gap,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connotation and theoretical origin of service-dominant logic, to lay the foundation of developing new theory, con-ducting new study, and to help managers change management idea, and then realize the goal of enterprises. To answer the question of “what is the service-dominant logic”, this study clarified core concepts of service-dominant logic (S-D logic), such as service, value and resource, by com-paring with goods-dominant logic (G-D logic). To answer the question of “why is the service-do- minant logic”, this study explored the theoretical origin of S-D logic on the basis of economics, marketing, network concept and institutional thought. Finally, 11 foundational premises (FPs) of S-D logic and the direction for future research are discussed. Scholars can conduct more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researches. KeywordsService-Dominant Logic, Goods-Dominant Logic, Connotation, Theoretical Origin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与理论渊源探究关新华1,谢礼珊2,3,皮平凡1关新华,谢礼珊1广东财经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广东广州2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广东广州3中山大学服务性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广东广州收稿日期:2017年1月5日;录用日期:2017年1月22日;发布日期:2017年1月25日摘要作为一种视角和心智模式,服务主导逻辑自2004年提出以来已经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并产生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然而国内外仍缺乏对服务主导逻辑核心观点的系统性探讨,也未追溯其理论根源。
这无疑会对其进一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从服务、价值和资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对交换内容、主体、地点和方式的界定着手,探讨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回答什么是服务主导逻辑的问题。
从早期经济学家的观点和企业成长理论、核心能力理论以及资源优势理论,服务营销、关系营销、体验营销和消费文化理论,以及网络概念和制度思想等方面入手,阐释服务主导逻辑的理论渊源,回答为什么是服务主导逻辑的问题。
以此为基础,本研究在结论部分重新梳理了服务主导逻辑的11个基本前提,并呼吁学者们在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做出更多的探索。
关键词服务主导逻辑,商品主导逻辑,内涵,理论渊源1. 引言著名管理大师德鲁克曾指出,在动态经济时代最危险的不是变化本身,而是仍然以昨天的逻辑行动。
在Vargo和Lusch看来,商品主导逻辑就属于这种昨天的思维,理论家和实践者们应该基于新的视角,即服务主导逻辑,来采取行动。
2004年Vargo和Lusch发表的首篇论文引发了学者们对服务主导逻辑的激烈讨论[1],并产生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如“Marketing Theory”2006年第3期和“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2008年第1期的特刊围绕服务主导逻辑展开对话;2008年举办的市场和营销论坛(FMM),围绕营销、市场和价值,市场和营销系统,以及市场和营销的一般理论3个话题展开探讨,其学术成果发表于“Australasia Marketing Journal”2010年第4期,“Marketing Theory”2011年第1期,“Journal of Macromarketing”2011年第2期和“European Journal of Marketing”2011年第1/2期上。
围绕服务主导逻辑的研究在继续进行着。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服务主导逻辑内涵不断丰富和扩展,对构建和发展市场理论、营销理论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并为新兴的服务科学提供了研究视角和哲学基础。
另一方面,服务主导逻辑的探讨不再局限于营销领域,而是渗入到供应链、创业、酒店、信息技术、创新、卫生保健、教育管理等诸多方面。
随着服务主导逻辑在学术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有必要对其内涵和理论渊源进行梳理,为其进一步延伸和发展奠定基础。
然而纵观国内外研究,相关综述性文章或者阐述服务主导逻辑的发展完善过程[2],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其核心观点[3];或者对已发表文献进行分析,以直观地展示研究内容、方法和实质[4],学者们对服务主导逻辑形成和发展背后的理论基础讨论甚少。
基于这一研究缺口,本文通过与商品主导逻辑进行比较,从服务、价值和资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对市场和营销领域其他概念的界定,探讨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回答“什么是服务主导逻辑”的问题。
接着,从经济学、营销学、网络概念以及制度关新华,谢礼珊思想等方面出发,阐释服务主导逻辑的理论渊源,回答为什么是“服务”主导逻辑的问题。
只有深刻了解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理解其背后的理论渊源,才能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理论、展开新研究,进而帮助管理者们转变经营观念,实现企业目标。
2. 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逻辑是组织和理解客观现象的底层哲学,它先于理论,在思考的范式层面为我们提供看待问题的视角。
而商品主导逻辑与服务主导逻辑正是认识经济和市场交换的不同逻辑或视角[5]。
可以说,服务主导逻辑是相对于商品主导逻辑提出的。
尽管在Vargo和Lusch之前,并未有学者冠以其商品主导逻辑的称谓,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这种“新古典经济传统”[6]、“制造逻辑”[7]或“陈旧的企业逻辑”[8]存在缺陷。
本部分首先从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概念(服务)入手,阐释商品主导逻辑和服务主导逻辑最根本的区别。
然后从交换的内容、主体、地点和方式4个方面,阐明服务主导逻辑的内涵。
2.1. 服务、价值和资源的界定商品主导逻辑与服务主导逻辑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对服务的界定[9]。
传统上,我们把服务视为无形的产品,是商品(有形的)之外的剩余物[10],对服务的定义也根据其不同于商品的特征而进行[11],而宏观上三种产业的划分也体现出这一特点[12]。
与之相对应,服务主导逻辑将服务定义为某一实体通过行为、过程和表现,运用专业能力(知识和技能)以实现其他实体或自身利益的过程[1]。
根据这一定义,服务可以分为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两种形式,商品或货币是间接服务的实现方式[13]。
服务主导逻辑将服务概念化为过程而非产出的界定推衍出另外两种主要区别。
一是由于服务的目的在于实现实体的利益,因此服务主导逻辑关注使用价值(或文化情境价值[14]),而非交换价值(G-D Logic 的视角),价值应该由使用者所感知并确定,是企业和顾客共同创造的,而非由生产者创造后再传递给顾客[15]。
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企业、顾客、商品所扮演的角色的不同。
传统的商品主导逻辑强调企业的重要性,认为企业是价值的创造者,而顾客只是被动的消费者;而服务主导逻辑强调操作性资源的重要性,认为企业只是价值主张者,商品只是作用资源的载体,而顾客才是价值的决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