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9+,2020年春季校园及周边(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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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2020年春季校园及周边(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幼儿园校园周

边环境

2559+ 2020 年春季校园及周边(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促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止食品安全事故,兜牢安全底线。

二、工作任务(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市场监管

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部署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托管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三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

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

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食堂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四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学校食堂的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六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七是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

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二)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在学校和幼儿园自查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标准要求,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要按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进行全项检查,重点检查许可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原料采购、加工过程

控制、食品留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二是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将风险防范于未然。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要坚决禁止供餐,依法查处。

(三)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了解掌握学生在校外托管机构就餐基本情况,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小经营核准,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及政府官网平台公布获得核准的校外托管机构信息,供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对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标准要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查校外托管机构原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

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工程”食品安全工作。对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蛋奶工程”的学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标准要求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对实施“蛋奶工程”的学校及配送企业,要严格依法审查供奶企业资质,贮存运输条件,检验证明索取等管理措施,保障供应食品安全。

(五)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的重点地区和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开展全覆盖检查。要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床,依法查处销售来源不明、无中

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食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辣条及高盐、高脂肪食品、腐败变质等感官状异常食品,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和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食堂,超市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场所。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自x年3月12日起至x年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模底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12日至3月20日)。成立相关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经营情况调查摸底,组织安排部署食品经营主体对照治理目标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和限期整改阶段。(3月21日至4月25日)。依据职能分工对辖区治理对象逐一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查未发现问题,检查时发现违法问题的单位,依法责令整改并给予严厉处罚。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逐一进行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问题单位,经限期整改后,验收仍不达标的各类食品经营单位一

律关停。

五、有关要求(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落实专项治理双方责任。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食品原料米购,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二)密切协作,取得实效。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专项治理把学校食品安全由敏感、易发事故区变为放心区域、示范区域。

(三)注意引导,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没加大宣传教

育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要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动社会各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为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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