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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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突出强调BEPS框架下对无形资产优惠税制是 否有害的判定,要按照是否与实质经济活动相匹 配,是否与他国交换信息为标准。下一步,BEPS 行动计划合作伙伴方(含中国)将于2014年11月 在自我审查的基础上接受有害税收实践论坛对本 国优惠税制的审议。
第四项成果: 《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协定滥用,泛指纳税人通过人为安排,不恰当地适 用税收协定,获取本不应该获得的税收协定待遇。 反协定滥用报告体现了四方面的成果。 (1)完善税收协定范本条款 (2)国内法修改建议 (3)明确税收协定的本意并非用以产生双重 不 征税 (4)列举签订税收协定时通常应考虑的税收政策 因素
第六项成果: 《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信息披露指引》 此项行动旨在为税务机关开展转让定价分析评估 和调查提供充足资料,提升信息透明度,以有效 应对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根据 成果报告,同期资料报送将包括:分国别报告、 主文档和本地文档,分别提供跨国企业分布在各 国的企业的收入分配、纳税情况以及其他与经济 活动相关的指标,全球经营信息,以及一国税务 机关所管辖的企业与集团内其它国家企业之间的 主要交易信息,并与主文档共同作为进行转让定 价评估的主要依据。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就打击国际逃 避税的相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介绍 我国税务部门贯彻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加 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方面的举措和打 算。 记者:国家税务总局作为G20税改的重要参与部门, 在“加强全球税收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 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案例分析
苹果案例的由来 2013年5月美国国会参议院举行听证会,就“海外 避税”问题,对美国苹果公司的高管们进行质询, 所列举的几项重要避税事实是: (1)向海外(即美国以外)转移利润:苹果2012 年末拥有的1450亿美元现金或现金资产中有1020 亿美元游离于美国海外,而且几乎没有缴税;
第三项成果: 《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 有害税收实践是指各国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方 式减轻纳税人负担,从而吸引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生产要素 和经济活动,以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有害税收实践侵蚀 他国税基,扭曲资本的流向,造成部分税负向劳动力、不 动产和消费等流动性差的税基转移,并给跨国公司留下双 重不征税的可乘之机。为此,此项报告要求在2015年底前 分三阶段完成对OECD成员国优惠税制的审议,制定对非成 员国优惠税制的审议办法并完善现有税制审议工作框架。
第七项成果: 《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工具》 应对BEPS问题涉及大量国内法和协定条款的制定 或修订,为尽快实施各项措施,BEPS项目参与国 还在研究开发一个多边法律工具,以起到具有同 时重新谈判数以千计的双边税收协定的效果。此 项行动计划目前未形成最终报告,仅发布了一份 必要性文件。有待进一步跟进,并视情况择机行 事。
第二项成果: 《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混合错配是指由于交易所涉国家间在所得性质认定、实体 性质认定、交易性质认定、税前扣除制度等方面的税制差 异,对同一实体、所得、交易或金融工具进行不同的税务 处理,从而产生国际重复征税或重复免税的问题。这一问 题的提出和引起重视,与金融危机后各国银行业向其他国 家大量转移亏损导致的税基侵蚀有关。 混合错配成果报告分两部分,分别对国内法和税收协定范 本提出修订建议,着力于消除跨境交易中混合错配安排导 致的税基侵蚀影响。
讲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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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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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与影响
分析建议
最新时事新闻
2014年11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澳大利亚布 里斯班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第二 阶段会议讨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议题时指出: “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 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这 是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在国际重大政治场合就税 收问题发表重要意见。会后发布的G20领导人公报 将打击国际逃避税列为重要议题,并承诺要“采 取措施确保国际税收体系公平”。打击国际逃避 税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
《BEPS行动计划》
产生: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BEPS愈演愈烈,引起了 全球政治领袖、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参 与BEPS项目的国家一共有44个,其中34个是OECD 成员国,10个为非OECD成员国。我国由财政部和 税务总局以OECD合作伙伴身份参与BEPS行动计划, 与OECD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为此,2012年6 月, 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同意通过国际合作 应对BEPS问题,并委托OECD开展研究。2013年6月, OECD发布《BEPS行动计划》,并于当年9月在G20 圣彼得堡峰会上得到各国领导人背书。
4、反避税规则 其他反避税规则(如一般反避税规则、受控外国 公司规则、资本弱化等)主要是用于发现、应对 和管理过于激进的税收筹划方案,以保证企业所 得税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而企业为了实现避 税目的往往会采用综合性的复杂交易安排来实现, 在尊重法律形式这一基本税收原则的前提下,往 往使反避税规则的适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答: 一、全面参与BEPS行动计划,为构建所得税国 际实 体规则做出贡献 二、推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并积极 参与标 准的制定。 三、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为多边税收合作 奠定法律基础。 四、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税务领导人一起,通过全球税收征 管论坛推动国际税收行政合作。 五、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税收委员会税收国际规则的制定, 提出了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若干理论和原则,如成本节 约、市场溢价、应用型和营销型无形资产等,并成功写入 《联合国转让定价手册》。
结论:数字经济因其对各经济行业的广泛渗 透性、对无 形资产的高度依赖性,以及对加速整合企业全球价值链的 影响,成为BEPS的重灾区。但很难单独针对其制定政策, 需要通过转让定价、防止协定滥用、受控外国公司制度等 其他行动计划,以及相互协调的跨境交易增值税政策等措 施,解决数字经济的BEPS问题。 遗憾:报告未能提出最终解决方案,除因数字经济对各行 业的广泛渗透性等特征使得独立解决措施难以制定外,参 与各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重大利益分歧使得各国的诉求和 希望实现的目标差异较大,难以达成共识。
3、杠杆效应 一般而言,债务利息可以税前列支,而分配 的股息却不能税前列支。这也导致了跨国公司出 于税收的考量更偏好债务的融资方式。同时,许 多国家对于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有不同的税务 处理方式,相应的税率也不尽相同。对于同种交 易的性质判定也存在差异,也就是存在一个单独 交易被不同国家分别认定为股权和债权交易的情 况。这就为跨国公司设定不同的融资方案,以降 低集团整体税负提供了机会。
(2)海外关联公司的非税收居民身份:苹果在爱 尔兰的两家关键的关联公司自我否定了爱尔兰的 居民纳税人身份,也不承认为美国的税收居民, 他们是苹果国际运营公司 (Apple Operation International,下称AOI) 和苹果国际销售公司 (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下称ASI); (3)滥用成本分摊协议:成本分摊协议 (Cost Sharing Agreement,下称CSA),是苹果 把数百亿美元的利润转移到爱尔兰的主要工具。
2.转让定价安排 如果说税收管辖权决定了哪个国家有权利去 征税,那么转让定价安排解决的就是作为纳税税 基确定的利润分配问题。国际公认的转让定价安 排要求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一方履行的功能、 消耗的资产以及承担的风险越多,相应获得报酬 的机会也就越多。跨国公司正是利用这一原则, 通过签订一系列内部协议将功能、风险和资产 (尤其是无法准确衡量价值的无形资产,如知识 产权等)转移到税收政策更优惠的地区,以便按 照低税率缴纳所得税。
三、实质与影响
行动计划的实质
BEPS 15项行动计划内容与技术均十分庞杂,但归根结蒂遵循 2014年2月G20财长与央行行长悉尼会议达成的原则,即,税收 要与实质经济活动和价值创造相匹配。 目前的所得税国际规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于1923年建立起来 的,已经运行近百年,主要是在所得的来源国与居民国之间进 行税收权益的分配。分配的原则是:限制来源国征税权,促进 跨境投资。该规则运行的结果是,跨国企业受趋利引导,既规 避来源国税收也规避居民国税收,居民国与来源国的税基均被 侵蚀,利润均被转移,转移的目的地是低税地和避税地。
内容: BEPS行动计划包括5大类共15项行动,将在2014年9月、 2015年9月和2015年底前分阶段完成,并提交当年的G20财 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审议,然后,由当年的G20领导人峰会背 书。
类别
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
行动计划
数字经济
协调各国企业所得税税制
混合错配、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利息 扣除、有害税收实践
第五项成果: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 此项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建立一个全新的分析框架, 解决跨国公司通过在集团内转移无形资产来侵蚀 税基和转移利润的问题。此项成果报告所遵循的 原则是从全球价值链分析和价值贡献的角度,来 确定无形资产相关利润的归属,解决税收与实际 经济活动相分离的问题。我国提出的一些重要观 点在报告中得到考虑和合理体现,为我国今后的 反避税工作,提供了国际税收法理支持。
一、背景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是指跨国企业利用 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 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 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 蚀。
BEPS产生的原因分析
1.税收管辖权 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各国仍然出于自身税收管理的 需要,确定各自的税收管辖权。虽然订有条约规定,但条 约只是对管辖权的范围作了分配,相应的管辖权仍与国内 法产生许多不对称,这种不对称既有可能导致双重征税, 也有可能造成双重不征税。跨国公司一方面敦促各国双边 或者多边合作解决因税收原则差异造成的双重征税问题, 但同时也在利用这些税收原则的差异,寻找双重不征税税 的机会。从整体来看,这种税收政策的不对称必然会导致 某些国家税收减少。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国际竞争的公 平性,从而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重塑现行税收协定和转让定价国际规 税收协定滥用、常设机构、无形资产、 则 风险和资本、其他高风险交易 提高税收透明度和确定性 开发多边工具促进行动计划实施 数据统计分析、强制披露原则、转让 定价同期资料、争端解决 多边工具
二、成果简介
第一项成果: 《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 该报告指出:作为信息和通讯技术创新的产物, 数字经济带来了商业模式的演变和跨国公司全球 价值链的整合,也对基于传统经济构建的税收规 则体系形成巨大冲击。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 跨国公司可能利用网络交易方式,避免在任何地 方设立有形的经营场所,从而在全球范围内规避 税收义务。
影响与应对
BEPS行动计划的最终成果将在G20峰会上由各国领导人背 书,虽然在法律层面并不形成硬性约束,但政治层面的承 诺以及其他国家在行动计划框架下开展的税制改革,都将 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产生影响。不论行 动计划的最终结果如何,我国都将面临接受新规则和履行 义务的压力。 改革的结果将产生三个层次的规则协调。第一是对各国国 内税收立法的建议;第二是修订所得税领域的国际规则, 主要是OECD税收协定范本及其注释和OECD转让定价指南; 第三是形成多边法律工具,进行多边税收协调。第一个层 次涉及立法主权;第二个层次涉及双边谈判权;第三个层 次则要求参与国让渡各自的立法主权和双边谈判权。三个 层次均主要涉及国际交易的所得税政策协调,与资本、技 术和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跨境配置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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