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的概念
法律知识:国际法律环境下的国际税收和税务合规
法律知识:国际法律环境下的国际税收和税务合规国际税收和税务合规是国际商业和贸易中至关重要的部分。
在国际法律环境下,国际税收和税务合规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法律、税务政策和合规要求,而且也涉及到国际税收规则和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将讨论国际税收和税务合规的相关问题,包括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规则、国际税收合规要求和国际税收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
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特点国际税收是指涉及跨境交易和活动的税务事务。
与国内税收相比,国际税收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因为它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
国际税收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跨境性:国际税收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税收事务,例如跨境贸易、跨境投资和跨境服务等。
由于不同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务政策存在差异,跨境交易和活动可能面临多重征税和税收避免等问题。
2.多样性:不同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务政策存在差异,因此国际税收包括了各种形式和类型,例如跨境收入税、跨境贸易税、转让定价税等。
3.复杂性:由于不同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务政策之间存在交叉和冲突,国际税收事务的纳税义务和税收计算更加复杂和困难。
4.风险性:由于国际税收事务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务政策,企业和个人可能面临多重征税、税收避免、税收规避等风险。
以上是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特点,下面我们将讨论国际税收规则和税务合规要求。
二、国际税收规则和税务合规要求国际税收规则是指涉及国际税收事务的法律规定和条款,包括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跨境收入税计算方法、跨境贸易税征收规定等。
国际税收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不同国家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和加强税收合作,通常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
这些税收协定一般包括关于税收管辖权、税收信息交换、税收优惠等内容。
2.跨境收入税计算方法:跨境收入税是涉及到跨境交易和活动的税收事务,不同国家一般采用不同的税收计算方法,例如居民国原则、源泉国原则等。
3.跨境贸易税征收规定:不同国家对跨境贸易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也存在差异,因此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需要遵循相关的征税规定和合规要求。
国际税收概述
• 国际双重课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跨国 从事经济活动的同一纳税人所发生的同一征税对 象同时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收,即发生了重叠征 税。
• 国际双重课税可以分为: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 性重复征税。
• 国际双重课税的特征:征税主体的非同一性,纳 税主体的同一性,征税对象的同一性。
国际双重征税的内涵扩大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及选择
一、税收管辖权:内涵及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的应用 三、税收管辖权的实施 四、税收管辖权及行使方式
一、税收管辖权:内涵及原则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方面拥 有的管理权限。
国际上将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划分为两项: 一是“属地原则” 二是“属人原则”
(一)属地原则 即一个主权国家可以以其领土作为行使其征
一国不应对输入该国的产品直接或间接征收高 于本国相同产品的国内税或其它国内费用;
2、避免既征关税又征国内商品税
采用双边或多边约束商品税税收管辖权的 方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协定,促 进关税税率逐步减让来逐步减轻重复征税,直 至最终取消关税及国内商品税的重复征税。
(二)避免对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例如,在实行复税制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 税源,既课征流转税,又课征所得税。
• 法律性双重征税是不同课税权主体行使不同种税 收管辖权的重叠所引起的。
• 经济性双重征税是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经济渊源 征税所引起的。例如,在对股份公司所得和股东 股息的征税。
实行不同外延税收管辖权的国际双重课税 —— 地域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 地域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 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实行外延相同内涵不同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双 重课税 —— 行使不同内涵公民管辖权的双重课税 —— 行使不同内涵居民管辖权的双重课税 —— 行使不同内涵地域管辖权的双重课税
国际税收简述
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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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和消除
❖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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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有关国家对同 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行使税收管辖 权的交叉重叠或冲突。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主要有以下 几种形式: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3)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4)当一个纳税人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国籍的情况下,也会造 成这两个国家同时对其行使公民管辖权的交叉或重叠,造 成国际重复征税。
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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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 三、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2024/3/20
(二)运用正常交易价格原则调整转让定价
▪ 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 第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也称不被控制的价格法,即比照 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
❖二、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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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域管辖权
▪ 一个主权国家按照领土原则(又称属地原则)所 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在实 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以收益、所得来源地或财 产存在地为征税标志。也就是说,它要求纳税人 就来源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全部收益、所得和财 产缴税。
国际税收概念
国际税收概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税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它不仅可以解决当地的财政问题,还能够帮助跨国企业实现资金的稳定流动,因此,研究国际税收的概念变得越来越重要。
从定义上讲,国际税收指的是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之间实施的税收。
在国际税收方面,它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即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
从政策层面看,国际税收之间的竞争可以分为保护性的竞争和协调性的竞争。
保护性的竞争指的是国际税收的优惠政策,即两个国家之间通过税收来调整贸易和资本流动的政策,从而实现双赢的结果;协调性的竞争指的是两个国家之间通过税收来调整彼此之间的经济纠葛,从而实现有利可图的筹码。
从技术层面上看,国际税收可以分为增值税、所得税和增值税。
其中,增值税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国际税收。
它是指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商品或劳务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税收的一种税收,目的在于保护本国产品和收入,以期取得优势。
所得税是指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目的在于调节公民的收入和投资,以及调解两个国家之间的财政负担。
而增值税则是指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增值产品或服务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目的在于控制另一个国家增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从而获取收益。
从实际应用中可以看出,国际税收是一个复杂而又深刻的概念。
它不仅需要一个系统的法律和政策框架,而且必须结合政府行为、经贸活动和全球经济的发展,发挥其重要作用。
此外,国际税收也受到当地经济环境变化以及跨国公司活动的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和国际组织要加强对政策制定和行动落实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际税收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仅有一定的法律与政策是不够的,而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使政府和企业能够从中获得有效的收入,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
因此,在进行国际税收的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从大局出发,制定全面的政策,制定明确的法律,建立监管机制,提高税收的效率,期望能够实现收入的分配如意,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九章国际税收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述
一、国际税收的概念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在 依据各自的税收管辖权对跨国纳税人征税的过程 中所发生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一)税收制度 (二)国际税收与外国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区别
二、税收管辖权和国际双重征税
(一)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表现, 是国家依法确定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及其纳税义务 的权力。 (二)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¾ 地域税收管辖权(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¾ 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二、国际避税的刺激因素
(一)税率 (二)税基 (三)通货膨胀
三、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 (二)利用转移价格避税 (三)利用变更企业总机构登记注册地或变更企业 实际控制与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办法避税 (四)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避税 (五)通过弱化股份投资避税
¾ 单边方式 ¾ 双边方式 ¾ 多边方式
三、国际税收协定 是有关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 征税事务和其它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 原则通过谈判而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
(一)《联合国范本》 (二)《经合组织范本》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二节 国际避税方法与国际避税措施
一、国际避税的性质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所 存在的差别或税法规定允许的办法,采用公开与 合法的手段做出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务筹划,以 达到减少或消除税收负担的行为。
(三)国际双重征税的含义和产生原因 也称为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国家,在同一时期内,按同一税种对参与国际经 济活动的同一跨国纳税人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 一征税对象同时征税。 ¾ 法律性重复征税 ¾ 经济形双重征税 原因: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双重行使。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1.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2.流转税circulation tax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3.地域管辖权area jurisdiction 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4.居民管辖权resident jurisdiction 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5.公民管辖权citizen jurisdiction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6.税收饶让抵免tax sparing credit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7.抵免限额limit of tax credit抵免限额是允许纳税人抵免本国税款的最高数额(maximum deduction),它并不一定等于纳税人的实际抵免额。
纳税人被允许的实际抵免额为其来源国已纳的所得税额与抵免限额相比的较小者8.避税地tax haven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9.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10.税收筹划tax planning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重要目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公司经营的税务成本。
《国际税收讲义》课件
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
国际税收改革应加强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税收改革应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挑战。
THANKS
感谢观看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跨国交易 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税收
监管的难度。
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难以确定具体 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税收流失和
监管困难。
税务技术发展
随着税务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 可能会有更加智能化的税收监管 手段,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
战。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国际税收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经 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问 题逐渐凸显。
国际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际税收问题关系到各国经济 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因此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 。
国际税收的演变历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 税收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税收权益
避税和税收筹划
01
跨国公司利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进行避税和税收筹划
,对国际税收造成影响。
税收竞争与合作
02
跨国公司对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使得国际税收关系更加复杂
。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
03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产生影响,推动国际税
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公平性和透明度
地域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内的收入和 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的权利 。
优先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
2.准许母公司、子公司合并报税
实行这一措施的国家并不太多,而且,这 些国家往往规定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的 股份必须是子公司全部股份的100%、95% 或90%,最低的也要在50%以上。 在手续方面,有些国家规定,合并报税必 须经过财政部长的批准。准许合并报税, 实际上是按照对待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办法 来对待母公司和子公司。
2.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是指居住国对其本国居民和属于同 一经济实体的国内公司的跨国所得,已向来源国 纳税的税款额,允许以此为限,抵免居住国对其 本国居民和国内公司跨国所得所征纳的税款额。 间接抵免法,是指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居住国对 其国内母公司下属的国外子公司,已向所在国纳 税的税款额认定是国内母公司所缴,从而允许抵 免居住国对其国内母公 司本应征纳的税款额。
以及以一般财产价值(财产总价值或净值 )为对象的一般财产税
如财富税、资本税、继承税、赠予税等
(二)国际税收的纳税人
国际税收的纳税人包括跨国自然人和法人 跨国自然人,是指同时在几个国家取得工 资收入的人,或是同时在几个国家从事劳 务、跨国股票、跨国食利者,或是同时向 几个国家出让工业产权者等。 跨国法人,在组织上是跨国公司;从业务上 讲,是从事任何行业的企业法人。
1.国际逃税 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合 作的困难和漏洞,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 逃避税收国家税法规定的或税收协定规定 的纳税义务。 这是一种完全的违法行为,一 旦被发现, 可以由有关国家根据其税法或税收协定的 Leabharlann 定,依法责令补税和加处罚金。
二、居民税收管辖权对居民身份的确认
(一)自然人身份的确认 (二)法人居民身份的确认
(一)自然人身份的确认
《国际税收》试题及答案
《国际税收》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5道题)1. 国际税收答:国际税收是指各国政府对跨国经济活动进行税收征管的总称,主要包括对跨国企业和个人在不同国家间的所得、财产、消费等征税的规则和制度。
2. 双重征税答:双重征税是指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时期内因同一征税对象而被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分别征税的现象。
3. 税收协定答: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协议,目的是通过规定各国对跨国收入和资产的税收权利,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税收规避。
4. 转让定价答: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不同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商品、服务、资产转移时所使用的价格,这些价格可能影响到税收的计算和支付。
5. 常设机构答:常设机构是指在一国境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并从事营业活动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是确定国际税收管辖权和课税对象的重要概念。
二、填空题(5道题)1. 国际税收的主要目的是避免________和防止________。
(双重征税,税收规避)2. 双重征税分为________双重征税和________双重征税。
(经济性,法律性)3. 税收协定通常规定了各国对________和________的税收权利。
(跨国收入,资产)4. 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包括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转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5. 常设机构是确定国际税收________和________的重要概念。
(管辖权,课税对象)三、单项选择题(5道题)1. 以下哪项不是国际税收的主要内容?(D)A. 避免双重征税B. 防止税收规避C. 税收协定的签订D. 提高企业利润2. 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C)A. 税率的不同B. 征税范围的不同C.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重叠D. 纳税人的不同3. 以下哪项不属于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D)A.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 转售价格法C. 成本加成法D. 市场价格法4. 税收协定的主要目的是(A)A. 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税收规避B. 增加政府收入C. 提高跨国企业利润D. 减少纳税人的税负5. 常设机构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C)A. 工厂B. 仓库C. 暂时性展览场所D. 办公室四、多项选择题(5道题)1. 以下哪些措施可以用来避免双重征税?(ABCD)A. 税收协定B. 外国税收抵免C. 免税D. 分免法2. 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A. 税收管辖权的划分B. 税收征收程序C. 信息交换D. 争议解决机制3. 常设机构的特征包括(ABCD)A. 有固定营业场所B. 从事营业活动C. 在一国境内D. 由外国企业或个人设立4. 转让定价的目的包括(ABCD)A. 避免利润转移B. 确保公平税收C. 防止税基侵蚀D. 确保合理的税收分配5.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税收协调的内容?(ABCD)A. 避免双重征税B. 防止税收逃避C. 信息交换D. 相互协助征税五、判断题(5道题)1. 税收协定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政府收入。
国际税收-名词解释
实用文档国际税收1.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和财产(简称跨国所得)进行重叠交叉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与国的税收分配关系。
2.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国家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
3.属地原则:一个国家以地域的概念作为其行使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
按照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需受这个国家领土疆界内的全部空间范围所制约。
(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4.属人原则:一国政府以人的概念作为其行使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
按照属人原则,一国政府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需受人的概念范围所制约。
(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5.经营所得:一个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7.投资所得:投资者将其资金、财产或权利提供给他人使用所获取的报酬,它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8.财产收益:因财产所有权转移而取得的所得,即转让、销售不动产和动产取得的所得。
9.不动产所得:因让渡不动产的收益权而取得的固定或不固定的收益,即出租、使用不动产的所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10.法律性重复征税:是指由于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权力原则所造成的重复征税。
11.经济性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
12.国际双重征税:两个或以上国家各自基于其税收管辖权,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
13.抵免限额:居住国政府允许其居民抵免的国外已纳所得税款的最高额,是以不超过国外应税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额度。
14.综合抵免限额:居住国政府根据跨国纳税人从外国取得的全部所得,汇总计算统一的抵免限额。
15.税收饶让: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简答题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简答题1.简述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
概念:广义上说,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是各国政府为协调国际税收分配活动所进行的一系列税收管理并采取的措施,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及其处理准则和规范。
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主要是所得税及资本收益税方面的问题,重点是所得税方面的问题。
2.国际税收的定义及其研究内容定义:广义上说,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国际税收的研究内容:主要有税收管辖权问题,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国际税收协定等问题。
3.如何理解国际税收的含义广义上说,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对于国际税收的含义,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二是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三是国际税收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4.简述常设机构的概念及其营业利润的确定原则。
概念: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其范围很广,包括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矿场、油井、气井、采石场、建筑工地等。
确定原则:(1)实际所得原则(归属原则)。
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04
国际税收的筹划与优化
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涉税事务,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性的原则,确保筹划行为既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又能为企 业带来实际的税收利益。
国际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总结词
国际税收起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兴起而发展。
详细描述
最初,国际税收主要关注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欺诈。如今,国际税收已发展成 为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国际税收的体系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体系由税收管辖权、税收协 定和国际税收原则构成。
详细描述
税收管辖权决定了各国在税收方面的 权利和义务,税收协定则用于协调国 家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原则旨在 确保公平、中立、透明和效率的税收 分配。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通常根据纳税人 居住地或国籍来确定征税权。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征收 方式不尽相同,但一般都会对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分类征收 。
跨境税收征管合作
中国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跨境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降低税收风险。
中国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与趋势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中国将继续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国逃避税 和税收欺诈等全球性挑战。
完善国际税收体系
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体系,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法治化 水平,为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声誉受损,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
国际税收
第一章导论国际税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国家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特殊分配。
第二,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后盾所进行的特殊分配。
第三,税收是在一个国家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征纳关系。
国际税收概念的5个要点:第一,国际税收是一种税收活动;第二,国际税收是指一系列的税收活动;第三,国际税收是指由于对跨国纳税人征税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第四,国际税收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地区财权利益的税收活动;第五,国际税收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的基本特征1.国际税收的课税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2.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具有跨国性3.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对象具有跨国性4.国际税收的关系实质具有双重性5.国际税收问题的处理调整依据具有双重性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1、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与纳税人收入的国际化是国际税收形成的经济前提。
(跨国投资的发展)2、所得税的普遍实施,对跨国所得重叠征税是国际税收形成的直接动因。
(制度前提)国际税收的发展国际税收的萌芽阶段:在1843年由比利时和法国签订全世界第一个双边税收协定之前,国际税收还处于一个萌芽阶段。
非规范化的税收协定阶段税收协定的规范化阶段:两种国际税收协定的范本,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关于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和联合国专家小组制定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QECD范本、联合国范本)第二章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涉及的所得税纳税人:1.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为自然人与法人。
(必须是跨国的)2.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负有双重交叉纳税义务。
国际税收涉及的直接税的征税对象1.国际税收涉及的所得税的征税对象1)跨国一般经常性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租赁所得,其他所得。
2)跨国超额所得3)跨国资本利得4)跨国其他所得2.国际税收涉及的一般财产税的征税对象1)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是指跨国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各项跨国财产价值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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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i无限纳税义务:指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全球范围内的所得或财产对其所在国负有纳税义务。
无限纳税义务只适用于本国居民(公民)。
国际税收的概念•它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其含义:• 1.国际税收不能离开国家税收而存在。
• 2.国际税收离不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因素。
• 3.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书上: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直接投资:也称对外直接投资(FDI),是指一国企业或个人在另一国企业中拥有全部或一部分经营管理权的投资。
包括在国外创办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收购国外企业一定比例(一般为10%)以上的股权。
#国际间接投资:是指一国企业或个人购买另一国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但不对其拥有经营管理权的投资。
包括购买国外企业的债券或购买国外企业一定比例(一般为10%)以下的股权。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行使的权力。
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对哪些东西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等方面。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而国家主权行使范围遵循以下两原则:⏹(1)属地原则⏹根据该原则,一国政府对其所属的领土内的一切人与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按照本国的法律和习惯做法实施管辖。
⏹(2)属人原则⏹根据该原则,一国政府可对本国公民或居民按照本国的法律和习惯做法实施管辖。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地域管辖权:即来源地管辖权,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居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公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税收居民的判断标准包括自然人居民的判定标准和法人居民的判定标准⏹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a.住所标准:在判定自然人的居民身份时,凡是在本国境内有住所的,即为该国的税收居民(住所: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b.居所标准:在判定自然人的居民身份时,凡是在本国境内有居所的,即为该国的居民。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不准备永久居住(只是临时居住)的居住地。
c.停留时间标准:一个人在本国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年度中在本国实际停留(substantial presence)的时间达到规定的天数,也被视为本国居民。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停留时间的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中国居民。
判断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1)注册地标准(法律标准):凡是按照本国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所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2)管理和控制中心标准:凡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总机构设在本国的法人均为本国的法人居民。
总机构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场所或主要办事机构。
⏹(4)主要经营活动标准⏹(5)选举权控制标准:法人的选举权和控制权如果被某国居民股东所掌握,则这个法人即为本国的法人居民。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与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标准的区别⏹总机构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所在地,它强调的是法人组织结构主体的重要性。
⏹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强调的是法人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的重要性,一般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或公司董事的居住地来判断。
#对于同时成为两国居民的自然人身份的判定当各国因自然人居民身份判定规则不同,而导致自然人发生双重居民身份时,其最终居民身份通常按以下顺序协商判定:➢住所➢重要利益中心➢居所➢国籍双方协商#对于同时成为两国居民的法人身份的判定当各国因法人居民身份判定规则不同,而导致公司出现双重居民身份时,通常认定该公司应当为实际管理和控制地所在国的居民公司。
所得来源地的判定a.投资所得:股息——分配股息公司的居住国为股息所得的来源国利息——1.以借款人的居住地或信贷资金的使用地为标准来判定借款利息的来源地2.以用于支付债务利息的所得之来源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的来源地3.以借款合同的签订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4.以贷款的担保物(不动产或动产)所在地来判定利息的来源地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1.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2.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即对无形资产提供法律保护的国家)为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3.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为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4.以无形资产的开发地为为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租金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判断标准基本相同,各国依据产生租金的财产使用地或所在地,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或者租金支付者居住地。
#常设机构取得的投资所得并入营业所得中征收公司所得税;固定基地取得的投资所得并入独立劳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所得3种标准1.劳务提供地标准:纳税人在哪个国家提供劳务或在哪个国家工作,其劳务报酬即为来源于那个国家的所得。
#在非居住国设有固定基地,并且其所得归属于该固定基地;2.劳务所得支付地标准3.劳动合同签订地标准课件上与书上不一样⏹确定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 a.劳务提供地标准在非居住国设有固定基地,并且其所得归属于该固定基地;⏹ b.停留时间标准一个年度中在非居住国停留累计超过183天,并且其所得是在该期间内取得;⏹ c.支付地标准其所得由非居住国的居民支付或者由设在该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并且在一个年度内超过一定金额限度。
⏹(2)确定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 a.停留时间标准一个年度内在非居住国停留累计超过183天;⏹ b.支付地标准其报酬由非居住国的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其报酬由雇主设在非居住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
⏹确定董事费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得、表演家和运动员所得、退休金和政府职员所得来源地主要采用支付地标准(有限定条件)财产所得对于不动产,各国以不动产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经营所得经营所得:是个人或公司法人从事各项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经营活动取得的纯收益。
1.交易地点标准2.常设机构标准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要素一:关于营业场所的认定营业场所:指企业用于从事营业活动的房屋、设施或装置,而不管是否也被用于其他目的。
–不要求其具有完整性;–不管是自有、租用、或通过其他形式为企业所支配。
⏹要素二:关于固定性的认定⏹营业场所必须与确定的地理位置相联系。
⏹营业场所必须以长期使用为目的,具有一定程度的永久性。
⏹视为常设机构列举–其范围通常包括:–(1)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矿场等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2)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该工地、工程或活动以连续为期6个月或12个月以上为限。
–(3)非独立地位代理人⏹非独立地位代理人–法律上不独立(受其他企业或个人控制,本身并不专门从事代理业务),或者法律上虽然独立,但经济上不独立;–在具有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权力并经常使用这种权力的条件下,该非独立代理人即构成被代理人的常设机构。
–经常为被代理人保存货物或商品,并代表被代理人经常交付货物或商品的非独立代理人,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联合国范本》)–关于跨国保险业的非独立代理人一国保险企业在另一国通过非独立代理人代理保险业务收取保费,即使该代理人没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保险合同,该代理人也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联合国范本》)⏹ c.不得视为常设机构的列举1)反列举⏹专为储存或陈列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场所;⏹专为储存或陈列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库存;⏹专为通过另一个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库存;⏹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或者收集情报的目的而设有的固定营业场所;⏹专为本企业进行任何其他准备性质或辅助性质活动的目的而设有的固定营业场所⏹ d.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受控于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或其他公司,不能据此认定该居民公司是另一公司的常设机构。
⏹ e.对于从事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经营所得应尽在所属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居住国)征税,或者由缔约国双方经协商对其所得按一定比例课税。
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 a.法律性重复征税–法律性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 b.经济性重复征税–经济性重复征税:不同或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书上: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对自然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最终确定:1.长期性住所2.重要经济中心3.习惯性住所4国籍对法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按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确定约束地域管辖权的国际规范经营所得:以常设机构标准确定劳务所得:非独立劳务: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报酬由居住国征税独立劳务没有规范投资所得:支付人所在国与所得受益人所在国共享征税权。
只是两范本规定,支付人所在国按一个较低的税率对股息利息征税,以保证受益人所在国试试外国税收抵免后仍能征到税。
财产所得:由不动产的所在国对不动产所得和转让收益征税#扣除法: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外国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
减免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在标准税率的基础上减免一定比例,按较低的税率征税。
免除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给予全部或部分免税待遇。
抵免法: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纳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抵免法两种形式: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税款。
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税款。
税收饶让: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使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单边方式–单方面免除•双边方式–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来免除•多边方式–通过签订多边税收协定来免除•(1)免除的主体被限制为居住国的居民(公民)•(2)免除的客体被限制从非居住国获取的已纳税的跨国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3)免除的税种被限制为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类的税种•我国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已纳国外税额采用分国不分项的限额抵免;•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已纳国外税额采用既分国又分项的限额抵免。
•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跨国经济活动中,通过种种不违法手段,规避或减少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的起因•(1)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2)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3)国际重复征税难以完全消除•(4)国际税收管理上存在困难和疏漏国际避税地:那些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和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