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考研 经典教材课后习题(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管 辖)【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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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版课后练习题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版课后练习题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版课后练习题含答案第一章:总则1.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哪些组成部分?答案:刑事诉讼法包括:第一篇总则、第二篇诉讼的基本制度、第三篇诉讼的程序、第四篇证据、第五篇裁判、第六篇上诉和再审、第七篇执行。

2.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案: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独立自由裁判、证据裁判、公开审理、法定程序、严格法定主义、律师参加辩护、适用缓刑等。

第二章:诉讼的基本制度1.请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含义。

答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之间具有直接关系,当刑事案件判决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在同一个判决中解决。

第三章:诉讼的程序1.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阶段?答案: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执行。

2.对于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答案:对于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案件符合起诉标准、有具体的证据支持、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查起诉。

第四章:证据1.请列举举证原则中的三个基本原则。

答案:举证原则包括: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量刑证据准则、排除非法证据原则。

第五章:裁判1.判决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案:判决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适用法律和法律条款、判决结果、上诉期限和上诉方式、审判人员签名和日期。

2.刑事判决应当遵守哪些原则?答案:刑事判决应当遵守: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证据确实、标准统一、罚当其罪原则等原则。

第六章:上诉和再审1.判决不服是否可以上诉?在哪个时限内?可以上诉到哪个法院?答案: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上诉可以提交到二审法院。

第七章:执行1.刑事执行活动的主体是谁?答案:刑事执行活动的主体是国家机关。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中央电大文法部李文杰(2003年10月27日)1、1996年10月,某县发生多起盗窃农用拖拉机案,经公安局分析,发现案发时间均在晚上10点左右,而且"偷车贼"会开拖机,多系单独作案。

于是,该县组织联防队员在夜间进行巡查。

某晚10点30分,联防队员白某、王某在该县城边的一座水库边巡逻时,发现大坝上停着一辆农用拖拉机,一个人正在往拖拉机的水箱里灌水,灌满水后便发动了拖拉机,沿着一条机耕路往城外驶去,奇怪的是,天已有些黑了,那人却不开车灯,白某、王某二人顿疑虑,认为这人的拖拉机一定是偷的。

于是白某、王某二人抄近赶到拖拉机前面,连人带拖拉机一起带回住地。

白某、王某二人将宿合作为临时法庭,自任审判员,由同宿舍另外几名联防队员分别充任书记员、法警等,对"被告人",即所谓的"偷车贼"进行审判。

经过一阵猛烈的拳打脚踢,"被告人"招供自己姓冯,拖拉机是偷来的。

"人证"、"物证"俱在,联防队员们满意地结了案,-致同意判处冯某盗窃罪,并报告了该县主管治安的一位政法委书记钱某,钱某在联防队员制作的所谓"判决书"上批示同意,并指示将冯某送当地看守所执行。

后来,钱某得知该做法是违法行为时,又指示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该县法院开庭"重新"审理该案,在原判决书上换成三名审判员的名字,进行了宣判。

冯某不服,提起上诉,钱某说"我说你是盗窃罪,就是盗窃罪,法院归我管,法院能判决你,我就更能判决你,不服不行"。

不准冯某上诉。

后来在有关部门的过问下,公安局对此案重新进行了侦查,查清了冯某并非"偷车贼",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结果,才将冯某释放。

提示:此案的关键是确定审判权的归属。

请回答:(1)联防队员做出的判决是否有效?为什么?(2)钱某的话是否有法律依据?(3)该县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是否有效?(4)除审判权外,人民法院还有哪些职权?2、1996年7月5日晚,刘庄所有刘姓村民在族长刘问天的主持下,召开家族成员大会,讨论对本家族青年刘大龙的处置问题,只见刘大龙被五花大绑着跪在三十几号家族成员面前,瑟瑟发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 以下哪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A)A. 独立审判、公开审判、辩护权和上诉权B. 公正、公平、公开、透明C.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罪刑法定D. 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2. 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形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逮捕?(D)A.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B.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且有逮捕必要的C.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拘役,且有逮捕必要的D. 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羁押的3.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形可以申请回避?(B)A.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B.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C.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同学关系的D.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同事关系的4. 以下哪个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A)A. 公安机关B. 检察机关C. 人民法院D. 国家安全部5. 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况下,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C)A. 案件侦查阶段B.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C. 案件审判阶段D. 案件执行阶段二、判断题6.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

(正确)7. 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义务回避。

(正确)8.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有权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错误)9.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正确)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三、案例分析题11. 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请问:在此阶段,张某有哪些诉讼权利?答案:张某在此阶段有如下诉讼权利:(1)有权知悉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2)有权申请回避;(3)有权委托辩护人;(4)有权申请取保候审;(5)有权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进行陈述和辩解;(6)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章节题库(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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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考研题库经典教材章节题库第六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一、概念题1.无罪推定原则(人大2015年研;武大2005年研)答:(1)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任何人在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

对此,可以做以下理解:①它是一种推定;②它是一种可以被推翻的推定;由此可见,无罪推定所设定的并不是任何事实,不等于无罪认定,而仅仅设定一种法律状态,一种具有暂时性、程序性的法律状态。

(2)在审判阶段,无罪推定原则有三项要求:①法律已经推定被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②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是不可转移的;③疑罪从无。

检察官有一定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但证据并不充分时,无罪推定没有被推翻,被告人应被宣告为无罪。

2.司法独立原则(燕山大学2014年研;中南财大2007年研)答:(1)司法独立在西方,是指调整国家司法机关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关系的一项司法审判原则。

其核心是法官在进行司法裁判过程中,只服从法律的要求和良心的命令,客观对待证据、事实,而不受来自法院内部和外部的干预、控制和影响。

它要求:①法院的整体独立或外部独立;②法院的内部独立;③法官的身份独立;④法官的职业特权;⑤法官的职业伦理准则。

(2)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我国司法独立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在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

司法独立不仅是指法院的审判独立,还包括检察机关的检察独立。

②我国的司法独立不是法官和检察官个人独立,而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整体所表现出来的独立。

③我国司法机关的独立,只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非不受权力机关的监督。

3.程序法定答:程序法定原则,也称为法治国家程序原则、程序法治原则。

其基本含义包括:①指为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应建立有效的刑事司法系统和刑事诉讼程序;②指国家刑事司法机关的职权及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程序,都只能由作为国民代表集合体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来加以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赋予的职权,司法机关不得行使;司法机关也不得违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设定的程序规则而任意决定诉讼的进程。

刑事诉讼法课后习题答案

刑事诉讼法课后习题答案

刑事诉讼法课后习题答案刑事诉讼法课后习题答案刑事诉讼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它涉及到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和惩罚。

在学习这门课程时,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习题,这些习题旨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下面,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刑事诉讼法课后习题的答案,希望能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一、简答题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合法证据原则、公开审理原则、速裁原则、尊重人权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2.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主体?答: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诉机关、辩护人、被告人和诉讼参与人等。

公诉机关负责提起公诉和代表国家进行刑事诉讼;辩护人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负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被告方,享有辩护权和自由选择辩护人的权利;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他们在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或者提供专业意见。

二、案例分析题1. 某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

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称被告人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请分析该案件的处理方式。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造成他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正当防卫辩护意见,法庭应该进行审查和核实。

如果确实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况,法庭应该判定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即无罪判决;如果辩护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正当防卫的情况,法庭可以判定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

2. 在某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犯有盗窃罪。

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称被告人在案发时并非故意盗窃,而是出于无奈的生活困境下行为。

请分析该案件的处理方式。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罪时具有紧急情况下的迫不得已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出于无奈的生活困境下行为的辩护意见,法庭应该进行审查和核实。

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第3版)笔记和课后真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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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4.1复习笔记一、概述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体现刑事诉讼的基本目的和任务,决定刑事诉讼的架构和基本特征,并对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诉讼原则和规范。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征①具有普遍意义;②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③体现诉讼价值;刑事司法的两大基本价值是公正与效率。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集中地体现了公正与效率的要求,同时为实现这两大目的提供了最重要的制度保障。

④决定具体程序;⑤指导诉讼操作;法律不可能对在特定条件下的每一种行为选择都作出具体规定。

此时,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就起着原则性的指导作用,保证诉讼手段的适当,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种类《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的规定,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适用法律平等原则等,要么仅仅适用于特定的诉讼阶段,要么仅仅适用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者诉讼参与人,要么是《宪法》规定的普遍法律原则,都不符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征。

只有程序法定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以及无罪推定原则,才符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征,能够成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二、程序法定原则1.程序法定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程序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有两点:①立法方面,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②司法方面,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来进行。

确立程序法定原则,对于防止司法专横,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从而公正合理地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2.程序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1)刑事诉讼立法应当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2)刑事诉讼立法应当确立违法制裁和侵权救济;(3)国家应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法治化;(4)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的规定。

3.程序法定原则与我国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实践同程序法定原则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1)程序法治化程度不足一些原本应在法典中加以规定的事项未作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
第六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诉讼共有的原则
第二节
第三节
刑事诉讼独有的原则 本章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
第四节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一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 于刑事诉讼活动始末,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公安 机关以及刑事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所必须遵 守的基本原则。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意义 体现在刑事立法、司法等方面
二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和分类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是指由我国《宪法》、
《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
组织法》规定的多种刑事原则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体。
它包括15项原则。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分类
1.共有的诉讼基本原则
2.独立的诉讼基本原则
第二节
诉讼共有的原则
三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原则
(一)基本内容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检察权。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能为所欲为, 而应
严格遵守法律,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办事, 依法
执法,并接受监督。
(3)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坚持党 的领导的关系;正确理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人大和人 民监督的关系。
事案件时根据需要,按照对等互惠的精神,共同
商定进行某些刑事司法活动。
第三节
行使原则
刑事诉讼独有的原则
一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法定机关
(一)该原则的基本内容
(1)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分别行使侦查权、

刑事诉讼法重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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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普遍使用的基本原则(1)刑事程序法定原则(2)司法独立原则(3)无罪推定原则(4)辩护原则(5)法的平等保护原则(6)诉讼经济原则(7)诉讼及时(8)禁止重复追究原则2.刑事程序法定原则(1)含义:在立法方面,为了追究犯罪和保障人权,国家应当通过宪法和法律确立公正的刑事程序,对于限制个人基本人权的强制方法及其适用条件期限诉讼手段和诉讼规则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在执法和司法方面,要求侦杳起诉和审判机关必须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才能动用限制人身自由损害财产权益等强制性措施追诉手段和刑罚方法。

(2)具体要求:国家应当保障刑事程序的法治化。

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与法律的规定。

确立违法制裁。

实行诉讼监督。

(3)中国目前刑事程序法定方面存在的问题(6点)3.无罪推定原则(1)含义:指任何人在没有经过法定的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在法律上把他看做是无罪的人。

4.中国刑事诉讼坚持的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理解背诵)(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3)法律监督原则(立案监督侦察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第五章1.刑事诉讼证据应有的属性(1)客观性:证据应当是客观事实的真实反映(2)相关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实质性联系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3)合法性:证据材料的产生或收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2.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1)在法律上的分类:物证书证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证人证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察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2)在学理上的分类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直接言词证据规则言词证据应当由作证人直接出庭作证,以其言语陈述相关事实,并接受法官和控辩双方的询问与质询。

违背出庭作证要求的言词证据将不被采纳。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收集违法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应依法在诉讼中排除所获证据的证据规则,也称为证据禁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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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应当具有以下几项特征:
(1)规范性。

是指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对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对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就原则而言,它不具有规范的形式,但却具有规范的内容。

法律原则虽然在形式上与一般法律规范(规则)有所区别,但它同样具有规范的效力,对其调整对象具有法律拘束力。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作为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的一部分,规范性当然是其基本属性。

正是由于这种规范性,使得法律原则与其他法律规则一样成为人们进行法律行为的准则和法官制作裁判的直接或间接依据。

(2)根本性。

是指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中处于根本性规范的地位。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这种根本性地位表体现在: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作为一种法律原则,构成了刑事诉讼法其他程序规则的原理、基础和出发点。

(3)普适性。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作为刑事诉讼机制内在规律和特质的反映,具有公理性意义,它超越了具体的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例如,虽然各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贯彻了程序法定、司法审查、控审分离、审判中立、控辩平等原则。

这说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一种具有公理性和普适性的法律原则。

2.刑事诉讼的公理性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从现代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刑事诉讼普遍遵循着一些公理性的诉讼原则。

这些公理性原则是对刑事诉讼这一以解决犯罪者刑事责任为内容的社会冲突解
决机制内在规律的揭示,反映了当代人类社会对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的理解与追求,表征着人类刑事诉讼制度的民主与文明化进程,它包括:
(1)程序法定原则,是指国家刑事司法机关的职权及其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程序,都只能由作为国民代表集合体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来加以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赋予的职权,司法机关不得行使,司法机关也不得违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设定的程序规则而任意决定诉讼的进程。

(2)司法审查原则,是指未经法院的司法审查,任何人不得剥夺生命、自由或者科处其他刑罚;未经法院审查,不得对公民实施逮捕、羁押等强制措施以及其他强制性侦查措施。

(3)控审分离原则,指的是作为两种功能不同的诉讼职能,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应当由不同的国家机构分别承担。

(4)审判中立原则,是指审判机关作为裁判者应当在诉讼过程中与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对双方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和行为。

(5)控辩平等原则,是指代表国家追诉的侦控机关与作为个人应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应当在地位平等、权利对等的基础上,展开对抗求证活动。

(6)无罪推定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7)辩护原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进行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8)参与原则。

(9)及时性原则,是指现代刑事诉讼应当以正当、迅速解决刑事案件为目的,不仅要求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而且要求迅速、及时地执行刑事程序,使案件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以实现诉讼的高效化。

(10)比例原则,是指刑事追究措施,特别是侵犯基本权利的措施在其种类、轻重上,必须要与所追究的犯罪行为相适应。

对于轻微的犯罪,不能适用严厉的追究措施,而对于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也不能适用较轻的追究措施。

(11)一事不再理原则。

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1)人权保障原则,指的是刑事诉讼法对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3)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公、检、法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时,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或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办案。

具体而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5)依靠群众与专门机关相结合原则,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坚持贯彻执行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把专门机关的业务工作与依靠广大群众很好地结合起来。

(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实行法律监督,这一原则被称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简称检察监督原则。

(8)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9)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12)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具体而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类: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特赦令具有特别法的效力,对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人就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3)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14)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第五章我国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如何?
答:(1)人民法院
①人民法院的性质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a.最高人民法;
b.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e.专门人民法院。

③人民法院的职权
a.有权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或者决定开庭审判,或
者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
b.有权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开庭审判;
c.有权对被告人决定逮捕和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d.有权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e.有权对违反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
f.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处罚或者免刑的判决;
g.有权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作出裁定或者决定;
h.有权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
i.有权执行某些判决和裁定;
j.有权对执行中的某些问题进行审核裁决;
k.有权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2)人民检察院
①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专门机关。

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a.最高人民检察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d.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e.专门人民检察院。

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a.侦查权;
b.公诉权;
c.诉讼监督权。

(3)公安机关
①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即国家行政部门的组成部分,担负着保卫国家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任务。

公安机关属同级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性质上属行政机关。

②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
公安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指挥和参与下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公安机关之间实行互相配合和协调作战的原则。

③公安机关的职权
a.立案权。

对于属自己管辖的案件,在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立案。

b.侦查权。

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侦查机关。

c.执行权。

在刑事诉讼的执行阶段,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的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被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期间也由公安机关监督。

2.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哪些?其诉讼权利与义务如何?
答: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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