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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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应对策略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是指专利权在授予之后,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权人以外的人请求宣告无效,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活动。以下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一般步骤和应对策略:

1.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同时缴费。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

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请求人应当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

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应对策略: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后,应仔细分析请求人的理由和证据,判断是否成立。如果认为无效宣告请求成立,则可以考虑与请求人协商解决,避免诉讼。如果认为无效宣告请求不成立,则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立案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会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应对策略:在审理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与专利复审委员会沟通联系,了解审理情况。如果认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得到支持,可以继续积极应对。如果认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存在不足,则可以考虑与请求人协商解决。

3.补充理由或者证据(非必须)

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后,可以在1个月内补充理由或者证据。这些内容可

以是对原申请文件的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具体说明,也可以是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反驳和证据的详细描述。

应对策略:在补充理由或者证据时,应认真分析请求人的理由和证据,结合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进行反驳和补充。同时,应注意遵守期限要求,及时提交补充内容。

4.答复通知书文件(非必须)

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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