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综合执法大队2011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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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景泰县商务局)
景泰县作为全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重点推进单位,在商务部、省厅、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运作,组建了景泰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建立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探索行政执法规律,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显著成效,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树立了商务部门形象,提高了地位,自身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政策执行水平得到了提高,开创了我县商务行政执法的新局面。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以及执法大队试点工作方案,一是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把熟悉法律、懂管理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执法大队,优化执法人员结构。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人员,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打造一支高素质、适应新时期商务执法工作需要的队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环境,我县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放心肉”“放心酒”等主题,通过对各经营户开办培训
班,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车、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及执法宣传工作,我们还在县城繁华地段举办了两次大型宣传活动,下发宣传单8000余份,现场咨询600人次,接受现场投诉10余件,现场指导群众如何识别假酒、注水肉、病害肉等知识,社会反响非常好。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体公民维权意识,树立了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树立了商务部门形象。
三、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我们严格按照商务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商务流通领域市场行政执法,切实做好市场监管,把大力推进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作为工作重点,全县商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以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日常巡查和抽查等方式,重点打击生猪屠宰、酒类流通领域各种违规违法经营。
(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10年10月份我县被商务部确定为第二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我们把此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验收规范》的要求,围绕落实“建立基本队伍,建设基本设施,建配基本装备,健全基本制度”的原则,在很短的时间内使我县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
1、积极主动、整合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合理配置人力、执法设备等资源,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成立“景泰县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该执法大队为全额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
人员编制6名,队长1名,副队长2名,执法专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全队有执法人员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人,平均年龄30岁。
2、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执法装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确定后,我县先后投资60万余元用于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12312”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的建设,装修了160㎡的办公场所,配齐了执法车辆、电脑、传真、复印机、电话、手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配备了调查取证设备,摄像机、照相机等,配备了执法人员防护用具、工作服、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极大改善了执法条件,执法环境,提高了执法能力,畅通了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净化了消费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全面开展。“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设立以来,为进一步强化“12312”联系点的工作,确定一名副局长专管此项工作。同时为了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我们在全县10个乡镇所在地设立了10个便民服务联系点,并对各便民投诉点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各便民点接受投诉举报咨询工作同时全面展开,联系点制定了工作职责、受理条件、受理范围等规章制度,联系点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网上设立了举报邮箱。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50余件,回复和办结率达到100%。
我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商务部门接收举报投诉、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渠道,使商务为民服务工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
群众,为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景泰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生猪屠宰、酒类、成品油等监督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1、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局采取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日常检查等一系列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大型集中整治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不定期执法检查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多台次。通过强化责任,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保证了全县城区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的使用的猪肉都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有力的维护了肉品市场规范有序。
2、酒类监督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重点加强了对农村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面实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换证工作的同时,对全县酒类批发商进行跟踪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全面落实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出动执法车辆80多车次,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460人次,共检查经营单位3500多户次。共查处收缴假冒伪劣酒类42瓶(其中:五粮液2瓶,茅台酒14瓶,五粮春8瓶,剑南春18瓶),总价值31000多元,均依法进行了处理。
3、成品油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我县的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我们依据省商务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政
府统一领导,商务部门指导协调,多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对我县的成品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一年来,我综合执法队与公安部门多次联合,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次,未发现非法经营加油站(点),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用上了“放心油”。
同时,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政服务、照像业、洗染业等进行了密切监管,真正使流通领域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1、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
对定点屠宰、酒类、成品油等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在试点确立后,我们严格按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要求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并将其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执法人员经常学习、方便对照、不断提高。
“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转交、反馈等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工作守则、行为规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保密制度、规范用语等规章制度、联系点及各便民点职责,更加规范了“12312”中心的工作。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严格按法律规定审定,凡不具备资格的一律禁止上岗执法,对有执法资格的,一律持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
3、依法办事。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审核处理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办事。今年以来,综合执法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无错案,无违法办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