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广电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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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广电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09年6月

1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上广电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

(2) 建设性质:新建房地产业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分为三部分:建设42栋18~26层高层住宅,1所小学、1所中学、2所幼儿园,社区事务设施与治安设施、菜场、社区体育设施等配套公建工程。

(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闵行区梅陇镇地区的朱行工业区内,地块为上广电原有厂区,零散分布了10个地块。地块北靠淀浦河,南临朱梅路,东临沪闵路,西侧是荷花浜。

(4) 项目投资:425,464万元。

2 项目建设与规划相容

(1) 本项目在朱行工业区内建设总建筑面积633281平方米的保障性住宅项目,按照行业类别,属于房地产业。本项目选址外环线以内的区域,主要由高层住宅、学校、幼儿园、地下车库、社区服务中心等组成,符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的原则要求。

(2) 本项目由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既解决了上广电集团下属3个厂的债务问题,又为上海市提供了大量经济适用房,其中60平米左右及以下住宅面积总数占总建筑面积的80.1%,符合《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45号)的原则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将提供8360套经济适用房,大约可以满足21686人的住房需求。项目选址位于外环线内区域,距离徐家汇约6.9公里,距最近的轨道交通一号线车站约2.6公里,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因此,本项目所在地块符合《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沪府发〔2008〕4号)对土地供应方面的要求,同时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规划中提出目标的实现。

(4)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布局符合《朱行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S110801)》规定的功能定位。 (5)本项目为经济适用房配套建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一般均可直接纳管排放。幼儿园、小学及中学产生的餐饮污水以及洗车、住宅的车库废水经过2次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最终进入白龙港第二污水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长江。项目关于污水处理及排放的设计,符合上海市的污水系统专业规划的要求。

3 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地区环境空气中SO 2、NO 2和PM 10、HF 质量现状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其中PM 10的污染物单项指数相对较大(单项污染指数范围0.467~0.680),其他因子的指数相对较小。PM 10浓度较高的原因主要为淀浦河码头建筑材料扬尘及区域内厂房拆迁施工所致。

(2)区域地表水质量已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功能要求,除溶解氧、pH 及淀浦河的COD 达到Ⅳ类标准外,其余指标均未达w w w .e n v i r .g o v .c n

到Ⅳ类标准。地表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是氨氮。

(3)地块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总体尚好,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永新显象管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附近监测点的铅和锌接近标准值,说明此地块附近土壤已受到铅和锌的一定污染,分析原因主要为原有永新显象管厂长期处理含铅、锌废水有关。

(4)项目地块及周边共布8个监测点,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 类标准评价,除南边界外环线附近夜间超标1.8 dB(A)外,其余均达到相应功能类别要求,南边界超标主要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

(5)项目地块振动现状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标准居住、文教区要求。

4 项目居住区环境适宜性分析

本项目居住生态适宜性分析总体得分63.4分,属于“普通住宅区”。其中自室外环境指标得分26.4分,室内环境指标得分17分,公建配套指标得分10.4分,文化休闲指标得分4.8分,物业管理指标得分4.8分。本项目的定位为经济适用房,本项目的生态适宜性较符合其定位。

5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5.1 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有三大类: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小学、幼儿园、中学食堂厨房油烟废气、垃圾中转站恶臭气体。 (1) 本项目在I-01和J-01地块设置地下车库,合计地下车位1840辆。共设置12个百叶窗排放口,排风口高度为 2.5米。各排风口NOx 排放浓度为0.021~0.027 mg/m 3,排放速率为0.002~0.003 kg/h ;CO 排放浓度为0.327~0.416mg/m 3,排放速率为0.031~0.039kg/h ,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 2所幼儿园、1所小学和中学1所的厨房油烟废气采用排气罩捕集油烟废气,并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设施对其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各建筑物楼顶排放,油烟去处效率为88.9%,排放浓度均小于2 mg/m 3,能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油烟口排放设置符合《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

(3) 项目在两大住宅区I-01和J-01各布置一个为小区服务的垃圾压缩站,压缩站占地面积为96m 2,生活垃圾经压缩后由封闭式垃圾转运车外运处置。

垃圾压缩中转时喷洒除臭液除臭,并采取每日对压缩设施及地面清洗保洁,定期喷洒灭蚊蝇药水等措施后,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后,垃圾中转站周界恶臭应能达标。。

5.2 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分析

项目新鲜用水量5814.04m 3/d ,污废水排放量5107.65 m 3/d 。

(1) 项目垃圾压缩站垃圾渗沥液在密闭箱体随垃圾一同外运,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建议采用格栅+沉淀池方式进行预处理,除去粗颗粒沉淀物和杂物后再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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