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法官庭审技能评价办法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法官庭审技能评价办法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法官庭审技能评价办法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法官庭审技能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庭审能力是评价法官水平的重要内容。为了体现法官的庭审技能,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特制定该《办法》。

第二条庭审技能评价是指庭审中由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其他法官对主持庭审的法官的庭审技能进行评价。

第三条本院建立法官庭审技能评价档案,记载法官庭审技能情况及评价结果,并作为执行本院有关法官引咎辞职制度的配套依据之一。第四条庭审技能评价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随机评价与定期评价相结合;

(二)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

(三)静态评价与动态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评价内容

第五条法官庭审技能评价以三大诉讼法、《法庭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经审判方式改革若干意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意见》和法官职业特点要求为评价内容。

第六条庭审开始前,应当评价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书记员行为规范;

(二)审判法庭法台、席位设置;

(三)法官仪态;

(四)法庭用具的使用。

第七条庭审中,应当评价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法官庭审用语;

(二)诉争焦点的归纳和调查重点的确定情况;

(二)指导当事人举证的情况;

(三)引导当事人质证的情况;

(四)认证的理由及结果;

(五)主持及引导辩论情况;

(六)辩论后的庭审小结情况;

(七)主持调解情况;

(八)当庭宣判情况;

(九)判决认定的事实、说理及法律适用情况;

(十)诉讼程序的完整情况;

(十一)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情况;

(十二)庭审秩序。

第八条评价庭审技能还应评价法官的庭审艺术和控制、指挥、引导庭审的能力,包括以下事项:

(一)有效控制庭审节奏;

(二)适时制止法庭发生的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和其他无礼行为;(三)文明、平等对待所有诉讼参与人,不得出现歧视或偏袒的言行举止,并要求其他人如此;

(四)保持诉讼程序朝着能够达成解决结果的方向进行,不允许诉讼参与人拖延、纠缠枝节问题,或者浪费时间;

(五)主持审理案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必要行动,以保证所有当事人都对诉讼有所准备,保证庭审按时开始,保证各方当事人有

公平的机会提出辩论意见,保证庭审能不间断地进行并使纠纷得到解决。

第三章评价标准

第九条庭审技能分为娴熟型、一般型、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认定为娴熟型:

(一)庭审秩序井然,节奏繁简得当;

(二)法官庭审用语准确、适度并符合审判职业特点;

(三)庭审重点把握得当,找准找全了焦点问题;

(四)焦点问题审理透彻,案件事实审理清楚;

(五)有效控制举证顺序,引导当事人准确举证,并阐明证据的来源、内容和证明目的;

(六)主持当事人质证完整、充分,并引导当事人有针对性的发表质证意见;

(七)认证适时,并具有充分的认证理由和法律依据;

(八)主持辩论时,引导双方就诉争焦点展开辩论,能控制辩论秩序,节奏把握得当;

(九)具备当庭宣判条件的能当庭宣判;

(十)具有较好的庭审艺术和庭审应变能力。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认定为娴熟型:

(一)关键庭审程序或当事人关键诉讼权利遗漏;

(二)庭审偏离或错误审理争议焦点;

(三)庭审秩序出现意外严重影响庭审正常进行,无力解决;

(四)遗漏关键证据认证或认证理由错误;

(五)具备当庭宣判条件而不宣判;

(六)判决结果错误。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可不认为是娴熟型:

(一)庭审中多次出现干扰因素,虽然都能及时制止的;

(二)遗漏了诉讼程序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虽然庭审结束前都进行了弥补;

(三)庭审开始时审理偏离或未找准审理重点或争议焦点,虽然庭审调查结束前仍回到了对重点或焦点的审理;

(四)法官发表意见经常出现逻辑错误或词不达意,虽然已经纠正;(五)遗漏非关键证据认证两处以上;

(六)虽然能当庭宣判,但判决结果与旁听庭审的感观明显不符。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

(一)庭风庭貌不合规范,或法官严重不遵守纪律;

(二)庭审秩序混乱,法官不予制止或无力制止;

(三)庭审调查未找准或偏离争议焦点,导致事实调查不清;(四)当当事人举证或质证严重偏离主题,或因法律知识欠缺不知道举证及相关举证知识时,不予引导;

(五)应当或可以当庭认证的不予认证;

(六)关键证据认证错误两次以上;

(七)不具备当庭审判条件而宣判,出现事实不清、说理错误或适用基本法律错误;

(八)遗漏重要诉讼程序或当事人诉讼权利两项以上。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是不合格:

(一)遗漏非重要诉讼程序或当事人诉讼权利两项以上;

(二)庭审中一直有旁听干扰因素影响庭审秩序而不制止或制止不力;

(三)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但庭审重点模糊,非主要争议焦点归纳不全;

(四)当事人举证、质证或发表意见偶而偏离主题,不及时引导;(五)可以认证而没有认证的证据达二分之一以上;

(六)能当庭认证,但认证理由不充分。

第四章评价方法

第十五条庭审技能内部评价一年进行四次。

每年第三、七、十一月份的下旬由审判中心组织人员对每名法官进行庭审技能的评价;每年内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一次审委会委员对每名法官进行庭审技能的评价。

第十六条一年内庭审技能被评价为以下结果之一的,应视为娴熟型:(一)一年内庭审技能被评价为娴熟型四次以上;

(二)一年内庭审技能被评价为娴熟型三次以上,不合格低于一次。一年内庭审技能被评价为以下结果之一的,应视为不合格型。(一)一年内庭审技能被评价为不合格四次以上;

(二)一年内庭审技能被评价为不合格三次,无娴熟型评价。

既不能评价为娴熟型,又不能评价为不合格的,视为一般型。

第十七条对法官的庭审技能评价以三年为一周期。

评价周期内出现下列结果之一的,为娴熟型:

(一)三年均被评价为娴熟型;

(二)两年被评价为娴熟型,一年被评价为一般型。

评价周期内出现下列结果之一的,为一般型:

(一)三年均被评价为一般型;

(二)两年被评价为一般型,一年被评价为娴熟型;

(三)两年被评价为娴熟型,一年被评价为不合格。

一年被评为不合格、一年被评为一般型、一年被评为娴熟型的,可视为一般型。

评价周期内出现下列结果之一的,为不合格型:

(一)三年均被评价为不合格型;

(二)两年被评价为一般型,一年被评价为不合格型;

(三)一年被评价为娴熟型,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天津法院立案工作指南(试行)》

天津法院立案工作指南 (试行)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2019年12月 -2-

第一部分民事案件立案工作 第一章民事一审 【办理流程】 一、起诉材料的审核 (一)当事人一审起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及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的副本; 2.原告身份或资格证明; 3.委托手续; 4.被告身份或资格证明; 5.证据材料。 (二)审核起诉状 应当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起诉状应列明当事人地位,标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身份。 起诉状应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标的不明确、诉讼标的额无法确定金额的,视为诉讼请求不够具体。诉讼请求中主张利息的,应当明确具体利息金额。 起诉状应有具体事实与理由,内容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和政策或含有人身攻击性、侮辱性言辞。 起诉状落款处应有原告签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有自然人签名(不会手写签名的可按捺手印代替);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的,应加盖公章。诉状应注明日期,该日期与实际起诉日期不一致的,以接收起诉材料凭证上签收日期为起诉日期。 (三)审核诉讼主体 应审核原告与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利害关系,被告是否确定,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如原告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立案的,诉讼代理人仅提供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无需提供原告身份证件原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告为自然人的,需由原告提供证明其姓名和住所的证件或证明,可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军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复印件,并尽可能提供被告手机号码。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或信息,可通过其他证据足以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亦可视为有“明确的被告”。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其工商登记材料复印件。 (四)审核委托手续 如原告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代为立案,应当审核授权委托书,并根据不同情况审核下列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4-

西青区人民政府领导信息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领导信息 天津市中共西青区委书记:王宝弟 王宝弟,男,汉族,1953年11月生,河北定兴人,197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 ,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干部专修科大学专科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 个人经历 1970.08——1974.11,天津化工厂硅材车间工人、创业队党支部副书记; 1974.11——1976.04,天津化工厂团委副书记、技术改造办公室负责人; 976.04——1978.07,天津化工厂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07——1980.12,天津化工厂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80.12——1983.09,天津化工厂党委常委、农药车间党总支书记,厂团委书记; 1983.09——1985.06,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5.06——1986.04,天津化工厂聚氯乙烯车间党总支书记; 1986.04——1989.03,天津化工厂党委副书记; 1989.03——1991.07,天津化工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 1991.07——1995.11,天津市化学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95.11——1996.10,天津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1996.10——1997.05,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997.05——1999.05,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5.09—1998.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9.05——2000.0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管委会主任,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0.03——2009.0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02.03—2003.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3——2010.01,天津市西青区委书记; 2010.01——,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西青区委书记。 2010年1月21日,王宝弟补选为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基层法官的工作感悟

基层法官的工作感悟 掰指算来,我进法院已是十五年有余,可算是法院的一名“老法官”了,然而对于共和国与法院共同走过的六十年岁月,十五年似又算不得什么,我仍是法院的“新人”,但因父辈的缘故,我与法院在多年前就有了较深的“渊源”。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父亲从部队转业到山东省无棣县法院工作,几年后,时任妇女干部的母亲也因“机缘”迈进法院的大门,父母同在法院工作,对年少的我影响不可谓不深远。当时的无棣县法院在县城偏西一隅,有个不起眼的小门,走进去,是几排不高的平房,这就是法院的全部“家当”了。印象中父母很忙,白天或步行或骑自行车外出办案,晚上就挑灯夜读,因为父母都是“半路出家”,“专业储备”并不充裕,我清楚的记得那是1989年夏日的一天,父母下班回来都显兴奋,原来法院新分进两个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要知道,在此之前,30多人的法院没有一名“科班”出身的法官。 为了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全国法院系统举办了法律业余大学,年逾不惑的父母与有些甚至是年过半百的同事重又做回了“学生”,而父辈的敬业精神又是令人钦佩的,戴着老花镜在考场上认真答题的情形,成为当时一道别样的风景。 1994年,当我进法院的时候,法院的同仁已是父辈时期的一倍了,“科班”出身的法官已接近五成,专科毕业的我及时“充电”报考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深夜鏖战、鸡鸣晨读的景象历历在目。当凝结着汗水的毕业证拿在手时,司法考试的“雏形”全国法院的助审员、审判员考试又展开了,而在此之前,基层法官的任命是无需通过考试的。我一路“绿灯”成了一名“准法官”。 在我刚进法院任书记员的时候,无棣县法院的办公还是纯“手工”,法律文书是油印的,一抹就“变脸”,开庭是手记。记得有一次,开庭笔录我漏记了对案情至关重要情节,以至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现在想来都觉愧疚。 2000年,无棣县法院喜迁“新居”,巍峨的办公大楼拔地而起,宽敞的办公室、审判庭都配备了先进的自动化办公系统,当我坐在庄严的审判台前,单独序列的书记员娴熟操作着电脑负责开庭记录,严谨的法律文书随庭打印,再没有了当年的“变脸”与“漏记”现象发生。全程办公自动化大大提高了法院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2002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又极大提高了法官的“含金量”,原来法官的来源可谓是多渠道。以我所在的法院为例,包括自己在内,2003年以前进法院非科班出身的法官还是占相当一部分的。而2003年以后,法院的“新人”全是响当当的通过司法考试的“科班”了。现在无棣县法院的100余名干警,本科学历占到了98%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也不乏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带动了案件质量“质”的飞跃,使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诠释。 1999年10月20日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的遴选法官制度,事隔几年后的今天,也已步入良性循环轨道,2007年我的一名同事通过考试遴选到上级法院,今年的前些日子,又一名同事遴选到上级法院。这一切都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说明只要你足够优秀,足够敬业,足够勤奋,机会就在身边。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介绍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 法院信息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人民法院在维护政治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正常进行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是当前法院改革的首要目标。 新世纪伊始,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向全国法院提出了“公正”与“效率”这一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而法院信息化建设,即运用信息技术和管理科学相结合,建立法院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力保障。 因此,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管理技术运用于法院的审判、办公工作,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同时以信息网络系统来促进法院工作的规范化,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系统目标 法院信息系统将建设一个“资源集中的网络化综合信息系统”作为起点,建设一个对法院的综合性信息进行计算机的集中管理,并以网络环境为法院干警提供一个资源共享、通过网络进行协作性信息处理的综合性计算机应用系统。 法院信息系统将适应人民法院公平、公开、高效的现代化办公、办案要求,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把握。系统最终达到以下目标: 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利用先进、科学的管理系统促进司法公正是法院信息系统首要任务和最终目标。信息系统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科学技术,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狠抓关键点,以科学的流程管理系统辅助法官办公和办案,克服和消除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提高办公效率:信息系统将充分利用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快捷的传输速度、方便的数据查询功能、智能化的决策技术,提高办公、审判工作效率。提高资源效率:现代网络技术的无纸化办公、数据共享、设备的共享、虚拟组网等特点,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挥各类资源的优势,实现共享和动态组合,从而提高整个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人员素质:信息系统能以更有效的方式规范全院干警的办公方式,并通过网上教学、讨论和交流,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决策质量: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层提供各种有效的统计分析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功能简介 信息系统门户 信息系统门户是采用先进的、基于开发标准的集成技术,为法院干警提供统一的工作平台,采用LDAP 的目录服务实现单点登录、用户集中管理,定制个性化的界面等。另一方面为上下级法院联网提供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 审判流程管理系统 案件管理模块实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案件的收案、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合议、结案等处理,集成文书快速生成技术,提供对案件的电子卷宗管理,为人民法院的案件流转、收结存管理、审限管理提供全面跟踪控制手段,提供了多角度的分析跟踪手段,随时掌握案件的实时动态。 执行流程管理模块实现案件执行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1)对执行财产处置的跟踪管理,如评估、拍卖、折抵、返还等;(2)对执行所得款项的管理,如退款申请、审批、发放等;(3)借助自动生成文书技术,快速生成各类文书,并提供文书的生成、签发等全过程处理;(4)建立中止执行台帐,随时关注案件的恢复执行;(5)建立了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平台,随时通过各种网络、短信、触摸屏等方式实现相互之间沟通,让当事人了解法官在做什么,也让法官更快地知道执行线索等信息。

2010年天津法院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专业课笔试真题(网络版)

2010年天津市法院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 考专业课笔试真题 一、本试 卷 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 涂,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唐律》处理“公罪”与“私罪”的原则是:公罪从重,私罪从轻。B公罪轻罚,私罪 重罚 2、法与国家是基于相同的原因、条件和发展趋势而产生发展的。B 3、判例在当代中国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B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A 5、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不接受其他机关的领导。B 6、对于有关的犯罪与刑罚,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做出补充性规定。B 7、国家为了社会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 予补偿。A 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B 9、某商店的营业员将价值150元的手表误以为250元出售,这是显失公平的行为。B 10、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两种不同的 称谓A 12、合同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当事人一方随时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或向对方履行。B 1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 全行为能力人。B 12、遗嘱是被继承人的一种单方法律行为。A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A 14、渎职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B 15、玩忽职守罪的犯罪客体是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B 16、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A 17、某夜,刘某(16岁)入室盗窃时见室内一女子正处熟睡状态,遂起歹意欲进行强奸, 正当该女子奋力反抗时,其丈夫王某下夜班归来,随手操起一钳子猛击刘某脑后,致使其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是防卫过当。A 18、某日晚上,某甲到某工厂行窃,正要把东西拿走时,突然发现有人来,他便放下东西 悄悄离去。某甲的行为是犯罪中止。B 19、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立法。B 20、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要求进行听证。B 21、行政法和刑法、民法一样,有一部系统、完整、统一的法典。B 2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享有原告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承担原告所应承担的诉讼义务。所以是本诉中的原告。B 23、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A

人民法院某某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踏实工作,公正为民 ——**县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女,37岁,汉族,党员,本科学历,三级法官,现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庭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中,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努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自2004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年均结案超过100件。她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件矛盾激化。最近两年来其所审结案件调解无反悔,判决无上诉,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并被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一次。 几年来,她以扎实地心态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实践,她深知民事审判工作繁琐复杂,案件类型千奇百怪,所涉及法律面也及其广泛,她就把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通晓各类法律知识放在首位。对此,她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不间断地学习业务知识,为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习不仅丰富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思路,办案有助于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动用,使学习和工作互动。 自2004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审结了700余件案件,每年案件审结率均在98%以上。在保证审结案件数量的同时,她特别注重案件质量和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在工作中坚持做到:

一是严格程序,对第一起案件从送达到文书到最后判决,都做到按程序进行。几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违反法律程序,每次案卷质量评查都以高分通过。二是严格认证,案件审理中,做到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使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办理的案件,没有武断裁判的现象。三是严于律已,不徇私情,做到对案件当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在办理案件中,她始终坚持为当事人着想,对所受理的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最大限度在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通过实践,她认识到调解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因此,她特别注重对案件的调解。**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审理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与当事人身密切联系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她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大量农村多发的婚姻、赡养、邻里纠纷案件,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贡献。几年来她所审结案件无申诉、缠访、上访或矛盾激化现象发生。2009年以来,她审结民事案件300余件,所判决案件无一上诉、调解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通过她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案件审结后均自动履行。 法官行使的是国家的审判权,**在法庭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她深知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虽然有的看起来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她自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廉洁催生了公正,她审结的案件无矛盾激化、上访缠诉现象发生,自参加工作以来

西青区定位与职能

西青区定位与职能 2011-08-27 查看:6466 (一)上位规划要求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年)》确定,西青城区以民俗和民间艺术为特色,重点发展科技、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及旅游业,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城。 西青区“十一五”规划提出西青要“努力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社会 和谐、人民幸福的先进地区”。 (二)发展定位与特色 发展定位:本次规划在原有基础上,根据天津市对西青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天津发展现状及条件,借鉴珠三角和长三角发达城市的发展经验,综合西青区各项规划和专题的研究成果,通过多方面分析论证,确定到2020 年,要将西青区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环渤海地区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高等教育和研发孵化为主,以导的科教研发基地导的科教研发基地,具有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地区,具有文化特色的生态 宜居地区。 5)具有民俗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地区 发展特色:高新技术高新技术、先进制造、先进制造、科教研发、科教研发、文化特色、 文化特色、生态地区、生态地区 (三)城市职能城市职能 规划在西青区的发展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六大城市职能。 (1)环渤海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2007 年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713 亿元,占天津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1.8%,占环渤海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12.8%,是环渤海地区高新技术产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西青区作为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发展地区,要打造高新技术领航的特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西青经济开发区的引擎带动作用,形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以电子信息、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3)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

天津高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超详细)

天津高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超详细) 2018-01-20民事法律参考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为依法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天津法院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确定案件诉讼主体 (一)原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是: 1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 2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和被扶养人; 近亲属应区分为两个顺序:等一顺序为死亡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无第一顺序近亲属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作为原告起诉。同一顺序的近亲属应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3 .为在事故中的无名死者垫付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4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物品等财产遭受损害的财产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 (二)被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是: 1 .机动车驾驶人; 2.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其他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交通事故中身份明确的侵权人死亡,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为被告,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但留有遗产的,赔偿权利人可以侵权人遗产的最终所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3.承保事故车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4.经当事人请求列为被告的承保事故车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二、事故责任认定 据以查明交通事故经过、确认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现场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进行质证。交通事故认定书系公文书证,援引该证据的当事人提交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副本的,推定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为真实。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真实性有异议的,应承担本证的证明责任,其所提供的证据应达到能够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不真实的状态。其举证仅使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真伪不明的,仍应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认定案件事实。 当事人无相反证据推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认定事故的经过和责任划分。 (二)无交通事故认定书案件的处理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法院调查取证情况,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2 .按以上方式难以确定责任的,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2)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4)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而现实又不允许基层法院大量增加编制,通过引进新人来改变这种结构。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前学历为本科的只占10%。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但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如何保证“放权不放任”,做到既推行了改革,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首先,要实现院庭长职能的转换。就基层法院而言,审判方式改革后,院庭长不再直接根据汇报定案,加之院务、庭务等事务性工作任务相对较轻(一把手除外),因此,基层法院的分管院长和庭长应转变观念,转换职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业务的指导中去,具体方式可以是列席合议庭评议、旁听庭审、组织业务研讨、讲评,也可以是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等。审判方式改革后,法院普遍通过追

究错案责任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由于目前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设计是“谁发表错误意见,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设计势必造成“两厢不情愿”的尴尬局面:一方面,院庭长不愿主动进行指导,不指导不会承担错案责任,指导得愈多,承担错案责任的风险就愈大;另一方面,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也不愿主动争取指导,对指导意见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听了,自己还是要承担错案责任,不听,又有不尊重领导之虞。这一问题在基层法院表现得极为突出。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要建立健全院庭长履行职能的程序制度,做好明晰责任的工作,即规定院庭长行使建议权、提议权应制作规范的建议卡、提议卡,对院庭长的建议、提议采纳与否,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独任审判员应当制作有明确意见的工作笔录,从而免除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后顾之忧。第二步,从长远考虑,要重新设计我国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既有利于对责任人的追究,又有利于业务指导的加强。其次,要改革审委会,发挥最高审判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法院的审委会一般由院庭长组成,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很多院领导系由外单位调入,对审判业务不一定熟悉,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也仅仅是研究一些个案,总体来看,审委会的人员组成不理想,工作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对审委会性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审委会是专业的审判机构,而不是领导机构,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标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其他机构【发文字号】津高法[1993]86号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1993.11.22 【实施日期】1993.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法规类别】司法【唯一标志】17332144 【全文】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意见》的通知 (津高法[1993]86号1993年11月22日) 各区、县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本院有关庭、室: 《关于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18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上报审查批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11月10日以[1993]法民字第30号复函同意我院《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我院民庭。 关于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意见 为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十九、二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结合我市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现对我市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但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1.争议的标的额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 2.居住在国外、境外的当事人为5人以上; 3.当事人在国外境外的居住地涉及的国家或地区3个以上; 4.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公民因故不能到庭亦未委托的情况下,直接派代表出庭参加的案件; 5.需要适用外国法的。 (二)土地、山岭、林木、滩涂、水资源等纠纷标的物跨行政区域的案件:(三)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一般财产案件; (四)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案件; (五)争议标的物座落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的房地产案件; (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2019年天津市西青区中考数学一模试卷(解析版)

2019年天津市西青区中考数学一模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3分,共36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计算5+(﹣22)的结果是() A.27B.17C.﹣17D.﹣27 2.sin45°的值等于() A.B.C.D.1 3.在一些美术字中,有的汉字是轴对称图形.下面4个汉字中,可以看作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A.B.C.D. 4.近年来,国家重视精准扶贫,收效显著.据统计约有65 000 000人脱贫,把65 000 000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正确的是() A.0.65×108B.6.5×107C.6.5×108D.65×106 5.如图是一个由6个相同正方体组成的立体图形,它的主视图是() A.B. C.D. 6.估算的值在() A.2和3之间B.3和4之间C.4和5之间D.5和6之间 7.化简﹣(a+1)的结果是() A.B.﹣C.D.﹣

8.方程组的解是() A.B.C.D. 9.如图所示,△ABC绕着点A旋转能够与△ADE完全重合,则下列结论不一定成立的是() A.AE=AC B.∠EAC=∠BAD C.BC∥AD D.若连接BD,则△ABD为等腰三角形 10.若点(﹣3,y1),(﹣1,y2),(2,y3)都是反比例函数y=图象上的点,则y1,y2,y3的大小关系是() A.y1<y2<y3B.y1<y3<y2C.y2<y1<y3D.y2<y3<y1 11.如图,菱形ABCD的边长为1,点M、N分别是AB、BC边上的中点,点P是对角线AC上的一个动点,则MP+PN的最小值是() A.B.1C.D.2 12.如图是二次函数y=ax2+bx+c(a,b,c是常数,a≠0)图象的一部分,与x轴的交点A在点(2,0)和(3,0)之间,对称轴是x=1.对于下列结论:①ab<0;②2a+b=0;③3a+c>0;④a+b ≥m(am+b)(m为实数);⑤当﹣1<x<3时,y>0.其中正确结论的个数为()

天津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天津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公示 一、关于受理费 (一)民事财产案件按下列标准计算受理费: 1万元以下,50元 超过1 万元至10万元,金额×2.5%-20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金额×2%+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金额×1.5%+1300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1%+3800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金额×0.9%+4800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金额×0.8%+6800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金额×0.7%+11800元 (二)民事非财产案件按下列标准计算受理费: 1.离婚 每件交纳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另行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 每件交纳3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按金额×1%-200元交纳;超过10万元的,按金额×0.5%+300元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8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三)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以外的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四)刑事自诉案件有赔偿标的争议金额的比照民事财产案件标准收取。 (五)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80元。 注:以上受理费由原告或相关当事人预交。 二、关于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万元以下,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金额×1.5%-1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金额×1%+2400元 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金额×0.5%+27400元 1000万元以上,金额×0.1%+67400元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 (二)申请保全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000元以下,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金额×1%+20元 10万元以上,金额×0.5%+520元 (保全费用最多收取5000元) (三)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交纳。 (四)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案件交纳100元。 (五)破产案件依据破产案件总额计算,按照破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一)、(五)项之外申请人须预交申请费。

谈基层人民法院之法官助理

谈基层人民法院之法官助理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而法官助理的设立则是法官职业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设立法官助理,其目的是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司案件的审理工作,有利于逐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法官助理工作的性质 原有的一审一书审判模式,法官承担了阅卷、庭前准备、调解、撰写法律文书甚至送达、等一系列繁杂事务,并不能专心致力于审判。法官助理的设立,使法官从琐碎的杂务性事务中解脱出来,一心一意裁判案件,从而使法官的案件审理真正走向了专业化。因此法官助理的工作性质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官助理是法官审判案件的辅助人员,工作上受法官指导。 法官居于审判模式核心地位。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不同,不再具有案件裁判权,而是从事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工作。因此,法官助理是法官的助手,为法官的审判提供服务,工作上受法官指导。法官助理不可以成为合议庭成员,无权对案件的最终裁判表态,也不得干涉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因此法官助理在工作安排上应当围绕法官的案件裁判进行,法官助理从事的大量事务性工作,使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法官助理的工作对法官具有一定的依附性。 2、法官助理的审判辅助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

法官职业化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审判职权重新分配的改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系统中,审、助、书应各司其职,不得越位,否则就会影响司法效率和公正。法官助理的设立排除了法官庭前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避免其庭前预断、先入为主,而只能通过庭审活动实现公正。因此法官助理的设立,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一条隔离带。法官助理的工作围绕法官的审判核心进行,法官对法官助理工作可以进行指导安排,但法官不能干涉法官助理的工作,同时法官助理能以自己对案件的认识为法官最终作出裁判提供参考,通过庭前准备为法官顺利审结案件创造条件。因此,在法官职业化后的审判组织系统中,法官助理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种独立性只是相对的,是存在于法官的监督与指导之下。 3、法官助理与法官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监督。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工作,服从法官的工作安排。法官应注重对法官助理的培养。但法官助理与法官之间关系的过分亲密、盲目服从、附合、依附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法官助理不应完全依附于法官,其从事的审判辅助工作对法官的裁判权也有监督和制约作用。同时法官助理虽没有案件裁判权,但将来通过缺额选任,总是要担任法官的。因此,其可以对法官的裁判方案提出建议或参考方案,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法官参考而已。 二、法官助理职责的确定。 “辅助性”应成为法官助理工作的主要标准。目前基层法院人员编制偏紧,“法官”人数虽多,但实际其中的非办案人员占去了很大一部分,因此,对法官助理不宜再作细化分工。法官助理对其辅助性工作应是“全能的”,既包括程序性的,也包括实体性的;既包括行为性的,也包括文字性的。其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程序性事务: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量刑标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 行)》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市刑事审判实践,指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我市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解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相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再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3)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4)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5)对于统一事实涉及不同量刑情节时,不重复评价。 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 (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10%的幅度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 (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适用。 (6)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3)未成年人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管帮教条件等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基层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一)党组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 2、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听取指示和意见,重大问题报请决定。 3、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其他工作会议。 4、加强干警队伍自身建设,正确考察和使用干部。 5、亲自阅读和接待重要信访,深入调查研究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及时指导本院的工作,管理好自己分管庭、室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7、带头遵纪守法并监督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关心干警的生活,求真务实,多办实事。 8、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院长职责 1、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全院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交给的工作,对本院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3、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院长负责制,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院审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

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4、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扎实工作,以模范行动作干警的表率,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5、从全局出发协调好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不断地检查、督促各庭科室局队的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弘扬正气。 6、抓队伍建设,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使用好干警,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 7、处理重大来信来访,接受法律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8、认真审核,及时签发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件材料。 9、总揽全局,努力做好本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总支、支部等基层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本院全面工作向前发展。 10、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 (三)副院长职责 协助院长工作: 1、根据院党组的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2、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天津市法院系统

天津市法院系统(审判辅助和执行辅助)专业考试题型及考点分布 下午2:00--4:30 题量不大包括: 第一部分时事政治(10分):判断5分单选5分 1新近立法如物权法关于私有财产范围的完善 2天津的一些主要政策如滨海新区的范围 3国际时事如莫斯科3月26日电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俄罗斯总统普京26日在莫斯科签署了《中俄联合声明》(考名称) 4国内时事如两会精神 5 忘记了。。 第二部分法学专业知识(50分)判断单选多选案例 1宪法:如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的规定全国人大的职能范围 2民法通则:如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程序、救济手段 共同侵权的确认 3婚姻法:如中止妊娠6个月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4继承法:如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合同法:如没有具体约定时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期限的确认 6民诉:被告的确定(关于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储蓄所) 7行政法:如行政行为的从属性 行政诉讼原告的确定 8刑法:如从重量刑情节的情形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罪名 9刑诉:如立案管辖范围 10公务员法:如公务员的试用期1年 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全选) 第三部分:写作(30分)如何看待杨丽娟追星父亲跳海身亡事件题目“偶像崇拜与自我完善” 论文800字以上 审判助理和书记员试卷有一定不同.没有案例分析. 补充些题目吧(简化了很多,大概那意思)好多都回忆不其来 选择 1 下列使用留置送达的有裁定文书判决文书调解文书...等 2 下列应当公开审理的涉及国家机密未成年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3 。。 判断: 1 区分故意或者过失是确定民事责任的。....(错,民事是区分善意恶意) 2 。。。补充下: 案例题中: 关于宣告失踪死亡的好像是葵花系列中的民诉案例 关于行政行为的从属性是司法考试99年真题 关于时事政治师范类秋天免学费的好像应是直属的6所大学 案例9 宣告公民死亡程序 单某原系某厂工人。1994年5月单某失踪。1996年11月,单某所在的工厂以单某失踪二年多毫无下落,生死不明为由要求宣告单某失踪。人民法院于1997年5月判决宣告单某失踪。1999年6月,单某的妻子孙某以单某失踪长达五年之久毫无下落,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单某失踪多年,不能出庭应诉,但已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遂将本案依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发布公告,寻找失踪人单某。公告期间三个月届满后单某仍无下落。人民法院遂于1999年10月19日作出判决:一、宣告单某死亡,本判决宣告之日即为其死亡之日;二、单某和孙某的婚姻关系自判决之日起解除。2000年春节,失踪多年的单某回到家中。

2018年天津市西青区中考数学一模试卷及答案(解析版)

2018年天津市西青区中考数学一模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3分,共36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3分)计算2×(﹣3)的结果等于() A.6 B.﹣6 C.﹣1 D.5 2.(3分)sin30°的值等于() A.B.C.D. 3.(3分)下列图标,既可以看作是中心对称图形又可以看作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A.B.C.D. 4.(3分)第十三届全运会在天津拉开帷幕,全民以“我要上全运”为主题,举办大型健身赛事活动,参与市民约4 000 000人,将4 000 000用科学记数法表示为() A.4×106B.40×105 C.400×104D.4×105 5.(3分)如图是一个由4个相同的正方体组成的立体图形,它的主视图是() A.B..C..D.. 6.(3分)估计﹣2的值在() A.1和2之间B.2和3之间C.3和4之间D.4和5之间 7.(3分)计算的结果为()

A. B.C.﹣1 D.2 8.(3分)方程x(x﹣2)+x﹣2=0的两个根为() A.x=﹣1 B.x=﹣2 C.x1=1,x2=﹣2 D.x1=﹣1,x2=2 9.(3分)已知实数a,b在数轴上对应点的位置如图所示,下列结论错误的是() A.﹣b<a<﹣1 B.1<﹣a<b C.﹣a<﹣a<b D.﹣a<1<b 10.(3分)如图,在矩形ABCD中BC=8,CD=6,将△ABE沿BE折叠,使点A恰好落在对角线BD上F处,则DE的长是() A.3 B.C.5 D. 11.(3分)反比例函数y=图象上三个点的坐标为(x1,y1)、(x2,y2)、(x3,y3),若x1<x2<0<x3,则y1,y2,y3的大小关系是() A.y1<y2<y3B.y2<y1<y3C.y2<y3<y1D.y1<y3<y2 12.(3分)已知二次函数y=x2﹣2mx(m为常数),当﹣1≤x≤2时,函数值y 的最小值为﹣2,则m的值是() A.B.C.或D.或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3.(3分)计算:3x2?5x3的结果为. 14.(3分)计算(2+3)(2﹣3)的结果等于 15.(3分)在一个不透明的袋子中装有除颜色外完全相同的3个红球、3个黄球、2个绿球,任意摸出一球,摸到红球的概率是. 16.(3分)已知一次函数y=kx﹣5(k为常数,k≠0)的图象经过第二、三、四象限,写出一个符合条件的k的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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