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评估案例-2014-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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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评估案例-2014-修订版
(3)“建设期利息”根据资金来源及投资使用计划估算,估算值为5,013万元,其中,外汇为470万美元。
2、流动资金估算(见辅助报表2)
本项目流动资金按“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估算值为7,266万元。
3、项目总投资为建设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资税费、建设期利息、预备费)和流动资金的总和,总计6,8754万元,其中,外汇3,924万美元。
4、投资使用计划及资金筹措(见辅助报表3)
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的规定,项目建设期3年,3年的投资分年使用比例为20%:55%:25%。流动资金从投产第一年(即第4年)起按“生产负荷”安排使用。
本项目自有资金为2,2000万元,其余均为借款。外汇全部为国外借款,年实际利率9%;人民币借款为国内贷款,其中,建设投资借款的实际利率为9.6%,流动资金借款的有效利率为8.64%。
二、项目计算期、折旧及摊销费
1、项目计算期(经济寿命期)
本项目计算期为18年,根据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和项目技术经济特点等因素,建设期设定为3年、生产期确定为15年。其中,投产期2年(即第4、5年),达产比例分别为70%、90%;达产期13年,即第6至18年。
2、固定资产折旧费(见辅助报表4)
本项目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费用包括:“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预备费、建设投资税费、建设期利息和土地费用,共计58,282万元,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折旧年限为15年,净残值率取4%。
3、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费(见辅助报表5)
本项目建设投资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
“土地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外,其余费用记为项目的“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其值为3,206万元。其中,无形资产为2,476万元,递延资产为730万元。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10年、5年。
三、产品成本费用估算
1、项目建成投产后所有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动力价格均以近几年国内市场已实现的价格为基础,预测到生产期初的价格(到厂含税价)(见辅助报表6)。
2、工资及福利费:全厂劳动定员为820人,人均(计税)月工资为356元,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记取。
3、修理费按折旧额的50%计算。
4、财务费用包括“建设投资借款利息”和“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5、其他费用包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扣除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后的费用和土地使用税。前者为简化计算按工资及福利费总额的2.5倍计算,土地使用税每年为70万元。
四、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
产品销售价格根据财务评价的定价原则确定。考虑到本项目产品属于国内外市场较紧俏产品,在一定时间内仍呈供不应求状态,经分析论证确定产品销售价格以近几年内市场已实现的价格为基础,预测到生产期初的市场价格,每吨产品出厂价(含税价)按16,800计算。
销售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该项目产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
五、利润及利润分配
1、本项目的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33%计取。
2、用“可供分配利润”偿还“建设投资借款”无余额的年份,可供分配利润全部计入“未分配利润”用于长期借款还本,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与公益金。其余年份(即有余额的年份)可按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先计提盈余公积金,然后按需要留出用于支付“建设投资借款”还本的金额计入未分配利润,最后将剩余部分作为应付利润分配给项目投资主体。
六、建设投资借款还本付息估算
本项目生产期初的“建设期利息”转入借款本金,生产期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建设投资借款”还本资金来源为折旧费、摊销费和未分配利润。其中:
1、外汇借款从投产第一年起按“8年等额还本,计算利息”。由于本项目无外汇收入,偿还外汇借款本息按1:8.7的比价从外汇市场购买外汇。
2、人民币借款的偿还在“优先保证外汇借款偿还”的条件下,按投产后的最大偿还能力计算还本付息。
3、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在项目计算期末用回收流动资金偿还,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第三节项目财务评估
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数据编制“总成本费用估算表”、“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等辅助报表,“建设投资借款还本付息估算表”、“利润及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国内投资)”、“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基本财务报表。
2、对项目进“财务盈利能力”分析(行业基准收益率为15%)、清偿能力分析(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10年)。
3、对项目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分别就项目建设投资、经营成本、销售收入等三个因素以“财务内部收益率”为对象,对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取变化率为10%或-10%)。
4、根据上述分析与评估结果,做出项目财务评估结论。
第四节项目国民经济评估
一、基础数据的调整
本项目国民经济评估在财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国民经济评估所需数据由财务评估中的财务数据调整求得:
1、经济效益和费用的识别与划分
(1)剔除计入财务效益和费用中的转移支付,包括:A、引进设备、材料缴纳的关税及增值税;
B、建设投资税费;
C、土地使用税;
D、销售税金及附加;
E、所得税;
F、国内借款还本付息。其中,A、B、C三项在“投资及经营费用调整”中予以说明和剔除,后三项由在国民经济评估报表中不计入而直接剔除。
(2)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的计算
本项目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通过技术培训、人才流动、技术推广和扩散,项目所正在地整个社会都将受益,应计为项目的间接利益。但由于计算上的困难,在国民经济评估中只能作定性描述。本项目无明显的间接费用。
2、经济效益和费用的数值调整
该项目财务评估中外汇与人民币的换算汇率为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由于该汇率已基本反映了外汇的真实价值,故国民经济评价中仍取该汇率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