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道德的强制性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强制性。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所谓道德的强制性,强调的是道德的外在制约,即加大社会道德规范对人的制约力度,或加大道德他律的力度。道德的强制性不同于法律的强制性,这表现在它们的适用范围不同,它们的强制方式和力度不同。①从理论上看,道德规范的提出一开始便带有外在的强制性;②从实践上看,道德规范的提出实源于调整人们社会生活的需要;③就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来说,强调道德的强制性就是意欲通过外在的强制性的道德规范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为经济主体建构一个规范化的行为模式,以此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境界。

道德与法律有着相同点,他们都诞生与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中,受到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影响,并为一定阶级利益服务。即其社会阶级本质和目标是一致的。

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有不同。法律从外在上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而到的是从内在上规范人们的行为,只规定了人们的义务;此外,法律有国家强制执行,而道德是由社会公众所主导(社会舆论),从执行力上也有很大不同。违犯法律一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却不一定违反法律。二者在其实施及其强制力表现上有较大差异。

例1: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让座、上车自觉遵守纪律排队,如果上来了老人从你面前走过去你不让座就会被别人指指点点。这些并不涉及法律,但会为大众监督,这就是道德的强制性。

例2:2005年,一阮姓孕妇在昆明东川区某医院临产,因大出血急需输血急救。医院恰巧此类血型存储不足,在向社会紧急求助未果后,该院医生卢某主动献血。因东川区距昆明来回需五六小时路程,向昆明市血液中心求助会耽误对患者的抢救,在报请东川区卫生局备案后,该医院用卢医生捐献的200cc血液,挽救了母婴两命。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献血法》,这一行为属于非法自供血液,所以被有权机关处以没收收入和罚款共67360元。产妇因失血过多亟需治疗,医院和医生本着救死扶伤精神自愿献血挽救了患者的生命,但却因操作程序上的不合法而被处罚。从法律程序上并没有错,但就个例案件来看,显的有失公平。

例3:“泸州遗产继承纠纷案”及其内在的司法合理性问题

被告蒋伦芳与丈夫黄永彬于1963年结婚。1996年,黄永彬认识了原告张学英,并与张同居。2001年4月22日,黄患肝癌去世,在办丧事时,张当众拿出黄生前的遗嘱,称她与黄是朋友,黄对其财产作出了明确的处理,其中一部分指定由蒋继承,另一部分总值约6万元的遗产遗赠给她,此遗嘱经公证机关于4月20日公证。遗嘱生效后,蒋却控制全部遗产。张认为,蒋的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按《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蒋给付遗产。

一审法院驳回原告张学英获得遗赠财产的诉讼请求。

二审院认为原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

这个案子是我国公序良俗第一案。判决后的十多年间一直引起法学界的热议。从道德角度,法庭审判获得了公众的支持,批判了不道德行为。单从法律上看,一定程度违反了司法判决的基本原则。道德与法律冲突严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