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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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是唐山宝业集团整体收购原汉江钢铁厂和城乐铁合金厂资产后建立的一个新型民营企业。自2001年11月揭牌成立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后,先后恢复了1#、2#、3#烧结机和1#、2#高炉生产,投资建设了年产50万吨炼钢连铸生产工程。经过两年多的运行,企业已取得了可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原汉江钢铁厂总体规划和企业发展需要,新组建的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决定继续投资,首先建设380m3高炉一座及60㎡烧结机等辅助设施,然后扩建年产100万吨炼钢改造工程,在二至三年内形成60万吨焦炭、120万吨生铁、100至120万吨钢坯的生产能力。
城乐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3年 8月8 日以汉市经贸重发[2003]124 号文“关于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高炉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进行建设。
陕西省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于2004年3月23日以陕冶办函字 [2004]07号函“关于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指出,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和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导向,符合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应该予以支持。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第1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于2004年5 月8 日正式委托城乐市环保技术咨询站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们进行了现场踏勘,对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主要设备、生产工艺及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编制了该项目环评大纲,现报请城乐市环保局审查批准。我们将按照批准后的环评大纲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评价目的
通过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源调查,摸清现有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污染途径;掌握该区域功能区划和自然、社会经济概况;通过工程分析,结合当地环境特征和环境保护目标,预测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现有环境措施的可行性,本着以新带老的原则,对钢铁有限公司排放
的污染物提出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从环境的角度,提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结论,为有关部门决策及项目实施和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评价原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本次评价原则为:
1、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钢铁厂废气必须达标排放。
2、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本工程建设后仍保持废水“零”排放的现状,废气达标排放时不能超过GB16297-1996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清洁生产原则,本工程建设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技术起点,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以新带老的原则,本工程建设必须对现有高炉出铁收尘系统进行改造,杜绝无组织超标排放现象,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回收有用物料,减少污染物排放。
1.4编制依据
1.4 编制依据
1.4.1 委托书
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给城乐市环保技术咨询站的委托书,见附件1。
1.4.2 项目依据
(1)城乐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年 8月8 日汉市经贸重发[2003]124 号文“关于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高炉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见附件2;
(2)陕西省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2004年3月23日以陕冶办函字 [2004]07号函“关于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见附件3;
(3)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2003年4月编制的“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三号高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
(4)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4.3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8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发[1999]第107号《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8)省、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或要求;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和HJ/T2.4-1995)。
2 企业现状概况
2.1现状简介
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是陕西省重点冶金企业之一,主要生产设备有:308 m3和380m3高炉各一座,24㎡烧结机两台、30㎡烧结机一台,已建成40t氧气顶底复吹转炉一座, R6/12m四机四流方坯连铸机和附属设施,6000 m3/h制氧机一套。
城钢现已形成年产生铁60万吨及钢坯62.5万吨综合生产能力。2003年生产生铁4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亿多元。自2001年城钢进行了产权与体制改革以来,取得一系列骄人业绩,先后获得陕西省多项嘉奖和荣誉,是陕西省产权制度改革、安置下岗职工先进典型企业,是陕西省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最大民营冶金企业。根据陕西城乐钢铁有限公司总体规划,在二至三年内形成60万吨焦炭、120万吨生铁、100至120万吨钢坯的生产能力。
2.2现有生产工程分析
2.2.1生产工艺
(1)烧结生产工艺简述
铁精矿、高炉灰、石灰石、碎焦、高炉返矿等原料经破碎加工后进入各配料槽,按配比混合后均匀分布于烧结机上,用高炉煤气点燃烧结料中的焦炭进行抽风烧结,使烧结料结为块状。而烧结废气汇入降沉总管,经重力沉降室、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后由80m高烟囱排放;降沉总管、重力沉降室、多管旋风除尘器下部由水封位链槽密封,其卸出的含铁尘泥再返回烧结系统。在烧结机上烧成的块状烧结矿在机尾及其后部工序经破碎、筛分、冷却、整粒等工序,按粒径分级分别送往高炉炼铁、烧结机铺底料及返回烧结配料槽以备再烧结。烧结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如图2-2-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