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王安石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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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王安石经济思想
The economic thought of Wanganshi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基地班蔡菲 2010103008
摘要: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经济改革家,主持发动了著名的熙宁变法。
其经济思想主要有三:一是生财,即开源;二是强调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控制;三是富民是其改革的主要目标。
其经济思想不仅在当时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现今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关键词:开源富国管商之术富民现实意义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
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
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
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钟山,谥文。
安石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
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
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
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
在他任参知政事和宰相期间,
取得神宗的支持,抓住“理财”和“整军”两大课题,积极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方田均税、免役、市易、保甲、保马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
由于受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坚决反对,神宗后来也动摇、妥协,革新派内部又产生裂痕等,新法终被全部废止。
王安石变法,虽然归根结底是为加强皇权,巩固封建地主统治地位,但在当时对生产力的发展和富国强兵,确曾起了推动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在历史上有其进步的意义。
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称誉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列宁全集》第十卷第一五二页)。
(一)熙宁新法中的“开源”思想
十一世纪的大宋王朝,面临着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是贫,二是弱。
贫则收支不抵,国库年年赤字;弱则十战九败,岁岁输钱帛于辽夏。
这不仅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更是给国家带来了洗不清的屈辱。
而贫与弱又都是相对的。
宋朝的经济较汉唐发达得多,岁入数倍于汉唐,收入的绝对值并不低,只是开支过大,故入不敷出。
宋朝的军队数量庞大,多时过百万,从数量上讲,远远超过了辽与西夏,只是战斗力奇差,几乎每战必败。
财富而贫,兵多而弱,成为宋朝的一个奇怪的现象。
王安石的改革就是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
嘉佑三年( 1058) 王安石由知常州府移任提点江东刑狱, 在进京述职时, 他
向当时的仁宗皇帝上了著名的万言书(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
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天下的财力日益穷困的现实情况, 第一次向最高统治者提出“理财”的主张; 尽管这一重要的经济思想未引起仁宗重视, 但“理财”观念一直贯穿于王安石的整个仕宦生涯。
在他以后几十年的艰难仕途中, 一直是矢志改革, 励行变法。
毫无疑问, 王安石的变法是我国历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伟大的革新运动, 这场改革, 涉及范围之广, 持续时间之长, 我国历史上的变法运动中所罕有的。
综观王安石变法中所推行的一切措施与办法, 除了改更戎, 立保甲二法之外, 其余都是理财性质的举措。
所以, 说王安石变法就是“理财”一点也不为过,而其理财观念的核心所在即为“开源生财”,即“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临川先生文集》)在熙宁新法中,这一点体现的淋漓尽致。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
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
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
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
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同时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
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
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
”
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免役法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
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
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
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
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纵观整个改革过程,无论是青苗法,免疫法还是市易法,均在便民利民的同时,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社会财富和国家财富的积累,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临川先生文集》)”,尤其是市易法,依靠政府的力量,支持商业的发展,促进商品市场的流通,更加速了国家财富的积累,同时也颇具当今市场经济思想的意味。
但是,新法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王安石早年的意图进行。
譬如青苗法,除了借贷给穷人外,还强迫富人也借贷,这样就违背了自愿借贷的原则,显然是不太合理的。
钱穆先生在其著作《国史大纲》中就曾提到“以理财之名而务聚敛之实,其端实自荆公启之也。
”
这其中或许有太多政治抑或其他因素的操纵,与行政手段的滥用也有关。
但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王安石的早期开源思想绝非谬论,如果能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则于国于民皆有大益。
当然,他改革失败了,但改革的失败并不意味
着“开源”思想的失败,“开源生财”是对传统的创新和叛逆,他给当时的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的理财观念,推动了古代中国经济思想的发展,即使是对今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也大有裨益。
(二)挟管商之术,怀先儒之志
直至宋朝,中国传统的经济思想大抵可分为两派,一派是以国为本,主张富国的国家干预主义:一派是以民为本,主张藏富于民的自由主义,而王安石大致属于前者.但也并不完全相同,他不主张弱民,而是试图以国家权力保护民众的利益,把国家利益与民众利益结合起来。
(《试析王安石经济思想中的富国富民悖论》)
王安石经济思想的核心是国家统制社会经济,以国为本。
他认为宋朝之所以贫弱,就是因为国家实行自由放任政策,失去了理财之权,而使兼并者大获其利。
早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青年王安石就指出,“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
执政后,又批评宋朝政府“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临川先生文集》)”。
又与司马光争论道:“国用不足.由来得善理财之人故也。
(《宋史·王安石列传》)”王安石认为理财之道首先要立法,“理天下之财者法”,“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
立法的目的是“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以国家的权势加强对经济生活的控制。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国家就失去了理财之权,也就失去了对百姓的控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管商之术的影子。
在王安石所有的改革政策里,“立法度”和“国家调控”都是第一位的。
在商业方面,王安石虽然通过市易法对商业流通大力支持,但他依然主张通过立法以稳定物价,保证货物流通,限制富商的势力。
他认为,商业的作用就是在小农经济许可的范围内保持货物流通,一旦商业的发展超过这个限度.便会危及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必须在保障国家掌控力的基础上发展商品经济。
在农业方面,国家干预农业生产,以农田水利法为例,此法令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
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
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此法令在颁布之后的七个年头里,当时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
同时,由于国家长期以来的自由放任政策,对经济调空的控制力较为衰弱,王安石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采用了经济手段代替行政手段调控经济。
第一,利用价格政策调节经济。
这是对管子“轻重理论”的直接实践。
宋初实行相对自由的商业政策,促进了商业繁荣,也造成了富商大贾操纵物价,囤积居奇,影响市场正常秩序。
为此.王安石实行市易法,设市易务,“使审知市物之贵贱,贱剜少增价取之,令不致伤商,贵则少损价出之。
令不致害民(《续资治通鉴长篇》)”。
利用国家财力调节市场价格。
第二,以借贷利息调节经济。
以国家的财力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借贷,这是宋朝的首创。
以青苗法为例“仍以见钱,依陕西青苗钱例,愿预借者给之。
随税输纳斛斗,半为夏科,半为秋科,内有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从其便。
(《宋史·王安石》)”政府试图以低利息的借贷取代民间的高利贷,刺激经济的发展,不管执行效果如何,首创精神是可贵的。
第三,以赋役、税收政策调节经济。
王安石颁布免役法、免行法,让农民按户等出钱免役、商人按财产多少出钱免去行役,以货币征收代替直接劳役。
颁布方田均税法,公平税负,发展农业,皆为此列。
但是王安石在应用“管商之术”时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认为国家是公正无私、完全代表百姓利益的机构,因此国家实行轻重之术不会造成与民争利的后果,所以他只强调国家掌控力而不注重保护私人财产权,结果造成了行政干预代替了经济手段的后果。
这样虽然打击抑制了富商大贾的商业垄断,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国家垄断,导致了聚敛之势的形成,国与民争利,虽然国库充盈,但其代价为民力的艰难,颇为得不偿失。
钱穆先生亦曰:“熙宁,元丰的财计,居然一时称富,则掊克聚敛,自然难免。
(《国史大纲》)”如此一来,不但违背了王安石富民的初衷,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矛盾激化,民力艰难,社会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民怨沸腾。
以青苗法为例,青苗法虽然通过具体的实施,部分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贷的利益,缓解了贫穷百姓的燃眉之急,但为了完成和超额完成放贷取息的任务,硬性摊派成为普遍的弊病。
熙宁三年,韩琦在任河北安抚使时,
曾上疏说道“兴利之臣纷纷四出。
条文虽然禁止抑配,但倘不抑配,上户固然不愿借,下户侧借时甚易,还时甚难,将来必有同保均赔之弊(《谈谈熙宁变法的功过》)”。
最后连神宗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至此(《宋史》卷一百七十六)”。
不过就当时而言,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以特立独行的姿态登上了历史舞台,一扫北宋末期经济生活中的颓然之风,厉行改革,如果当时没有那么急躁冒进,没有过分强调行政手段,或许……当然,历史没有如果,熙宁变法以失败告终。
这是一个王朝挣扎的失败,也是一个士子梦想的破灭。
即使“挟管商之术”,依旧“怀先儒之志”。
对于王安石来说,富民是他的终极目标,富国是他选择的道路。
在儒与法之间,他选择了法,但是出于理想(欲富天下)抑或是政治需要(在一个儒学统治的社会里,避免给对手落下口实),他并未放弃儒,这导致了他矛盾的改革和矛盾的一生,富国富民的矛盾在这里不断纠结,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的失败。
挟管商之术,怀先儒之志。
无论结果如何,这都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探索,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模式,极大的影响了大宋王朝的经济发展,促进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发展。
正如革命导师列宁所言,“他是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他变更了一个时代。
(三)王安石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今天, 历史的车轮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一千年前的王安石经济思想, 与今天科学的经济思想相比, 的确有很大的差距但是, 我们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评价, 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依然有着超时代的意义与价值, 有着我们应该继承的合理性。
首先,王安石的“开源”理念对现代经济管理,广开财源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
理财首先要回生财,社会财富的增加必须依赖于经济增长。
因此,无论是国家还企业首要任务是讲求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
同时应借鉴王安石对市场和商业的重视,进一步开展和深化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其次,王安石便民利民的理念及富民的理想也值得我们借鉴,恰好与“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相契合,各级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应当对民生保持足够的关注。
同时,他的“立法度”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今日之法不同于宋时之法,是民主,公平的现代法律。
我们应当坚持对法治社会的建设,保障经济活动的和谐,有序。
当然,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中也有许多错误的地方,比如说对国家行政手段的滥用,对此,我们应当发扬扬弃的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真正做到古为今用,让王安石经济思想在今天重新焕发出全新的光彩,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力量。
【参考文献】
[1]《临川先生文集》[M]中华书局
[2]《宋史·王安石》[M]
[3]《续资治通鉴长篇》[M]
[4]《国史大纲》[M]中华书局
[5]《走向富强的千年追求》韦苇[M]
[6]《古代中国经济思想史》叶世昌[M]
[7]《试析王安石经济思想中的富国富民悖论》杜宝明[J]
[8]《各国经济概况史——论王安石的理财思想及现实意义》唐广[J]
[9]《宋史十讲》邓广铭[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