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选才与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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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第11卷第4期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Yangzhou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Sciences)
Jul.2007Vol111No14
古代科举选才与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创新
景亭,张慧卿
2
(11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7;21南京大学历史系,江苏南京210093)
摘要:自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确立以来,务员队伍的重要方式。2006,式选拔录用,足,古代科举选才制度为国家公务员录关键词::D:A文章编号:1007-7030(2007)04-0099-04
199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4年颁布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中央
实行之早、延续之久、影响之大,在世界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笔者以为,我们可以吸收科举制度的合理因素服务至今尚未完善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促进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的良性发展。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实施细则》,2006年1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公务员法》,这四者构成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法规体系四个层次的基本框架。随着录用考试形式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测评技术的不断提高,在完善传统笔试和面试的同时,开展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情境模拟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心理测
一、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的不足分析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公务员的录用制度建
[2]
设取得了积极成果。首先,在公务员录用理念上,
量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凡进必考”的原则得到全面贯彻,并且已成为社会
在对当前公务员录用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后,可以发各界的共识。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使传统的“统包现目前的公务员录用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不足,这要求我们借鉴国内外有效的传统和经验对公务员录用制度加以创新。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是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为背景的,具有历史继承性。古代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制度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科举制度创制于隋文帝开皇10年(公元587年),终于清光31年
(1905年),前后经历了隋唐宋元明清六代1300多
[1]年的演进历史。科举制度作为一种人才选拔制度,
统配”用人方式逐步成为历史。其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础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考录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对试题的结果加以
科学的评价,为考录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了智力支持。再者,公务员的考录水平也
有了大幅度提高。笔试方面,对公共科目进行调整,取消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取消考试指定用书,减少单纯记忆性成份,加强对考生能力素质的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经过多年探索已基本成型,申论考试实践证明也
收稿日期:2007-01-2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3BZX049)
作者简介:景亭(1962-),男,江苏丹阳人,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张慧卿
(1980-),女,福建漳州人,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当代史和社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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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有效。面试方面,逐步推行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面试测评要素的
研究论证,综合运用多种面试方法,提高了测试水平。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实践中,从程序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录用考试程序严谨,漏洞较少,特别是公共科目的考试程序基本为公众及社会所认可。然而从科学化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信
度与效度,致使一些素质相对低下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整
体素质。笔者认为,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考试的内容及形式不够完善。目前的公务员考试命题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照搬学校命题模式。试卷的结构、题型在相当程度上照搬学校的命题模式,包括填空、单选、多选、判断是非、简答等所有题型。实际,侧重死记硬背,用型试题,)格限制过多,,但主要体现在:区域资格限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制;学历限制;其他不尽合理的年龄、身高等限制。(3)双轮制考试漏洞颇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典型的双轮制竞争性考试。第一轮笔试过关后,再进入第二轮的专业考试及面试。(4)相关制度有
待于发展并完善。考录制度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制度(如薪酬制度、辞退制度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他相关制度是否合理以及实施情况同样会影响到考任制度的有效执行。与考任制度联系最为紧密的莫过于薪酬制度
和辞退制度。(5)相关制度执行缺少力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不是时髦话题了,它像一个幽灵存在于政府的行政体制之中。如何使制度得以贯彻,不仅是一个执行问题,更是一个政治协调问题。而且,随着考任制度“凡进必考”原则的进一步强化,搭“最后一班车”的违纪现象也日益增多。
在“凡进必考”原则下,这些不足都是单方面的,都是整个考试流程中的缺陷和不足。笔者认为在当今国家公务员考录制度中最大的缺陷仍然在于国家公务员制度尚未形成公务员职业化理念,尚未建立公务员职业化体系,以公务员职业化为核心的
[3]
公务员相关配套制度尚未整合和一体化。考录成
府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这一方面取决于政府如何制定战略目标及战略性人力资源目标,按此目标构建公务员的能力素质体系,再将这些能力素质体现在公务员的招聘和考试录用中,从而保证录用公务员的优质性和有效性。然而,目前公务员考录制度仍然没有做到这一点,从德智体各方面要求的人才未必就是有效的有用的人才。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也有制度所处的环境所导致的困境。如何从现在的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出发,提出更具有操作性虑的问题。,科举制度在中国官僚体制中的作用一直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以为,
科举制度合理性因素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4],[5]
第一,用考试的办法公开、公正地选拔官员。用考试办法录用官员,或许在今天看来是平常之事,但发明创立这样一种制度并非简单。从选拔录用官员时有意识地使用考试办法到考试录用制度正式确立,大约经历了七百多年。能创造出这样一种制度的国家,至少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达到相当的文明程度,否则用考试选人就没有实际意义和普遍意义;二是统治者必须十分重视对选人用人问题的研究,而且这种重视要具有世世代代的连续性。
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正是历代统治者和政治家们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的结果,它使统治阶级找到了一种选拔用人的科学方法,使他们能够在最大范围内选拔大量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