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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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为增强幼儿园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园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落实传染病防控园长负责制,设立疫情报告人,由报告人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班主任老师积极配合进行学生健康晨午检,晨午检结果及时向报告人汇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

二、加强对幼儿园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及饮用水,每年对园内从事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发现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并做好园内外环境卫生消毒工作。

三、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常见病、高发病,根据季节特点和流行病种类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做好学生和老师防病治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微信或QQ 群、校讯通、家长会等形式为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传染病知识水平,取得家长与幼儿园的积极配合。

四、幼儿园设专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介绍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

五、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相关人员应立即告知报告人和幼儿园领导,幼儿园应按规定上报教育局,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发现有身体不适或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的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检查,并在家休养。

***幼儿园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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