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务员工作效能、激励公务
员付出更多的努力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但实际情况中,公务员绩
效考核存在以下问题:
1. 考核指标不合理:有些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缺乏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公务员对绩效考核缺乏信心,造成考核结
果不准确。
2. 考核评分模糊:考评周期长、考评流程复杂、评分标准不清,容易出现主观评分的情况,导致考核结果存在偏差。
3. 奖惩机制不完善:对于绩效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奖励机制
不够明确和及时;对于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公务员,惩戒机制不够严
格和公正,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针对以上问题,有如下对策:
1.考核指标合理化:考核指标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工作
目标,量化工作指标,且能够反映公务员的工作水平和业绩。
2.考核评分标准明确化:应对考核评分标准加强统一规定,对
考核人员进行培训,保证考核的成果准确可靠。
3.奖惩机制完善化: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为绩效考核表现优
异者提供一定的晋升和福利待遇,使得绩效考评对公务员未来所得
获得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对于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公务员,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且应公正严明,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及其部门、事业单位中担任专业技术、管理和行政等职务的人员。
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对于国家的发展和民生事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效能带来了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原因。
一、问题分析1.1 贪污腐败问题贪污腐败一直是我国公务员队伍中的严重问题。
一些公务员通过滥用职权或受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这与公务员考核制度不严格、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密切相关。
1.2 考核内容单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考核内容单一的问题。
目前,公务员考核主要集中在文书材料审查、考试及面试,注重知识能力的考核,而忽视了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
这样的考核制度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公务员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1.3 考核标准不明确公务员考核标准不明确是当前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考核标准的不明确导致考核结果主观性较强,容易产生人权侵害的问题。
此外,很多公务员考核标准没有与时俱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的要求。
1.4 监督机制不健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主要还表现在监督机制不健全上。
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一些公务员考核结果难以公开透明,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此外,对公务员考核结果的监督和评估不够及时,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原因分析2.1 体系设计不合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的原因之一是体系设计不合理。
现有考核体系没有将考核与激励机制及职称晋升等挂钩,导致公务员参与度不高,缺乏动力。
应该建立激励机制与考核体系相结合的模式,将考核结果作为激励公务员的重要依据,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2 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务员考核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是造成问题的另一个原因。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
它是公务员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 同时又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
随着社会的发展, 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在不断进步与完善, 但也应看到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文章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公务员, 考核制度, 问题, 措施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一)公务员考核在我国, 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
它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 是评价和激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 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 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做出评价, 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依据的制度。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发展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以干部考核制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
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酝酿阶段(1985—1989)20世纪80年代中期, 为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 建立公务员制度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85年起草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 1987年明确提出在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1989年中组部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司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方案(试行)》, 使干部考核走上正确的轨道, 同时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试点阶段(1989—1993)。
1989年国家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和国家建材局率先进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试点, 1990年又在哈尔滨和深圳进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试点。
国家机关和地方上的试点为推广公务员考核制度提供了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1993至今)。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摘要】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主要包括过分注重表面功夫、政绩观念过重、权力运行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
为此,我们应加强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建立绩效导向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
只有通过这些对策建议,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行。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 流于形式, 过分注重表面功夫, 政绩观念, 权力运行, 缺乏监督, 对策建议, 科学性, 绩效导向, 培训教育, 加强, 改进。
1. 引言1.1 概述现状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引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的重要机制,然而近年来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考核制度流于形式,无法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公务员考核过分注重表面功夫,只注重工作量和完成情况,而忽视了工作质量和效果。
公务员普遍存在政绩观念过重的现象,只追求眼前的荣誉和奖励,而忽视了长远发展和公共利益。
公务员体系中权力运行不透明,导致考核过程缺乏公正和透明性,容易被利益和人际关系左右。
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考核结果可能出现虚假和偏颇。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普遍,亟需改革和完善。
1.2 重视问题在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着流于形式的问题,这种问题主要表现在对考核结果的过分关注而忽视了考核过程中的真实情况。
公务员考核制度应该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客观评价,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的公务员考核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功夫,而忽视了实际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影响了整个政府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
我们需要认真对待这个问题,找出其原因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公务员考核制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2. 正文2.1 过分注重表面功夫过分注重表面功夫是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但近年来在这项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考核流于形式对考核的认识不深,宣传不到位,工作人员缺乏参与意识,不重视考核的问题接踵而来,造成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优秀等次实行轮流坐庄,搞平衡,搞照顾或者搞论资排辈,使考核制度流于形式。
(二)重视年度考核,忽视平时考核。
《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且要求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
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重视年度考核,忽视平时考核”的现象。
(三)注重晋升考核,忽视转任考核。
在提拔任用公务员时,一般能按照程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而当公务员转任其他职务的时候,却往往会忽视对其的考核。
(四)重视定性考核,忽视定量测评。
由于公务员考核相关标准比较原则,在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在没有制定量化考核指标,仅仅靠主管定性考核公务员的情况。
(五)考核的激励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考核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
但考核中优秀等次比例偏低、考核结果使用的规定不够科学(如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太长)容易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不能起到激励多数、鞭策少数的目的。
(六)考核程序不规范。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考核的流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考核流程有时没有被规范执行。
(七)考核形式多为从上而下,下级很难对领导进行评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八)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由于公务员考核的监督机制没有具体的细则,因此,造成考核人员及考核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
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一)积极建章建制,使公务员考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加强监督,避免考核流于形式,确保考核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落实。
(二)改进考核方法,建立多重考核机制既要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避免年度考核虚化,又要重视年度考核;既要注重晋升考核,又要重视转任考核。
要注重平时考核资料的备案登记。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1000字中国公务员制度是中国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基本服务、推动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责。
然而,该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一、存在的问题1. 招录机制不够透明公正。
有些部门的公务员考试招录存在非常规操作,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助长了应试教育和贿赂现象。
2. 政绩考核制度不科学。
政绩考核制度过分注重数据和成果,忽略了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效能和素质能力,导致一些人士利用漏洞,追求短期利益,损害了群众利益。
3. 管理体制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健全。
在权力和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公务员缺少职业操守和自律精神,滥用职权,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不公平,服务质量不理想,损害了公共信誉和公序良俗。
4. 待遇制度没有与市场化接轨。
由于工资待遇制度不合理,高层次的人才流失严重,进退失据、心态失衡的人员增加,加大了企业和政府的管理难度。
二、改革建议1. 强化招录机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公务员考试招录制度,减少人为干扰,防止应试教育和贿赂现象,建立公务员遴选权的独立机构。
2. 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制度,注重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效益,进行全面多维度考核,加强考核的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
3. 加强管理体制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引导公务员主动认识职业操守的重要性,加强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建立组织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
4. 建立与市场化接轨的待遇制度,调整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收入,引导公务员职业满足感和价值认同,激励公务员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对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要充分发挥公务员队伍的作用和效能,保障群众的利益和福祉,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公务员考核评价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证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政府机关的工作效能。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主要问题1. 考核指标单一化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往往以绩效为主要指标,其他诸如廉政、服务态度等因素未能充分考虑。
这种单一化的考核指标使得公务员过于追求数量化的指标,而忽略了政府工作的综合性和社会效应。
2. 考核内容不合理现行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主要侧重于工作业绩的评价,而对政策能力、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核心素质评估较少。
这导致了公务员们在追求个人业绩的同时,忽视了自身发展的全面性和长远性。
3. 考核评价标准不透明公务员考核评价标准的确立和运用缺乏透明度,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这使得公务员与政府机关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也为一些不当行为提供了机会。
4. 考核流程繁琐现行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流程长、复杂,需要通过多个环节和程序才能完成。
这给公务员们带来了较大的心理负担和工作压力,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5. 激励机制不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未能很好地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
这使得公务员对考核评价不够重视,也使得政府机关工作的动力不足。
三、对策建议1. 多元化考核指标应当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中引入多元化的考核指标,不仅包括工作绩效,还应包括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服务态度、公共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评估,以建立一个更加全面、公正的评价体系。
2. 平衡考核内容应当调整考核评价机制,使之能够更好地平衡个人业绩和核心素质的发展。
加强对公务员的政策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鼓励公务员们在工作中注重团队合作、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3. 建立透明的考核评价标准应当建立透明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标准,确保其公开、公正、公平。
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大全五篇)
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大全五篇)第一篇: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公务员考核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任用与奖惩的基础,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汲取了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长处,在多年的实施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与做法,得到了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 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凸现出,制约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一、考核指标过于抽象和笼统,无法进行有效量化尽管《公务员法》对考核指标作过较为详尽的阐释:“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但并没有针对职位特征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由于各职位之间工作性质、特点差异大,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性,考核者往往无所适从。
并且这样的考核内容看似全面,而且突出了重点,但是这五方面的所占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会造成考查机关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的现象出现。
考核指标的抽象和笼统使得考核很难具有实际操作性。
二、考核等极少,考核结果中庸问题严重考核结果共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种等级,这种等级划分过于粗化,优秀和不称职的界定也比较模糊,混淆了公务员行为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风气。
此外,一些部门由于人数较少,优秀名额很少甚至没有,而另一些部门则由于人数众多,出现优秀名额成为“轮流坐庄”的现象,这使得考核难以起到奖勤惩惰的作用。
三、考核主体责任不清,无法追究失职失误《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仅对考核主体的责任作了一般性要求,但并没有明确规范其在各个环节应负的具体责任及履行职责后的奖惩,以致于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碍于面子做好人,或者与被考核者有私交而使得有问题者轻易过关。
考核主体责任不清容易使得考核这一重要把关环节没有任何意义。
四、考核方法较为单一,无法保证其客观性绝大多数考核采用的方法都是公务员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述职报告以及领导“写评语” 的方法。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自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以来,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通过对公务员考核现状的研究,我们发现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程序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若干对策性的建议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对策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状以及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考核制度的现状。
《国家公务员法》是考核公务员的法律依据,它将我国的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纳入了一个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具体体现在:(一)考核的内容比较全面,形成了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标准;(二)在考核的方法方面,采取的是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相对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三)在考核结果上,也明确划分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并对达到优秀的人数的比例有严格的限制;(四)在考核结果的使用方面,将考核与公务员的职务升降相挂钩,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
但近几年揭露的腐败大案中的落马的不少政府官员,使得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主体、考核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凸显出来。
(二)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过于抽象、笼统,操作不便。
第一.在考核内容方面,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被概括成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这个规定过于原则化抽象化,没有针对具体职位的不同而设定具体的考核内容,这样在操作时就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
另一方面,考核标准过分单一化,忽视了特定工作岗位的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等因素,这样就必然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后果。
第二.在考核标准上,缺乏细化的指标。
这主要体现对特定的职位的职责要求通常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没有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有些岗位忙闲不均,从客观上造成了评定的不公正性。
2. 考核方法过于简单,具体操作上存在问题。
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公务员,其绩效考核问题一直是政府各级部门以及广大社会群体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本文基于目前公务员绩效考核现状,详细研究,分析得出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考核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决定着公务员队伍内部的人才和公务员内部的晋升以及奖惩,对于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所以,抓好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这对于建设一支党性强、素质高、作风硬、结构合理、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务员;绩效考核;完善;制度目录1 绪论 (1)1.1研究意义 (1)1.2研究方法 (1)1.3研究内容 (1)1.4文献综述 (1)2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概述 (2)2.1 公务员及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念 (2)2.2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现状 (2)3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3)3.1考核内容缺乏量化指标 (3)3.2考核过程流于形式 (3)3.3考核结果等次偏少 (4)3.4绩效考核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 (4)3.5绩效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5)4完善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对策 (5)4.1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5)4.2实行分类绩效考核制度 (6)4.3完善国家考核制度的立法建设 (6)4.4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7)4.5节对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8)结论 (8)参考文献 (9)1 绪论1.1研究意义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是我国公务员队伍管理中的一个基本环节,是发现队伍里面优秀人才,进而提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公平的绩效考核也是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人才素质全面提升的重要保障。
相对来说,我国在公务员制度的制定和建设方面起步较晚,对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相关研究工作也更为落后。
浅议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浅议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公务员绩效考核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管理权限,根据《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所属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廉洁状况等进行考察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轮岗、使用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一个核心环节。
在知识和信息全面发展的时代,在公共部门及其人员发展中,公务人员绩效管理成为组织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战略管理的框架之下,对公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不仅为个人提供了其工作情况的反馈,而且也使得组织的目标更加清晰;同时,这种考核对公务人员的能力和努力也做出了更准确的评价,因而也产生了更加有效的引导。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是改变我国旧的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
它力求通过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建立起精干、高效、灵活的政府人事管理新体制,形成具有生机活力的新陈代谢机制、公开平等的竞争激励机制、勤俭廉政等保障体制等。
但是我国公务员制度推行的时间短,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各种障碍和困难,离完善的公务员制度还有相当的距离。
公务员的绩效评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提高政府绩效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的重要保障。
然而,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尤其是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体制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公务员的执行力。
基于此,本文针对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找出存在绩效考核不佳的原因,并针对此提出应对策略。
一、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公务员绩效评估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公务员完成岗位目标的过程进行考察,对其成绩和贡献作出评价,并根据这种评价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一种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加强和完善公务员绩效评估对建设高效廉洁政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等,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必须在这些方面引起高度的重视。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公务员制度已长达十余年之久,笔者主要从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考核流于形式,从众现象严重。
部分单位或相关部门对于考核工作的认识相对简单浅显,并未注重实际工作的宣传,直接将公务员考核与年终绩效等挂钩,不能完全实现层次划分,等级考核,而是更加注重平均分配或论资排辈。
部分单位考核更是凭领导个人的喜好和印象直接评定;虽然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是民主投票表决,但出于人际关系的考虑,碍于情面,不敢得罪别人,于是投票时出现了严重的从众现象,经常出现政绩平平的“老好人”当优秀的现象,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2.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的缺失,考核内容太抽象,难以具体化,使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考核人员打分考评未从实际出发,主观打分现象明显,考核分数缺乏事实依据和说服力;二是对于考核随意了事,并未当作重要事情对待,打分随意性较多而影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是考核大打感情牌,主管倾向严重,并未从客观角度出发,导致公正性大打折扣。
这样势必造成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全面,偏离了公务员考核的初衷。
3.注重定性考核,缺乏量化指标。
一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的基本标准规定地过于笼统、量化难度大;另一方面,由于定性考核简便易行、易于操作以及官场复杂人际关系的考虑,相关负责考核的部门不愿意耗费更多的时间成本或者其他成本进行实际情况的调查反馈;即使制定了也不完全按照体系的设定来进行考核。
由于定性考核本身不具有更多客观性,因此考核便带有更多的主观性色彩和因素,很容易导致考核结果不合实际,难以对于被考核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量化。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1.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权重。
首先,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作用,明确自身职责与权限,组织或成立领导牵头的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工作。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问题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我国公务员考核的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的标准必须科学、合理。
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仍然过于笼统。
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
这种笼统、不细化的考核,不仅违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达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严肃性,降低了公务员参与考核的热情。
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有些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依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来确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评代考”现象。
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搞公开述职。
此外,还有一些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表现。
然而在现实中,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却比较难,正如列宁曾经说的:“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4.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1.法律制度方面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
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
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现存问题分析
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现存问题分析目前,中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运作。
本文将从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当前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考核标准不够科学合理中国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主观性,导致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遭到质疑。
同时,考核标准也不够科学合理,很难反映出公务员工作的实际成效和价值。
在实际考核中,一些官员行为不端,例如腐败、违纪等不良行为,在考核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而那些表面功夫较为出色的官员,则容易在考核中获得较高的评价。
这不仅公平性受到了打击,也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提升。
此外,考核标准的制定也存在问题。
很多标准缺乏实际意义,难以反映出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
有些标准纯粹是为了达到表面的政绩而制定,对于提升公务员素质和维护公民权益并没有实际作用。
考核方式单一、过于简化目前中国的公务员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绩效评价、民意测评、考试等方式。
然而,这种考核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过于简单化,无法全面地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绩效评价主要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种方式,但很难量化很多工作,同时定性评价容易受到主观性的影响,难以做到全面公正。
民意测评虽可以反映公民对政府和公务员的满意度以及信任度,但公民对政策、政府和公务员等方面的理解有限,这种考核方式也难以评价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效果。
考试型的考核方式则是考察知识和技能的,但这种方式无法准确地反映出现实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低,使用此种方式考核会让公务员埋头苦学而忽视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
综上所述,当前考核方式过于单一,考核内容和方法需要更加全面和科学化,以满足公务员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
考核内容过于形式化在考核内容方面,当前的考核主要关注表面功夫,往往忽视实际工作成效及对公民权益的保障。
例如,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与公民沟通服务能力强,态度好,但没有真正解决其问题,这种情况是会被忽视的。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状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状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规,以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勤政廉政、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全面考察,做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的依据的制度。
公务员考核是对公务员的日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阶段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以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1994年《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为标志的。
2007年1月4日颁布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提出,“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贡及个^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考核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称谓,如美国、英国称为“考绩":法国称为“评定”或“鉴定";德国称为“考核评价”;日本称为“勤务评定’’。
虽然称谓不同,但各国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基本类似,考核以实绩为主。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发展与现状2005年4月,我国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公务员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这之前,我国行政机关人事制度适用的是1993年颁布的《公务员暂行条例》。
《公务员暂行条例》在总结和吸取我国干部考核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不可避免带着传统的干部人事考核方法的烙印。
而《公务员法》凝结了我国十几年来公务员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了国外公务员管理的做法,对规范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都有重要意义,对于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重要契机。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1.考核标准不够清晰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考核标准不够明确,容易引起主观性和随意性,导致考核结果不公平。
例如,一些领导可能只看重工作量,而不关注工作成果,评价考核时有可能会忽略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给工作优秀的人打低分;相反,工作质量很差的人可能通过捧领导,拿了高分。
2.考核方式不够科学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考核方式很多时候不够科学,考核内容可能会包含部分与岗位无关的事项,容易使人感到毫无意义和莫名其妙。
例如,有些考核可能会包含参加一些社团活动等内容,这显然与公务员的职责无关,更不能反映出对其岗位工作的真实态度。
3.考核结果不及时公布在我国的某些地区,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可能会延迟公布,很多公务员都觉得这种考核制度是形式主义,没有实际意义,严重影响到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原则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要根据以下原则:1.考核标准应该公开、透明、清晰考核制度的标准应该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透明公开,让公务员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做哪些工作和达到哪些成果,从而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2.考核方式应该科学,可靠公务员的考核应该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采用数组评价方式,这样评价不同岗位的公务员时更加精准。
3.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公布公务员考核结果应该尽快公布,让公务员知道自己的优劣势,从而更好地调整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三、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1.制订科学的考核标准公务员考核应该根据岗位不同,制定各自的细目清单,让考核标准更加清晰明了。
部门应该注重效果评估,使得考核变得更加科学和令人信服。
2.完善评价制度,实行年终评价实行年终评价,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好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这样制度的引导作用,可以带动公务员自己的工作积极性,舒缓工作环境。
3. 定期召开考核会议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合理的管理,所以召开考核会议尤为特别的重要,要让更多的公务员能够参与讨论,对一些问题展开交流。
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5篇
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5篇第一篇: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同时我们也应发现,目前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考核过程和结果容易受到考核者主观因素左右,考核制度法制化建设任重而道远在公务员考核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因为考核的主体和客体都是社会的人,所以在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认定上,考核人员的个人主观评价往往会成为决定被考核者前途命运的关键性因素。
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至今才发展了二十多个年头,与西方比较健全完善的公务员制度比起来还属于起步阶段,“完事开头难”,那么随之配套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必然是先天不足的,在考核制度的起草及不断地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政府虽然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和花了很大的心血去修改和细节化,但是必然还有很多没有想到和没有做到的规定和细节。
我们也可以充分地理解,在这段“阵痛期”内,也就难免会出现“人为考核大于法制考核”的现象了。
(二)考核评优轮流坐庄“ 排排坐”,对不称职人员“一片和气”《中国公务员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明确指出考核等次与职务升降、工资高低挂钩,有“连续三年评为优秀可以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的奖励措施,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人人关注。
有的单位和领导对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宣传不力,错误地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还有的单位和领导会本着“平衡兼顾”的原则,怕因为考核结果的不同制造出职工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单位的安定团结,就采取轮流坐庄“排排坐”的办法,最后这种错误的考核想法和做法必然导致职工轮流坐庄当优秀。
而对评选“不称职”人员则避重就清,迁就照顾,能不评就不评;对已明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干部,仍然采取欺上瞒下、尽量掩饰等办法,尽量使其“称职”.这样做既可以使单位对上层领导部门好交代,博个好印象;又可避免被评选为“不称职”的人员找单位领导评理、吵闹。
浅谈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完整版
浅谈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摘要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录制度的设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众多的政治体制中,公务员制度横空出世。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目录内容摘要 (1)关键词 (1)正文 (3)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概述 (3)二.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3)(一)公务员范围的界定问题: (4)(二)招考中招考成本太高的问题较突出 (5)(三)考录监督体系不合理方面的缺陷。
(6)(四)公务员职位条件缺乏合理性、实际性。
(6)(五)公务员考试题型比较单一,部分分配不合理。
(6)三.探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对策 (7)(一)建立合理的报考制度 (7)(二)完善公务员考录监督工作 (7)(三)依据不同职位的要求完善招考职位的科学性 (8)(四)加强实践探索,实现考试内容科学性。
(8)参考文献 (9)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概述.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最初形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出现,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
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如果以英国1855年5月21日公布的《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作为现代公务员制度(也称文官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到20世纪80年代,公务员制度的历史不过130多年。
公务员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比如,中国的科举制度便为其注入大量经验。
经历100多年发展的公务员制度,引入、发展、创造出许多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如分类管理体制,公开、平等的激励竞争机制,专业化管理,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等等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国家公务员在录用中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对思想政治方面要求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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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刘阳核摘要: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和社会管理职位,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公务员制度改革都发生着重要作用,因此,对当前的套务员的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克服考核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议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既受我国悠久的古代选官制度的影响,又受到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的影响。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制度。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确立为有志于为国效力的人才提供公平的平台,避免低素质、低效率的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为国家公务员队伍吸取新鲜血液,同时也提升了政府运行效率和形象。
一、问题的提出国外经验与实践证明,高度的、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对高效政府的建立与运行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更需要具有敬业精神、能力突出、品质优秀的公务员的支撑。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为政府机关带来了生机与活力,特别是促进、形成了行政人事竞争机制,为民主政治建立、政府职能转型、干部队伍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深刻的、积极的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
因此,针对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转型的需要,如何选拨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队伍,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大众,将公众利益视为工作的最高目标,这为公务员考录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问题现状我国公务考试录用制度经过这些年的探索与实践,己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还存在许多函待解决的问题。
(一)资源配置失衡以致资源浪费首先,人才资源和教育投资的浪费。
政府的功能是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这决定了大多数公务员岗位是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
而现实是中央机关职位的学历要求清一色为本科,加重了公务员的学历情结,会使原本应当在技术与专业性更强的行业发挥作用的人才卡在政府部门,造成其他行业人才流失。
同时由于高学历人才潜在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影响工作积极性,以致政府机关人才加速流动甚至流失。
整个社会的人才配置畸形导致了国家和个人教育投资的低效。
其次,由于悬殊巨大的报考和录取比,造成了考生的成本浪费。
仅以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为例,该年实际招考人数为20839人,报考人数却超过150万,庞大数目的考生不会被录取,则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人才浪费。
(二)报考资格的设置有损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我国公务员报考资格的设置是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争议比较多的环节,因其有机会出现暗箱操作等有损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行为。
主要表现为:一是户籍限制,仅招本地户口考生,在发达省份城市尤为突出。
二是年龄限制,35岁的年龄上限值得商榷。
三是优惠加分政策不规范,不严谨,不平等。
对本地生源、选调生、西部志愿者和优秀学生干部等报考者实行优惠加分,致使其他考生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三)笔试的命题质量不高,测试的“三度”有限笔试的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一是前者题目冗杂,题量偏大(平均每题只有40秒左右的答题时间),考试内容脱离工作实际,难以考查考生真正的行政职业能力。
二是后者给定材料大多是热点问题,容易被猜题和押题。
都没有很好地对考生应用知识的能力作出测试,导致很多考生潜心专业应试技巧,扭曲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初衷。
三、现状成因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再加上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客观的。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而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政府行为的缺陷性政府作为公众的代理人本应完全按照公众的意愿从事自己的工作,为公众谋效益,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
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政府为了自身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学历和能力要求,挤占社会其他行业的人才资源;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政府既担任“运动员”也充当“裁判员”和“监督员”,便出现了询私舞弊等现象,影响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客观和公正。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具体操作的阐述概括笼统、操作性不强,使得一些环节无法可依,需要有第二层次的考试录用法规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具体过程作具体的规范和要求。
与此同时,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监督体系还不完善。
首先,没有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体系,监督部门的不独立,就难免会受到外因的干扰和牵制,造成“虚监”、“弱监”甚至“缺监”情况的出现。
其次,监督环节也出现问题,注重事监督,忽视事前和事后的监督。
(三)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还处在探索阶段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制还处于转型时期,旧体制还未完全打破,新体制还未完全建立。
虽然从不少国家和地区引进了一些先进制度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国还缺乏结合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实际的研究和运用,相应的制度还处在探索阶段。
四、问题对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进步,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公务员考试录用情况研究发现,他们的一些做法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参考。
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以下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对策设计和改革构想。
(一)改革公务员考试方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一是采用分类考试,区分不同类别职位的不同要求。
像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公务员招考设有通用考试和特种考试两类。
其中特种考试是为了满足特殊人员、特殊部门的特殊需求。
在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基础上,可以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分类考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尤其需要关注弱势群体。
二是实行分级考试,区分不同等级职位的不同要求。
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务员考试中,通用考试类别又分为高等、普通和初等考试,每一等级考试而向社会不同群体,上至博士、硕士,下至无学历者;英国公务员考试分为行政级、执行级、办事员级和助理办事员级。
可参照他们的经验,实行分等级考试对不同等级的应试者有不同的考试要求。
(二)根据职位要求设置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资格条件的设置决定了什么人有资格参与政府管理,是体现公务员考录用公平原则的重要环节。
建议由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考部门根据职位本身的要求来设置报考资格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一方而应当降低门槛,放宽资格限制不能因为学历“泛滥”而一味提高学历要求。
另一方而,在具体岗位资格要求上应当细化。
通过对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进行具体描述,用能力和经验取代学历、专业等的明确限制。
借鉴他们的经验,按照职位本身的实际需求通过职位说明书来描述职位的内涵、要求和任务以设置平等的非限制性条件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影响。
(三)规范考试内容提高考试科学性改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的考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能以考记忆力、考智力、考知识量为要,要以考察考生行政职业能力为本。
二是改革现行的而试方法与内容,加强考官队伍建设。
首先,而试应由独立于用人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考部门来主持,用人单位可以参与而不主持;其次,创新而试方法,不要固定模式,可参照西方,引入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模式,同时积极研发新的人才测评技术和方法;再次,而试的内容要根据应试者拟任职位的实际需求设计,避免千人一而的测评结果;尤其要加大心理测试和人格测试的内容;最后,改善而试考官结构,有实际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有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专家以及心理学专家、人力资源专家各占合理比例,加大对考官队伍的培训、监督与管理。
(四)实行全国联考探索新的公务员考试录用方式公务员考试全国联考是大势所趋,现在全国部分省市己经联合开展公务员考试并取得了实际效果,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被考生和政府认可,但考试成绩没有在联考省市之间通用,减少了考生的机会。
因此要在节省社会资源的基础上,不减少甚至增加考生的机会,采取全国联考,同一试卷,分数全国认可。
同时,在全国联考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制度。
每年定期举行国家公务员资格统一考试,通过考试的颁发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但有一定的有效期。
考生可以在有效期内应聘符合条件的职位,凭公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职位而试。
(五)以法治考,主、办、监分离当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单行法律,这为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违规违纪行为留下了机会空间,影响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正常开展。
应尽快制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法律,让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
结合我国国情,建议设立直属各级人大的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考部门,由它来行使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主考权。
成立隶属于各级人大的、专门的、独立于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考部门和主办部门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监督机构;进行主、办、监分离,赋予他们较独立的法律地位,能极大提高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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